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程序讲义文字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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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程序讲义文字教案

毕业生就业程序讲义

第一节毕业生就业大事记

一、毕业生就业大事记

10—12月

1、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2、毕业生开始准备个人求职自荐材料

3、对毕业生进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培训

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

5、全国各地陆续举办毕业生就业市场、招聘会

6、学校陆续举办专业类校园招聘活动

7、学校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学校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次年1—2月

1、研究生入学考试

2、学校准备承办山东省农林水类毕业生就业市场

3、毕业生利用寒假时间参加各地市人事部门、各高校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次年3—4月

1、举办山东省农林水类毕业生就业市场

2、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使用该网站进行签约就业

3、学校继续举办专业类、周末校园招聘活动

4、山东省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招考报名

5、山东省公务员报考,各地市、各行业系统公务员招考报名

6、山东省事业单位报考,各省市地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

次年5—6月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山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录报名

2、学校整理签约、升学、劳动合同、非派遣省外就业、灵活就业等信息,向山东省人社厅毕业生就业处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

3、毕业教育、毕业鉴定、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4、毕业典礼

次年7月

1、学校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各学院邮寄毕业生档案

次年8—9月

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或人社局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2、毕业生查收个人档案

3、二次派遣

4、调整改派

二、生源信息

生源统计工作是毕业生派遣的原始依据,也是做好本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

生源信息是指毕业生的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学校、学院、学历、专业名称、出生日期、学位、学制、培养方式、主修外语语种、外语水平、入学年份、生源所在地、辅修专业、院系代码、班、册页码(扩展项1)、特困生情况(扩展项2)、户口迁移情况(扩展项6)等基本信息。

每年11月初,学院逐一采集核对上报毕业生生源信息,学校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系统上报给省人社厅。

三、山东农业大学就业信息网

我校就业信息网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发的用于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政策、查询招聘招考和招聘会信息、了解就业签约派遣程序的网站,有“工作动态、文件通知、学院就业工作、校内就业信息、校园专场招聘、社会就业信息、校外就业市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基层就业与创业行动、创业风采、就业基地”等21个板块利用网络帮助毕业生就业。

四、就业主题教育月

1、就业宣传月

学校开展就业宣传月活动,意在通过形势政策宣讲,加强理想信念、就业诚信、法律法规、就业安全等内容的教育指导,组织求职技巧培训、考前辅导、与企业面对面等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认清形势,合理定位;教育毕业生正确认知自己的社会责任,勇于到基层、到生产第一线、到最能发挥聪明才智的地方建功立业。

2、校园招聘月

校园招聘月活动采取举办专业类就业市场、周末校园招聘会、校园专场招聘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同时,以校园招聘月活动为契机,开展“知名企业农大行”、模拟招聘会、“我与企业面对面”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毕业生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实现市场招聘与教育指导有机结合。

3、就业促进月

学校开展就业促进月,紧紧抓住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时期,通过举办周末校园招聘会和就业论坛、杰出校友农大行等教育活动,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开通毕业离校前的就业“直通车”,为低年级学生营造了浓厚氛围,推动就业创业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节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办法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要求,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签约派遣工作要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

)进行。

生源上报工作完成后,毕业生应及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进行网上求职签约。

一、毕业生注册

毕业生在首页用户登录部分点击“非师范毕业生注册”,选择“省内院校”,根据生源上报信息录入毕业年份、毕业院校、身份证号、真实姓名。

根据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地址实际情况录入“现家庭地址”、“现户籍所在地”。

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录入“账户信息”,牢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毕业生只能注册一次,不可重复注册。

二、毕业生登陆

毕业生根据本人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如果毕业生登陆用户名或密码丢失,可以根据信箱和手机方式取回,也可通过本学院就业辅导员查询。

三、简历中心

根据系统提供的模版建立个人简历,并且可以由毕业生个人维护,可以上传照片,根据用人信息在系统内发送个人简历,帮助毕业生更方便的利用网络进行求职。

1、新建简历:

