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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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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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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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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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GHTD-SCJS-XXX
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标准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出版
本文件之产权属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未获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递或泄露该文件。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标准
1总则
1.1为了贯彻执行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颁发的有关《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制度》,加强我公司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确保发电设备部件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实施标准》。
1.2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1.3锅炉压力容器是电力工业生产和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的、具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
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及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1.4锅炉压力容器专业性强,涉及专业多,除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和检修部门要加强管理、保证安全外,汽机、热控、金属、焊接、金属试验等专业部门都要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规程、文件和本标准做好各自的工作,以确保锅炉压力容器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1.5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目的是:
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从而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6本实施标准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2任务
2.1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2.2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
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措施。
在机组运行调峰时,其重要部件应加强监督。
2.3了解受监范围内管道长期运行后应力状态和对其支吊架全面性检查的结果。
2.4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对策,并督促实施。
2.5参与焊工培训考核工作。
2.6参与新机组的监造和老机组更新改造工作,参加带缺陷设备和超期服役机组的安全评估、寿命预测和寿命管理工作。
2.7采用先进的诊断或在线监测技术,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判断受监金属部件寿命损耗程度和损伤状况。
2.8建立和健全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档案。
3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组织机构
3.1.1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网,根据公司的委托接受江苏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归口管理和监督,并负责传递信息。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技术文件。
3.1.2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网是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网络,负责对金属监督及压力容器范围内所有的项目进行技术监督。
3.1.3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网设监督专职工程师一名,具体负责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
在本厂范围内行使其技术监督的职责。
各位监督网网员应配合监督专职工程师共同搞好全厂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
3.2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职责
3.2.1总工程师职责
