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管理责任制.docx
《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管理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管理责任制.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管理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一节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工程质量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第二节项目经理安全质量责任
一、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一)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领导项目贯彻执行国家的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二)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特别应重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职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确定年度和远期质量工作方针、目标。
(三)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经常对项目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称职的人员,有计划地对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支持质检人员工作,授予质检人员质量否决权。
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表彰奖励质量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批评处罚忽视质量的班组和个人,对质量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组织创建优质工程,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责任状。
在项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全面质量管理机构,逐步实现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签字。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三)在组织项目工程劳务分包,聘用劳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劳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及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五)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六)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七)发生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三节项目副经理安全质量责任
一、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
(一)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经常对项目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二)负责落实项目质量责任制。
按上级的创优质责任,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监督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对施工进场和使用的材料构件器材质量负责监督。
(三)认真执行“三检制”,“样板制”。
组织质检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进行工序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四)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对本项目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
有教育处理的责任。
(六)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验、交工验收。
发现质量事故,生产出劣质产品,必须如实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如隐瞒不报,擅自处理,对造成后果负全部责任。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三)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参与本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四)参与组织本项目的安全秤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五)组织本项目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六)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七)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其中的具体工作。
第四节项目总工安全质量责任
一、项目总工质量责任
(一)对本项目施工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和项目制订的质量、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技术培训。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分项工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负责实施。
(四)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措施中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五)组织项目工程技术、质量交底。
(六)参加质量大检查,指导质检员工作,贯彻执行“三检制”,“样板制”。
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全面质量管理。
(七)组织主要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基础验槽,结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一般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
发生质量事故及时向公司技术负责人汇报。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督促填写质量事故报告,送公司生产部。
二、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四)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六)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八)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五节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责任
一、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
(一)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准备工作,开工前必须认真进行图纸会审,使可能出现的各种缺陷最大限度在图纸上消除。
(二)组织工程技术交底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范、规程、质量方针、政策,规章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提出保证工程(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对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提出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参加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质量和施工“样板“质量的鉴定。
解决施工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一般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意见,根据本单位承担工程的特点,及时编制切合实际的,保证工程(产品)质量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四)只有工序正确才能保证质量可靠,因此,对每道工序必须编写工序程序作业指导书。
(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和施工现场结合,处理技术问题。
常到工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编制降低成本年度计划措施,搜集汇总,按时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做好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技术交底。
组织好试验员取样,试验及时、准确,满足各工地生产要求。
做好图纸、技术文件、技术变更、上报技术报告等的收发、收放,登记清楚,管理有条理。
(七)所有资料及时、齐全、真实、整洁,装订完善。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在制定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
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三)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四)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繁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六)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六节施工技术员安全质量责任
一、施工技术员质量责任
(一)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对单位工程或承担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负责直接管理责任。
(二)给施工班组下达的任务时、进行书面的技术、工艺、质量标准交底。
负责交底资料签字、在施工中负有检查、督促执行责任。
(三)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质量负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有上报处理责任。
负责组织施工班组的工序自检、互检、交接检。
(四)参加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检查评定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程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六)积极配合质检人员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发现质量事故立即向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检查员报告,若隐瞒不报、处理失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负全部责任。
(七)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变更通知施工、负责工程坐标、标高控制桩等复核,做好各种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手续完整,资料齐全到位。
(八)认真详细填写施工日记,不得遗漏后补。
(九)合理安排劳动力、材料、机械、机具、设备的使用,合理安排流水作业、交叉作业、施工难点,及时解决关键部位的技术问题。
二、施工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三)经常检查所辖工程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重点、特殊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四)每周和不定期组织一次所辖工程的操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接受安全部门和安全人员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第七节项目质检员质量责任