包括个人信息、求职意向、教育培训、技能专长、社会实践等内容,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录入维护。

2、维护简历:

是毕业生完成“新建简历”后,对维护个人简历进行修改维护。

毕业生选择要修改部分对应得按钮,点击进入相应界面修改,修改后应当保存。

修改后,在界面的右上方有三个按钮,分别为“生成简历”、“简历预览”、“打印简历”按钮,修改后点击“生成简历”才能重新生成简历。

生成简历后(可在网上直接打印),简历才能处于激活状态,将简历设为“开放”,用人单位才可以在网上搜索到该学生。

3、上传图片:

上传的附件包括个人照片、证件图片。

上传附件后要到“维护简历栏目中点击“生成简历”一次,才能在电子简历中显示附件。

4、外发简历:

对于用人单位不是本网注册用户的,可以选择“外发简历”发送本人简历到用人单位邮箱。

此项包括公司邮箱地址、应聘职位、是否随简历一起发送求职信三项内容。

5、求职信:

包括标题和正文,正文限定在2000字内。

如果用户在外发简历中选择“求职信随同简历一起发送”,则求职信的内容将作为邮件正文发送给用人单位。

6、简历状态设置:

毕业生把个人简历生成后,应当把个人简历的状态设置为开放状态,网上用人单位则可以通过人才搜索功能搜到毕业生。

四、网上求职

1、智能搜索:

毕业生不需要输入查询条件,系统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与毕业生的求职意向信息自动匹配,把一周之内发布的符合毕业生要求的单位职位信息列表显示出来。

2、综合搜索:

毕业生输入多重查询条件,可以按一种条件查询也可以复合查询。

系统根据查询条件检索符合毕业生要求的职位信息,并列表显示。

3、快速搜索:

即是关键字搜索,毕业生对重要的招聘条件输入关键字如单位名称,系统将根据关键字查询出符合条件的结果,查询到的信息则列表显示。

4、我的搜索器:

在综合搜索中输入的很多查询条件,为了以后能够重复使用这些查询条件,系统设计的搜索器功能,把查询条件可以保存为一个文件,以后进行同样的查询时,只要点击该搜索器即可完成查询。

5、职位收藏库:

学生通过智能搜索、综合搜索、快速搜索等方式,查询到有意向的单位招聘职位,然后收藏到个人的职位收藏夹中。

毕业生进入主界面,点击“职位收藏库”,右侧显示职位收藏列表,点击单位姓名链接,则可显示单位基本信息和发布的招聘信息。

学生可根据显示点击“投递简历”或“留言”,与网上用人单位联系。

6、查收面试通知:

毕业生点击查看某条面试通知信息时,系统记录下毕业生已阅读该条信息的状态。

毕业生对单位的面试通知可以直接回复,也可以拒绝。

毕业生对历史信息可以删除。

7、查看已发留言:

毕业生能查看和维护已发给单位的留言信息以及留言是否被对方查看的状态记录。

点击“查看留言信息”栏目下的“查看已发留言”,能了解对方是否已阅读了发送过去的留言。

8、已发简历:

用于查看投递简历的公司、所应聘的职位、投递时间、单位是否看过等信息。

点击主界面已发简历栏目,右侧显示已发送简历的列表。

根据显示出的列表,可以删除已发简历信息或查看单位的详细招聘信息。

9、视频求职:

就业信息网全面改善了在传统招聘中存在的问题:

招聘现场人满为患,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很好的沟通,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不在同一个城市,不能“面对面”交流,招聘单位的地理位置相对偏僻,不能安排面试,只要毕业生拥有宽带环境,配上摄像头、耳麦、点击鼠标即可实现面试。

五、学生网上签约

1、应约管理: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签约要求可以进行多个单位的应约管理,以列表形式显示。

