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分类及立案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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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分类及立案标准

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分类及立案标准

1、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案

行为人实施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行为之一的即可立案。

2、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即可立案:

1)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2)

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枪支的;3)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行为之一即可立案。

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案: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2)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丢失枪支不报案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2)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需立案。

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

立案标准:

1)炸药1000克以上、雷管50枚以上、管制刀具20把以上,枪支、危险品等未过上述标准,但是已危害公共安全;2)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7、重大责任事故案

立案标准:

1)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2)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者虽然经济损失不足这一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损害的。

8、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立案标准:

1)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的事故;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极坏社会影响,引起单位职工强烈不满,导致职工罢工停产等其他严重后果。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立案。

9、危险物品肇事案

1)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2)有其他严重情节。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立案。

10、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

1)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2)有其他严重情节。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立案。

11、教育设施重大安全案

1)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2)有其他严重情节。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均可立案。

1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具有刑法第140条规定的4种行为之一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

13、生产、销售假药案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出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

14、生产、销售劣药案具有生产、销售劣药行为之一且造成严重危害的,可以立案。

15、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

具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行为之一并且出现足以引起严重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危险的,可以立案。

16、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具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可立案: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2)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17、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后果特别严重的可立案: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2)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18、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立案: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2)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19、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

具下列行为之一,并且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可立案:

1)生产假药农药、假兽药、假化肥;2)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20、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1)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2)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21、走私淫秽物品案

立案标准: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22、侵犯著作权案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立案:

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个人5万元以上、单位20万元以上);2)有其他严重情节(曾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两年内又犯本罪的,个人非法经营额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额100万元以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3、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违法所得个人人民币10万元以上、单位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可立案。

24、强迫交易案立案标准: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

25、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立案标准: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

26、倒卖车票、船票案

立案标准: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

27、强迫职工劳动案立案标准:

用人单位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

28、故意毁坏财物案

立案标准: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9、破坏生产经营案

立案标准:

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

30、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可以立案。

3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立案。

3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

3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立案:

1)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2)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3)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34、聚众斗殴案

立案标准:

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35、寻衅滋事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案: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6、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立案: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2)举

行集会、游行、示威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37、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案

立案标准:

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

38、破坏集会、游行、示威案

立案标准: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

39、聚众淫乱案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可以立案。

40、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立案标准: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

41、赌博案立案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

42、故意延误投掷邮件案

立案标准: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43、故意损毁文物案立案标准: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

44、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立案标准: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后果严重的,可立案:

1)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2)过失损毁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

46、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立案: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2)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3)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4)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4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案

立案标准:

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

48、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

立案标准:

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49、非法组织卖血案

立案标准: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50、强迫卖血案

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可以立案。

5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案

具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立案:

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2)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52、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案

立案标准:

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

53、医疗事故案

立案标准: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54、非法行医案

立案标准:

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

55、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立案标准: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

56、逃避动植物检疫案

立案标准:

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

5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立案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会传染病的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它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事故致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可立案:

1)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2)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3)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5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案

立案标准:

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

59、擅自进口固体废物案立案标准: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60、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案标准: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

6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立案标准: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6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森林公安机关辖区外的)立案标准: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63、非法狩猎案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可立案:

1)在禁猎区狩猎;2)在禁猎期狩猎;3)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64、非法占用耕地案

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65、非法采矿案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经责令停止开采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可立案:

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

66、破坏性采矿案立案标准: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67、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案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行为之一的,可立案。

68、盗伐林木案立案标准: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目前的标准,林区:

盗伐2米3-5米3或幼树100株-250株;非林区:

盗伐1米3-2米53或幼株50株-125株)。

69、滥伐林木罪

70、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立案标准: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

71、组织卖淫案

组织他人卖淫的,可立案。

72、强迫卖淫案

强迫他人卖淫的,可立案。

73、协助组织卖淫案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可立案。

7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可立案。

75、引诱幼女卖淫案

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可立案。

76、传播性病案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可立案。

77、嫖宿幼女案

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可立案。

78、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以牟利为目的,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立案:

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50-100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100-200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200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500-1000张以上;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100-200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像带200-400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200-400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1000-2000张以上;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200-500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10-20场以上;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5000-10000元以上。

79、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案立案标准:

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和音像制品版号,出版淫秽书刊、音像制品。

80、传播淫秽物品案

立案标准: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达300

600人次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8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立案:

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达15-30场次以上的;2)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2、组织淫秽表演案立案标准: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

83、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

立案标准: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故意提供给武装部队。

84、过失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立案标准:

出于过失将不合格的武器、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

85、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案

立案标准: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

86、聚众扰乱军

事管理区秩序案

立案标准: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87、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案立案标准: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

88、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

立案标准: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

89、接送不合格兵员案立案标准:

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

90、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案立案标准: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

91、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案立案标准: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

92、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案

立案标准: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

93、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案立案标准:

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

94、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案立案标准:

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

95、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案

立案标准: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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