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品玉米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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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品玉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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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品玉米标准
玉米新国标研
一、玉米新国标GB1353-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玉米GB1353?
999
Maize代替GB1353?
98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的定义、分类、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玉米。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490?
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GB5491?
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
9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5493?
985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5494?
985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5497?
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容重
粮食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不完善粒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虫蚀粒:
被虫蛀蚀,伤及胚及胚乳的颗粒。
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及胚乳的颗粒。
破损粒:
籽粒破损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
生芽粒:
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生霉粒:
粒面生霉的颗粒。
热损伤粒:
受热后外表或胚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杂质
通过规定筛层和无使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筛下物:
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物质。
无机杂质:
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杂质。
有机杂质:
无使用价值的玉米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杂质。
色泽、气味
一批玉米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分类
根据玉米种皮颜色分为三类:
黄玉米:
种皮为黄色,并包括略带红色的黄色玉米。
白玉米:
种皮为黄色,并包括略带淡黄色或粉红色的白色玉米。
混合玉米:
混入本类以外玉米超过%的。
玉米中的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
5质量指标
各类玉米按容重定等,其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玉米质量指标
等级容重g/L杂质%水分%不完善粒%色泽、气味
总量其中:
生霉粒
1≥710≤≤≤≤正常
2≥685
3≥660
注:
水分含量大于表1规定的玉米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玉米以二等为中等玉米,低于三等的等外玉米。
上述容重指标只适用于水分含量在%(含)以下的玉米。
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检验方法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
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容重检验按附录A执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5494执行。
水分检验按GB/T5497执行。
玉米水分含量大于%的采用两次烘干法测定。
互混检验按GB/T5493执行。
色泽、气味鉴定按GB/T5492执行。
7检验规则
试样温度在0°C(含)以下时,对水分含量在%(含)以下的玉米的实际容重为实测容重。
试样温度在0°C(含)以上时,对水分含量在%%之间的玉米的实际容重为实测容重加上增补容重。
增补容重以%(含)水分含量为基础,水分含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容重增补5g/L计算。
8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玉米容重的测定方法
A1仪器和用具
GHCS-1000型容重器(漏斗下口直径为40mm)。
谷物选筛:
上层筛孔直径为,下层筛孔直径为。
A2试样制备
从原始样品中用分样器分出平均样品二份,取一份平均样品约1000g,按规定套好筛层分二次进行筛选。
取下层筛的筛上物混匀,作为测定容重的试样。
A3容重器安装及测定
打开箱盖,取出所有部件,按粮种选好漏斗。
将带有排气砣的容重筒放在电子秤上,空载时调节零点。
取下容量筒,将容量简安装在铁板底座上,套上中间简。
将制备的试样倒入谷物筒内,装满刮平。
再将谷物筒套在中间筒上,打开漏斗开关,让玉米自由下落,待试样全部经过中间筒落入容量筒后,关闭漏斗开关。
用手握住谷物筒与中间筒的接合处,将插片准确地插入豁口槽中,依次取下谷物筒,拿起中间筒和容量筒,倒净插片上多余的试样,抽出插片,取下容量筒上的铁板底座,将容量筒放在电子秤上称量。
双试验允许差不超过3g/L,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1-01批准2000-04-01实施
二、制定新国标的背景
首先,稻谷、小麦、玉米是我国目前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品种,原有的国家标准是1986年制定的,距今已有13年之久。
根据规定,国家标准每隔5年都要进行复审,以决定是否进行修订。
但由于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等多方面的原因,稻谷、小麦、玉米标准未能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复审和修订。
其次,在原国家粮食标准执行的13年间,我国粮食供求状况经历了由短缺到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变化。
国家粮食政策也由统购统销变成了原粮按合同定购、保护价收购、销售和成品粮市场放开。
粮食的消费已经跨越了温饱阶段,开始追求营养品质与食用品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粮食生产和流通出现了新的情况:
粮食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的矛盾突出,优质品种相对不足,一些低品质粮食品种销售不畅等。
