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南京市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筑24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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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南京市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筑241
浅论南京市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筑
中文摘要
摘要:
和谐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迅速的时期,也正是劳动关系矛盾与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尤其是在私营企业中,劳动关系矛盾更突出,特别是在南京市这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
本论文主要从当今社会现实问题出发,通过探讨和研究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问题,找到构筑南京市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首先了解劳动关系的概念及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其次,分析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原因,再谈谈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不利影响,最后找出解决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南京市;私营企业;构筑;和谐劳动关系
英文摘要
Title:
ThediscussionaboutbuildingharmoniouslaborrelationsoftheprivateenterpriseinNanjing
Abstract:
harmoniouslaborrelationsarethemostbasicandthemostimportantsocialeconomicrelations,areanessentialpartofthesocialrelations,andarethefoundationofothersocialrelations.Atpresent,ourcountryisinaperiodofrapideconomicdevelopment,itisalsothemultipleperiodoflaborrelationscontradictionandsocialproblems.Especiallyinprivateenterprises,laborrelationscontradictionismoreoutstanding,EspeciallyintheeconomicrelativelydevelopedcityofNanjing.Thisthesismainlyfromtherealproblemsintoday'ssociety,throughthediscussionandtheresearchofthelaborrelationsproblemsinprivateenterpriseinNanjing,findingthewaytobuildtheharmoniouslaborrelations.FirstunderstandingtheconceptoflaborrelationsandthestatusofthelaborrelationsinprivateenterpriseinNanjing.Secondly,thispaperanalyzesthereasonsofinfluenceofharmoniouslaborrelations,andtalkingaboutthenegativeimpactofthedisharmoniouslaborrelations.FinallyfindingoutthewaytosolvethedisharmoniouslaborrelationsinprivateenterpriseinNanjing.
Keywords:
Nanjing;privateenterprise;building;harmoniouslaborrelations
绪论
劳动关系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相当重要,因为它是否和谐,不仅会直接影响到生产力的进展,还关系着各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能够顺利进展,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可持续,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关系着是否能够尽快的完成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即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随着私营企业的迅速发展,目前,私营企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也逐渐成为一股令人瞩目的中坚力量。
但在私营企业迅猛发展的的同时,私营企业中的劳动关系问题也层出不穷,其中的一系列问题迫待解决,因为,它既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发展,还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和国家的威信,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
所以,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党中央十分看中的问题。
例如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也提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措施。
要想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尤其是私营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是相当困难的,实现的途径也是相当漫长的。
要想实现这个远大的目标,就需要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并且结合当下中国的具体国情,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构建南京市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
一、国内外研究评述
(一)国外研究评述
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较长,因此市场机制也比较为成熟,相应的人才机制也比较完善,劳动关系中出现的的一系列问题也有较为妥善的解决措施,而且经济学和社会学方面的许多学者也在劳动关系方面深有研究。
美国学者Mills认为劳动关系是“在工作场所或社会中人们及其组织相互作用形成雇佣条件和雇佣状况的过程”。
[1]他认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劳动双方只有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达到了一种动态的平衡,劳动关系才能够和谐。
更有一些西方学者把劳动关系看成是一种心理契约,他们认为劳动关系是劳动双方的相互承诺。
组织行为学家施恩(Schein)认为,“组织与个体员工的连接,组织与个体之间的相互期望,远多于经济和物质上的需求。
”[2]员工在满足自身的经济和物质条件后,将会向精神领域发展,会更加关注所在企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形象和工作氛围,而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更偏重去关注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D.M.卢梭(DeniseM.Rousseau)在《组织中心理的和隐含的契约(PsychologicalandImpliedContractsinOrganizations)》一文中提出,“心理契约实质上是劳动双方的一种共同信念。
[3]
在国外,由于对劳动关系的研究时间较长,所以,国外的一些专家的研究成果对如何更好地构建南京市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但是这些研究理论毕竟是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范围内进行,它最终目的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我们也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理论研究到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的研究中去。
