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导则0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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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导则001
某某省村庄规划技术导如此
〔征求意见稿〕
2016年7月
前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总书记关于“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的重要指示,根据某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5]70号〕要求,某某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本导如此。
本导如此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
总如此;村庄选址和用地指标;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规划设计成果与设计深度要求;附如此;附表。
本导如此由某某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管理,由某某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如此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时将意见和建议反应至某某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某某市槐中路244号,050021,电子: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如此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某某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审查人员:
1总如此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总书记关于“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要求,结合某某村庄开展特征,依据国家与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X,制定本技术导如此。
适用X围
本导如此适用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X围以外的行政村。
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各类资源保护X围内与其它有特殊要求区域内的村庄要同时符合相应有关法律法规、规X规定与规划要求。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某某国城乡规划法》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村镇规划编制方法〔试行〕〔2000年〕》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方法〔2006年〕》
《镇〔乡〕域规划导如此〔试行〕〔2011年〕》
1.3.6《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2014年〕》
《某某省城乡规划条例》
1.3.8《某某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如此〔2013年〕》
《某某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如此〔2006年〕》
规划原如此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村庄建设要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集约开展的原如此,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地政策和标准,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超标占地,实行占补平衡。
因地制宜,切合实际。
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开展水平、产业特点等,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开展的关系,切合实际地部署村庄各项建设。
立足现状,配套设施。
合理地安排村庄各类用地,立足现有根底,重点完善公共设施和根底设施。
延续特色,生态优先。
充分利用平原、丘陵、山区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保护整体景观,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延续文脉。
综合防灾,确保安全。
合理避让生态走廊和灾害地段,全面建立防震、防台风、防洪、防火、防疫、防污染等防灾、减灾公共安全体系。
规划任务
在乡镇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村庄布局规划根底上,明确村庄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科学进展村庄规划布局,建立合理的村庄体系布局,确定村庄等级和功能,科学预测合理的村庄人口容量和综合确定各村庄不同类型用地的总量控制指标,同时确定分期分批规划方案。
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一般为10-20年,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3-5年,规划期满或有重大环境变化〔如上层次规划的调整或重要根底设施项目发生变化,对村庄建设有较大影响等〕时,经原批准机构同意,可进展规划修编或调整。
1.7规划设计工作的根本要求
现场调研
规划设计人员在县〔市〕、乡镇的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配合下,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与农户交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当地自然、人文情况、村庄根底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各农户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形式、建筑年代、结构形式、外观状况、厨房、厕所和院落布局情况以与村民改造意愿,全面收集规划设计根底资料。
