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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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解读
附件2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解读
前言
简述项目基本情况、评价项目委托方及评价要求、评价工作过程等。
【说明】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是指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尾矿库坝高、库容、排洪方式、筑坝方式。
评价要求是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对尾矿库安全预评价及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
评价工作过程是指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和内部审核过程等情况。
1.评价目的与依据
1.1评价对象和范围
描述评价项目名称,根据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安全预评价范围。
安全预评价范围一般从空间范围或生产系统组成进行说明,应说明不包括哪些方面(一般不包括输送系统和回水系统)。
【说明】
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名称一般应与立项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立项文件是指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复制件)。
评价范围的主要依据是可研报告。
尾矿库空间范围是指尾矿坝堆存标高及与其对应的库区范围。
生产系统主要是指库区、尾矿坝、防洪排水构筑物、安全监测设施、照明和通讯等辅助设施。
1.2评价目的和内容
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简述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说明】
安全预评价应对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其主要目的是:
根据可研报告等技术资料,辨识与分析评价对象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消除危险和危害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为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提供参考,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置变为事先预测和预防,以实现评价对象的本质安全。
安全预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是辨识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二是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
三是提出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四是安全预评价结论。
1.3评价依据
1.3.1法律法规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说明】
在引用法律法规时应注意:
一是应为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得到及时落实;二是应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报告中引用到的应全部列出,没有引用到的不应列出;三是要书写完整、规范,不得使用简略方式,应完整标注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编号;四是要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优先选择最适用的法律法规;五是顺序上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列出,同一类别的按照发布时间先后列出。
1.3.2标准规范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遵循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
【说明】
在引用标准规范时应注意:
一是应为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的标准规范得到及时落实,严禁引用废止的标准规范;二是应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报告中引用到的应全部列出,没有引用到的不应列出;三是要书写完整、规范、统一,应标注标准规范编号;四是顺序上按强制性国标(GB)、推荐性国标(GB/T)、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GB/Z)、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先后列出;五是当只有地方标准时应执行地方标准,当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执行标准从严。
1.3.3建设项目合法证明文件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发文单位、日期和文件号等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
1.3.4建设项目技术资料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文件名称、编制单位和日期等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2)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说明】
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技术性资料要真实可靠、完整,应有相关单位公章及有关人员签字。
无可研报告的,代可研的初步设计可作为安全预评价的技术资料。
1.3.5其他评价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其他有关文件。
【说明】
其他有关文件是指相关专题研究(试验)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1.4评价程序
简要介绍开展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说明】
简要介绍实际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应包含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环节。
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应符合《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的要求。
2.建设项目概述
2.1建设单位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单位历史沿革、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及交通等。
【说明】
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由来、立项申请和批准、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情况。
2.2自然环境概况
简要介绍区域地形地貌、气候(降雨量、风向、主导风向、气温、冻土深度等)、地震烈度等。
【说明】
气候应说明气候类型,并结合地域情况,突出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特征,如沿海区域的台风、北部区域的低温和冰冻、南部区域的降雨等。
