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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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东莞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达标活动细则
一、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一)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1、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清查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并签名,严格交接。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对本单位、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2)自动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1)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情况。
5、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针对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6、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7、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
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8、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9、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0、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
11、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的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员工班前、班后的防火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形成完整的纸质档案资料,条件允许的单位可按照网络档案建设要求形成电子文档。
(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12、单位员工应当熟悉或掌握下列内容:
(1)距离自身工作岗位最近的消防设施、器材、火灾报警按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2)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卷盘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3)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13、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除应当掌握本标准第十七条的内容外,还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14、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利用附近的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15、值班人员确认火灾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有线无线对讲系统、警铃、广播等方式,发出火灾信号,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涉及的人员,立即按照预案分工,迅速展开灭火和疏散救援。
16、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能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17、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架构图》、《灭火救援人员架构图》、《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
18、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以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涉及的人员,能够按职责分工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具备完成预案任务的能力。
(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9、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0、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逃生。
21、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同时还要阻止因贪恋财物等原因返回火场的群众。
22、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4)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23、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1)每个楼层、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
(2)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
(3)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4)疏散走道每20米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5)消防车通道每50米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
(6)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
24、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疏散演练,使员工熟悉疏散的程序和顺序,提高员工自身的心里素质,在发生火灾时能够镇定的承担起疏散任务。
(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5、单位应当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操作。
26、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7、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传单、手册、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互联网的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并积极参加镇教育基地举办的各种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28、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9、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
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评比方法
(一)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消防安全评估考核内容。
(二)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应组织火灾隐患办公室和社区防火巡查服务队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判定为达标单位:
1、各项行政审批手续齐全;
2、按照本标准认真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相应的档案资料齐全;
3、季度内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四)有以下情形的单位判定未不达标单位: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未开展或开展不力且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
1、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2、被公安消防机构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单位内存在较多较严重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五)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应确定30家达标单位,并应确定至少一家不达标单位,以督促社会单位积极开展“四个能力”的建设工作。
(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评定按以下程序确定:
1、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在每季度将符合先进、不达标情形的单位的事实、判定意见、判定依据等有关材料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集体议案组进行讨论。
2、确定为达标、不达标单位的,集体议案组应有2/3以上的参加人员同意,并将讨论情况形成会议纪要。
3、集体议案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审核申报单位情况是否属实;二是审核拟解除不达标的单位。
三、评比结果的公布及整改
(一)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批准列入不达标的单位,应在每季度消防形势分析会后的次日通过媒体进行公布,并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向各镇区通报。
(二)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督促不达标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以及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同时对已确定为不达标单位应落实专人重点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三)对不达标单位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的,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复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可以解除不达标单位的,要及时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集体议案组对各地上报拟解除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每季度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对上一季度解除的不达标单位统一予以通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附件3: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表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10分)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3分)
查看单位文件、现场提问消防安全管理人
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此项不得分;管理人达不到“明白人”要求的,扣2分。
2、是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分)
查看档案资料
未明确的不得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或不符合实际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资料是否齐全(5分)
查看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不规范或不全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0分)
1、是否实行防火检查制度(4分)
查看档案资料,提问管理人单位开展防火检查情况
有关资料不全的酌情扣分,管理人不熟悉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单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开展夜间防火巡查(6分)
查看防火巡查记录
未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此项不得分;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3、员工是否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消防安全(4分)
随机提问员工其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其演示班前、班后检查过程
员工未在班前、班后进行检查的,每发现1人扣1分;一个员工不熟悉扣1分,扣完为止。
4、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巡查人员立即督促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6分)
查阅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及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或通知;实地检查
单位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整改或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每处扣1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每发现一处扣1分。
扣完为止。
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0分)
1、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有保安队的单位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5分)
现场检查
未按要求建立的,扣5分,已建立运作不规范的扣2分。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5分)
查看档案资料,抽查值班人员实地操作
存在未持证上岗或操作不熟练现象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
3、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机构、人员、处置程序和措施;是否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改完善预案(12分)
查看档案资料
未制定预案的判定为不达标;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判定为不达标。
4、单位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一旦发生火情,起火现场岗位人员和邻近岗位人员是否能迅速利用灭火器材灭火(8分)
查看器材、设施,并提问员工对器材、设施使用方法、维护管理的
员工不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每一人2分。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20分)
1、责任人或管理人、员工是否熟练掌握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基本能力(10分)
随机提问并现场组织疏散演练
不熟悉的,每发现一人扣2分。
2、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是否按要求设置(5分)
现场查看
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单位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明确疏散引导人员(5分)
现场查看
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20分)
1、是否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5分)
现场提问专兼职消防宣传培训人员
未确定的不得分,提问回答不熟练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是否按要求对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5分)
现场查看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语(5分)
现场查看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4、员工是否在上岗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是否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分)
查看资料,必须有照片附证
未开展的直接判定为不达标单位,开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5分)
存在右边所列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达标单位
1、依法应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而未办理的;2、存在安全疏散不达标、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火灾隐患甚至是重大火灾隐患的;3、社会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4、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定期组织演练的;5、没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6、“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不达标的。
总分
注:
此表正反面打印。
此表为重点单位验收标准,派出所列管单位的验收标准。
上述内容必须逐项逐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得随意降低验收标准。
总分90分且不存在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条件任何一项的可判定为“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单位。
验收工作过程中应拍照留证,存档备查。
被验收单位名称:
验收时间:
验收人员签名: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附件4:
其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表(包含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月日
检查考评项目
检查考评内容
检查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方法
扣分情况及原因
懂本场所
火灾危险性
(20分)
1、单位或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5分)。
①未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扣2分;②根据现场提问情况,员工不掌握场所火灾危险性的,每发现1人扣1分。
扣完为止。
1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2提问岗位具体消防职责及场所火灾危险性。
2、单位员工每日班前班后检查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定时进行防火巡查(10分)。
①未开展检查巡查的扣3分;②检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未整改的扣2分;③实地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扣3分。
查看员工工作记录(无记录的现场提问),在班前、班后应该注意哪些消防安全事项,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的检查情况。
3、单位或场所根据自身特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灭火器材等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语标识(5分)。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现场检查
会报警
(10分)
4、员工熟练掌握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的基本方法、内容和要求(10分)。
员工不能熟练掌握报警电话、起火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的,每发现1人扣1分。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现场提问一旦发生火灾应该如何报警
会灭火
(10分)
5、员工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10分)。
员工不能熟练掌握的,每发现1人扣1分。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现场设定起火点,提问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
会逃生
(10分)
6、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5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每发现1处扣2分。
现场检查
7、员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5分)。
员工不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的,每发现1人扣2分。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现场提问员工一旦发生火灾应如何逃生?
实际得分:
扣分合计:
注:
此表正反面打印。
此表为重点单位验收标准,派出所列管单位的验收标准。
上述内容必须逐项逐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得随意降低验收标准。
总分45分且不存在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条件任何一项的可判定为“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单位。
验收工作过程中应拍照留证,存档备查。
被验收单位名称:
验收时间:
验收人员签名: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