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气体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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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气体工程招标文件
XXX医院门诊、内科病房综合楼
医用气体、医用传呼、设备带工程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招标人:
XXX股份公司(盖单位章)
2020年04月
第一章招标工程信息
项目名称
XXX医院门诊、内科病房综合楼医用气体、医用传呼、设备带工程
工程地点
招标单位
XXX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46701平方米
招标范围
详见采购内容,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信 息 内 容
项目概况:
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传呼对讲系统、设备带及电器系统。
具体工程量以投标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通知获取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5日16:
00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项目名称
XXX医院门诊、内科病房综合楼医用气体、医用传呼、设备带工程
1.2
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1.3
招标人及联系人
名称:
XXX股份公司
地址:
联系人:
1.4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如有技术疑问,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1.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6
招标范围(内容)
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8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于2020年04月07日16时以前交至XXX医院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开标时,请提供缴款相关证明)。
账户名称:
XXX医院有限公司
1.8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9、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
10、投标人拟指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5日16:
00时。
1.1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为开标前,邮件形式发送。
1.13
投标报价
本招标项目作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按合同工期发生的抢工费、夜间施工费、材料摊销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倒运材料费、外地施工企业迁移费、设备费、材料费(含主材、辅材、安装配件)、管线桥架费、施工安装费、运输保险、维修保护费、特殊工具费、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费用、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规定收取)、总承包管理费(2.5%)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此项目所包含的所有费用。
1.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5
投标文件数量
商务标和技术标正本各一份,副本各柒份
必须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封装在投标书内),U盘内不得有与报价无关的内容。
1.16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1.17
装订及密封要求
严禁活页装订,所有正副本密封在一起,投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加盖印章),密封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等信息。
1.18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0年04月09日13时30分
地点:
1.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0年04月09日13时30分
(投标人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以备审查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
地点:
1.20
付款方式
管道部分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真空泵房、空压机房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设备带(含气体终端和电器)完工付总工程款的20%;医用呼叫系统完成付总工程款的10%;全部完成并通过招标人和相关部门验收付至总工程款的80%;交付使用并结算审计定案,开具全额发票后付至总款的95%,余5%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招标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辅材、安装、调试、培训、运输等费用,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均包含。
图纸中材料、设备参数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图纸中材料、设备参数与清单不一致时,施工单位提出异议,若未提出异议结算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数量发生变化由招标人、审计单位进行调控,最终结算计算公式为:
工程实际总价款=工程实际总造价*下调百分比(下调百分比为投标人中标价与投标总价的比值),其中工程实际总造价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投标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措施费、其他项目费、暂估价、规费和税金等,总承包服务费为工程实际总价款的2.5%,中标单位不得有任何意见。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XXX医院门诊、内科病房综合楼医用气体、医用传呼、设备带工程,总建筑面积46701平方米,地上17层,建筑面积40937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5716平方米,综合大楼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配套设施、地下车库耐火等级为一级。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一个标段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5.2本工程总承包服务费为工程实际总价款的2.5%。
5.3中标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竞争性磋商。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招标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招标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踏勘现场
9.1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投标预备会:
无
11.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1.1投标人一旦获取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
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11.3投标人对项目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1.4投标人选择产品必须符合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的要求。
11.5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1.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项目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1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组成
14.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招标工程信息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
14.2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15.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5.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收及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5.2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6.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均由招标人发出。
17.最高限价:
无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8.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8.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资信证明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8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部分技术响应部分
1)技术参数响应;
2)材料、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
3)主要设备的详细描述;
4)施工组织设计;
5)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部分商务报价部分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的工程业绩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完成的项目情况或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
6)投标人使用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
20.投标报价
20.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0.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20.3投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0.4投标人应按“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项目逐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20.5投标人的报价不仅应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和图纸上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或规范规定需要的,在全套系统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
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
投标人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在其设备材料清单中包括。
20.6投标报价的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种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20.7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0.8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0.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项目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0.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0.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0.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0.13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
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1.投标有效期
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1.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投标文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七份,必须提供报价电子版一份,提供U盘(封在投标书内)。
2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22.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22.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2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3.1投标文件的装订
23.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3.2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4.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6.开标
26.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6.1.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
26.3开标程序
26.3.1开标会议在集团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他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
26.3.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6.3.3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6.3.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录音、并存档备查。
27.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集团专家库、外聘专家等组成。
28.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报价一览表;
(3)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28.5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29.评标
29.1评标准备工作
29.1.1阅读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29.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9.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9.2评标办法
29.2.1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的方法,结合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综合实力、报价综合考虑确定中标人。
30.3评标原则:
30.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0.4评标报告的签署
30.4.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0.5投标文件的澄清
30.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0.5.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30.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
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30.7评标过程的保密
30.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1.定标
31.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1.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31.2中标人的确定
31.2.1招标人依据书面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1.3中标通知
31.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电话通知。
32.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2.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认为无效投标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33.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确定中标人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4.2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4.4双方订立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不一致的,以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为准。
35.履约保证金
35.1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5.2中标人不能按照要求履约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二)其他商务条款
(一)材料、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三)所有材料、设备(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
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
(四)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中标人负责将材料、设备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施工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招标人,涉及进口的产品或部件配件软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材料、设备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提供施工工程质量质保壹年、相关材料、配件、设备质保两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
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材料、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如材料、设备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24小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六)培训:
中标人负责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验收:
1、招标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招标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材料、设备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材料、设备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投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工程名称)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3)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