(2)国内研究评述
我国的私营企业是从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在此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列劳动关系问题也受到学者们的关注。
学者们已从多个角度对私营企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并且还取得了可人的成果。
但是,国内的学者们对劳动关系有不同的认识。
孔宁宁指出,和谐劳动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主要是指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狭义的和谐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
刘洪才认为,劳动关系平等与隶属关系的特征决定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所以劳动关系的调整必须通过倾斜立法才能达到相对的平衡。
笔者认为,现行劳动关系调整中存在的问题是没有摆正利益平衡与倾斜立法之间的关系。
[5]
肖志高指出,劳动关系不仅需要劳动法规的约束,还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表现出对员工的关爱,才能构建长久、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6]
综合以上所提到的观点,虽然国内的专家学者对如何解决私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且这些研究对构建我国私营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中还是存在着也存在着不足之处。
从纯学术角度上看,目前,我国在关于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研究方面还是较为欠缺,不足以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理论体系。
二、南京市私营企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市的私营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大到小,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私营企业也逐渐成为推动南京市经济迅速发展壮大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强有力的进一步保障了南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尤其是近几年,随着科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交通的便捷,私营企业更是发展迅速。
2015年4月,南京市统计局发布了《南京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该公报中明确的显示了2014年南京市私营企业的发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民营经济增长值
占GDP比重
增长率
3740.01亿
42.4%
1.1%
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产值
产值
增长率
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增长率
3898.18亿
8.8%
29.4%
1.2%
私营企业注册资本
数量
增长率
注册资本
5642.80亿
39.6%
新增资本
1118.45亿
154.3%
私营企业登记情况
数量
增长率
登记户数
20.07万户
16.3%
增长量
3.87万户
54.8%
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
数量
增长率
登记户数
34.42万户
13.0%
增长量
6.10万户
27.6%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上缴税金情况
税金总量
增长率
占总税收比重
247.67亿元
11.5%
12.9%
通过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对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2014年南京市私营企业的发展情况,这些具体数字充分说明了南京市私营企业发展速度的迅猛,以及私营企业给南京市的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贡献。
私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对于促进南京市经济持续迅猛增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缓解就业压力等发面起到相当大的作用,私营企业已经成为南京市经济建设中的一股引人注目的力量。
南京市作为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其中私营企业在推动南京市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劳动关系中一些不和谐因素也在南京市私营企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出现,例如,私企中一些员工的正当权益屡次遭受侵犯、劳动纠纷事件层出不穷等。
目前,寻找有效的措施解决劳动纠纷相当重要,因为这些问题既会不利于私企自身的稳定发展,也会波及南京市的总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持续稳定。
所以,要想响应党的号召尽快的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尽快的改善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不和谐因素。
三、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不和谐现象
虽然说,南京市最近几年在关于构建私企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其中存在还是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现象之间通常也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无原因的的结果,也没有无结果的原因,任何现象的背后都往往隐藏着深刻的原因。
所以,我们不能仅仅注重于事情的表面现象,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样才能够提出比较实际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就业歧视
在现代社会,处处都提倡着“自由、平等”,人人也都追求着平等自由,但是社会上的不平等现象还是很多,例如“就业歧视”。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但事实上绝非如此,现如今的就业歧视现象仍然层出不穷。
南京市是个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经济基础也比较搞得城市,所以,它存在的就业歧视问题也会很多。
例如,拿性别歧视为例,南京市统计局调查显示,近年,我市妇女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而且就业人数也在急剧减少。
2012年南京市妇女的就业比重就比“十二五”南京市妇女发展规划规定的45%相差了4.2个百分点。
南京市妇女就业人数及占全部就业人数比重
年份
2007年
2008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女性就业
人数
159.9万
168.3万
208.28万
200.1万
194.9万
占全部人
员比重
43.5%
44.25%
45.50%
43.4%
40.8%
来自南京市统计局
(二)劳动者权益受侵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也就导致了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工资拖欠、社会保险缺失、同工不同酬、工资过低等。
李仕超指出,加班问题、同工不同酬、徐建德带薪年假、社保关系转移困难等问题是今年劳动纠纷的焦点。
[7]职工工资低的现象更是严重,如2016年南京市最新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1770元,但实际上,一些企业给予员工的工资却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
