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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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专职信号把钩工
一.总则
1.信号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
2.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和未持有合格证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3.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工作时间严禁与别人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4.信号工有权制止他人触动信号,更不许请他人代发信号。
5.信号不清时,严禁发送,必须听清信号后,方可转发。
若发出信号后未能及时提升应视为无效信号处理,经过再重发,联系准确后方为有效信号。
二.主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1.提升前的检查与准备
(1)检查装载溜煤嘴是否严密到位,箕斗位置是否正常,重锤与挡煤板钢丝绳是否断股、脱轮、挡煤闸板是否损坏变形,信号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若存在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否则,严禁打点提升。
在提升过程中,信号工必须集中精力,倾听箕斗提升运行声响,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用电话向矿调度汇报,并及时打点停止提升。
(2)一切准备工作完毕,用电话通知矿调度并告诉主井绞车司机后,方可打点提升。
(3)信号工打点前,必须严格按照主副箕斗所处位置发出相应提升信号。
发送信号,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4)用联络按钮与翻车机司机联系配合,其联络信号规定如下:
a:
一长点(停止翻煤)b:
二点(翻干煤)
c:
三点(翻稀煤)d:
四点(表示主井未提升)
2.提升
经检查联系后,用提升按钮按如下规定发送信号(以主罐为主)。
(1)1点(停止提升)
(2)2点(往上提)(3)3点(往下放)
(4)4点(往上慢提)(5)5点(往下慢放)
3.注意事项
提稀煤时,必须用电话通知矿调度,严格做到翻一车,提一斗,主井煤仓禁止存稀煤。
提升时,注意观察溜煤嘴开合及提升钢丝绳摆动情况,防止箕斗刮卡或不到位。
煤仓堵塞和溜煤嘴不能放到正常位置,必须向矿调度汇报进行处理,处理时必须有人监护。
三.副井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
1.提升前的检查
(1)检查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2)检查罐链与安全门是否完好无损;
(3)检查罐笼位置是否正常、罐内挡车杠、阻车器、挡车大链、摇台、推车机、所有阻车器等是否灵活可靠;
(4)在检查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进行处理。
否则,严禁进行各种作业。
2.提升
(1)升降人员或物料时,应先用电话或联络点进行井上下信号工之间以及信号工与绞车司机之间的联系,做好开车准备。
(2)升降人员时,信号工应检查乘罐人数是否超员,乘罐人员及其携带任何物品严禁超出罐外,并将罐链放下,关好安全门后,方可发出升降信号,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进出罐笼。
(3)升降物料前,根据矿车装载情况,应用平罐点进行平罐,确保罐笼与摇台轨道保持合适位置停稳,将挡车杠搬至上方并用专用链环可靠挂牢后,方可推车装罐。
矿车可靠装入罐笼后,进出口推车工必须检查矿车肚脐是否可靠固定在罐笼内阻车器中间,确认无误,将罐笼两侧挡车链牢固挂稳,放下挡车杠,出口推车人员再次检查矿车装罐情况,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打设置在上下出车侧的联络点或口头转告信号工。
信号工必须接收到进出口推车工的指令后,关好[换行]安全门,待所有人员撤离至摇台后方,方可打点提升。
否则,严禁发出提升信号。
(4)使用推车机从罐笼内推出矿车,必须待出口推车工将罐笼阻车器拉开后,由拉阻车器人员告诉进口推车工,再经进口推车工转告信号工后,方可开动推车机推车。
