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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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总则............................................2
二、施工准备工作监理.................................3
三、施工过程、质量监理...............................6
四、质量检查与评定...................................16
一、总则
1.1本细则编制依据:
1.1.1余杭南湖滞洪区三岛护坡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1.2余杭南湖滞洪区三岛护坡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技术要求、施工图纸。
1.1.3国家及水利部和城市绿化等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
5)《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7)《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
8)浙江省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办法
1.2本细则仅适用于余杭南湖滞洪区三岛护坡工程。
1.3本细则末尽部分参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
二、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5)检查施工条件。
6)签发工程开工令。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提交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施工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2.6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
在施工前,承建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2.7签发工程开工令。
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
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同意按此执行”、“按修改意见执行”、“修改后重新递交”、“不予批准”4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递交”,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令。
2.8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
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质量监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效益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施工质量控制采取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监控,做到重点监控和一般监控,事前监控和事中监控及事后监控相结合,监控与服务相结合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本工程施工监理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护岸工程施工顺序为:
现场放样、打松木桩、抛石护面及植草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
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施工放样测量
3.1.1
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已建立批准的控制点、水准点为基准。
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测量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
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部,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复核,总监批准。
3.1.2原材料的控制---从源头开始抓工程质量
(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场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
(2)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测实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的有关要求将实验成果的原始报告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和核查。
(3)监理工程师要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检试验。
施工单位应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
(4)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讲拟选择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用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1.3抛石工程
根据抛填工程的施工特点,现场监理工程师主要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以旁站监理为主,筹建为辅。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三检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前,监理单位将组织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召开设计交底会议,明确抛填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督促并参与施工单位进行班前技术交底,做到质量要求人人有数。
抛填前原始断面测量,现场监理全程旁站,并对测量成果进行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测量放样工作,标出抛填范围。
分层填筑,分层碾压密实,同时,根据地基加载要求,进行分层间隙施工。
3.1.4松木桩基础工程
根据施工设计图
3.2.2碎石垫层材料签证
施工单位应对碎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
碎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垫层铺设
(1)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
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
(2)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已铺筑好的垫层料段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上层砼底板浇筑施工。
3.2.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
检验内容包括:
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²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
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3C20砼面板、压顶
3.3.1C20砼面板、压顶验仓
(1)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混凝土施工开仓证》。
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
2)模板安装、支护。
3)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
4)外形尺寸、底部高程等
5)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6)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
检查标准参照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2)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平面尺寸、清洁、破损等,C20底板木模高度必须大于30cm),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
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
3.3.2原材料检验
(1)所有原材料均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
(2)水泥。
1)所选水泥品种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批进场水泥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单。
每批次进场水泥都必须取样送检,若同一批次进量较大时,每200t水泥送检一组(样品重量不应少于14kg,并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3个月),每批进场水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进场水泥报验单,待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才能用于工程。
2)水泥检测内容应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水化热(中、低热水泥),必要时应增做:
比重、细度、含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等项目的检测。
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测。
3)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3)粗细骨料。
1)用于工程的砂石料,施工单位必须出具实验室(具有试验资质)的检测报告,细骨料以400m³或600t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水率等。
2)粗骨料以2000t(碎石)为一个取样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超逊径、针、片状颗粒含量。
3)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4)施工用水。