3.2.1.1领导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网工作;审定机组大小修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项目。
3.2.1.2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各项规程制度,积极开展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
3.2.1.3主持重大金属及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制订防止对策,并督促贯彻执行。
3.2.2生技部经理、技术监督主管的职责:
3.2.2.1生技部经理、技术监督主管是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专职的直接领导,应对其负领导责任。
3.2.2.2审核监督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3.2.2.3审核机组大小修监督检验项目,督促、检查、考核完成情况。
3.2.2.4参加重大金属及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查督促、考核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3.2.3各部门经理职责:
3.2.3.1各部门经理是各部门监督管理网员的直接领导,应对其负领导责任。
3.2.3.2协助金属及压力容器专职编制并审核监督工作计划,督促并落实计划的执行。
3.2.3.3协助编制并审核机组大小修监督检验项目,督促并落实检验项目。
3.2.3.4参加重大金属及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制订部门防范措施及检查落实情况。
3.2.4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专职工程师职责:
3.2.4.1负责提出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计划,机组检修、运行中的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项目和检验、验收要求。
在业务上指导金属试验工作。
3.2.4.2做好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及压力容器部件在制造、安装、检修中的材料质量和焊接质量的监督以及有关金属试验工作
3.2.4.3负责组织落实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检查试验工作,参加金属部件及压力容器失效损坏事故分析,寿命鉴定以及预防措施制订等工作。
3.2.4.4做好对钢材、备品备件和焊材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3.2.4.5建立健全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档案资料,负责编写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总结,填写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报表,并按时上报公司和江苏省电科院。
3.2.4.5负责开展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网活动,宣传贯彻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规程和条例,普及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
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网活动会议,传达和布置上级有关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的指示、决议,进行工作总结,提出工作重点和要求。
3.2.4.6制定本单位的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参与基建过程中有关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3.2.4.7按期编写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工作计划。
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
强化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和提高技术水平。
3.2.4.8监督专职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发现危及设备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得不到及时处理时,应越级报告。
3.2.4.9协助有关部门及外委队伍做好金属检验人员和焊接工作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加强焊接管理。
3.2.4.10参加技改、扩建、检修工程中有关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问题的方案审查工作。
3.2.4.11监督检查焊工、无损检测人员、检验人员及运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办理运行人员取证。
3.2.4.12及时做好压力容器技术登录簿的登录工作,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档案。
3.2.4.13开展技术革新,学习和推广新技术,不断提高测试技术,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的普及工作。
3.2.5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网员职责
3.2.5.1在各专业主管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工作。
3.2.5.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规章制度