(5)绞车开动后,信号工应随时注意大绳摆动情况,发现异常,应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6)在正常提升中途,罐笼未到位前,严禁发送停车信号。
(7)携带火药、雷管人员乘罐,信号工应通知绞车司机。
携带火药、雷管人员一罐不得超过四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8)升降工伤、火药、雷管、超长、超高物品时,信号工应通知绞车司机并发出慢车信号。
(9)每班开始升降人员之前,应先升降一次空罐,以便检查绞车、罐道及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3.信号规定如下:
(以主罐为主而言)
(1)停车:
1点用停车按钮
(2)工伤:
1长点用停车按钮
(3)升降物料:
2点上;3点下用提物按钮
(4)升降人员:
4点上;5点下用提人按钮
(5)平罐:
1长4短(向上调罐);1长5短(向下调罐)
(6)事故:
1长点用事故按钮
(7)检修:
4长点上;5长点下;用提人按钮及井口转换开关
(8)慢车:
用井口转换开关及信号灯。
四.北一专用信号工操作规程
1.凡从北二、北三经北二至北一原大巷开出的任何车辆,接近北一信号站100米处,机车司机必须减速慢行并不断发出警号。
若前方红灯亮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红灯警戒线外,严禁闯红灯。
北一信号工听到行车轰鸣声后,必须把设置在充电室出口及空车道的红灯送上。
2.空车道来车,在接近红灯200米左右的位置时,必须将重车禁止通行的红灯送上,阻止从北二、北三方向开出的任何车辆通行。
3.当空重车道两个方向同时来车,信号工应随机应变,按先后顺序,决定让谁先过,予以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输安全。
4.因停电信号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时,需要停止车辆,信号工必须寻找较安全处,用矿灯对着来车方向左右晃动,发送紧急停车信号,司机看到信号后,必须立即减速停车,当车辆需放行时,信号工用矿灯上下摆动发出行车信号。
5.北一有车辆排矸及南大巷有车辆开出时,信号工必须将空车道闭塞红灯送上,在北一排矸及南大巷出车期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入北一。
北一、南大巷出车前,机车司机必[换行]须用电铃打乱点(北一信号站门口红灯闪烁)和用电话通知北一信号工,北一信号工同意出车,事先必须将空重车道及充电室出口闭塞红灯送上,再向北一装车站或南大巷口发送出车信号和电话通知南大巷口机车司机,司机看到北一绿色信号灯亮和接到电话通知后,方可出车。
6.充电室出车前,机车司机必须事先观察北一至平田大巷是否有车辆通行,若有,必须让其通过后,再与北一信号工联系好,方可出车。
否则,严禁将机车随意开入该大巷内。
7.凡回收料车在北一信号站往里安设红灯前,必须停下。
通过信号工检查,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放行。
否则,必须进行整改处理。
8.料车通过信号站后,若信号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将重车道安放在防爆水槽处的声光报警信号送上,司机看到信号后,必须立即进行紧急制动停车。
在该段前运行期间,司机必须时刻注意观察声光报警装置,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9.发出的信号,待车辆通过后,应及时消除,以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10.认真搞好交接班,接班人未到达岗位,交班人严禁擅自离开。
五.北二六队口专用信号工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操作好信号系统,确保各种车辆运行有序调度,搬动道岔必须准确。
工作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2、出车信号规定:
以蜂鸣器声响为准,北二煤仓、北石门、四号井出车前,机车司机分别按动安装在各出口的按钮发出出车信号,北二出车打两点、北石门出车打三点、四号井出车打四点,六队口集中信号台上的蜂鸣器分别发出二声、三声、四声响声,信号工根据声响作出正确判断后,若同意出车,方可发出相应出车信号,以绿灯显示发亮作为准许出车信号。
3、北二进空车前,在六队口顶拉车时,信号工必须准确把握好行车线路,搬好道岔,车辆通过后,必须及时将道岔恢复至原正常车辆通行位置,在顶拉车过程中,信号工必须把好各环节安全关,安全、稳妥指挥车辆有序顶拉。