村民参与
充分尊重村民在生产、土地使用和农房建设上的主体地位,充分表现村民的意愿。
在规划设计调研、编制、审批等各个环节,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向村民征询意见、公示规划设计成果,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村庄面貌改造提升规划设计全过程。
强调实用
通过深入实地调查,找准村庄开展以与村民生活和村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设计,有针对性地提出规划设计目标和措施,增强规划设计的实用性。
2村庄选址和用地指标
2.1村庄用地分类
2.1.1村庄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可划分为“村庄建设用地〞、“非村庄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三大类。
2.1.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2.2村庄用地选址
村庄建设用地宜选择在水源充足,通风、日照和地质地形条件适宜的地段,选择荒地、薄地,少占或不占耕地、林地和其它农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应符合如下规定:
〔1〕应避开河洪、海潮、山洪、泥石流、滑坡、风灾、发震断裂等灾害影响以与生态敏感的地段;
〔2〕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3〕应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以与文物埋藏区。
〔4〕应防止被铁路、重要公路、高压输电线路、输油管线和输气管线等所穿越。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进展规定,但最高不能超过150m2/人。
宅基地指标
城市郊区与乡〔镇〕所在地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m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m2;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山地丘陵区的村庄,村址建在平原地上,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3m2;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
如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村民宅基地有明确规定,按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3村域规划
综合评价村庄的开展条件,分析村庄经济社会开展和自然环境状况,明确富民特色产业,提出经济社会开展目标和农民增收措施;提出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义务教育、农民健身以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依据上位规划,预测富余劳动力转移趋势,确定村庄人口规模。
由假如干自然村组成的村庄要提出村域内村民居住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
确定村域X围内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长边界。
合理布置村域农业与畜禽水产养殖、场院与农机站库、各类仓储和加工设施、农家旅游等生产经营设施用地。
确定村域内道路、给水、污水处理、电力、燃气、垃圾处理、防洪排涝等根底设施的布局。
划定村域X围内禁建、限建和适建区域。
界定不同类型产业用地的X围,提出不同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
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目标、要求和措施,提出村域保护自然景观、传统民居、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人文景观的措施。
4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用地布局
村庄建设用地应集中布局,以方便村民的生产、生活与各项根底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并应保障村庄的安全。
在村庄用地布局中应重视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好村庄周边的生态环境。
村庄建设规划应立足于旧村改造为主,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实现土地资源整合,改善生活居住环境。
由两个以上自然村合并组成的村庄,应采取集中紧凑开展的模式,选择一个区位条件优越、现状根底设施和建设条件良好的自然村,作为建设重点,其它自然村应控制开展。
村庄应与生产作业区联系方便,村民出行交通便捷,村庄对外有两个以上出口,靠近铁路、公路、堤防建设的村庄应按相关规定后退防护距离。
村庄用地规划宜配置村民中心〔含村委会、党员活动室、阅览室等功能〕、文化中心、中小学〔根据需要设置〕、幼儿园、商业服务网点、医务室等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除中小学、幼儿园外,可集中设计成农村会所或综合楼形式,并结合集中绿化布置。
村庄住宅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宜相对集中布置。
住宅用地应选择村庄的上风位与水污染源的上游布置;生产仓储用地宜选择村庄的下风位与水污染源的下游布置,靠近对外道路与根底设施相对集中的地段,宜与住宅用地隔离布局。
村庄用地布局宜为农民生产劳动布置必要的作业场地,包括加工厂、晒场、打谷场、堆场,集中圈养牲畜的牛栏、猪舍等。
建设的作业场地既要方便使用,又要符合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的要求。
村民住宅用地
住宅设计应遵循适用、经济、节能、美观的原如此,积极推广节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并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住宅建筑风格应适合乡村特点,表现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祠堂等建筑应进展重点保护和修缮。
