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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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035101)(JM)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同时富有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及人文关怀,能够投身于西部及新疆、兵团的地方法治建设。

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热爱新疆、扎根新疆的精神。

2.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思维、方法和技术能力,紧密结合兵团和新疆工作的需要,突出实用性,注重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提倡以辅修的方式学习一门少数民族语言。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要求

(一)课程要求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78学分,其中必修课33学分,推荐选修课13学分,自选课8学分,实践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2学分)14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

(二)课程设置

1、必修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0学分

(2)专业学位硕士英语3.0学分

(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类专业必选)1.0学分

(4)法理学3.0学分

(5)宪法学2.0学分

(6)中国法制史2.0学分

(7)民法学4.0学分

(8)刑法学4.0学分

(9)刑事诉讼法3.0学分

(10)民事诉讼法3.0学分

(1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学分

(12)经济法2.0学分

(13)国际法2.0学分

2.推荐选修课(从中选够13学分)

(1)外国法律史2.0学分

(2)国际经济法2.0学分

(3)知识产权法2.0学分

(4)环境资源法2.0学分

(5)法律方法2.0学分

(6)商法学3.0学分

(7)法律英语2.0学分

(8)法律职业伦理1.0学分

3.自选课(从中选够8学分)

(1)民族区域自治法2.0学分

(2)国际贸易法律实务2.0学分

(3)反恐法律制度2.0学分

(4)法律社会学2.0学分

(5)证据法学2.0学分

(6)法律诊所2.0学分

五、培养方式与培养环节

1.培养方式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须注重培养实践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1)教学方式在课程教学的基础之上,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鼓励学员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活动,教学相长。

突出案例教学,激励教师编写高水平的案例集作为教学研究成果。

(2)校内外双导师制,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校内导师组成员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并具有相关实务经验的正、副教授为主,校外导师原则上为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以实践教学为导向。

以法律诊所为主要教学模式,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

2、培养计划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应与导师一起商议,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入学2周内在网上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并将“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报研究生处备案。

3.课程学习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培养计划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学分。

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自身需要和要求选修数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课程。

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专业实践

考虑到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所以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

实践环节用学分进行计量考核,须修满12学分。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3学分);

(3)法律谈判课(2学分);

(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学期)(4学分)。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具体环节、要求及考核工作,参照《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规定》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与实施细则》执行。

5.学术活动(2学分)

参见《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与实施办法》,针对法律硕士特点,要求在读期间旁听法院庭审5次。

6.学位论文及答辩(10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

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法律技能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

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

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七个方面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

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法律硕士学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

这个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该领域国内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

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盲目的无方法的所谓“研究”。

方法包括:

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

6.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7.语言与字数方面的要求。

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以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论文与答辩未尽事宜分别参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和《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7.学位申请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学分,完成规定培养环节,达到《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可申请硕士学位,具体事宜参照《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执行。

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高卉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签章:

曹缅

日期:

2015年7月2日

 

0315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开课学期

授课

教师

学时

修课

公共课(6学分)

M102301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0

梁金贵等

M1200009

专业学位硕士英语

3.0

蔡志全等

M1240004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类专业必选)

1.0

聂爱文等

专业

或领域主干课(27学分)

M4020001

法理学

3.0

48

48

1

曹缅等

M4020002

中国法制史

2.0

32

32

1

李德政等

M4020003

宪法学

2.0

32

32

1

胡永平等

M4020004

民法学

4.0

64

64

1

刘新红等

M4020005

刑法学

4.0

64

64

2

王胜华等

M4020006

民事诉讼法

3.0

48

48

2

刘新红等

M4020007

刑事诉讼法

3.0

48

48

2

韩川等

M402000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

32

32

2

王庆友等

M4020009

经济法

2.0

32

32

3

李卫芳等

M4020010

国际法

2.0

32

32

3

孙安洛等

修课

推荐

选修课(选够13学分)

M4020011

外国法律史

2.0

32

32

1

龚占梅等

M4020012

知识产权法

2.0

32

32

2

吴玉萍等

M4020013

商法学

3.0

48

48

2

张一兵等

M4020014

国际经济法

2.0

32

32

3

王新艳等

M4020024

环境资源法

2.0

32

32

3

李卫芳等

M4020015

法律方法

2.0

32

16

16

3

林丽等

M4020016

法律英语

2.0

32

32

3

曹缅等

M4020017

法律职业伦理

1.0

16

16

4

赵建洪等

实践必修

环节(14学分)

学术活动(庭审旁听)

2

M4020018

法律文书写作

3

5

实务部门

M4020019

模拟法庭

3

5

实务部门

M4020020

法律谈判

2

5

实务部门

M4020021

专业实习

4

6

实务部门

自选课(从中选够8学分)

M4020025

民族区域自治法

2.0

32

16

16

4

龚战梅等

M4020026

国家贸易法律实务

2.0

32

16

16

4

向在胜等

M4020027

反恐法律制度

2.0

32

32

4

张瑜等

M4020028

法律社会学

2.0

32

32

4

李德政等

M4020029

证据法学

2.0

32

16

16

4

韩川等

M4020030

法律诊所

2.0

32

32

4

赵建洪等

填写要求:

表格名称用仿宋三号,表格内用仿宋小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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