3.2.5.3配合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专职和金属试验室进行监督和试验工作。
3.2.5.4主持本专业一般金属及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订对策,参加重大金属及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负责贯彻落实反事故对策。
3.2.5.5掌握受监部件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2.5.6监督检查受监备品、备件质量。
3.2.5.7建立健全本专业的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档案。
4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范围
4.1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再热器、联箱、导汽管、汽缸、阀门、弯头、三通以及与主蒸汽管道相连的小管道、弯头等;
4.2水冷壁、省煤器以及联箱、主给水管道、弯头、低温再热蒸汽管道、弯头等。
4.3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00℃的螺栓,包括汽缸、四大管道阀门螺栓;
4.4汽缸、汽室、主汽门;
4.5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和发电机大轴、护环等;
4.6旁路管、疏(放)水管、排(抽)汽管、联络管、蒸汽吹灰管和锅炉加热暖管管道、弯头以及三通;
4.7四大管道支吊架;
4.8锅炉膨胀指示器;
4.9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
4.10锅炉承重结构、锅炉钢性梁;
4.11生产用压力容器;用于生产的压力容器除锅炉系统外还包括:
除氧器、高低压加热器、疏水扩容器、蒸汽冷却器、汽封加热器、轴封加热器、加热联箱、氢罐、储气罐等热力系统、非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及脱硫、脱硝系统用压力容器。
5技术监督工作内容
5.1日常技术监督工作
5.1.1每年1月15日前完成技术监督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5.1.2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专责工程师每月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
5.1.3大小修金属及压力容器监督项目提前两个月完成。
5.1.4技术监督查评每个季度一次。
5.1.5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重要设备出现异常或事故,及时通知公司技术监督主管,并在12小时内向国华公司发电部报告。
5.1.6按时完成机组日常检修和维护中受监金属部件的监督工作。
5.1.7日常检修维护焊接材料鉴定和焊接质量监督。
5.2机组日常检修和维护中受监金属部件的监督工作
5.2.1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的监督。
5.2.1.1按照DL/T5045的有关要求,检查设计单位提供的管道单线立体布置图所标明的以下数据:
管道的钢号、规格、理论计算壁厚、壁厚偏差;设计采用的持久强度、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支吊架位置、类型;监视段位置;管道的冷紧口位置及冷紧值;管道对设备的推力、力矩;管道最大应力值及其位置;支吊架的安装荷重、工作荷重、支吊架热位移值等。
5.2.1.2检查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要保温良好,严禁裸露运行,保温材料应符合技术要求。
运行中严防水、汽渗入管道保温层。
保温层破裂或脱落时应及时修补。
更换容重相差较大的保温材料时,不能对管道金属有腐蚀作用,并应对支吊架作相应的调整。
严禁在管道上焊接保温挂钩,不得借助管道起吊重物。
5.2.2应定期检查管道支吊架和位移指示器的工作状况,特别要注意机组启停前后的检查,发现松脱、偏斜、卡死或损坏等现象时,应由检修人员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5.2.2.1方法:
目视检查。
机组正常运行时,每月检查一次,如机组需启停,则停机前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可在停机时处理。
5.2.2.2此项工作由设备维护部负责,并由金属技术监督专职负责监督检查。
5.2.3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特别是弯管、弯头、三通、阀门和焊缝等薄弱环节,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
对超设计使用期限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更要注意检查,每值至少巡视一次。
发现漏泄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2.3.1方法:
目视检查。
对在设计使用期限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超设计使用期限的,则每值至少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可在停机时处理。
5.2.3.2此项工作由发电部和设备维护部共同完成,并由金属技术监督专职负责监督检查。
5.2.4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温度、压力运行,如超温,则应做好记录。
启动和运行中,应严格执行暖管和疏水措施,认真控制温升、温降速度,并监视管道膨胀情况。
5.2.4.1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温度、压力运行,如超温,则应由发电部做好记录。
5.2.4.2启动和运行中,发电部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做好暖管和疏水措施,认真控制温升、温降速度,并监视管道膨胀情况,并做好记录。
5.2.4.3此项工作由发电部负责完成,并由金属技术监督专职负责监督检查。