住宅建设应贯彻“一户一宅〞政策,并根据主导产业特点选择相应的建筑类型:
以第一产业为主的村庄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村庄积极引导建设多层公寓式住宅;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旅游型村庄应考虑旅游接待需求。
民居朝向应综合考虑日照、常年主导风向和民居所在地的地形等因素确定。
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大局部地区民居应朝南或略偏东、偏西为宜。
应加强屋面、墙体保温节能措施,有效利用朝向与合理安排窗墙比,推广应用节水型设备、节能型灯具。
各功能空间应减少干扰,分区明确,实现寝居别离、食寝别离、净污别离。
厅堂应设置在南向主要位置,通风、采光良好,进深、开间比例适合。
主要卧室应布置在南向,考虑安静和私密性要求。
老年人的卧室应布置在一层较为安静、阳光充足、通风良好、出入方便的位置。
厨房与餐厅宜毗邻布置,一般设在底层北侧,应有良好的排烟、通风措施。
根据燃料的情况,留有足够的使用面积。
4.2.10卫生间宜有直接对外的通风窗,当受条件限制不能开窗时应采取有效地排气措施。
卫生间内的布置应做到洗、厕别离,厕所应为卫生厕所。
阳台、露台和外廊一般位于民居的南向,有条件时可封闭阳台和外廊以起到遮风避雨、保温隔热的作用。
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m,其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应超过3.5m。
积极利用太阳能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能源利用的相关设施应结合住宅设计统一考虑。
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场地的配套建设应适用、节约,规模较小的基层村集聚区可按服务半径多村共享配套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在村民方便使用的地方〔如村口或村庄主要道路旁〕。
根据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规模,其布局可以分为点状和带状两种主要形式:
点状布局可结合公共场地,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带状布局可结合村庄主要道路形成街市。
各级村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表4-1的根本要求。
表4-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类别
项目
中心村
基层村
行政管理设施
党政机关
●
●
教育设施
幼儿园
●
○
小学
●
○
文化体育设施
文化娱乐设施
●
○
体育健身场所
●
●
医疗卫生设施
医疗保健设施
●
●
疗养设施
○
○
注:
●-应建的设施;○-有条件可建的设施。
教育设施布局和配套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
〔1〕中学以上的各类学校一般由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统一布置,本导如此不对此类教育设施做出明确布局要求。
〔2〕幼儿园和小学的选址应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环境安静、不危与学生、儿童安全的地段,各类有害污染源〔物理、化学、生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学校选址应避开不良地质区和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不得穿越校区。
〔4〕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与危与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5〕学校教学区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主要入口不应开向公路,与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0m。
〔6〕教育设施的配置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相适应,其布局应符合服务半径的要求。
〔7〕教育设施的设置规模:
幼儿园按照23生/千人计算,小学按照66生/千人计算。
4.3.5文化体育设施布局和配套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
〔1〕文化体育设施可选址在村庄中心位置,配建广场、绿地、停车场等。
〔2〕文化体育设施可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形成村庄活动中心。
〔3〕中心村和基层村文化设施配置标准为建筑面积60~80m2/千人,用地面积为160~250m2/千人。
中心村建筑面积总量不小于70m2,用地面积总量不小于900m2。
〔4〕中心村和基层村体育设施配置标准为建筑面积40~50m2/千人,用地面积为100~150m2/千人。
中心村建筑面积总量不小于60m2,用地面积总量不小于800m2。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和配套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
〔1〕中心村应设村卫生所,基层村要设标准化卫生室。
〔2〕医疗卫生设施的选址应方便群众,满足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医疗需求,位置醒目,交通方便并应避开交通量大的地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远离高压线路与其设施。
〔3〕中心村卫生室的设置要力求位置适中,兼顾到多村一室、联村设室的要求。
〔4〕一般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临近行政村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
村卫生室服务X围以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
偏远地区和人口较多的行政村也可适当增设服务网点。
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
