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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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
为规范队伍管理,提升战斗力和凝聚力,结合扑火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分工
驻县城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由县防火办直接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驻乡镇三支消防分队分别由所在地林业工作站负责日常管理,财务开支随时向县森林公安局报账核销,防火办负责队员的学习培训和扑火调度指挥。
二、基本准则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全体队员要全天候开通手机,保持联系畅通。
(二)火情就是命令,无论在任何时间,一旦发生火情,接到命令后,确保请假在乡下人员3.5个小时,请假街内人员20分钟内归队参加扑火战斗。
(三)在工作训练和扑火救灾战斗中,不得旷工或临阵脱逃,做到忠于职守,轻伤不下火线。
(四)大队长、教导员和各中队长是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指挥员,在日常工作和扑火救灾战斗中,坚决服从指挥员的调遣和指挥。
(五)遵纪守法,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犯罪活动、不接触不健康出版物和网络。
(六)刻苦训练,提高身体素质,全面达到考核标准。
(七)认真学习文化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尖子和文化标兵。
(八)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公共环境,热爱集体,关心队友。
(九)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礼貌待人。
(十)严于利己,影响队伍整体形象的事情不做,影响队伍形象的话不说。
三、请销假制度
(一)防火戒严期内全体扑火队员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队员因临时确需到街里办事,由队长或指导员批准,但时间不超过3小时,并填写请假条,归队后及时销假,凡不填写假条或不及时销假的,按擅离营区或请假不归队处理。
(二)有事请假1天以上由防火办批准,并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手续,假条存放在大队长处,以备查用。
(三)正常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3天(防火重点时期一律不批假),每超1天扣30元。
如队里漏报、瞒报或私自批假,除按时间扣发队员工资外,还要扣批假人的工资。
(四)非防火重点时期,街内人员要回家就寝的,必须填写请假条,交中队长处。
中队长每月将本队请假条上交大队长,保存备用。
每天晚九点后方可请假回家就寝,早八点前必须归队,归队后到中队长处销假,中队长每天向大队长报告不能按时归队人员,大队长要做好记录。
(五)正常情况下,严格控制请假外出人员比例,备勤人员每日不低于实在位人员的93%。
(六)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一律停止批假,遇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报局批准。
四、大队一日生活制度
(一)起床(冬季6:
50夏季:
6:
20)
听到起床的哨后,全队人员应立即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二)早操(冬季:
7:
00-7:
30夏季:
6:
20-6:
50)
除了节假日、休息日外,大队每日要出早操,时间为30分钟,主要进行队列和体能训练。
担负公差和经大队领导批准的病号,可以不出早操。
听到出早操的哨后,各班、中队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向大队值班员报告,大队值班员整队清点人数向大队长报告,由大队长或大队值班员负责带队出操。
对不按时到操的队员,迟到1次批评教育,全队大会做检查;两次及以上按违规人员处理办法处理。
(三)、整理内务、洗漱和卫生(冬季7:
30-8:
00夏季6:
50-7:
30)
1、收操后按分工区域搞卫生,整理内务,值日人员对楼道、卫生间、学习室、浴室、营区环境进行清扫,且全天坚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室内干净整洁。
大队每周六上午组织一次大扫除。
2、队每周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发内务流动红旗,班长负责每班日常卫生督导检查。
(四)开饭(冬季8:
00-8:
30夏季7:
30-8:
00)
听到开饭的信号后,以大队统一带到食堂前整队,规定进入食堂的顺序。
做到坚持饭前一支歌制度。
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
(五)操课(冬季:
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00
夏季:
上午8:
00-11:
30下午14:
00-17:
00)
一周训练工作计划
时间星期早上午下午晚
星期一体能训练队列灭火机具启动与保养、单兵技能培训演练、军体拳二套队列训练军体拳一套、登山训练收看收闻点名
星期二5公里俯卧撑队列训练、军体拳、10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队列训练单腿深蹲登山训练收看收闻自由活动、洗澡点名
星期三体能训练队列灭火机具启动与保养、单兵技能培训演练、军体拳二套扑火安全知识学习、演练、登山收看收闻读报点名
星期四跑步队列队列训练、军体拳、10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车辆工具器材擦拭保养、登山训练收看收闻乒乓球、洗澡点名
星期五5公里队列灭火机具启动与保养、单兵技能培训演练、军体拳二套政治理论学习队列会操收看收闻读报点名
星期六跑步卫生大扫除考核比赛个人卫生收看收闻自由活动、洗澡点名
星期日跑步卫生个人卫生趣味活动订食谱环境卫生班务会收看收闻讲评一周工作
操课前,根据内容做好上课准备。
听到操课口令后,全队迅速集合整队,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装备、器材,带到教室训练场(学习室)。
每训练一小时,休息十分钟,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器材,清理现场,集合整队,进行讲评。
(六)午睡
听到午睡的信号后,除值班人员外均应进行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它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七)课外活动