一、严格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熟悉国家质量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施工图。
二、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认真按质量管理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参加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对自己负责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负责。
做到验收前自检不合格,不请监理(或甲方)签字。
三、参加主体结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施工技术资料中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
四、参加图纸会审和施工方案的研究,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建设性意见。
参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质量的鉴定和施工“样板”质量的鉴定。
五、组织好本项目质量检查,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质量监督站和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负责督促整改。
发现质量事故有逐级上报的责任,参加工程质量回访,督促搞好工程保修。
六、参加隐蔽工程的核查验收,做到不合格的不得在隐蔽资料上签字,不请监理(或甲方)检验。
隐蔽工程必须当场检查,当场记录,不得进行隐蔽记录后补填。
七、发生问题及时解决,并如实报告。
按规定做好各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情况记录。
八、定期和不定期汇报所管工程的质量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
跟踪检查,不发生漏检。
九、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必须立即制止,予以纠正。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予以检验。
十、在项目总工指导下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工作。
十一、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关键步位、薄弱环节、精心检查,一丝不苟,帮助生产技术部门强化工作质量,防止质量事故发生,坚持“三不放过”,决不马虎从事。
坚持群检和专检相结合,协助施工技术员和班组搞好自检、互检和交检。
十二、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按图纸查,按工艺检查,按标准检查,实测实量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发现问题早,反映问题准,解决问题快,为施工现场服务。
十三、开展质量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生命”的思想。
第八节项目安全员工作责任
一、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劳动保护法规、法令,达到项目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超前控制管理,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坚持“二反”(即反违章作业,反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及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和事,采取果断措施加以纠正。
三、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协助领导制定和完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规定的资料,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四、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讨论,提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意见,并对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落实。
五、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特殊作业工种的安全管理。
六、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按规定时间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的书面报告。
七、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工人入厂教育,特殊工种培训考核等制度。
八、督促现场改善作业环境,加强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搞好安全生产的现场,增加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减少和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九、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严肃安全法规,执行奖罚规定。
十、组织编制劳保措施费用计划,汇总月、季、年安全事故报表,执行上级劳动保护措施标准。
十一、做好对安全措施、安全管理的原始资料记录,收集,整理,保存,该归档的及时归档,无遗漏。
十二、坚持原则,做好系统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腿勤、手勤、嘴勤。
十三、按照规定的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评分,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十四、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除口头通知有关人员外,必须发书面整改通知,规定完成整改时间,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做到及时反馈。
十五、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并保存好。
十六、做好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千方百计保证目标的实现。
十七、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有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十八、汇总月、季、年工伤事故统计表。
第九节设备管理员安全质量责任
一、设备管理员质量责任
(一)组织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机械工人操作技术。
保证选用合理的施工机械,经常检查机械(机械类工具)的维修保养,把机械故障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负责上级各项管理体制的贯彻执行,组织全体人员搞好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管理。
(三)负责新技术、新设备的推扩应用,负责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向有关领导提供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情况。
(五)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的电、水、煤、汽、油等能源的使用、管理,做到现场无跑、冒、漏、滴等到现象,既满足生产需要,以节约费用。
二、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二)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三)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外租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五)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
(六)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节工人安全质量责任
一、工人自检、互检制度
(一)为保工程质量,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强化施工过程中工序检验,在实行工人自检、互检的情况下,辅以专业检查,做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二)质量教育。
必须对工人进行“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对工人骨干和符合条件的工人,必须经过全面质量管理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三)检查内容。
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案和检验方法。
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手段,计量器具、测试工具等。
对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操作时间条件、操作人均写明。
对不合格品做好标记,分别堆放、按规定处理,建立互检与交检制度。
在同一岗位上的操作人员,互相检验,检验出质量缺陷及时改正过来,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时,必须要交检,如检验出质量缺陷,在下道工序及时解决。
(四)组织。
班组成立QC小组,选出组长、不脱产的质量员、发布人各一名,开展PDCA循环。
建立质量考核制度,使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同思想教育、物质鼓励相结合,奖优罚劣。
认真开展“三检制”、“三工序”活动,同专业质量检查员相互信任,密切配合。
二、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三)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五)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
第十一节材料员安全质量责任
一、材料员质量责任
(一)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及时提供供料方法、资源情况、运输条件及现场管理要求,使之合理规划现场存料场地,仓库及其他临设和运输道路的位置。
(二)根据现场负责人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料具管理规划及管理制度。
(三)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负责汇总编制主要材料一次性用料计划、构配件加工订货计划、市场采购计划、周转料具租用计划及材料节约计划等,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四)负责现场料具的收、发、保管工作。
认真负责,坚持岗位;严格把好收料关,坚持三验制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五)负责现场料具管理工作。
做到料具存放按标准;使用合理,维修保养得当;废旧物资.包装容器回收及时,实现文明管理。
(六)搞好材料定额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种单位工程台账及限额领料手续;掌握材料使用去向,加强对材料使用的监督与控制;定额用料要落实到班组;按月份统计消耗及库存情况,按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抓好材料节约工作,实施材料节约奖励制度。
(七)负责竣工后的各项收尾工作。
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好料具的回收、调剂,退转场;债权债务的清理及有关资料的汇总、交接、存档等工作。
(八)对进场材料、成品、构件、器材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的真实、齐全负责。
(九)对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无质量证明有材料、构件、器材,一律不准进场;对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质量负责;对质量有疑议的材料和需要复试的材料的取样负责;对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成品、器材及变质材料,负责申报处理。
二、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必须同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认真执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