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应符合水质标准要求,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验。
(5)用于工程施工中的砼应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配合比试验,确定砼的坍落度等指标,并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砼拌和物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做砼试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4)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并应向监理部报送书面试验报告(每月统计上报)。
3.3.3C20砼浇筑
砼浇筑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最重要环节。
在现场施工中,不论是砼的入仓铺料,还是平仓及振捣,都应严格按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混凝土的坍落度,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若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未明确,则应当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并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并随时对拌和物作坍落度检查,如发现与规定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加以纠正,确保砼拌和物的质量。
同时应严格按照质量评定的规定,对砼拌和物随机抽样,并对抽样试件进行砼强度试验。
对于运送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3)混凝土的运输应遵照以下原则:
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
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
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
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
(4)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
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
若能重塑者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定,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5)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
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6)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2)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砂浆标号应比同部位混凝土高一级)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7)重要部位(地质条件差的施工段)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3.3.4质量检查
(1)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采取旁站监督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监理人员对砼的配料、拌和、运输、入仓、振捣等质量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
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到养护期满。
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暴晒。
(3)现场混凝土试件(混凝土试件应按随机取样方式取料成型,应以机口取样为主,仓面取样为辅[仓面取样数量不应少于机口取样数量的5%])的强度,按强度等级、部位,以同一配合比的一批混凝土作为一个统计单位,并将试验结果列入“试验结果月报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4)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24小时内修复、修补完毕。
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需有详细的记录。
(5)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3.4浆砌块石挡墙、砂浆勾缝
3.4.1块石料质量控制
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
本工程所需面石采用舟山大、小洋山花岗岩,其他石料不限。
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用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
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
3.4.2砂浆质量控制
1)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工程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
在拌和场,配合比要有明显的标签,便于执行和检查。
在现场应备磅秤,便于对使用的容器进行率定。
2)砂浆应用砂浆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2分钟。
砂浆数量很少时,允许人工搅拌,砂浆应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初凝之前使用完毕。
3)砂浆强度试件取样。
规定施工单位每工作班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其数量以承建单位取样的10%~20%控制。
3.4.3浆砌块石砌筑
(1)砼底板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且砼强度已达到70%,方可在
其上砌筑块石。
砌筑前,必须清除砼底板表面杂质,冲洗干净,排除积水
砌筑时块石必须用水冲洗,并保持湿润、清洁,石质坚硬,严禁使用风化
料。
(2)浆砌块石必须采用铺浆法分层砌筑,严禁先堆砌石块再用砂浆流缝。
砌缝应做到饱满,勾缝自然,无裂缝、脱皮现象,匀称美观,块石形态突出,表面平整。
砌体外露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
(3)砌体的结构尺寸、位置、外观和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要做到线条顺直、平整美观。
外侧砌缝宽2厘米,深2~3厘米,勾缝用1:
1.5水泥砂浆,勾凹缝,缝宽2厘米,缝深1厘米(砌石面凹进)。
(4)墙身每隔20米或断面变化处设一沉降缝,缝宽2厘米,内嵌油
浸木板,沉降缝材料集中成批验收,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5)养护。
砌体外露面应砌筑后12小时左右,安排专人及时洒水养
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天,并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
砂浆勾缝12小时左右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3天,养护期间应保证砌体和缝面湿润。
3.4.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
检验内容包括:
砂浆配合比、强度及拌制方法;面石用料、砌筑方法,砂浆饱满度、勾缝质量、养护情况;砌体的结构尺寸、表面平整度、迎水面的坡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浆砌块石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监理人员应对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建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
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
3.5土方回填、保护堤
(1)浆砌块石墙身后的土方回填必须在其强度达到70%后方可进行。
且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验收单,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
(2)土方回填前,须将表层的树根、杂草、垃圾等杂物清除干净。
(3)回填时应分层填筑、夯实,每层≤30cm,压实度不小于0.85。
(4)保护堤的施工应在所有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
3.6质量预控措施
序
号
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
预控措施
1
轴线、宽度、标高不准
砌体几何尺寸复测,轴线、标高用经纬仪,水准仪控制
2
块石质量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强度、风化程度、重量、形状、厚度)
控制进料质量,不合格的严禁进场
3
砼(砂浆)原材料不合格
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
配合比不符合试验配合比要求
严格按试验配合比配制拌和料
5
块石泥污未清洗,块石面未洒水湿润
块石泥污用扫帚或洒水清洗,块石面应洒水湿润
6
砌体及砼未养护或养护不够
应专人洒水养护,养护期7~14天
7
表面平整度不够
挂双线砌筑,使表面平整度误差符合设计要求
3.7U型槽铺设
(1)U型槽铺设以满足农田排水要求为宜,纵坡1/1000。
(2)U型槽铺设时两节之间预留缝宽2cm,用1:
2水泥砂浆勾缝。
(3)排水水泥瓦管接口必须清洗干净,用用1:
2水泥砂浆捻缝。
3.8外观质量要求
轴线偏差:
±15mm;墙顶高程:
±15mm;墙面垂直度:
0.5%H;墙
顶厚度:
-10mm~+20mm;表面平整度:
<20mm(2米靠尺)。
四、质量检查与评定
4.1每个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4.2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
4.3质量检查、验收、评定表式及开仓证等见表式(另发)。
4.4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
4.5本细则未列的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技术要求、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