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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

听力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

第1章绪论

听觉的重要性

人类接收外界信息的方式主要是依靠听、看、触摸和嗅等实现的。

其中听和看是最主要的方式。

先天的听力是至关重要的,在出生前,我们虽然看不见却能听见,即使是在深度昏迷中,人们常常能听见周围发生的事情。

听觉又会影响语言的习得,

内容提要:

听力障碍的概念

听力障碍的发生率

听力障碍的分类

听力障碍的原因与诊断

听力障碍儿童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第一节听力障碍的概述

一、听力障碍的概念

特殊教育词典(1996):

听力障碍又称聋、重听、听觉障碍、听力残疾等,是指“因听分析器病变或损伤,导致听力减退或丧失的状态。

“残疾”一般是医学或生理学上的名词,“障碍”是心理学和教育学领域的名词。

但二者在我国现阶段都被当做同义词来使用,作为教育工作者,希望大家都使用“听力障碍”这一术语。

二、听力障碍的出现率

儿童期听力障碍是一种常见的出生缺陷,在所有新生儿中,双侧听力障碍的发生率为0.1%-0.3%,其中重度及极重度听力障碍约占0.1%。

但在经过重症监护病房抢救的新生儿中,听力障碍的发生率可高达2%-4%。

听力残疾发生率的确定,涉及到标准、检查技术和仪器设备等问题,同时也与社会、经济、文化、社会福利有关。

由于调查的方法、对象、年龄、地区的不同,其结果不完全一致。

世界卫生组织:

1985年全世界有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残疾者1180万,到2000年时达到1630万,且不包括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残疾者。

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2001)报告:

每1000人中有95人有慢性听力损失,美国大概有2000万人在听觉交流的加工和接受上存在困难。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2006)报告:

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听力残疾有2004万人,占24.16%。

男童发生率高于女童,农村发生率高于城市的发生率。

三、听力障碍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实际需要和不同的标准,听力障碍有不同的分类

(一)听力损失程度:

聋和重听

表1-1各种听力残疾的标准

 

听力损失程度

(dB,听力级)

中国标准

WHO、ISO标准

残奥会标准

类别

分级

分级

程度

>110

一级聋

G

全聋

可以参加残疾人奥运会

91-110

F

极重度

71-90

二级聋

E

重度

56-70

重听

一级重听

D

中重度

41-55

二级重听

C

中度

26-40

B

轻度

0-25

A

正常

表中听力损失程度是指三个频率(500Hz、1000Hz、2000Hz)听力损失的平均值。

聋和重听均指双耳损失,若双耳听力损失不同,以听力损失较轻的一耳为准。

(二)听力障碍发生的部位(声音产生的原因)

传导性耳聋:

外耳、中耳异常或并发症导致的耳聋。

感觉神经性耳聋:

内耳听觉神经纤维或其他敏感组织的损害造成的耳聋。

中枢性耳聋

混合性耳聋

表1-2按病变部位的耳聋分类

病变部位

外耳

中耳

耳蜗

听神经

听神经核和大脑听觉中枢

耳聋类别

传导性耳聋

感觉神经性耳聋

中枢性耳聋

混合性耳聋

图1-1人的听觉系统机构示意图

(三)听力发生的时间

先天性耳聋和后天性耳聋

学语前耳聋和学语后耳聋(4岁)

四、听力障碍的原因和诊断

(一)听力障碍发生的原因

先天原因:

指在出生前造成儿童听力障碍的原因

(1)遗传因素:

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传导性耳聋是由基因导致的。

染色体隐性遗传占80%(特殊教育导论:

P306)。

如果家族中有聋人,那么其子女为聋人的概率要高。

(2)胎儿在胚胎发育时期听觉器官没有发育或发育不全(早产儿听力损失出现率要高)

(3)母亲在妊娠期间患风疹或其他传染病:

遗传性巨细胞病毒麻疹和巨细胞病毒

(4)母亲在妊娠期间使用某些能致聋的药物等

后天原因:

指儿童出生后造成听力障碍的各种原因。

(1)外伤和中耳炎:

