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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之教职工住房建设方案

教职工住房建设方案

【篇一:

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江西理工大学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小区管理(以下简称“小区管理”),使广大教职工拥有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管理实施方案。

一、小区管理定位

目前,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小区车辆交通与治安消防的管理由保卫处负责,环境卫生、绿化、公共或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由后勤产业集团负责,房屋的入住(福利分房、租借)管理由资产管理处负责,整个小区管理较为分散,存在多头管理;同时,在现实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房屋出租出借、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宠物管理无序等。

为此,有必要对整个小区管理进行改革。

根据对小区情况的摸底,经酝酿、沟通,并结合市场行情,拟对小区按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统一的物业管理。

二、小区管理目标

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的物业服务管理,使小区环境、安全保障、文化氛围、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赣州市同类小区的一流水平;实现第一年教职工满意度达90%以上,第二年教职工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小区管理机构

学校组建小区管理委员会(建议由资产管理处牵头,监察室、财务处、审计处、校工会、保卫处等部门和小区居住代表参加),面向社会选聘物业公司并对其进行监管。

四、小区管理范围

学校校本部东苑、南苑和西苑三个家属区,包括1214家住户(其中东苑556户,南苑232户,西苑426户),100046平米的房屋建筑面积(其中东苑约38869平米,南苑约18105平米,西苑约43072平米),6627平米的绿化面积(其中东苑4127平米,南苑0平米,西苑2500平米)、761棵树木等。

五、小区管理内容

主要包括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治安消防管理、车辆交通管理、其他管理等六项管理与常规性公共服务(合同服务)、委托性特约服务(非合同零星服务)、经营性多种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等三项服务,具体见附件一。

六、小区管理要求(针对物业公司)

主要包括准入资质要求、基本服务要求、公共服务要求、便民服务要求及服务承诺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七、小区管理费用

(一)现学校投入情况(2014年数据)

目前,学校每年对小区的管理投入1057624元,其中:

人员工资福利费720000元(保安18人,保洁12人,收费员2人,绿化员1人,水电木工3人等36人的工资福利),保险292000元,维修费36000元,办公、保洁材料、化粪池清运、绿化材料等费用87864元。

回收206880元,其中:

收取1214住户卫生费145680元(10元/户?

月),收取停车费61200元。

实际净投入850744元。

(二)物业费用测算(按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全方位物业管理)1.物业公司人员编制

物业人员编制拟控制在40人以内,建议:

物业主管1人、服务中心接待接线员1名、出纳1名、水电维修员1名、绿化养护员1名、

安防员1人,保安员21名、保洁员12名、机动1名。

2.前期投入费用测算

3.物业年度费用测算

物业年度费用估计每年在120万元左右(首聘期实施时控制在120万元以内,具体以合同价为准),具体测算依据如下:

(三)物业收费分担与收取建议1.物业年度费用由学校和住户分担。

2.考虑到增加了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要求,建议适当提高教职工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重点提高校外人员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赣州市同类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3.建议收费标准如下:

②露天车位教职工按20元/月收取,架空层车位教职工按30元/月收取,校外住户按不低于120元/月收取。

校外住户暂按上述标准,待《江西理工大学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再明确。

另外,上述标准为首聘期收费标准,以后聘期视实际情况与市场行情调整。

八、小区管理相关建议

考虑到小区存在部分围墙高度不够,东苑小区无法完全封闭,车辆进出缺乏智能化管理,西苑小区停车位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为此,建议对部分小区围墙进行加高、对小区大门安装车辆进出智能管理系统、在西苑小区增加停车位,所需经费由学校投入。

附件一:

小区管理内容附件二:

小区管理要求

附件三:

小区物业管理人工费、办公费等费用测算表

资产管理处2015年3月19日

附件一:

小区管理内容

(一)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1.建筑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公共屋面、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共用排烟道、设备机房等。

2.建筑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煤气干线、天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公共消防设备等。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范围包括:

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智能化设施设备

范围包括:

楼宇对讲系统、用户宽带数据网系统、室内红外线报警系统,周界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门禁及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二)环境卫生管理1.卫生管理