煤、矸车进入北二放煤站前,必须向放煤站发送乱点信号,待放煤站回复信号后,方可向机车司机发出进车指令。
否则,严禁向机车司机发出行车信号。
4、北三出重车时,若六队口专职信号工同意出车,必须将北石门、4#井、北二煤仓出口闭塞红灯送上后,观察六队口段至北二出口段是否有其它车辆运行,确认无误后,再将北三允许出车绿色信号灯送上,当北三出车到达六队口至北三方向1350大巷49#点前,机车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看准信号行驶。
若六队口绿灯亮时,机车司机方可慢速通过北二段,严禁闯红灯。
北三拉出回收料车,尾车通过六队口渡线道岔后,机车司机必须停车,经信号工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排除,否则,严禁放行。
北石门出车前,机车司机必须事先用北石门按钮按动三次向信号工发出出车信号,蜂鸣器发出三声响声后,若信号工同意出车,必须把北二出口、4#井门口及北三禁止通行红灯送上,再向北石门发出允许出车信号、绿灯亮后,方可出车。
否则,严禁将车辆驶入大巷。
4号井出车前,机车司机必须用按钮按动四次向六队口信号工发出出车信号,六队口集中信号站蜂鸣器发出四声响声后,若信号工同意出车,必须先将北二出口、北石门口及北三方向禁止车辆通行红灯送上后,方可发出允许通行信号。
待绿色信号灯亮,机车司机方可出车。
否则,严禁通行。
北二出重车前,机车司机必须在北二出口下车,观察大巷是否有其它车辆通行,若有,必须先让其通过后,再用出口按钮按动二次向六队口发出出车信号,若信号工允许出车,必须先将4#井、北石门口及北三方向禁止车辆通行红灯送上后,方可发出允许通行信号。
待绿色信号灯亮,机车司机方可出车。
否则,严禁通行。
机车司机严格按照信号指令行车,车辆必须停放在红色警示灯后面,严禁闯红灯。
所搬动的道岔在车辆通过后,必须恢复至车辆正常行车位置。
4#井、北石门口、北二出口发出出车信号后,若因其它原因未出车时,必须向六队口用按钮发送不出车信号。
信号规定为按动一次按钮,蜂鸣器发出短暂一次声响,信号工收到未出车信号,必须立即将所有闭塞信号解除。
若行车信号未消[换行]除,机车司机按动按钮间隔时间必须大于5秒以上。
若因停电,信号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上述各道口出车前,机车司机必须事先用电话与六队口信号工联系,并通报机车司机姓名,同时,六队口信号工必须用电话通知其它各出车地点,机车司机、操车工、班队长、放煤工及北石门安检员等,其它各出车地点严格把关后,方可通知需出车点出车,否则,严禁随意将机车开入大巷。
认真搞好交接班,接班人未到达岗位,交班人严禁擅自离开。
六.主井斜下、坑木场斜井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必须严格使用好“一坡三挡”,未提车时,所有挡车拦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提升前,应检查巷道与轨道有无障碍影响,道岔部件是否齐全可靠,位置是否准确,信号设施是否灵敏、可靠。
存在缺陷,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提升前,应详细检查各种挡车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提升钢丝绳断丝、磨损不得超过10%。
提升前,检查各连接装置(链、环、插销)是否满足提升条件:
无裂纹、无变形、磨损量及变形量不得超过原尺寸10%,连接装置必须使用合格标准件,严禁使用非标准件或其它物件(木质杠杆、铆杆等)代替。
凡有任何缺陷的矿车,严禁使用。
提升、下放矿车数,必须按照按提升绞车核定能力的规定数量及载重量进行连挂,严禁超载提放,提升时必须严格使用好保险绳。
发送信号必须清晰、准确,若对方所发信号不清时,应认为无效,待对方再发信号听清后,方可发出相应信号。
当矿车接近道岔或甩车场时,应发出慢车信号。
运送设备及器材,严禁超长、超高、超宽、超重,必须捆绑牢固可靠检查无误后,再通知绞车司机,方可打点提升。
矿车在斜坡掉道,严禁用绞车牵引、棍棒支顶的方法处理,必须采用千斤顶、起道机处理上道,并按照相应规定的措施执行。
提升、下放前,信号把钩工必须加强底弯道变坡点处的监督把关工作,任何人员严禁进入斜坡道行走或在行车线路内干任何工作。
提升信号规定如下:
(1)1点停车;
(2)2点提升;(3)3点下放;
(4)4点慢提;(5)5点慢放;
电机车司机
一.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开车前,机车司机必须对电机车各部进行详细认真检查,闸、灯、警铃、撒砂装置、连接器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严禁使用。