晚饭后的业余活动时间,一般组织集体活动(组织观看电视、学习文化知识、组织体育比赛等),坚决不得随意外出。
(八)点名
早晚各一次点名,由大队长和教导员集中组织。
早点名时间为冬季7:
00,夏季6:
20;晚点名时间为冬季18:
00,夏季19:
00。
要结合请销假情况,如实记录出勤在岗,长久保存以备考核使用。
(九)就寝
队员就寝应当放置好衣物和装具,冬季21:
00、夏季21:
30熄灯就寝。
五、伙食及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伙食管理
1、严格伙食账目管理、公布和订食谱制度。
队里成立由指导员任主任、大队长任副主任、中队长、管理员和班长为成员的伙食管理委员会。
负责每周食谱的制定和伙食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
2、管理员每天到大队长处询问出勤人数,据此制定采购计划,到指导员处打借条支钱,购完粮食、菜等食品后,汇总账目,凭购物发票或电脑小票汇总账目请大队长和当天值班员现场审验、签字,再到指导员处签字核销。
3、指导员和大队长要经常依据采购帐目和消费情况检查余存,并随时调整采购计划。
4、管理员每周日将本周采购情况逐日列表汇总,经指导员和大队长签字后公示,接受队员监督。
(二)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厨房,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保持厨房卫生,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3、坚持食品留验制度,每餐做好的饭菜留出待验样品,24小时后再做消除处理。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队每周日晚上统一对个人餐具进行一次消毒。
3、用于加工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容器以及其它工具,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一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
洗手,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是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三是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四是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食品储藏室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司机车辆管理制度
(一)严格挑选和考核驾驶人员,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驾驶工作。
技术不熟练者不得单独开车,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
(二)熟练掌握车辆的驾驶技术,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本地区的公路线路,遵守交通规则,开车期间不得吸烟、吃东西或者聊天说笑,严禁强行超开和酒后开车,确保运输安全。
(三)严格执行警灯警报的使用制度。
(四)认真执行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保持车况良好,加足燃油,随时待命。
出车前和行驶中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不带故障出车。
(五)多车外出执行任务时,要做好车辆编队,前车控制好车速一般情况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六)严格执行承载规定。
不得超人数乘车,行车时要指定车长和安全员,不得在车内吸烟,下车休息时,一律在车辆右侧。
不得在车内嬉笑打闹,催促、怂恿驾驶员开快车。
(七)不经办公室批准,任何车辆不得私自使用。
七、例会制度
(一)支部按照党委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二)班务会。
每周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星期日晚饭后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主要总结本班一周的工作。
(二)中队会。
每半月召开一次。
由中队长组织,班长、副班长参加,主要研究本中队的工作。
(三)队务会。
一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大队长主持,中队长以上人员参加。
大队会议通常分析全队完成任务、训练、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总结讲评,研究讨论对违反规定人员处理意见及布置相关工作。
八、探亲制度
(一)经办公室批准,允许乡下队员配偶来大队探亲,吃住由大队统一安排,伙食标准与队员相同。
(二)探亲期限不超过三天。
(三)探亲人员必须严格遵大队作息时间,队员要正常参与大队日常活动。
九、违规人员处理办法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况扣除工资,用以年终奖励工作勤奋,积极进取人员。
1、擅自离开营区。
2、请假不按时归队。
3、不按时参加大队组织的学习培训、演练、研讨等各种活动。
4、不听领导指挥,违反大队作息制度。
5、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记录值班日志。
6、不全天开通手机,有事联系不上。
7、每年3月30日至5月20日为防火重点时期,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4天(含4天)以上予以辞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队务会研究讨论,报局批准给予辞退处理。
1、擅离营区或者请假不按时归队10次以上的,超假2天以上(含2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
2、火场上不听从指挥员命令,影响整体作战,出现不良后果1次(含1次)以上的。
3、日常工作消极,精神萎靡,行动迟缓,不服从命令和当面顶撞领导,经队委会研究,提出批评教育、警告3次(含3次)以上的。
4、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参与赌博、威胁他人1次(含1次)以上的。
5、故意破坏队内公共设施、装备、营产营具、通信设备的。
6、其它方面违反纪律,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
7、违反一日生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