对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达到环卫设施齐全,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清,按计划消毒、灭鼠、灭虫。

2.环境管理

为小区文明洁净、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形成环保意识、日常管理与保护有机结合,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

(三)绿化管理

【篇二:

住房实施方案】

治多县幸福小区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治多县灾后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工作,建立起有效的安居住房分配机制,

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最大限度的保障和解决受灾农牧民的居住问题,切

实维护群众的基本利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依据城乡居民住房原有住房,在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以人为

本、特殊优先”的原则,实施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工作。

二、分配对象

三、分配房源

治多县幸福小区全部新建灾后农牧民安置住房。

四、分配程序

按照以下方式其中一种进行灾后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分配。

方式一:

1、由治多县政府设定四个编号;

2、由上述四个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对象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负责人进行抽签,对幸福小区

所有住房按纵向划分,按照抽签顺序以s型首位相接的方式分别划定四个编号的具体范围;

3、抽签完成之后由以上四个城乡居民住房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自行组织成立分配办公室,

对所抽签得到的区域按照实际需入住城乡居民进行再次分配。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

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方式二:

1、由治多县政府将幸福小区所有住房按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打乱。

2、由以上四个城乡居民住房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指派专门人员前来代替实际需入住城乡

居民进行前期抽签。

3、各负责机构抽签后组织本区域内实际需入住城乡居民针对获得的房号进行再次抽签。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

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方案三:

1、由治多县政府将幸福小区所有住房按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打乱。

2、由实际需入住的342户城乡居民每户派出一位代表前往治多县政府抽签,首先对342

户进行抽签编号,以确定抽签顺序。

3、按照抽签顺序对幸福小区所有住房进行抽签,按照每户代表抽签获得房号分配幸福小区所有住房。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

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五、监督措施

关于印发员工福利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公司﹑部室: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同船共渡百年航,与时俱进奔小康”的企业奋斗目标,抢抓

鄂尔多斯经济大发展、大跨越的良好机遇,通过全体恒信人的共同努力,事业不断壮大、规

模迅速扩大,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为了回馈广大员工,切实解决员工住房困难,进一步提高

员工的福利待遇,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管委会研究,决定在装备制造基地为恒信所属全体员

工建设职工住宅小区,以成本价供给恒信员工。

具体方案如下:

一、享受福利住房条件及要求

1、在恒信集团工作的在岗正式员工,且男职工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女职工年龄在

20周岁至50周岁,均有资格报名申请福利住房。

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员工,股东,在恒

信集团退休的高层领导不受年龄限制。

2、参与购房的员工必须在恒信服务相应年限。

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3年,再签4年以上

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4年,再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的

员工,再签2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6年以上的员工,再签1年以上劳动合

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7年的员工不受年龄和续签合同的限制。

3、外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特聘人才,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管委会研究另行决定。

二、福利住房分配原则

1、按职务级别划分住房面积,即各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三总师、副总裁

以上领导、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的员工住房面积在173平方米;各公司项目经理、部门

经理、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3年的员工住房面积在130平方米;普通

员工住房面积在96-109平方米;双职工可购2套或选择更大面积住房。

2、凡购房面积在13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购买地下车库。

3、在划分住房面积范围内按学历、职务、职称、工龄、获奖情况打分,按分值大小决定

选择户型的先后顺序。

三、选房评分办法

1、工龄:

自入企之日起,按实际工作年限计分,每一年加12分,不足一年每月加1分。

2、职务:

集团副总裁职务加30分;三总师职务加28分;各公司总经理职务加26分;

集团部门经理和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加24分;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和各公司项目经理、部门

经理职务加22分;各公司部门副经理职务加20分;各公司班组长职务加18分。

3、职称:

正高级职称加30分;副高级职称加25分;中级职称加20分;助理级职称加

15分;员级职称加10分。

属公司统一办理的职称不加分。

4、学历:

只考虑入本企时的第一学历。

研究生学历加25分;统招本科学历加20分;成

人自考本科学历加18分;统招专科学历加15分;成人自考专科学历加12分;中专、技校学

历加10分;高中学历加8分;初中学历加5分。

4、荣誉:

自治区级荣誉加25分;盟市级荣誉加20分;旗区级荣誉加15分;集团公司

级荣誉加10分;各公司级荣誉加5分。

5、购房一次性付款者另加50分优先选房。

以上计分实行累加,作为同等购房条件下,优先选房的依据。

四、实施办法

1、报名申请阶段:

报名购房的员工,到员工所在单位办公室填报申请表,并附上学位证、

职称证、身份证、荣誉证等证件复印件材料,逾期不候。

2、审核阶段:

由各公司办公室按照申请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证件提交集团公司综

合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3、积分核算阶段:

各公司办公室将通过复核的员工,按照以上方法将员工积分进行排序,

报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审核完毕要将结果张贴在员工公告栏内公示,员工若发现问题

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公示15天后进入选房程序。

4、住房情况公布阶段:

恒信集团综合办公室将员工住宅楼面积、房价、位置,公布到各

公司,以便员工提前做好购房预算。

5、房屋分配阶段:

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批次让员工自行选房,被选的房屋,各

公司办公室及时做好跟踪及公布工作,以避免重复选房现象。

五、购房款交付

1、定价:

凡满足购房条件的员工均按成本价供给,职工住宅全部为框架结构,加上土地

成本价、小区硬化、绿化、管网配套费、管理费、税费等,现因土地价格未定,所以具体的价格无法确定。

暂定均价3300元/平方

米,每层差价20元,最终以竣工决算价格计算。

2、付款方式:

①分期付款,签订购买协议7日内,先交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剩余房款在签订购

房合同后3年内等额还清全部购房款,利率按18%计算。

②办理按揭贷款,签订购买协议7日内,先交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在签订购房合

同时按照银行政策付足首付款,剩余房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③一次性付款,另加50分,优先选房。

六、违约条款

参与购房的员工在恒信工作不足相应的年限,若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被辞退或自动离职,

不享受此《员工优惠购房条款》,在离职时要按购房当年市场价5000元/平方米计算房款,将

购房款差额一次性补交回恒信集团财务部。

若不能在此之前全部还清,公司将按法律程序执

行。

七、附则

本方案由恒信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附:

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购买福利住房登记表二○一一年六月九日篇三: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新滩镇中学

新校区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新学校校的教师宿舍楼即将竣工交付使用,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

开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住房分配原则:

1、在编在职教职工参与分配(已借调出校的不参与分配,借进参与分配)。

2、按工龄,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得分获得优先选房权。

3、若本校教职工退休,一年内应把所分房退还学校,便于学校的管理。

4、在编教职工夫妻双方选房由两人的打分相加,只能选一套房。

5、打分后取其双方自愿可调换(宽房自愿调出者今后不再参与调配宽房)。

方案一旦确定,全体教师应从大局出发,服从分配。

如若不服从学校分配,视为自动放

弃。

二、住房分配实施方案考核方法说明:

1、个人得分计算方法:

(工龄+校龄+婚育)a、工龄:

工龄每满1年1分。

b、已婚5分、有子女5分。

c、在编在校双职工加10分。

d、校龄每满一年0.5分。

e、若临时工的家属是本校的在编教职工,那么这个临时工的工龄每满一年打0.5分计入

家属的附加分。

注:

若按以上方案打出分数相同者,以在本校担任班主任的年限多者优先选房,如仍有

相同者,以抓阄的方式取得优先选房权。

2、房屋类别:

a、一类房:

58平米。

b、二类房:

33平米。

三、本方案由后勤、工会具体实施。

新滩镇中学2012年3月19日篇四: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广饶县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案为全面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切实保障和改善

民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9

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开透明的原则,逐步改善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建设任务

2009年度,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00套。

其中:

实物配租廉租住房20套、棚户区改造

廉租住房180套、经济适用住房100套。

三、保障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用于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

难。

符合下列条件的我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已婚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县