5.2.5应注意掌握已运行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及其部件的质量情况。
对情况不明的钢管、三通、弯管、弯头、阀壳和焊缝等,要结合检修分批检查,摸清情况,消除隐患。
5.2.6每年应对本所有压力容器进行一次外部检查,并按压力容器外部检查项目、安全阀校验记录内容进行填写,签字后交厂锅炉压力容器监察专职人一份备案。
5.2.7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按相关规程定期校验,如压力表,应每年一次送热控校验,校验后的压力表要贴标签;安全阀应每年一次送劳动局锅检所进行校验,校验后应贴合格证。
5.2.8做好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台帐及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登记工作。
5.2.9新增加的生产用压力容器及更换的压力容器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将新容器的原始资料及时交至厂锅炉压力容器监察专职人处备案,由监察专责人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再由生产技术部上报劳动局注册;新增加、更换、报废的生产用压力容器应由所辖设备的监察员带齐有关材料及时到市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厂锅炉压力容器监察专责人处备案。
5.3机组小修中的监督工作
5.3.1水冷壁燃烧器周围、热负荷较高区域、冷灰斗区域、人孔门、看火孔、折焰角和吹灰器区域检查管子外壁的磨损、胀粗、变形、损伤、烟气冲刷和高温腐蚀,有异常情况进行壁厚测量。
5.3.2高压加热器检查外壁保温是否有开裂;人孔和接管座加强板检漏孔无汽水漏泄;安全阀阀体、阀座表面无裂纹;阀杆、阀芯无卡涩;水位计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5.3.3低压加热器检查外壁保温是否有开裂;人孔和接管座加强板检漏孔无汽水漏泄;安全阀阀体、阀座表面无裂纹;阀杆、阀芯无卡涩;水位计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5.3.4除氧器检查外壁保温是否有开裂;人孔无汽水漏泄;安全阀阀体、阀座表面无裂纹;阀杆、阀芯无卡涩;水位计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5.3.4对水位计的汽水连通管、压力表管接口、蒸汽加热管、汽水取样管进行检查时,应完好、畅通、无泄漏;对加强型管座做外观检查。
怀疑有裂纹时,应用无损探伤复查;检查一、二次门内外壁腐蚀情况。
5.3.6对鳍片水冷壁,检查鳍片与管子的焊缝,应无开裂、严重咬边、漏焊、假焊等情况,重点对组装的片间连接、与包覆管连接、直流炉分段引出、引入管处的嵌装短鳍片、燃烧器处短鳍片等部位的焊缝做100%外观检查。
5.3.7检查水冷壁拉钩、管卡、膨胀装置及止晃装置。
1)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坏和脱落;
2)膨胀间隙足够,无卡涩;
3)管排平整,间距均匀。
5.3.8省煤器:
5.3.8.1检查管排平整度及其间距,应不存在烟气走廊及杂物,并着重检查该处管排、弯头的磨损情况。
5.3.8.2检查省煤器管排积灰及外壁低温腐蚀情况。
5.3.8.3检查省煤器上下管卡及阻流板附近管子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测厚。
5.3.8.4检查阻流板、防磨瓦等防磨装置应无脱落、歪斜或磨损。
5.3.8.5支吊架、管卡等固定装置应无烧坏、脱落。
5.3.8.6检查鳍片省煤器管鳍片焊缝应无裂纹、严重咬边等缺陷。
5.3.8.7外观检查悬吊管磨损及其焊缝。
5.3.8.8检查吹灰器附近管子吹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测厚。
5.3.9过热器:
5.3.9.1检查包覆过热器管及人孔附近弯管磨损情况。
5.3.9.2检查顶棚过热器管变形情况、外壁腐蚀情况。
顶棚管下垂严重时,应检查膨胀、悬吊结构和内壁腐蚀情况。
5.3.9.3对高温过热器、屏式过热器做100%外观检查,管排应平整,间距应均匀,管子及下弯头应无磨损、腐蚀、氧化、变形、胀粗、鼓包。
5.3.9.4检查屏式过热器沿炉膛深度方向的蒸汽冷却定位管及其与前墙受热面间设置的导向装置,应无损伤、变形、失效情况。
5.3.9.5检查其他定位管,应无磨损、变形、管卡无烧坏,检查定位管与过热器管之间的碰磨情况。
5.3.9.6检查高温过热器下弯头与斜墙的间距,应无磨损。
5.3.9.7检查过热器管穿墙部分碰磨情况,与高冠密封结构焊接的密封焊缝应无裂纹、严重咬边等超标缺陷,必要时进行表面探伤。
5.3.9.8检查吹灰器附近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测厚。
5.3.9.9检查固定卡、挂钩是否烧坏、脱落。
5.3.10再热器:
5.3.10.1检查再热器管子,应无磨损、腐蚀及鼓包、胀粗,并抽测壁厚。
5.3.10.2检查高温再热器冷却定位管、自夹管有无变形,及与管屏磨损情况。
测量下弯头与斜墙的间距,应无磨损。
5.3.10.3检查高温再热器、低温再热器管排,应平整,间距应均匀,无明显烟气走廊。
5.3.10.4检查高温再热器迎流面及其下弯头无磨损、高温腐蚀、变形、鼓包情况。
下弯头定点抽测壁厚。
5.3.10.5检查高温再热器管夹、梳形板,有无烧坏、移位、脱落,管子间无碰磨情况。
5.3.10.6检查再热器炉顶穿墙部分碰磨情况,与高冠密封结构焊接的密封焊缝无裂纹、严重咬边等超标缺陷,必要时做表面探伤。
5.3.10.7检查吹灰器邻近部位管子磨损情况,必要时应进行测厚。
5.3.11高温过热器、再热器出口联箱,炉顶集汽联箱:
5.3.11.1与联箱连接的大直径管三通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
必要时应做超声波探伤。
5.3.11.2吊耳与联箱的焊缝进行外观检查。
必要时用超声波探伤。
检查联箱支座应接触良好,无杂物堵塞。
5.3.11.3顶棚过热器管发生下陷时,应检查下陷部位联箱的弯曲度及其连接管道的位移情况。
5.3.11.4管座角焊缝做外观检查,必要时增加表面探伤,应无裂纹及大于0.5mm的咬边等缺陷。
5.3.11.5安全阀、排汽阀、导汽管管座角焊缝首次检验时做100%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磁粉探伤。
以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