〔5〕村卫生所宜设诊疗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
〔6〕规划中心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20~16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人口2000人以上的基层村,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左右;人口1000~2000人的基层村,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人口1000人以下的基层村,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村庄产业用地
.1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的配套应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和产业特点确定,与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相适应。
.2各级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表4-2的根本要求。
表4-1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配置表
类别
项目
中心村
基层村
商业服务业设施
旅馆、饭店、旅游设施
○
○
商店、药店、超市设施
●
○
理发、洗衣店、劳动服务设施
○
/
综合修理、加工、收购点设施
●
○
注:
●-应建的设施;○-有条件可建的设施;/-一般不建的设施。
.3鼓励家禽家畜的集中饲养,做到人畜别离;大中型饲养场地的选址,应满足卫生和防疫要求,应布置在村庄常年盛行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位,以与通风、排水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与村庄保持防护距离。
.4仓库宜设在村庄边缘、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段。
危险品仓库与厂房、打谷场、居住建筑的距离应符合防火和安全的有关规定。
村庄根底设施用地
4.5.1道路交通
〔1〕布局原如此
①理顺村内路网,在保证安全的根底上,一般不劈山、不填塘、不砍树,利用原有路基、空闲地,延续村庄原有格局。
②山区村庄道路规划建设应结合地形地貌设置;平原地区村庄道路规划建设宜在原路网根底上,适当拓宽,打开主干道路,解决通行不畅的问题。
〔2〕道路等级与宽度
①村庄道路可分为连村道路、主街道和宅间路三级。
连村道路:
路面宽度可选择5~10m〔特殊路段可放大至15m〕;主街道:
路面宽度可选择2~5m;宅间路:
路面宽度可选择~3m。
建筑退让应满足管道铺设、绿化与日照间距等要求。
②根据村庄的不同规模和集聚程度,选择相应的道路等级与宽度。
规模较大〔1000人以上〕村庄可按照连村道路、主街道、宅间路进展布置,中小规模村庄可酌情选择道路等级与宽度。
③道路组织形式与断面宽度要结合机动车的不同停车方式〔集中布置、分散布置、占道停车〕合理确定。
〔3〕道路坡度
①平原地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纵坡宜控制在0.3%~3.5%;当纵坡小于0.3%时,应设置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设施。
②山区道路最大纵坡宜控制在8%以内。
当纵坡大于5%时,宜采用防滑路面;当纵坡达到8%时,最大坡长不宜超过200米。
③道路横坡一般宜采用双面坡,宽度小于4米的道路也可采用单面坡。
〔4〕道路铺装
①村庄道路硬化宜坚持就地取材的要求。
连村道路和主街道宜采用水泥沥青路;宅间路应结合当地特点,选用地方天然材料,表现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
②山区村庄宅间路可选用块石、卵石、石板、石子等地方天然材料;平原地区宅间路可采用混凝土、青砖、红砖等材料。
宅间路规划设计应舒适美观,和周围环境浑然一体。
③历史文化传统村庄路面宜延续村庄风貌,选用与村内传统路面风格相协调的材质,宜采用传统路面材料,保存和修复富有特色的石板路、青砖路等传统街巷道。
〔5〕道路照明
①村庄道路宜设置照明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
②可结合电线杆,采用一侧或两侧交叉布置的方式设置道路照明;没有条件架设电线杆的路段,可结合建筑山墙布置照明设施。
③村庄主要交通道路的照明路灯间距一般为30米左右,宜采用节能灯。
路灯高度应适宜,连村道路、主街道和宅间路宜选用不同高度的路灯。
〔6〕停车场设置
①应按照停车方便、安全、经济、生态的原如此,结合村庄的布局结构形态,综合确定停车设施的数量、种类和位置。
②村庄规划应满足不同性质用地、不同种类机动车停放要求,可按每户1个停车位标准配置。
低层住宅停车应结合宅院设置,多层单元住宅停车场地应集中布置。
③村庄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建,宜配建相应的公共停车场。
④利用村庄闲散空地,结合村庄入口,设置车辆集中停放场地。
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路边停靠方式。
⑤有特殊功能〔如旅游〕村庄的停车场地布置主要考虑停车安全和减少对村民的干扰,宜在村庄周边集中布置。
〔7〕附属设施
①村中主次道路与重要地段〔如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置标志、标线。
②在车辆较多、人口密集的路段,可设置路面减速带。
③道路两侧宜进展绿化,稳固路基、保护地面,美化环境。
4.5.2给水工程
〔1〕村庄水源
①靠近城镇和根本具备区域供水条件的村庄,优先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
②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在水源井周围30m以内、生活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生活用水贮水池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2〕村庄供水水质、水量与水压
①村庄供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规定。
②村庄水源的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收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可为5~10m,两层建筑物可为10~12m,两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加3.5~4.0m。