毕业生收到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后,可以对此单位进行应约回复,学生只能对一家单位应约,应约后对其它单位的应约状态锁定,毕业生完成与用人单位的网上签约流程,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被派遣到应约单位。

用人单位打印出签约函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签名后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学院各留一份存档。

2、解约管理:

1)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需征得对方同意,通过网上办理解约书序并打印解约函,经双方鉴证后各留一份存档。

3、协议书管理:

毕业生对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维护协议书栏目中看到已签协议书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审核或者见证的状态信息。

点击协议书编号,可以看到双方签约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双方签约时约定的附加条款。

4、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在就业信息网上未注册省内用人单位签约,通过该功能录入用人单位信息,把网上的就业协议打印出一式三份,与用人单位签约。

经毕业生签名、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生效,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被派遣到应约单位。

省内录入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学院各留一份存档。

5、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

决定省外就业的学生,必须先在就业信息网上提出“省外就业申请”,经学院审查同意后,到学院就业辅导员处领取一式三份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就业辅导员在就业信息网上审核通毕业生的申请,系统自动锁定该学生的省内签约功能。

毕业生与外省单位签订具备派遣资格的就业协议书(需经毕业生本人签名、学院和学校盖章、用人单位盖章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接受毕业生的人事部门签章或出具接收函)后,需要在网上完善就业协议书信息,即录入签约单位的信息。

录入的协议书内容经学院审查存档后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库。

只有具备派遣资格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才能最终列入学校就业方案,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被派遣到应约单位。

六、业务申请

1、省外就业申请:

省外就业学生必须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自动锁定该学生的省内签约。

毕业生可以到本学院就业辅导员处领取一式三份省外就业的纸质协议书。

毕业生使用省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2、灵活就业信息录入:

毕业生点击该功能进入灵活就业信息录入界面,输入毕业生本人手机号,选择“灵活就业”、“其他灵活就业”,根据本人《灵活就业证明》内容录入灵活就业单位名称、办公电话、地址、联系方式、单位所在地、薪资,点击“发送”完成录入毕业生灵活就业信息。

毕业生签订灵活就业的,派遣回生源地。

3、非派遣省外签约信息录入:

毕业生点击“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功能进入灵活就业信息录入界面,输入毕业生本人手机号后,选择“非派遣省外签约”,根据本人不具派遣资格的省外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签名、学院和学校盖章、用人单位盖章)录入单位名称、办公电话、地址、联系方式、单位所在地、薪资,点击“发送”完成录入非派遣省外签约信息。

毕业生签订不具派遣资格省外协议的,派遣回生源地。

4、劳动合同信息录入:

毕业生点击“劳动合同信息录入”功能进入该界面,根据本人《劳动合同协议》录入手机号、单位名称、单位办公电话、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单位所在地、薪资,点击“发送”完成录入劳动合同信息。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回生源地。

5、自主创业信息录入:

毕业生完成个人公司工商注册手续后,录入手机号、创业的单位名称、单位办公电话、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单位所在地、薪资,点击“发送”完成自主创业信息。

毕业生要向学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派遣回生源地。

6、缓派生申请派回生源地:

确定参加国家志愿西部计划和山东省三支一扶计划并最终录用的毕业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缓派;应届毕业生中各种原因达不到按期毕业生要求的,被学校定为缓派。

缓派毕业生回生源地,首先向学校发送回生源地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送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审核和派遣手续。

7、网上回生源地报到:

山东省内生源的毕业生在网上向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确认。

8、档案流向查看:

毕业生离校三个月后,应当关注个人档案是否已经发送到派遣地址。

毕业生可以使用该功能,查询本人档案是否被接受,以及何时寄出等信息。

七、个人信息维护、信息交流和会员申请管理

1、基本信息维护:

