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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别称

死的别称.  

死的别称(讳称)  古代帝王:

驾崩、大薨、山陵崩、大行、登遐、晏驾、千秋、百岁  未成年而亡:

夭折、夭逝、殇。

  父母之死:

见背、孤露、弃养等  高龄而死:

登仙、寿终正寝。

  尼姑、道士、和尚之死:

圆寂、坐化、示寂、示灭、涅盘、羽化、登仙  其他在古籍中出现的死的别称还有:

卒、殁、疾终、溘逝、仙逝、弃世、下世、厌世、作古、千古、长眠、安息、隐化、迁神、解驾、遁化、迁化、迁形、捐舍馆、就木、殒命等。

  

就以吊唁来说,难免接触一个“死”字,但“死”在这种特定场合是不能直接说出来的,只能选取与“死”相近的同义词来代替,如去世、过世、逝世、仙逝、长眠、安息、千古、归天、亡、故、卒、殁、永别、永诀、离开人世、寿终正寝、与世长辞等等。

对死于意外事故,叫“遇难”、“丧生”;为人民事业而死,叫“牺牲”、“捐躯”、“殉国”、“殉职”;未成年就死了,叫“夭亡”、“夭折”;高龄而死,叫“归天”、“仙逝”;平安地老死在家里,叫“寿终正寝”;和尚的死叫“圆寂”、“涅梁”、“坐化”;道士的死叶‘羽化”;古代帝王死了叫“驾崩”、“泰山其颓”。

死的别称还有:

“心脏停止了跳动”、“永远停止了呼吸”、“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流完了最后一滴血”等。

死的贬义词有:

“见阎王”、“上西天”、“完蛋”、“伸腿”、“一命呜呼”、“翘辫子”。

这种种的“死”,包涵有丰富的感情色彩,恰当地选用,可以使语言增辉添彩,对死者的评价和对家属的态度也能表达出来。

  

    

 

 潇湘一词的来历与含义  潇湘  “潇湘”一词始于汉代。

  《山海经·中山径》言湘水“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

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

  到唐代中期,“潇湘”不单意指湘水,而是被诗人们衍化为地域名称。

  自宋以来,人们多以“三湘”代指湖南。

为何称为“三湘”?

说法甚多。

一说湘水发源与漓水合流后称漓湘,中游与潇水合流后称潇湘,下游与蒸水合流后称蒸湘,总名三湘。

一说湘乡为下湘,湘潭为中湘,湘阴为上湘,合称“三湘”。

  近代一般用作湘东、湘西、湘南三地区的合称,后泛指湖南全省。

  潇湘有三解:

一是单指湘江,古称湘水,潇有形容水深而清的意思,。

郦道元《水经注湘水》中有“神游洞庭之渊,出入潇湘之浦。

潇湘者,水清深也”之句,所以古人把潇湘作为湘江的别称。

二是潇水和湘水的合称,范仲淹《岳阳楼记》有“北通巫峡,南极潇、湘”之句。

因潇、湘二水均在湖南境内,也泛指湖南地区。

三是古镇名,五代时置,在今湖南永州市西北,因当时潇湘二水合流处而得名,亦称潇湘关或湘关口。

  一般古诗词中的潇湘,今人都解释成为潇水和湘水。

个人认为,古诗词中的“潇湘”应是第一个解释,即湘水的别称。

因为湘水流域自古为荒僻之地,又是娥皇、女英哭舜而投水自尽的地方,所以潇湘应是相思、伤心之地,又有情已成空,无可奈何的意思,正合诗人寄情。

也有解释成潇水和湘水的。

  “潇湘残梦冷诗台”不知出自何人之手,但其中“潇湘”的意思应该是一样的。

  

 

 清帝退位诏书

 文曰:

奉旨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

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

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

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

南北暌隔,彼此相持。

商輟於塗,士露於野。

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

南中各省,既倡義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

人心所向,天命可知。

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

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

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

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

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

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

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

欽此。

 另外又颁布两个相关诏书,全文如下:

  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养人者害人。

现将新定国体,无非欲先弭大乱,期保乂安。

若拂逆多数之民心,重启无穷之战祸,则大局决裂,残杀相寻,必演成种族之惨痛。

将至九庙震惊,兆民荼毒,后祸何忍复言。

两害相形,取其轻者。

此正朝廷审时观变,恫吾民之苦衷。

凡尔京、外臣民,务当善体此意,为全局熟权利害,勿得挟虚矫之意气,逞偏激之空言,致国与民两受其害。

著民政部、步军统领、姜桂题、冯国璋等严密防范,剀切开导。

俾皆晓然于朝廷应天顺人,大公无私之意。

至国家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内列阁、府、部、院,外建督、抚、司、道,所以康保群黎,非为一人一家而设。