〔3〕供水形式
①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适度规模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自来水入户;地广人稀、地形复杂、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暂时无条件兴建集中连片的供水工程,可兴建小型分散供水工程。
②平原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联村集中供水的原如此,推广规模化集中供水。
不具备集中供水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单村集中供水方式。
③山区村庄可多户或单村建设引泉池工程,通过收集、处理、输送山泉水,满足村民的生活用水需求。
引泉池工程应重点保障山泉水水质,合理设计引泉池的容量,丰水期进展蓄水以满足枯水期的用水需求。
〔4〕供水站
①村庄供水站地址的选择,宜充分利用地形高程,靠近用水区和可靠电源。
②村庄供水站生产建筑物和生产附属建筑物宜分别集中布置。
生产附属建筑物的面积与组成应根据水厂规模、工艺流程和经济条件确定;加药间、消毒间应分别靠近投加点,并与其药剂仓库毗邻;消毒间与其仓库宜设在供水站的下风处,并与值班室、居住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供水管网
①村庄布有室外消火栓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100mm,住宅的入户管管径不宜小于20mm。
有条件的村庄,给水主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②给水管道应沿村庄道路敷设,宜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在人行道或草地下。
③管材和管件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4.5.3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规划包括确定排水体制、排水量预测、排放标准、排水系统布置、污水处理方式等。
〔2〕排水量预测标准
①村庄排水量应包括污水量、雨水量,污水量主要指生活污水量。
②村庄生活污水量可按生活用水量的75%~90%计算。
〔3〕排水体制
①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宜采用雨污分流制;已建成合流制收集系统的村庄,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逐步改造为分流制。
②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宜优先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4〕雨水收集
①在住宅聚集的区域修建渗井群系统,利用渗井群系统,将屋顶和庭院的雨水引流入渗。
引渗系统可采用回填砂砾料的渗沟输水,也可采用透水花管输水,使分散与集中入渗相结合。
②建筑周围与道路两侧宜修建浅草沟,将绿地变为下凹式或增加渗水铺装汇水区,并保护与恢复汇水区植被。
③在村庄公共活动区域宜用透水砖铺设地面,如广场、停车场、人行道等,从而防止产生径流。
〔5〕污水处理
①根据当地经济开展和生产生活特点,应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工艺。
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
②居住分散的偏远地区,宜采用净化沼气池、生化池、双层沉淀池或化粪池等进展处理。
③处理水排放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各地相关标准。
〔6〕排水管网
①排水管渠应以重力流为主,宜顺坡敷设,不设或少设排水泵站。
②排水干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聚集的地带。
③排水管道宜沿规划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
④布置排水管渠时,雨水应充分利用地面径流和沟渠排放;污水应通过管道或暗渠排放。
⑤位于山边的村庄应沿山边规划截洪沟或截流沟,收集和引导山洪水排放。
4.5.4供电工程
〔1〕村庄供电工程规划应包括预测村所辖地域X围内的供电负荷,确定电源和电压等级,布置供电线路,配置供电设施。
〔2〕供电电源确实定和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以乡镇供电规划为依据,并符合建站条件,线路进出方便,接近负荷中心。
〔3〕供电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应根据服务X围内的生活用电、生产设施用地和农业用电负荷确定。
〔4〕线路布置
①村庄电力电线宜沿公路、村庄道路布置。
②村庄电力电线宜采用同杆并架的架设方式。
③村庄电力电线不应穿过危险仓库等地段,应避开易受洪水淹没、河岸塌陷、滑坡的地区。
④村庄电力电线应减少交叉、跨越,防止对弱电的干扰。
⑤村庄变电站或开闭所出线宜将工业线路和农业线路分开设置。
⑥农村低压线路的干线宜采用绝缘电缆架空方式敷设为主,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村庄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
4.5.5通讯工程
〔1〕村庄通讯工程规划主要包括电信工程规划和广电工程规划。
〔2〕村庄电信工程规划应以〔乡〕镇域根底设施规划为指导。
〔3〕村庄电信设施规划宜靠近上一级电信局来线一侧,应设在容量负荷中心。
〔4〕村庄的通信线路一般以架空方式为主,电信、有线电视线路宜同杆敷设,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在新建集中区可以采用管道下地敷设。
〔5〕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根据村庄建设的要求应全面覆盖,其管线宜采用地下管道敷设方式。
广播电视管线原如此上与村庄通信管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
村庄道路规划建设时应考虑广播电视通道位置。
4.5.6供热工程
〔1〕根据不同地区的村庄特点,结合地区经济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供热方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