降雨量应说明最大降雨量及平均降雨量,主导风向应说明全年主导风向、不同季节主导风向和最小风频,气温应说明最高温度、最低温度和平均温度。
2.3地质概况
简要介绍区域地质情况,库区地层、地质构造和岩石等库区地质情况,库区自然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和特征,库区工程地质岩组、岩体结构特征、工程地质特征等工程地质情况。
应重点说明存在哪些不良地质条件。
【说明】
地质概况应根据可研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简要介绍,应说明尾矿库库区的地层岩性、区域地质构造,尾矿库坝址及排洪系统的工程地质条件,各层岩土渗透性及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库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成因、类型、水量大小,并应详细说明第四系、地质构造等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可能对尾矿库安全造成影响的岩溶、采空区、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环境。
2.4建设方案概况
简要介绍尾矿库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尾矿库现状(改、扩建项目)
简要介绍原设计和已有工程情况、利旧工程、与原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等。
【说明】
原设计和已有工程情况介绍时,应分别说明原设计的和改(扩)建前实际的库容、坝高、等别及尾矿库坝体、防洪系统、安全监测设施等情况,并说明尾矿库安全度。
利旧工程是指本项目中继续利用的原有系统(工程),介绍时应说明其基本情况及安全状况;对于废弃系统(工程),介绍时应说明其停用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
介绍与原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影响时,应详细说明原系统中与本项目发生相互影响的部分,如坝下排水管、坝体排渗管等。
2.4.2库址选择
简要介绍尾矿库位置、地形地貌、库区周边环境、下游居民及重要设施情况等。
【说明】
介绍库区周边环境时,应重点说明可能影响建设项目安全的地质构造,岩溶、采空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环境和库区水系、汇流条件、汇水面积等水利条件,以及周边土地开发、矿床开采、树木砍伐、放牧等人类活动情况。
介绍下游居民及重要设施情况时,应重点说明尾矿库下游的工矿企业、地表水体、公路、铁路、居民区、风景区、名胜古迹等对象的规模、等级及其与尾矿库的水平距离、高差。
2.4.3库容、等别及设计标准
简要介绍尾矿相关基础数据、尾矿库库容、尾矿坝坝高、尾矿库等别、主要构筑物级别、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防洪标准、尾矿坝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最小浸润线埋深等设计标准。
【说明】
尾矿相关基础数据主要是指选厂规模、尾矿产率、年尾矿量、总尾矿量、入库量、颗粒密度、堆积干密度、粒度分级、排放浓度等,其中粒度应说明-200目所占比例。
对改建、扩建项目,介绍尾矿库库容和坝高时,应分别说明原有和新增库容和坝高。
2.4.4尾矿坝
简要介绍初期坝(主要包括初期坝类型、坝基处理、坝体结构参数和筑坝材料等)、尾矿堆积坝(主要包括筑坝方法、子坝结构参数、坝肩截水沟、坝面排水沟及护坡等)和排渗设施等。
【说明】
初期坝、堆积坝和排渗设施根据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进行介绍,如果有拦洪坝、副坝,应予说明;一次性筑坝的,无堆积坝的相关内容。
2.4.5防洪系统
简要介绍尾矿库洪水计算、调洪演算、排洪方式及布置、防洪系统水力计算等。
【说明】
介绍尾矿库洪水计算时,应说明取用的防洪标准和水文参数,以及洪峰流量、洪水总量、洪水过程线等计算结果。
介绍防洪系统水力计算时,应说明排水系统工作状态和典型库水位时的泄流量。
介绍调洪演算时,应说明调洪演算的方法,典型坝高时的调洪库容、最大泄洪流量、最小干滩长度和最小安全超高。
介绍排洪方式及布置时,应说明排洪系统的型式、结构参数、布置线路和初期使用时的澄清距离,以及采用多级排水井或排水斜槽时,上级进水口标高与下级井筒或斜槽顶高的重叠高度。
2.4.6安全监测设施
简要介绍位移、浸润线、干滩、库水位和降水量等安全监测方案。
【说明】
介绍安全监测设施时,应说明尾矿库安全监测项目及监测设施布置、监测要求等,其中,三等(含三等)以上尾矿库应说明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的方案和技术要求。
2.4.7值班房及通讯、照明设施
简要介绍库区值班房、通讯设施、坝上照明和上坝道路等。
2.4.8供配电方案
简要介绍电气照明、防雷及接地等。
2.4.9其他
简要介绍企业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投资估算等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说明】
介绍投资估算时,应说明工程建设总投资、安全设施投资及其占总投资的比例。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根据库区地质资料、可研报告采用的建设方案和周边环境等,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主要存在场所或部位,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原因、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后果予以分析。
重点辨识与分析溃坝、洪水漫顶、渗流破坏、结构破坏和坝坡失稳等危险、有害因素。
【说明】
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结合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有针对性的进行辨识,危险和有害因素可从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过程中人、机、物、环、管理等方面进行辨识分析。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要点:
(1)洪水漫顶:
可根据库区气候条件、防洪标准和水文参数的选取、防洪系统建设方案、工程施工质量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洪水漫顶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2)渗流破坏:
可根据坝址选择、坝基处理、反滤层的建设方案、尾矿排放工艺、工程施工质量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渗流破坏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结构破坏:
可根据坝址和防排洪构筑物布置线路选择、坝基(岸坡)处理质量、初期坝填筑及堆积坝筑坝质量、防洪系统的建设方案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结构破坏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4)坝坡失稳:
可根据地质和气候条件、地震烈度、坝体与坝基或岸坡处理质量、坝体建设方案、初期坝填筑及堆积坝筑坝质量、尾矿排放工艺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坝坡失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5)溃坝:
综合洪水漫顶、渗流破坏、结构破坏、坝坡失稳及地震液化等对引起尾矿坝溃坝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2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建设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
【说明】
尾矿库的重大危险源判据为坝高和库容,参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