三.起动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1.开车前,必须看准行车路线和行车信号,并不断鸣铃示警。
2.松开制动闸,根据行车方向将换向手把拔到“前进或后退”位置,然后转动调速手把到第一位置,待机车起动后,按顺序拔动手把加速,拔动手把加速时,必须将手把在每个位置停留2—3秒钟。
3.起动时,将调速手把拔到第一和二位置,若机车不能启动,应立即将调速手把拔到“零”位,切断电机电源[换行],排查故障后,方可再次启动。
4.起动时,若车轮空转,应立即将调速手把拔到“零”位,先撒砂后,再次启动(弯道、滑道、坡度大等地方)。
5.严禁接通电动机电源后解除制动闸或调速手把未在“零”位时拔插插销连接器。
6.改变运行方向时,必须先使机车停稳后方可起动,以防烧毁电机或损坏机械零部件。
四.停止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1.正常停车时,接近停车位置前,应先将调速手把拔到“零”位,切断电机电源,让机车滑行并使用手闸缓慢减速,然后制动。
2.当闸瓦抱住车轮后,机车继续滑行,应立即松开手闸重新制动。
在下坡道、滑道紧急制动时,应先撒砂后制动。
3.发生危急情况,需要紧急制动时,允许用反电流制动机车。
但正常停车时,严禁使用反电流制动,以免烧毁电机。
4.严禁先施制动闸,再切断电机电源,以防烧毁电机。
五.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调速手把和换向手把拔到“零”位,切断电机电源,并将换向手把取下保管好,搬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六.机车在运行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戴好头灯,集中精力,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根据巷道、轨道等的变化情况和行人情况,随时调整控制机车速度。
2.调速手把的第四、第七位置(旧8吨);第二、第六位置(新8吨)是电机车长时运行位置,正常行驶严禁串电阻运行,以免烧毁电阻和消耗电能。
3.正常运行中,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
调车和处理事故不在此限,但现场必须有班队长、操车工指挥。
4.列车和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色尾灯。
5.两机车和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6.接近风门口、巷道口、弯道、道岔、车场、坡度大、道滑、噪音大、轨道质量差、巷道状况不好及有行人、障碍物等地段,必须减速行驶,并不断鸣铃示警,必要时,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严禁强行通过。
7.机车的制动距离,每年必须至少测定一次。
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8.蓄电池箱盖上严禁放置任何物件。
且箱盖必须稳妥盖严,电瓶箱必须与机车牢固可靠连接。
9.严禁在车外开车,机车行驶时,严禁扒、蹬、跳车。
10.双车道错车时,无论牵引任何车辆的机车,机车司机在100米外必须减速行驶,并不断鸣铃示警,错车时,其行驶速度都不得超过1米/秒。
11.必须按规定的行车路线和信号行车。
严禁闯红灯。
12.每班按时返回充电室更换蓄电池组,严禁过放电,以防蓄电池损坏或充电不足。
13.每台机车牵引矿车数:
煤车不得超过13辆、矸石车不超过10辆、矸石回收料混合车不超过10辆、平巷人车不超过6辆,严禁超负荷强行拉车和顶车。
14.机车运行时,必须保持驾驶室前观察窗口视线良好,严禁用纸板挡住窗口避风或司机在机车运行中睡觉,时刻集中精力操作。
七.在车场调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向翻车机顶送列车时,机车司机必须事先查看行车线路和道岔,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顶车。
顶车和停车严格按信号指令,当机车接近横穿口时,必须立即制动停车,避免列车冲撞阻车器。
在顶车时,未达到停车位置,严禁摘钩。
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
2、在翻车机空车道连挂列车时,机车司机必须先向翻车机司机发送乱点连挂车信号,待翻车机司机停止推车、翻车后方可连挂车。
连挂车时,操车工禁止站在道芯内和巷道与矿车边缘间隔距离较狭窄的一侧,必须站在较宽侧(有水沟侧)使用钩子侧身操作。
操车工和司机时刻密切配合,连挂车速不得超过0.2米/秒。
机车司机起动和停止运行机车必须听从操车工的指挥。
3、当列车尾车未过翻车机出口阻车器时,严禁连挂车。