此功能仅限于学生完善个人信息,经学校统一审核上报的信息(灰色显示),学生本人是不能修改的。

学生登陆专区后,点击“个人信息维护”,右侧显示用户信息修改界面,信息完善后点击“确定”,信息更新完成。

2、登陆密码修改:

学生登陆专区后,点击登录密码修改栏目,右侧显示登陆密码修改界面,用户录入原始密码、新密码、确认密码以及验证码后,点击确认。

密码更新完成。

3、信息交流:

毕业生可通过该功能接收查看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信息。

4、会员申请缴费: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通了毕业生使用的付费功能,比如毕业生简历50次以内免费,更多次的发送简历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等。

毕业生缴费为个人行为,学校不做统一要求。

费用上缴给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开发网站。

毕业生缴费后,可以通过“缴费信息查询”功能进行查询缴费、使用情况。

第三节就业程序

一、毕业生升学

1、确定毕业生升学的依据

(1)凡是已通过研究生复试并调档的毕业生,按考取研究生对待(毕业生的调档函由学院保存)。

(2)对于不提前调档的研究生录取单位,以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为准,要求毕业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签名确认后交学院保存。

(3)对于既无调档函也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则要求毕业生主动与录取单位联系,尽量由录取单位出具有关录取证明。

毕业生考取专升本或其他学校第二专业,须由考取学校出具有关录取证明材料。

(4)如果毕业生确实升学并被录取,但又不能出具上述任何证明材料,本着对毕业生服务的派遣原则,也可由学生本人写出确认升学并要求按照升学列入就业方案的书面申请,注明被录取学校、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和录取学校所在地等有关信息,交学院审核存档,作为升学列入就业方案。

2、毕业生升学录入程序

(1)学院登录省就业信息网,点击进入“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使用“修改就业信息”功能,将毕业生“毕业去向”修改为“升学”,并录入毕业生升学信息。

其中“升学单位”要求录入“考取***学校研究生”、“专升本考取***学校”或“考取***学校第二专业”。

(2)已被录取研究生、专升本或考取其他学校第二专业,但未向学院报送任何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作为未落实就业单位派遣回生源地,户口、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已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又升学的毕业生,须先从省就业信息网上解除就业协议,否则升学信息无法录入,只能将毕业生派遣到所签约单位。

3、毕业生放弃升学的办理

(1)上报就业方案前放弃升学。

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方案列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要求放弃升学的毕业生要及时与录取单位联系沟通,征求同意和谅解。

(2)已作为升学列入就业方案并上报。

就业方案上报后,毕业生放弃升学(或虽参加研究生复试并调档但未被最终录取为研究生),须由毕业生出具补办《就业报到证》的书面申请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单位研究生处或招生部门出具同意放弃或取消学籍的书面证明(或未最终被录取的书面证明),学校形成补办《就业报到证》的正式文件,到山东省人社厅办理补办手续。

补办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15日至12月31日,过期省人社厅不予办理。

毕业生自愿放弃补办《就业报到证》或不按规定办理,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

1、毕业生与省内网上注册用人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职位搜索”功能搜索就业意向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

(2)用人单位通过省就业信息网接收毕业生投递的简历,审核毕业生信息后,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

(3)毕业生通过省就业信息网收到签约邀请后,通过“学生网上签约→应约管理”功能查阅协议条款等信息,如无异议,点击“应约”,双方网上签约工作完成。

(4)双方签约信息通过省就业信息网发送到用人单位所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网上鉴证审核通过,双方签约成功。

毕业生可通过“学生网上签约→协议书管理”功能,点击协议书编号查看协议内容。

(5)用人单位打印网上签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签名后分别由学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留存。

(6)学院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学校签约解约管理→协议书审核(系统生成)”功能,将毕业生签约信息审核存档通过。

2、毕业生与省内网上未注册用人单位签约程序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山东省内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原则上须通过省就业信息网办理签约手续,但由于部分用人单位暂不具备上网条件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接收毕业生时无法实现网上签约。

