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电大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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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电大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经济法学作业一

答: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各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

具体规定详见第二十三条释义。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依法设立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为符合上述条款对于有限公司

(3)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三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是允许股权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的,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的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的规定转让。

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出于人合性考虑,乙方股份转让采用自由原则,允许自由转让,不设任何限制。

课堂讨论记录表1

由于上述案例对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进行讨论

发言提纲: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为3-13名。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为其不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的例外情况。

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该案例中,服装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但是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我国《公司法》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案例中,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乙方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

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C)

A美国B德国C俄国D东欧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A)的必然结果

A经济关系B法律关系C民事关系D行政关系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A)

A无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两合公司D股份两合公司

4.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是(B)

A人民法院B债权人会议C管理人D债务人

5.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

A增值税B营业税C城建维护税D个人所得税

6.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C)

A信用保险B人寿保险C意外伤害保险D健康保险

7.关于反倾销中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为(C)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原因

B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充分条件

C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必要条件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8.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A)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务委会C国务院D审计署

9.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A)

A行贿论处B受贿论处C贪污论处D挪用公款论处

10.掠夺性定价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

A经营者应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C低价销售行为无正当理由D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

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B经营协调关系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D涉外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ABC)

A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B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

D对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包括(ABCD)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

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

5我国商品税法主要包括(ABC)

A增值税法B营业税法C关税法D消费税法

6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市场的是(ACD)

A货币市场B资本市场C外汇市场D黄金市场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CD)

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C倾销幅度低于2%的

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8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包括(ABCD)

A财政供养人口B少数民族人口C疆域面积D农业产值

9各国和地区竞争立法的模式可分为(ABCD)

A独立式B分立式C合立式D综合式

10.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ABCD)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C国家商务部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三、名词解释题

1中国经济法:

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合伙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财政法:

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价格法:

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价格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讲就是指与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有关的各种价格关系。

四、简答题

1.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2.简述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五、论述题

试述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协议的使用除外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各国行业豁免的范围越来越窄。

从各国反垄断豁免的发展趋势来看,行业豁免将逐步被行为豁免所取代。

将某些特定行业排除在竞争法适用范围之外,其实质是使该行业中同业经营者之间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免受有关卡特尔禁令的约束。

在这些行业,同业经营者之间开展特定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助于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因此,许多国家允许这些行业中的经营者实施特定形式的卡特尔。

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意味着这些卡特尔所带来的积极效益与卡特尔所带来的限制竞争后果相比更为突出,这种积极效益受到了各国立法机关、执法当局以及法院的重视。

从国外竞争法实践情况看,被实施豁免的特定行业主要有保险业、农业、进出口业、体育业、银行业、航空业、海运业。

在不同国家,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有着不同的理由、背景和条件。

我国垄断协议适用除外顺应了这一趋势,主要是特定行为适用除外:

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即标准化卡特尔或者专业化分工的专业化卡特尔;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萧条卡特尔;行业豁免仅限于农业、进出口业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豁免。

六案例分析题

农民刘某承包了生产队10亩耕地用于棉花的种植,后来刘某之子到了适婚年龄,刘某便擅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新房。

动工后,村干部和群众都予以劝告制止,刘某不予理睬,他辩解称:

“我已经承包了土地,就应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村集体无权干涉”。

试分析:

1刘某的辩解理由是否合理?

2刘某的行为具体违反了我国哪些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

1刘某的辩解不合理。

2.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主要是对耕地即口粮田进行承包。

依据土地的性质,农民承包后,只能将土地用于农业种植,比如可以种植树木、粮食蔬菜等,还可以进行大棚种植,但不能将口粮田用于养殖或在上面兴建房屋、开矿采石。

3.法院认为,刘某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改变了土地的使用用途,判令解除刘某的土地使用权合同。

此外,刘某还要在期限内拆除流转土地上的房屋,填平土坑,恢复地貌。

作业4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标志之一是(B)

A经济法的地位B经济法的本质C经济法的基本原则D经济法的渊源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设备的合同,在此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D)

A乙方修理的设备B甲乙双方C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D乙方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3与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表述错误是(C)

A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B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

C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D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典型的资合公司是(D)

A无限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两合公司D有限责任公司

5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有()人民法院管辖、

A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B债务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C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D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6某中国公民在国内一上市公司工作,2009年7月份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B)

A360元B450元C325元D385元

7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A)

A汇票B支票C货运单D股票

8.下列不属于我国土地所有权特征的选项是(D)

A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

B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

C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进行有偿买卖和商品性流转

D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

9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B)

A1年B2年C3年D10年

10以下不是依法降价处理的商品是(D)

A鲜活商B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C降价销售季节性商品D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二多选

1经济发的法律属性主要表现在(ABCD)