4、进入副井底南头车场连挂车前,机车司机事先必须向验收室调度员询问好是否有其它机车进入翻车机空车场连挂车,若有,必须待其它机车离开车场不妨碍正常进车后,机车司机方可驾车进入,行进时,必须集中精力注视前方动态,车速不得超过1.5米/秒,不断鸣铃示警,发现前方有隐患,必须在相距50米外停车。
进入南头车场后,机车司机、操车工必须事先查看罐笼内是否有车辆放出,如有车辆放出,机车司机、操车工必须与副井南头推车人员联系好,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连挂。
机车进、出所搬动过的道岔,待车辆通过后,必须恢复至原始位置。
从南头拉出车前,操车工、机车司机先察看翻笼空车场是否放行空车,若妨碍副井南头拉出的车辆通行,机车司机、操车工必须用电铃向翻车机司机发出停止翻煤信号后,机车司机与操车工密切配合将翻笼空车道妨碍南头车辆正常出车的矿车调离行驶线路,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车辆拉出。
八.在各装煤站装车过程中,机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放煤工、操车工、班队长信号指令开、停、顶、拉机车,装煤、矸时,机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0.2米[换行]/秒,机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听清听准信号操作。
一台电机车只允许顶拉规定数量的一列煤车或矸石车,严禁超拉超顶。
若遇负荷重、轨道阻力大等特殊情况,需用两台机车顶拉装煤、矸工作时,采用前拉后顶方式进行操作,但前后机车司机必须在放煤工、班队长、操车工的指挥下进行,否则,严禁随意进行此项工作。
机车从采区装车站往大巷牵引列车时,应听从放煤工的指挥,开停机车,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在巷道交叉点设置有行车信号的位置,机车司机必须停车观察大巷有无车辆通行和信号状况,若有车辆通行或禁止出车红灯信号情况下,必须待大巷车辆全部通过后,再向专用信号工按照信号规定申请发送出车信号,经信号工同意转发允许出车信号后,方可出车。
否则,严禁随意将车辆开入大巷。
机车牵引煤、矸列车到达摘挂绞车钢丝绳的地点后,必须停止运行,待操车工、班队长或放煤工摘下钢丝绳钩头,接收到出车信号后,方可起动机车行驶。
九.机车或列车正常停车时,严禁压道岔或停放在妨碍相邻轨道正常通车的位置,严禁在安全距离不够的情况下,强行通过。
机车或矿车掉道后,严禁开动机车上道进行处理,必须采用起重工具在现场班队长指挥下进行,在处理机车或矿车掉道期间,前后方40米外必须设警戒信号或派人站岗。
十.利用机车牵引超长、超宽、超高物料车时,在超长物料车与牵引机车之间必须连挂一辆空矿车,以防物料碰伤司机或碰坏机车,运输前,必须对物料车进行认真细致检查,若装放物料易滑、易窜动,超出矿车两侧边缘及超出矿车上口300毫米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寻找有关单位进行捆绑处理,否则,严禁运输。
运输时,机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米/秒。
在巷道狭窄地段,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十一.自采区各装车站及采区其它车场向井底车场方向拉出的煤、矸列车、回收料车及矸料混合列车、人车等,到达大巷长度编号50号点,28号点及接近井底车场9号点时,必须减速行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在六队口至北二出口段、北一至充电室进口段,机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十二.在各车场顶拉车必须有操车工、班队长现场指挥,机车司机必须听清、听准信号开车。
顶拉车前,操车工、班队长必须在车辆运行前方引路指挥车辆安全行驶。
在充电室换电期间,起动机车必须听从班队长指挥,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0.3米/秒,机车司机起动机车前,必须察看周围无任何人员和障碍物后,不断鸣铃示警,方可起动机车。
否则,严禁起动机车运行。
换电完毕,向大巷内开出机车前,在充电室进口处,机车司机必须下车察看大巷内车辆运行情况,确保安全、可靠的情况下,同时,听从北一信号工指挥,方可驾车驶入大巷,否则,严禁出车。
十三.牵引矿车的机车,机车司机在人车停放点上下人期间,必须在距人车停放点50米外停止运行。
十四.机车运行中,若因过负荷烧保险时,更换保险前,必须将调速手把和换向手把返回“零”位后,方可拔动插销,更换保险。