(2)毕业生与暂不具备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用人单位签约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通称“签订纸质就业协议”。

(3)毕业生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学生网上签约→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准确录入用人单位信息后,下载并打印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

(4)毕业生在纸质协议书上签名,由用人单位在纸质协议书上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所属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鉴证,并由鉴证就业主管部门在省就业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双方签约成功。

(5)学院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学校签约解约管理→协议书审核(学生录入)”功能,将毕业生签约信息审核存档通过。

3、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与山东省以外用人单位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2)毕业生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业务申请→省外就业申请”功能申请省外就业,同时向学院提交省外就业书面申请。

(3)学院收到学生省外就业书面申请后,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业务审批→省外就业审批”功能,审核通过学生网上提交的省外就业申请,向毕业生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毕业生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并签名,由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学校意见”并加盖公章。

(5)用人单位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用人单位所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双方签约工作完成。

(7)毕业生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学生网上签约→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将就业协议书相关信息提交到省就业信息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

(8)学院收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审核其是否具备派遣条件,即协议书是否已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附带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如果具备,则使用“学校签约解约管理→省外协议书审核”功能,将签约信息存档通过,如果不具备,则要求毕业生尽快补齐有关派遣手续。

(9)因各省市接收毕业生的政策规定不同,有些省市不需要加盖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不需要出具就业主管部门接收函,则要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如果用人单位确实能够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则由毕业生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栏内写出要求按协议派遣的书面申请(至少写2份,毕业生本人、学院保存)。

毕业生的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本人与**单位签订本就业协议书,经本人与单位联系落实,用人单位能够办理落户和档案接收手续,特向学校申请按照本人所签协议派遣,如果出现不能落户口或档案不能接收等情况及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如果毕业生的户口在高考入学时没有迁到学校,则由毕业生在申请时特别注明,并在申请中省略“户口”内容。

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约

1、毕业生与省内网上注册用人单位解约程序

(1)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通过省就业信息网上向对方发送解约申请。

(2)收到对方解约申请后,一方通过省就业信息网利用“网上签约→解约管理”功能,点击“同意”,双方解约成功(若一方点击“拒绝”,则双方无法解约,继续保持签约状态)。

(3)解约成功后省就业信息网即生成解约函,毕业生可点击查看解约函信息,用人单位下载打印解约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签名后留存,双方解约工作完成。

2、毕业生与省内网上未注册用人单位解约程序

(1)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一方提出解约,另一方同意后,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约函(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生将解约函和签约协议书交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省就业信息网为毕业生办理强制解约手续。

3、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解约程序

(1)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生通过省就业信息网上向学校提交解约申请,并将解约函和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办理网上解约手续,恢复签约功能。

四、毕业生派遣原则

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东省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其生源所在市人社局;外省生源的派遣到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已网上签订就业协议或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有效协议的按照协议派遣到用人单位;考取研究生、专升本或考取外校第二专业学位的,派遣时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报到手续。

2、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或参加三支一扶并申请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毕业生,按缓派处理,不发就业报到证,不予派遣。

第四节毕业生报到、改派及二次派遣

一、毕业生报到

1、毕业生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

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

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院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到接收单位的凭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补办

毕业生丢失报到证将会造成以下后果:

无法迁移户口;无法确定国家干部身份,计算连续工龄(事业单位、国企、国家机关);无法转递档案;复印件不能替代原件。

如果在毕业两年派遣期内不慎丢失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应从本人档案中查找《就业通知书》(报到证副本),及时到当地报社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出具补办报到证的书面申请和《就业通知书》,经原所在学院审查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形成补办《就业报到证》的书面材料,毕业本人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补办手续。

毕业两年后报到证丢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予补办。

3、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离校后三个月内,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人事部门办理的登记、注册等手续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应当到签约单位去报到;没有签约的毕业生,应当到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报到。

毕业生按时报到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对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指定单位(部门)报到的,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4、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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