A综合、系统调整法B平衡协调法C社会责任本位法D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2经济法主体(ABCD)

A使之一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组织主体B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

C不能用法人来取代D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

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的有(ABCD)

A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B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C为关联方提供担保D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所有的企业投资

4.下列关于破产原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BCD)

A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实质原因是丧失债务清偿能力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债务人的破产原因

C债务人停止支付便达到了破产的标准

D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同时资不抵债是破产的原因之一。

5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ABCD)

A询问B质疑C投诉D行政复议或诉讼

6.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

A保险合法原则B保险自愿原则C境内外保险公司权利同等原则D保险诚实信用原则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D)

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C倾销幅度低于2%的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8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的职权有(ABCD)

A询问权B查询权C检查权D处罚权

9.下列选项中,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的有(ABCD)

A进口易变质腐化食品B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C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D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10从监督主体上看,对价格行为的监督分为(ABCD)

A国家监督B舆论监督C司法监督D社会监督

三、名词解释

1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外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3.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4限制数量的垄断协议:

限制数量的协议,是指由参与企业通过控制或限制相关市场上产销的供给量,进而限制价格的协议。

主要包括:

限制产量协议;限制销售量协议。

5产品质量法:

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产品质量法包括所有调整产品质量及产品责任关系的法律、法规。

四、简答题

1.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

答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它是一种财政收人形式。

国债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有其明显的形式特征。

(1)自愿性。

所谓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

认购者买与不买,或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视其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

这一形式特征使国债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明显区别开来。

(2)有偿性。

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而按期偿还。

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

(3)灵活性。

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加以确定,而非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

2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五、论述题

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与区别。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广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以竞争行为或者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有相似之处,在推动和保护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为补充。

首先,一个国家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前提条件是这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自由竞争,如果没有自由竞争,经营者就不存在自由订立合同的可能性,也不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垄断和引入竞争是国家颁布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前提,可以说,反垄断法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提供了保障。

其次,反垄断法的实施也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合和补充。

如果一个国家只是反垄断,而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就可能会滥用它们的自由竞争权利,随意侵犯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或者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对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同等重要的任务,市场经济既然会同时出现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就会成为一对双胞胎,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市场经济本能和内在的要求。

第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不仅互为条件,很多情况下又交叉存在。

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这些行为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竞争,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合理性,即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来说显得不公平,另一方面,这些行为如果真正达到损害市场竞争的程度,行为人一般都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这些行为从而也可被视为限制竞争的行为或者垄断行为,受反垄断法的制约。

我国台湾1999年修订后的《公平交易法》第18条(转售价格协议)和第19条(拒绝交易行为和歧视行为)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这些行为在该法中虽然被视为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但它们同时也应被视为垄断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主要区别

从各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反垄断立法规制的行为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性质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和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⑤,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平竞争的机制。

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执法属于微观领域,限于经营者或消费者,而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则具有宏观特点和政策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的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个法律可以简称为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

而反垄断法则是通过反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使市场保持一种竞争的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

反垄断法追求的是自由竞争,这个法律从而也可以简称为自由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

另外,反垄断法是规范整个市场的竞争,涉及的问题是全局性的,它在推动和保护竞争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2、从立法理念方面看。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在净化竞争秩序,主要涉及市场竞争结构以及竞争的充分有效性。

而反垄断法则基于有效竞争的理论,力求产业组织的优化和市场结构的合理化,以提高市场效率,保证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产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佳质量、促进工业的最大进步。

正是出于不同的理念,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限制竞争的局面。

因此,一个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行为,例如竞争者之间商定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因为这个行为没有损害任何竞争者的利益,从而不会违反不正当竞争法。

另一方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假冒商标或假冒专利,这些行为因为不会影响市场竞争结构,不会减少市场上竞争者的数目,反垄断法也不会把它们视为是违法行为。

3、从立法目的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

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

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

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4、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⑥及其权利义务内容上看。

凡是参加市场竞争的经营者,无论经济实力强弱,市场份额多少都可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它们之间形成的竞争关系都是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关系。

而反垄断法所调整的则往往是经济实力强、市场份额大的经营者和以它们为中心,凭借其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或交易优势地位与弱小经营者之间形成的不平等主体间的竞争关系。

从某种程度当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多地替名牌企业、大企业着想,而反垄断法则体现着对中小企业的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主体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而反垄断法律关系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

5、从二者调整角度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是保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保障和促进公平。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规范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入手,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有失诚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危害,并缔造自由、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的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市场进行微观调控。

而反垄断法则是从规范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出发,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和状态进行规制,防止出现少数经营者控制和操纵市场,限制竞争,从而维护经济的自由、民主和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的是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

也就是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着眼于对竞争秩序的保护,而反垄断法则体现着对企业自由和市场竞争的双重保护。

6、从行为方式及其救济和制裁上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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