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主要包括:
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规范。
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起到着保护和制约的作用,对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均提到劳动合同必须签订。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硬性规定。
丁志凯在其文章中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依靠劳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
当前,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迫切需要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8]
1、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
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主要是指部分企业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劳动者的违法约定,合同内容不明确。
这种现象主要包括:
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作内容、未明确确定工作地址、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
一些劳动者手中未持有劳动合同原本,合同文本均在企业手中,造成劳动者维权困难。
还有一些公司先让劳动者签订不含有任何内容的合同,然后企业再在上面签字并填写相关内容,这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规范。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规范主要包含:
无端解除合同、未执行提前通知义务解除合同。
4、企业逃避社保缴费义务。
一些私营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的收益,所以选择逃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5、小型企业违规用工。
近几年,违规用工的现象虽然有所减少,但一些小型企业仍然会使用童工,或者强迫、欺骗劳动者签订减轻企业法定义务的协议。
由于上述原因的影响,南京市的劳动纠纷事件不断上升,具体情况可由以下数据证明。
中新网报道:
2014年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3年全年新收的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收到最多的是群体性纠纷案件,而且其增长速度也是最高的,比2012年同期增长了153.79%。
2013年南京市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情况
数量
增长率
所占比重
劳动争议案件
1271件
45.42%
-
群体性纠纷
335件
153.79%
26.36%
2013年南京市基层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情况
数量
增长率
调解率
劳动争议案件
7553件
34.11%
-
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6956件
28.10%
55.13%
来自中新网报道:
以上数据充分说明了南京市近几年劳动纠纷数量惊人,而且增长速度也比较快。
也进一步说明了南京市劳动关系中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也相当严重,所以,找到解决劳动关系中不和谐因素的措施已经是相当紧迫的任务。
四、影响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观念的影响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女性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但是受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仍然对女性的就业产生影响和制约。
目前,仍然有许多男性认为女性应该在家中相夫教子,不用经常在外抛头漏面,只要照顾好家人就好,这就在很大一方面限制了女性就业。
受传统观念影响,许多用人单位都有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出现,女性的工资相对于男性往往会比较低,所以,也有一些女性在生完孩子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选择在家照顾孩子料理家务。
(二)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南京市私企产生劳动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在现有的劳动法律体系中,除了已有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外,其他大多都是以行政法规的等形式存在,而且,不仅存在劳动立法层次低的问题,还有可执行性差的问题需要解决。
,所以调整私企劳动关系中的规范就会显得十分分散,规范也不协调。
比如《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是一部宏观的私营企业行政法规,但是它关于劳动关系的规定却是少而抽象的,缺乏可操作性;《劳动监察条例》对私企的针对性不强。
其次,当前的劳动法律法规对私营劳动者的收入、人身保护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规范,还没有制定《工资法》和《工伤事故赔偿法》等专门的法律对这些方面进行协调,尤其是专门调节私企劳动关系的法律更是少之又少。
特别是发就业歧视方面,中国不仅仅是缺乏完善的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体系,就连一部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都没有。
目前,中国在反就业歧视领域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劳动法》、《残疾人保护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工商制度,立法太过于分散,这样就很不利于对就业歧视行为的制约。
(3)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
南京市私营企业存在一系列劳动问题,根本原由是劳动关系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压榨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为目的、从而争取最大的利润。
如自由改革主义学派也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均衡的关系,管理方凭借其特殊权利处于主导地位。
[9]在劳动关系过程中,由于生产资料归用人单位所有,劳动者只能出售自己的廉价劳动力,从而处于弱势地位;而不同的是,私营企业可以利用自己拥有身缠资料的优势来掌控并且使用劳动力,进一步压榨劳动力。
这也就造成了雇佣双方之间的矛盾以及劳动者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
同时,在用人单位产出量一定的大前提下,所使用的成本与获得的利润是成反比增长的,所以,私营企业就会采取降低员工工资、逃避缴纳社会保险义务的方式来获得更高的利润。
工资是劳动者获得收入养家糊口的重要来源,但是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是一笔不小的成本。
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是劳动者劳动的根本目标,但是用人单位则是要用最小的成本换群最大的利润,双方的利益产生了冲突,所以劳动关系问题就相应的产生。
在这个问题上日本就处理的很好,日本模式的产生,与它的社会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信仰有关。
用人单位把员工当成是“家族”中的终身成员,所以用人单位愿意对员工进行长期的投资,而且为他们的就业和工作提供了长期的保障。
工会则以企业为基础,具有较明显的“企业工会主义”特征,它在企业中发挥着高度合作的作用。
管理主义学派认为这种和谐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是管理者自身处于与雇员同样的薪酬支付体系中,相对而言,他们不那么容易压低员工工资。