尔京、外大小各官,均宜慨念时艰,慎供职守。

应即责成各长官敦切诫劝,勿旷厥官,用副予夙昔爱抚庶民之至意。

  前以大局阽危,兆民困苦,特饬内阁与民军商酌优待皇室各条件,以期和平解决。

兹据覆奏,民军所开优礼条件,于宗庙陵寝永远奉祀,先皇陵制如旧妥修各节,均已一律担承。

皇帝但卸政权,不废尊号。

并议定优待皇室八条,待遇皇族四条,待遇满、蒙、回、藏七条。

览奏尚为周至。

特行宣示皇族暨满、蒙、回、藏人等,此后务当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升平,胥享共和之幸福,予有厚望焉。

  遂逊位。

  上述诏文,由张謇幕僚杨廷栋捉刀。

廷栋,清朝末年举人,留学日本。

归国后,以其知识渊博,思维敏捷,文笔流畅,而为张謇器重。

廷栋受命起草诏文后,经张謇润色,袁世凯审阅,隆裕太后发布。

《退位诏书》最后说:

“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

”一代皇朝之终结,中华两千年帝制之终结,说得如此之轻松,如此之清雅,极致文思,颇为得体,可谓大格局,亦为大手笔!

  同日,颁布《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优待皇室条件》。

《清宣统政纪》记载其主要内容是:

  甲、关于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左:

  一、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二、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

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三、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

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四、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五、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

  六、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七、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八、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乙、关于清族待遇之条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二、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私权,与国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四、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

  设在太和殿的隆裕太后灵堂

  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今因满、蒙、回、藏各民族赞同共和,中华民国所以待遇者如左:

  一、与汉人平等。

  二、保护其原有之私产。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四、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五、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

  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七、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

  以上条件,列为公文,由两方代表照会各国驻北京公使,转达各国政府。

 

古代城池规划中的衙署位置

过去在写《帝国缩影》的时候,关于政府机构的衙署在一个城池中的位置,只写了一句“一个城市的最高级别的衙门总是位于东北方向的城区内”。

至于理由也只写了一句“中国历来以北为尊,皇帝的宫殿都位于京城的正北方,地方城市为了迁就十字形的大道、尤其是为了避开尊贵的正北方位,所以只能把衙门设在东北方位”。

写上这句话的依据主要来自刘敦桢先生《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一书有关古代城市的概述。

另外,在翻阅了学校图书馆馆藏的一些地方志(大概翻阅了240种,有关的笔记现在已经丢失了),发觉所翻阅的地方志中,超过一半的州县城池里衙署都是位于东北城区的,所以就这样写了。

不过10多年来,总觉得这不能算是确论,尤其是第一次到山西平遥,发现县衙居然是在城池的西偏南城区里。

后来看到《中国城池史》(张驭寰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5-1),那本书里对城池的总的规划原则有较多说明。

比如认为,古代城池的平面绝大多数(70%以上)是方形的,这是受后来成为儒家经典《考工记》的影响。

又指出,城池的道路以正方位的十字大街为常见,但是也有的城池出于防御考虑“城门不相对,道路不直通”。

至于衙署位置,作者比较谨慎,只是说:

“选在县城内中心或略偏的位置,地点适中。

现在再仔细看看一些古代城池的平面图,觉得张先生此说也可以商榷。

和我原来的讲法一起可以修正如下:

首先,在没有险阻的平原地区的四方形及圆形城池里,衙署的位置总是居于北方,而且一般会偏在十字大街的东北城区。

比如淄博县城、奉贤县城、上海县城等等。

 

淄博县城

奉贤县城

有的偏在西北城区的,是出于便于防御考虑。

比如山西岚县,县衙处在山坡上。

山西岚县

当然也有的是看不出什么理由的偏西,比如河北威县。

河北威县

 

其次,出于防御地形考虑的不规则城池,一般也在北方建衙署。

比如象山县城,或者建在一些防御有利的地形,无论方位,比如歙县县衙居中。

象山县城

歙县县城

  

至于平遥这样偏于西南的,真的不多见。

想来有可能现有的城墙是后期扩建的。

平遥县志称洪武年间筑城周长12里,而上海县是在200多年后的1553年才筑城,也不过9里周长。

平遥至今城墙里只有4万人,要守12里的城墙太难了。

如果这一猜测成立,那么平遥县衙就是处在原来城池的东北城区。

但是确实有些城池说不出理由的将县衙置于西南,如宝坻县,只能猜测有风水上的其他考虑了。

平遥县城

宝坻县城

 

古代的城池主要是作为朝廷的代表机构而规划设计的。

衙署是一个城池的中心所在,城池只是衙署的外围防护设施。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规划衙署位置的第一要务是防御考虑。

唐宋时期的城池大多有两重城墙,外围的是外城,里面是内城,一般叫做“子城”,衙署当然就处在子城之内。

可是这样的城池有个很大的问题是阻挡了城池内的交通,使得道路网难以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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