原来的国家粮食标准是“数量型”标准,偏重的是粮食的数量,对质量要求不高,甚至存在保护低质和落后的倾向,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更不利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面临的挑战。
这就要求对原来的标准进行修订,以科学引导我国粮食质量和种植结构的调整,促进我国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健康发展。
三、重新制定、修订国家粮食标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999年国家粮食新标准制定、修订的指导思想是:
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使制定的标准要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新标准考虑到了粮食收购所面对的是千家万户的种粮农民,不能因为标准的复杂,操作难度大,而使农民销售粮食的时间延长或出现“卖粮难”等情况,所制定、修订的标准是收购的最低质量要求。
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是:
进一步拉开质量差价、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以市场为导向,以最佳使用品质和最终用途为目标。
同时兼顾国家、农民和消费者三方的利益。
四、新标准制定、修订的主要内容
1、旧玉米国标存在问题
A:
用纯粮率定等使玉米内在质量与等级不相符;
B:
未熟粒规定不易掌握,各地出入较大,容易引起纠纷;
C:
国内玉米标准与外贸标准不相一致,尽管出口玉米在水分、不完善粒、异色粒指标上比国内标准要松,但由于纯粮率与容重属于两个体系的定等标准,在国内可定为一等、二等的玉米到出口时有可能降等,使出口商承担不应有的损失;
D:
收购等级一等率太低,不足10%。
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影响了按质论价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2、新国标的主要变化
A:
分类有所变化:
将玉米的分类由依据粒色和粒质分为四类改为以籽粒种皮颜色划分。
按粒质分较复杂,不易区分。
我国玉米基本是杂交黄色,所以按粒色分为黄、白、混三类。
B:
定等标准发生变化:
将玉米按纯粮率定等改为按容重定等。
这是这次玉米标准制定中最大的变化。
据了解,将纯粮率定等改为按容重定等的主要依据是玉米的纯粮率等级与玉米的主要营养成分不完全成正比:
多是二等和三等的蛋白质高于一等,或者是一等和三等的脂肪、灰分含量高于二等,规律性不明显。
由此可见,纯粮率定等反映的是玉米的完整程度而不是成熟程度,不能真实反映出玉米的内在质量。
粮食容重的大小反映粮食籽粒的饱满度、完整度、均匀度和籽粒的大小,同一种粮食容重愈大籽粒中含的营养物质也愈多。
玉米的主要生产国美国、加拿大的标准采用容重定等。
C:
水分指标:
原标准规定,东北、内蒙古、新疆地区玉米水分为18%,其余地区为14%。
本次修订统一定为14%。
美国出口玉米水分一般在~%之间,由于我国玉米的储存期稍长,故比美国的水分要求严一些。
玉米主要是工业用粮,购销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双方认可的水分限制指标。
D:
不完善粒:
质量指标中,明确将不完善粒指标定为不大于总量的5%,其中生霉粒不大于2%。
并在新国标中将破损粒放宽,取消未熟粒。
这是因为容重反映了玉米成熟度,未熟粒如果多,容重必然下降。
故不再单设未熟粒项目。
E:
生芽粒:
原标准中生芽粒定义为“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新标准将种皮改为表皮,主要依据是种皮与果皮紧密相连,而且种皮在果皮的内部,所以一般很难观察到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现象。
F:
破损粒:
原标准中破损粒定义为“籽粒破碎,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新标准中将破损粒定义为“籽粒破损达本颗粒体积1/5(含)以上及裂口改变形状的颗粒”。
这与我国出口标准相同。
原国标破碎粒规定过严,不符合农民机械脱粒和国有企业收获后机械化烘晒的生产实际。
因为破顶拉对玉米品质、储藏、加工、出口基本无影响,对容重影响也小。
另外,国外标准如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破碎粒是指通过圆孔筛的碎粒,均比我国标准宽松。
故本标准对破损粒的定义放宽了。
五、新国标对农业生产尤其是玉米的影响
首先,新标准的实施对种植结构调整意义重大。
我国农业生产的突出问题是种植品种单一,粮食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以致于粮食库存大量积压,财政补贴居高不下,粮食企业经营举步维艰。
国家下决心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改变这种局面,但广大农民苦于没有新的粮食质量标准,生产目标不明确,调整的劲头始终不大。
新的粮食国家标准颁布后,对粮食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拉开了品种质量档次,这就为开发和推广适合市场需求的粮食新品种,加快粮食生产结构调整提供了依据。
其次,实施新标准有利于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以稻谷为例,执行新标准后。
中等品出糙率由74%提高到了77%,并增加了加工品质的限制指标,必将对优质稻谷生产起到积极影响,并由此提高农民的质量意识,增加农民种植优良品种和交售高等级粮食的积极性,最终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
再次,实施新标准有利于粮食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以吉林省玉米品种为例:
其一,过去粮食企业收购高水分粮食,不仅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用于烘晒,坏粮可能性依然存在。
实行新标准后,将不再收购水分含量在23%的玉米入库,可促使农民自觉进行田间、庭院降水,缓解企业烘晒的压力,也相应增加收储能力,有利于敞开收购政策的落实。
其二,在实行原标准时,吉林省和其他几个省份一直以18%的水分作为标准,与南方省份存在区域标准差异,给购销活动带来不便。
新标准改为14%以后,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
其三,实施新标准也为打击粮食违法行为提供了行政执法的依据。
同时,新标准注意了与国际标准的衔接,玉米采用容重定等,与美国、加拿大等国质量标准一致,向国际化、标准化进一步靠拢,将有利于增强我国粮食出口的竞争能力,并促使尽快培育开发和生产进口粮的替代品种。
新标准的实施,从长远看,将促进粮食生产、流通的良性循环,是利国利民的好举措,但新国标的推行要有一个过程,从近期看,主要会遇到以下问题:
1、客观上造成农民种粮收入的减少。
由于新的粮食质量标准对质量的要求高,如籼稻水分由早中籼稻%、晚籼稻%统一为不超过%;白麦中白麦粒含量由70%提高到90%;稻谷黄粒米含量由不超过2%提高到不超过1%;部分芽麦归属杂质;东北玉米收购水份由18%降到14%等等,这就影响了粮食定等作价、增加了扣价扣量因素。
农民同样等级的粮食,按新标准衡量,等级将降低,收入会减少。
2、给粮食收购验质作价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尤其是收购高峰时,做不到完全用仪器进行验质、检测,;不用仪器验质,又很容易使售粮农民产生误会,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