[10]就当前而言,南京市大多数的私营企业还仍然处于资本的积累阶段,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才能够保证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一席之位,并进一步发展壮大,因此,它们往往会采取压低劳动者的工资、降低逃避社会保险参保责任、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来降低一系列的成本。
南京市私营企业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叶造成了许多劳动关系问题,影响了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
(四)用人单位规避义务,增强竞争优势
不规范的用工是用人单位规避自身义务,不负责任的体现。
用人单位为了进一步的压榨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往往会采用劳动合同不规范的方式钻法律的空子,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维护公司的利益,从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私营企业主是资本人格化的代表,同时作为投资者,利润最大化是他们必然追求的目标,也正因为如此,私营企业才能在同行业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5、南京市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筑的措施
整个经济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是拥有和谐的劳动关系,这也是影响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性所在。
要想构建南京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必需构建南京市和谐的劳动关系,这对推动南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南京市私营企业当前的劳动关系问题相当突出,所以,如何使用有效的办法尽快的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已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论文通过对国外劳动关系经验总结,并在结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南京市私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的可行之策,为南京市私企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1)大力推进就业促进政策
就我国而言,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把追求经济增长当成是经济增长模式的第一目标,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逐渐转型、经济结构也在不断变得变化、失业问题也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当前也是今后很长时间内的一项重大任务,所以,就业促进是关系到社会发展和谐稳定的重大战略目标。
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一次将创造就业岗位作为年度经济宏观调控第二大目标。
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就业促进,而就业促进最主要责任主体也是政府。
为了更好地促进女性、残疾人、病毒携带者、农民工和低学历等劳动者的就业,政府应当大力推行就业促进政策。
具体措施,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建立较完整地就业促进政策支持体系
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政策支持体系的建立,对就业促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产业政策。
各级政府应当采用积极的政策引导与支持各类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扩大企业规模,拓展经营业务,增加就业岗位。
政府还应该对广大中小企业采用鼓励政策、积极扶持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政府也应该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投资建设,为更多人提供就业岗位。
国家还可以通过与增加国际贸易的方式,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
(2)、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财政政策。
有利的财政政策对经济的发展趋势与增长速度相当重要。
为了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提高就业率,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资金投入,优化就业结构等方式扩大就业规模。
同时,政府可以为职业介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特殊就业政策等机构提供专项的财政支持。
还可以增加社会上的小额贷款,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财源上的支持。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加大对就业资助资金的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做到进一步的监督。
(3)、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税收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对为失业人员和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企业和人员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具体措施有:
同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4)、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金融政策。
企业若想发展壮大就必须有稳定的融资渠道,这样才能保证其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财力支持。
因此,政府应该下发政策促使金融机构完善服务、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使他们能够更方便的取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
同时,也应该为对自主创业人员取得小额信贷提供更便利的途径。
2、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政府应该依照法律的规定大力支持开展职业培训,从而更好地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同时也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政府也要根据当前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政府应大力扶持各类技能培训院校的建立和发展,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好地学习机会,并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使他们能学到更过实用的工作技能,帮助劳动者就业。
3、实施就业援助。
政府应当优先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为他们提供专门的就业援助,充分体现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政府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例如建立公益性岗位,大力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并且对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
(二)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可以说,就业歧视方面法律规范的缺失是私营企业出现就业歧视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叶巧明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