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另类复习之化妆法每日一练6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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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另类复习之化妆法每日一练624

司法考试另类复习之“化妆”法每日一练(2014.6.2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

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2、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

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

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提存的效果

【答案解析】学说认为清偿提存的场合,在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成立保管合同,甲机构工作人员因过失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机构应当构成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A、B正确。

提存后标的物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

但乙另行履行了提存之债之后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又全部转移回乙,故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故C正确。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答案解析】《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本案中双方对垫资有明确约定,应当按照工程款处理,A正确。

根据第18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7月1日乙公司将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故B选项正确。

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C正确。

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应当自该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D正确。

4、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司法部答案】C

【考点】诉讼和解

【答案解析】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5、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

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执行依据

【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6、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司法部答案】BCD

【考点】专利权、职务作品

【答案解析】《专利权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由于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其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属于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A正确不选。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同样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错误应选。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属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C错误应选。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属于“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甲公司,D错误应选。

7、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

  B.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D.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A错误。

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并非必须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WTO,B、C错误。

有关国际公约仅仅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和最低要求,但并未否定各国法律的差异性,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D正确。

8、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

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

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

【答案解析】丙错认乙车为甲车,缺乏占有的权源,属于无权占有,A正确。

但在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

《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丙修车的费用属于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B正确。

同样,无论丙是否善意占有,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C正确。

丙知道骑错车后,自善意占有转变为恶意占有。

《物权法》第244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车的毁损,丙作为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损失,D正确。

9、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

  B.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D.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A错误。

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并非必须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WTO,B、C错误。

有关国际公约仅仅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和最低要求,但并未否定各国法律的差异性,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D正确。

10、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司法部答案】B

【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

【答案解析】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

依法人的目的事业的性质,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所谓营利,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社团法人既可为营利法人,也可为公益法人,前者如公司,后者如工会、消费者协会,A、C错误。

基金会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只能为公益法人,B正确。

我国有关法律中出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主要系营利法人,但也可为公益目的,如民办学校,民办慈善基金会,D错误。

11、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

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执行依据

【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12、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

  B.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D.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A错误。

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并非必须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WTO,B、C错误。

有关国际公约仅仅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和最低要求,但并未否定各国法律的差异性,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D正确。

13、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

  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

  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

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

【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征收

【解析】《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也应予拆迁补偿,而不是对失房市民“可”拆迁补偿。

ABD皆正确。

14、甲与保姆乙约定:

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司法部答案】A

【考点】遗赠抚养协议

【答案解析】《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具有生前与死因行为,具有双务性,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并无无效情形,A正确,其他错误。

15、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司法部答案】AC

【考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代位继承

【答案解析】《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A正确应选。

甲的遗产包括现金,生前未作处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戊作为代位继承人、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B错误不选。

丙作为甲的儿子系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2提哦啊丁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C正确应选。

同时,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戊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27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由于乙先于甲死亡,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丙有权继承,D错误不选。

16、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司法部答案】D

【考点】仲裁员的回避

【答案解析】《仲裁法》第37条规定,仲裁员因回避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的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17、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

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

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追认

  B.甲有权撤销

  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

D.丙有权撤销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无权代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乙的行为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甲有权追认,A正确应选。

丙欺诈乙购买劣质手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本人自然享有享有撤销权,B应选。

乙从事的是代理行为,在遭受欺诈时有权以本人名义实施撤销,C应选。

丙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并诱骗乙高价采购,属于恶意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48条,不享有撤销权,D不选。

18、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

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

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追认

  B.甲有权撤销

  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

D.丙有权撤销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无权代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乙的行为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甲有权追认,A正确应选。

丙欺诈乙购买劣质手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本人自然享有享有撤销权,B应选。

乙从事的是代理行为,在遭受欺诈时有权以本人名义实施撤销,C应选。

丙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并诱骗乙高价采购,属于恶意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48条,不享有撤销权,D不选。

19、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

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司法部答案】C

【考点】当事人的变更

【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本题中,甲公司和丙公司合并之后的丁公司是申请再审适格主体,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0、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

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

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

  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

  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

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

【司法部答案】A

【考点】人身保险中受益人、代位求偿权问题

【答案解析】《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本题中,甲投保,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秘书乙不能作为为受益人,因此甲身亡,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选项A正确,B、C错误。

《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据此,保险公司无权向第三人丙追偿。

选项D错误。

请注意:

保险代位求偿权只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21、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

  B.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

  C.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D.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司法部答案】AC

【考点】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

【答案解析】当事人能力,又称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

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有抽象资格的当事人不一定在具体诉讼中适格。

故A、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2、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A.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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