拔出插销连接器,必须用人力进行,严禁利用其它辅助工具敲打,保护好防爆结合面,严禁随意乱扔乱放。
插入插座前,必须清除结合表面所有杂物。
十五.行车信号:
1.红灯为禁止通行信号。
2.绿灯为允许通行信号。
3.有信号的地点,发现红灯、绿灯不亮,一律视为禁止通行信号,必须向信号工问明情况,信号工同意后,在其指挥下缓慢通过。
否则,严禁通行。
4.用口哨作为行车或调车信号时,规定如下:
一声:
停车;二声:
拉车(前进);三声:
顶车(后退);四声:
慢拉车;五声:
慢顶车;
5.用矿灯作为调车信号规定如下:
(1)左右晃动为停车
(2)上下摆动为拉车(前进)
(3)圆周运动为顶车(后退)
6.紧急停车信号:
用矿灯对着来车方向左右晃动;非紧急情况,严禁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十六.电动机、控制器、电阻箱、灯、插销连接器等为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严禁使用:
1.外壳(包括灯玻璃破损):
无严重变形、开焊或凹凸不超过10毫米。
2.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
螺栓、弹簧垫齐全合格,弹簧垫规格与螺栓一致,不断裂,不失效,螺栓应将弹簧垫圈压平,不松动,螺栓螺孔不滑扣、乱扣。
接合面无锈迹,间隙满足标准要求。
[换行]3.防爆密封圈必须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进线嘴压紧后,电缆伸入接线室护套长度不得超过15毫米,用手拉动,电缆不窜动为合格。
4.螺旋式压紧螺母,线嘴螺丝不滑扣、乱扣,无损坏、不松动、无严重锈蚀。
5.螺旋线嘴旋进量不少于6扣,但旋进后要有余量。
6.电缆护套无损伤、无破裂、无严重变形、不漏电。
十七.司机每班出车前,必须对机车进行详细认真检查,内容与标准如下:
1.各部铆钉、螺栓、垫圈、开口销齐全,完整紧固。
2.车架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伸缩长度不小于30毫米,均衡梁、弹簧吊架、板弹簧无变形、磨损、裂纹。
3.轮对踏面凹横不超过5毫米,轮缘厚度磨损不超过8毫米、高度磨损不超过30毫米,轮箍与轮心配合紧固、无裂纹。
4.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10毫米,同一制动梁两闸瓦厚度差不大于10毫米,闸瓦与车轮踏面的间隙为3—5毫米,接触面积大于60%,调整间隙的正反扣螺栓灵活可靠,制动手轮灵活可靠,螺栓与螺母无严重磨损,制动可靠。
5.齿轮运转无异响,润滑良好,无损坏,齿轮外壳固定牢靠,无损坏,不碰齿轮。
6.滚动轴承无异响,温度不超过75℃,滑动轴承不超过65℃,轴瓦不破裂,润滑良好,不甩油。
7.撒砂装置灵活有效,并保证每台机车每个砂箱内有合格的、充足数量的干砂。
8.控制器的换向与调速手把灵活准确,闭锁可靠。
9.电机的托架无断裂,吊挂螺栓无松动。
10.照明正常,照度有效距离不得低于40米,警铃声响宏亮。
11.蓄电池连接紧固,不干涸,无充电不足现象。
12.防爆电气设备按第十六条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3.保持设备整洁、无积尘。
操车工
一.操车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操车工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本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车工在摘挂车时,必须与司机密切配合,确保人身安全。
四.操车信号如下:
1.口哨信号:
一声哨声,停车;两声哨声,拉车;三声哨声,倒车;
2.矿灯信号:
左右晃动为停车;上下晃动为拉车;划圆圈为倒车。
五.操车工所发出的信号必须准确无误,若发出信号后,司机尚未动车,应发出第二次行车信号,行车信号必须用口哨或矿灯发出,严禁用其它方式代替。
六.操车工在连接矿车的作业中,必须使用钩子,严禁用手拿链,以免将手挤伤。
在弯道挂钩时,操车工应站在弯道外侧,摘挂链时应侧身操作。
七.在翻笼挂车,必须待翻笼停稳后,方可进行,待列车离开后,方可通知翻笼翻煤。
八.在任何时候摘挂车,必须待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摘挂车时,两脚应站在轨道的外侧,在矿车与巷道边缘安全距离较狭窄、不能确保安全的地段严禁摘挂车。
九.需要搬动道岔时,必须待车辆停稳后进行。
车辆通过后,必须及时将道岔恢复至原始位置。
十.无论在任何车场或作业地点,连挂车时,必须认真检查每辆矿车连接装置(钢丝绳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