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共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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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共3篇
审计局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共3篇)
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审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提升审计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为持续深化审计工作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升级工程。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实施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部署,调整和充实市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目录体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责任单位:
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规范审计行政职权目录。
按照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行政职权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依法向社会公开。
推进审计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
着力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
人事教育科、综合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规范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责任单位: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规范审计结果公告。
积极推动“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
认真做好市本级级预算执行审计、民生工程审计、外资运用情况公证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等项目审计结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责任单位:
综合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认真做好以机构设置、干部管理、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业务交流、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
办公室牵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配合)
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在全市审计系统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增加审计工作开放性和透明度。
(责任单位:
办公室牵头,县区审计局、科室配合)
规范审计政务服务工作。
规范市局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及时更新审计职称评审、行政复议、审计听证等面向社会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布办事主体、办事流程、办事依据,提供在线咨询平台和表格下载,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建设好栏目,公布局长信箱、举报投诉信箱等,及时回复网友反映的问题和诉求。
(责任单位:
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内审协会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部署阶段(45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明确具体措施,全面部署“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
修订实施阶段(6-10月)。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按照市直有关单位修订、完善的相关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活动,完善规章制度。
第三阶段:
总结阶段(11-12月)。
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审计机关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研究,统一部署。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指导,协调解决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各牵头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各配合科室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培训。
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
在市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3.加强监督考评。
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核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适时开展相关的督查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审计文化书屋建设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审计署党组、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审计文化建设,提升审计监督能力”为主题,全面落实《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巩固和繁荣审计文化阵地,提升审计人员职业能力和职业修养,丰富审计人员的精神生活,为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方法
(一)审计文化书屋由省审计厅和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共同筹建,每个审计机关建设一个书屋,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凡具有用于审计文化书屋的场所,并配备可供审计人员阅览使用的相应设施(包括书橱、书架、书桌、可上网电脑),自行订有重点审计报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和《审计研究》等),明确专(兼)职管理员和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均可向省审计厅申请建设审计文化书屋。
(三)出版社负责为审计文化书屋配备和更新图书,所需经费首次由省审计厅统一筹集,每个审计文化书屋首次配备400余种图书。
书屋建成后更新图书资料经费由各级审计机关协调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四)省审计厅统一制作审计文化书屋标牌,并将其颁发给建有审计文化书屋的审计机关。
三、书屋管理
(一)各级审计机关负责做好书屋的开放使用和日常管理事宜,配备专(兼)职人员,并建立审计文化书屋管理制度。
(二)省审计厅负责与出版社协调工作,及时为审计文化书屋更新相关书籍,并探索审计文化书屋建设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书屋的作用。
(三)各级审计机关应鼓励审计人员“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读书演讲、读书评书、读书竞赛等活动,激发审计干部职工的读书热情,使审计文化书屋成为审计人员的修身之所,切实发挥审计文化书屋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实施审计文化书屋建设,是落实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
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审计文化书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今年审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统一思想,精心谋划,真正把审计文化书屋打造成全省审计系统的文化品牌,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明确责任。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审计文化书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主管领导,确定一名具体联络人并配备专(兼)人员管理书屋,确保审计文化书屋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三)广泛宣传。
要坚持以人为本,准确把握审计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和审计人员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充分发挥审计文化书屋的文化功能、品牌优势和阵地作用,培养审计人员读书情趣,提高读书效果,深入推进基层文化建设。
(四)积极申请。
有意建设审计文化书屋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需向省审计厅传真报送审计文化书屋建设申请表,经确认具备建设条件后,由出版社统一配发图书。
请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于6月底前将申请表报省审计科研所办公室。
(五)检查验收。
今年9月,省厅将组织对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文化书屋建设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颁发审计文化书屋标牌。
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推动审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提高我市依法审计工作水平,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根据审计署、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从20xx年11月上旬起,对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一次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审计署、省厅《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工作方案》,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审计水平、促进审计工作转型升级的要求,紧紧围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
此次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是肯定成效。
在全面摸清各县区、各单位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情况的基础上,肯定审计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总结依法审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经验。
二是揭示问题。
通过检查和调研,发现并反映审计法律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以及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重要审计质量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三是提出建议。
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推进完善国家治理。
二、检查和调研范围
本次既对各县区审计机关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情况和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也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情况开展调研。
其中,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范围是20xx年至20xx年8月底前已实施完成(指已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下同)的审计项目。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审计机关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情况
1.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的主要措施。
主要了解各级审计机关制定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情况。
审计机关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审计业务管理体制、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创新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20xx年以来,审计机关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和重大损失浪费情况;揭示体制性障碍和重大管理漏洞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等。
2.履行审计职责情况。
主要检查20xx年以来,审计机关是否全面履行法定审计职责;实施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数量及占本级预算单位总数的比重;从下达审计通知书到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时间超过6个月和1年的项目数量及分别占全部项目数量的比重;超出审计职责范围实施审计的情况。
20xx年以来,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数量及其处理情况等。
3.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主要检查20xx年以来,审计机关下达审计决定书的项目数量及占已实施完成项目数量的比重,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裁决的审计决定书数量,维持、撤销、变更审计决定的数量和比例情况。
审计机关移送处理案件的数量,有关部门反馈审计发现事实和定性不当案件数量及占移送案件总数的比重。
审计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数量和人员数量等。
4.审计结果公布情况。
主要检查20xx年以来,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布审计工作报告情况,公布单项审计结果的项目数量及占已实施完成项目数量的比重;审计机关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的数量及占已实施完成项目数量的比重等。
(二)审计项目质量情况
1.审计实施方案。
主要检查审计项目是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否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有无漏审或者偏离方案实施审计等情况。
2.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
主要检查相关审计事项是否取得必要的书证、询问笔录、电子数据等证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及作出的结论是否有相关的、充分的、可靠的审计证据支持,有无查证不实的问题等。
是否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底稿记录是否完整,是否经审计组长审核等情况。
3.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
主要检查审计报告是否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用法律法规适当,处理处罚恰当;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审计建议是否切实可行。
是否存在应当处理处罚而未处理处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应当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而未移送处理的问题;是否存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未在正式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等。
4.审计程序。
主要检查是否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直接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