房管局2009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需求调查登记的通告》中有关规定时间

为准),可申请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一,县属破产企业、撤销企业、停产企业、已进入破产

程序企业职工或县属企业职工家庭中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

第二,城镇家庭2008

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无房户、危房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

米)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

县城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的居民已婚家庭,并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连续6个月以上的无房家庭。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家庭登记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住房屋有产权,且2008年人

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家庭,可享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

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个家庭只能享受

一次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

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

(一)规划设计。

规划为多层住宅,砖混结构,楼房层数为五层,地上储藏室,带阁楼。

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户型为60型;经济适用房建设户型按照国务院《关于解

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确定为60型。

住宅

单户面积不含储藏室、阁楼面积。

(二)建设标准

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标准为:

外墙保温、刷涂料,窗户为钢塑玻璃窗,

进户门为防盗门,楼地面为普通水泥地面,地板采暖,水管、电线、电话线、宽带、有线电视、燃气进户,内墙刮瓷,普通内门、卫生

洁具、照明、开关、插座,达到入住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为:

外墙保温、刷涂料,

窗户为钢塑玻璃窗,进户门为防盗门,楼地面做垫层,地板采暖;水管、电线、电话线、宽

带、有线电视、燃气进户;其他如内墙乳胶漆(或刮瓷)、内门、卫生洁具、灯具、开关插座

等全部甩项。

住宅楼室外配套供排水、供电、通信、供暖设施和道路、路灯、绿化、公厕。

五、建设优惠政策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一)优惠政策

1、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

2、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

半征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的,按底限收取。

3、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均由县财政承担。

资金来源包括中央扶持资金、

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

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的资金、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社会捐赠及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4、保障性住房小区外的路、水、电、暖、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小区内

非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0%由县财政承担,50%计入房价。

5、实行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收费卡制度。

凡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收费,由县

物价局按照优惠政策的规定核定收费价格,并制定收费卡,实行监管。

收费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收费卡上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

依据等,并加盖公章。

拒绝填写或者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开发建设单位有权拒交。

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开发建设利润不超过1.5%。

经济

适用住房二期基准价格原则上控制在1460元/平方米左右,储藏室1000元/平方米左右,最

终售房价格按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确定。

楼层调节系数为:

一层+4%,二层+6%,三层+5%,四层

为0,五层-15%(赠送阁楼)。

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与交易管理

(一)购房人必须以本人实名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相关手续。

(二)经济适用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入市交易,入市交易按有关

规定缴纳土地收益。

(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七、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报名和资格审核。

县房管局向社会发布保障性住房报名通告,并组织报名

工作。

按照确定的申请人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县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委员会联合审核。

经联合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列入本次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并将其有关信息在广饶大众、县

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有异议的,重新审核。

(二)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县房管局负责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设

完成。

(三)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1、县房管局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及工程立项手续,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配合;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县环

保局配合;办理项目安检手续,县安监局配合;办理项目气象审核手续,县气象局配合;办

理项目消防审核手续,县公安消防大队配合。

9月底前完成。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手续,县房管局配合,9月底

前完成。

3、县房管局组织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县建设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篇三:

栗溪实验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实施方案2013】

李河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实施方案(2013)

为了加强我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尽快改变教师无房住、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现状,切实改善教师住房条件,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和合理流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拆除原有的一幢d级平房,面积为平方米,新建教职工周转房套,解决我校教师住房难的问题,逐步改善我校教师住房条件。

三、建设任务

建造教职工周转房套,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标准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周转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间的水、电、下水管道及配套设施齐全,所处环境绿化美化,场地道路硬化。

四、工程概算

总共建设周转房套,每套住房平方米,每平方米住房按照元计算,总共需要资金万元。

五、建设地点,占地面积

周转房建设在校院内,占地面积平方米,每套周转房面积平方米,共平方米的平房。

六、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加强对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重点解决教职工住房难的问题。

做好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加强管理,完成任务

我校将派出专人严格对施工建设过程进行监工,加强用料的监督,严防出现偷工减料,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查,防止以次替优;确保建设项目保值保量的完成任务。

栗溪实验学校二0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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