5.3.11.6疏水、空气管的管座角焊缝首次检验时做100%外观检查。
以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
5.3.11.7对充氮及温度、压力信号等小口径管的管座角焊缝进行首次检验时,在100%外观检查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
5.3.12减温器:
5.3.12.1用内窥镜检查减温器内壁、内衬套、喷嘴,应无裂纹磨损、腐蚀等情况。
以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
5.3.12.2封头焊缝首次检查做100%外观检查和表面探伤,10万h后增加超声波探伤检验。
5.3.12.3管座角焊缝做外观检查,必要时做表面探伤。
5.3.12.4对内套筒定位螺丝封口焊缝进行磁粉探伤。
5.3.13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
5.3.13.1对导汽管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腐蚀等现象。
测量弯头过度及回复情况,进行外弧面测厚、超声波探伤时,应无裂纹或其他缺陷,每次检验高温过热器出口导汽管50%,其他导汽管各抽查l~2根。
10万h后增加硬度和金相检验。
5.3.13.2检查给水、减温水的弯头、三通、阀门及其焊缝,表面应无裂纹和其他缺陷。
必要时进行测厚和超声波探伤检查。
5.3.13.3抽查排污管、再循环管、事故放水管、疏水管、暖管的弯头,外壁应无裂纹、腐蚀等缺陷,5万h后增加排污管割管检查项目。
5.3.13.4检查过热器出口联箱、集汽联箱引出的空气、疏水、压力信号等小口径管,运行10万h后,应予更新。
5.3.13.5检查支吊架,应完好,受力状态正常,弹簧无变形或断裂。
5.3.13.6机炉外管道:
排污管、排空气、疏水、压力仪表、充氮等管道,需检查二次门以内(包括二次门外第一道焊口)所有焊口、三通、弯头及与管座连接的角焊缝。
5.3.14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冷段、热段,给水管道及其弯头、启动分离器、过热、再热安全门、炉外高温高压中小管道,如:
长期运行的旁路管、疏、放水、排汽、抽汽、联络管、蒸汽吹灰管和底部加热器,重点为弯头部位。
门盖门盘螺栓、螺母、门杆等结构在小修中更换进行光谱检查,M32以上螺栓进行超声波检验。
5.3.15中高压主汽门、调速汽门门体等铸钢件、高压导汽管弯头、高中压主汽门和调速汽门门杆、门盖螺栓、螺母、高中压法兰螺栓、螺母等;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本体扩容器和高低加疏水扩容器的壳体纵、环焊缝、加强板角焊缝、管座角焊缝。
5.3.16锅炉受热面部件联箱、主汽、给水、再热冷、热段管道、汽机的汽缸、高、低加、除氧器等设备的压力、温度流量表管及其阀门、管座、插座的材质和焊缝的焊接质量情况,存在的缺陷情况。
5.3.17对压力容器进行一次外部检查,并按压力容器外部检查项目、安全阀校验记录内容进行填写,签字后交厂锅炉压力容器监察专职人一份备案。
5.3.18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按相关规程定期校验,如压力表,应每年一次送热控校验,校验后的压力表要贴标签;安全阀应每年一次送劳动局锅检所进行校验,校验后应贴合格证。
5.3.19做好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台帐及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登记工作。
5.4机组大修中的监督工作
5.4.1启动分离器:
5.4.1.1对外壁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测厚和无损探伤。
5.4.1.2复查制造焊缝遗留缺陷未见发展,无新缺陷产生。
5.4.1.3锅炉运行5万小时后进行以下重点检查:
l)对启动分离器疏水管座焊缝进行100%超声波探伤;
2)对主焊缝、纵、环焊缝的T形接头进行无损探伤抽查,比例为纵缝25%、环缝10%;
3)对安全阀管座角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复查。
5.4.1.4对水位计的汽水连通管、压力表管接口、蒸汽加热管、汽水取样管进行检查时,应完好、畅通、无泄漏;对加强型管座做外观检查。
怀疑有裂纹时,应用无损探伤复查;检查一、二次门内外壁腐蚀情况。
5.4.2水冷壁:
5.4.2.1燃烧器周围和热负荷较高区域水冷空管外观检查。
1)管壁被冲刷磨损程度,是否有高温腐蚀、变形、鼓包等缺陷,必要时进行测厚;
2)锅炉应检查卫燃带及销钉的损坏程度;
3)锅炉检查下辐射出口弯头处有否鼓包、裂纹、胀粗等过热情况,必要时做金相检查;
4)定点监测管壁厚度及胀粗情况,一般分三层标高,每层四周墙各若干点。
5.4.2.2冷灰斗区域水冷壁管外观检查。
1)应无落焦碰伤及管壁磨损情况;
2)炉底水封板焊缝应无膨胀或因焊接造成的开裂;
3)检查液态排渣炉渣口及炉底耐火层应无损坏、析铁;
4)定点监测管壁厚度,斜坡及灰坑弯管外弧处各取若干点。
5.4.2.3所有人孔、看火孔部位周围水冷壁管应无磨损、拉裂、鼓包、变形。
5.4.2.4折焰角区域水冷壁管外观检查。
1)应无水循环影响而引起的过热、胀粗、鼓包等缺陷;
2)应无烟气飞灰磨损而引起的管壁减薄;
3)定点监测壁厚及管子胀粗情况,斜坡及弯管外弧处各取若干点。
5.4.2.5检查吹灰器附近水冷壁的损伤情况,必要时测量壁厚。
5.4.2.6对防渣管进行外观检查。
1)检查管子两端应无疲劳裂纹,必要时进行着色探伤;
2)防渣管应无过热、胀粗、变形、鼓包等;
3)定点监测管子壁厚及胀粗量。
5.4.2.7对鳍片水冷壁,检查鳍片与管子的焊缝,应无开裂、严重咬边、漏焊、假焊等情况,重点对组装的片间连接、与包覆管连接、直流炉分段引出、引入管处的嵌装短鳍片、燃烧器处短鳍片等部位的焊缝做100%外观检查。
5.4.2.8热负荷高处水冷壁割管检查。
l)内壁结垢量及成分测定。
2)内壁腐蚀情况及原因分析。
根据腐蚀情况决定扩大检查范围,当内壁结垢量超过DL612——1996规定时,应进行受热面化学清洗工作。
5.4.2.9检查水冷壁拉钩、管卡、膨胀装置及止晃装置。
1)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坏和脱落;
2)膨胀间隙足够,无卡涩;
3)管排平整,间距均匀。
5.4.3水冷壁上下联箱及中间联箱:
5.4.3.1检查环形联箱水冷壁入口节流圈,应无脱落、结垢、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