分泌物堆积或造成鼓膜破裂,从而引起传导性耳聋

(2)急性传染病病毒和细菌感染:

腮腺炎、麻疹、猩红热、流行性感冒、脑膜炎等

脑膜炎是引起后天耳聋的首要原因,滤过性病毒或细菌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感染会破坏内耳灵敏的声学组织。

儿童有脑膜炎引起的耳聋大多数是重度听力损失,同时还会出现平衡能力损坏或是其他残疾问题。

(3)药物中毒:

儿童因治病而是用的链霉素、庆大霉素等抗生素。

(4)噪声性听力损失:

噪声污染,现代社会高度发展所带来的副产品。

长期暴露在高分贝环境中将增大听力损失的可能性,这些高分贝环境如工业噪声、直升飞机、枪声、高分贝的音乐等。

由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时最普通的职业病,也被认为是职业损伤中占第二位的损伤之一。

过度噪声的警告性标志特征:

在噪声环境中,三步之内需要对某人大叫才能让人听见声音;在离开噪声环境后发生耳鸣;在离开噪声环境一两个小时候才能听到轻柔的声音。

(年轻人戴耳机听音乐,结合个人经历谈噪声对听力的影响)

(二)听力障碍的诊断

一名儿童是否有听力障碍,障碍发生在什么部位?

属于什么性质?

障碍程度如何?

这些均需经过听力检查才能做出诊断。

诊断的目的是为听障儿童的治疗和康复训练提供科学的依据。

听力障碍诊断得越早,儿童接受早期干预或训练的机会也越大,从而能更好地促进儿童语言和交流功能的发展。

儿童的听觉障碍往往是由家长、托儿所或幼儿园老师最先发现,然后再到医院检查确诊。

因此家长和从事学前教育的教师了解一些听力检查的方法显得非常必要,也很现实。

下面介绍一些常用的听力检查方法。

1、行为观察法

观察儿童在自然状态下,受到声音刺激后有无相应的行为反应,而间接地推断其听力是否正常的方法。

该方法比较适用于年龄较小,还不懂事的婴幼儿。

表1-3列出了健听幼儿常有的听力行为,不能做出相应行为的婴儿意味着有听力问题,应该做听力检查。

1个月

✧有很大噪声时的反应时跳跃或震惊

✧开始发出咯咯声

✧对人声有反应

3个月

✧咕咕地叫

✧转向有声音的方向

✧当熟悉的声音靠近耳朵时能安静下来

✧当较大的声音发生在周围时会从睡梦中醒来

6个月

✧独自一人时会发出声音,用声音玩乐

✧转向生声源处,当自己名字被叫到,而叫他的人又不在场时仍然转向声源处

✧当有人直接对其说话时,他能使用声音与之交流

✧模仿说话

9个月

✧对高兴或愤怒的声音做出不同的反应

✧试图模仿他人的声音

✧呀呀学语开始发展变化

12个月

✧在转头时确定声音的来源位置(不论声音来自于旁边、上方还是下方)

✧听见父母声音时停止活动

✧对叫自己的名字有反应

✧开始正确地使用单个的词,如“妈妈”或“爸爸”

✧能对声音发出伴随的笑声

✧睡觉时会被周围的声音吵醒

✧模仿声音和单词

✧理解一些相近的短语或词

✧对音乐或歌声有反应

✧呀呀学语的类型和数量增加

18个月

✧当被叫到时,会走来

✧对“不”有反应

✧遵循简单的命令

✧除了“妈妈”或“爸爸”以外,还使用4-10个词

24个月

✧词汇量多于50个

✧能同时使用两个词

✧能遵循简单的指导

✧对有韵律的音乐有反应

✧使用声音应对具体的目的

✧能理解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许多短语

✧与发出声音的物体玩耍

✧发声有升降调

✧用自己的名字指代自己

✧给一个图片或物体命名

2、听力检查法

听力检查法是由检查者对被检查者主动实施听力检查,因而是一种直接检查听力状况的方法。

根据测查时是否需要被测者主观配合,听力检查法可以分为主观测听法和客观测听法两大类。

主观测听法是测查时需要被测者对声音刺激主动做出反应的测听方法。

常用的有语声测听、哨声测听和击掌测听。

它们简便易行,但所得出的结果准确性较低,适合家长和教师做粗略的检查。

在医院等专门机构的专业人士常用的主观测听法有:

音叉测听、纯音听力计测听、儿童听力计测听和语音测听。

客观测听法是测查时不需要被测者主观配合的测听方法,不受被测者主观意识影响,其结果更加客观、可靠。

常用客观测听法有:

电反应测听、声导测听、无条件反射测听和条件反射测听法等。

第二节听力障碍儿童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一、国外听力障碍儿童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魔鬼附身,被杀戮、遗弃

奴隶社会后期,宗教势力的发展,认为听力障碍的缺陷是上帝给予有罪的人的惩罚,他们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厌恶,禁止参加社会活动,也没有受教育的权利。

17世纪以后,文艺复兴,社会发生很大的变革,在人道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打破了以往的观念,聋人获得和正常人一样的平等地位,可以参与社会活动,并获得了受教育权。

1770年神父莱佩在法国巴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以聋人为主要教育对象的特殊教育学校。

继法国之后,英国在1771年建立了聋校,1778年德国的海尼克在莱比锡建立了聋校,1864年美国在华盛顿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聋人大学——加劳德特学院,随后在1887年又建立了聋幼儿园。

至此,各个学段的聋校建立,聋教育在欧美一些国家开始逐渐发展起来。

20世纪以后,有很多国家开始实行听力障碍儿童的义务教育,如英国实行对5-16岁听力障碍儿童的义务教育。

学段的不断完善,教育体系不断完整,各级各类学校的出现和各种听力障碍研究机构对听力障碍儿童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

教育师资的重视。

二、我国听力障碍儿童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

《礼记.礼运》:

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鸦片战争后,西方思想的影响,影响了我国对聋人等残疾人在教育方面的思想。

19859年,太平天国时的洪仁轩,在《资政新篇》中提出“兴跛盲聋哑院,……请长教以鼓乐书数杂技,不致为废人也。

”这是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为残疾人兴办教育的想法。

但后来随着天平天国运动的失败,这种想法也就未得以实现。

1887年美国传教士梅尔斯在山东登州建立了我国第一所聋校,名为“启学馆”,后迁至烟台,即现在的烟台市聋哑中心学校。

以后各国教会纷纷以慈善事业的形式,在上海、武汉、广东、福建等地开办了聋校。

辛亥革命后,我国的一些热心教育事业的人士也开始私人创办特殊教育学校。

如近代著名的实业家张謇于1916年在南通创办了盲哑学校。

此外,在杭州、长沙等地陆续有中国人自己开办的特殊学校。

旧中国的聋哑学校多半是私立学校,或由一些慈善、救济机关开办的学校。

在1945年中国教育年鉴的统计,我国解放前有盲聋学校42所,学生2380人,教工360人。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951年10月,周恩来总理签署了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

1953年中央教育部设立了专门主管全国特殊工作的管理机构——盲哑教育处。

国家制订了聋哑学校的教学方针和任务,并制订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了专用教材,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汉语拼音手指字母方案,通用手语,使聋校教育教学走上了正规化、科学化的道路。

十年动乱期间,特殊教育整个受到了很大影响,被干扰和破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聋教育等特殊教育逐渐恢复起来,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健康快速的发展期。

党中央的文件中,国家法律明确提出发展特殊教育,并将其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中。

特殊教育从早期教育到高等教育的体系正逐渐形成。

办学形式也从单一的特殊学校,改变为特殊学校、普校特殊班、随班就读等多种形式。

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也走上正规化、系列化道路,有了专门的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和特殊教育专业。

到2008年,全国共建立了564所聋校受。

1985年,教育部委托,由江苏省教育厅建立了我国第一所中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机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为全国各地培养盲、聋和智障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

到1995年这类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已基本遍布全国大多数省份。

为培养高层次的特殊教育人才,在国家的规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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