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状况及地区比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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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状况及地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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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制度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教学
1引言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有好的特殊教育教师,才有好的特殊教育。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特殊教育教师是关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010—2020年)》1第三十条“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中指出,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第六十六条“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中指出,“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把握特殊教育教师现状,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研究,将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进一步建设提供依据。
1988年,在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随班就读作为发展特殊教育的一项政策正式提出,此后,我国特殊教育逐步发展,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等其他方式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的格局。
与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形式相对应,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主要有两个部分,其一是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队伍,其二是随班就读学校的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包括资源教师)及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师资队伍。
本研究主要基于2001—2010年以来《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xxx,从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及稳定性几个方面选取相关指标展开研究。
考虑到2011年的具体数据尚未正式公布,探究东中西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发展状况时,以2010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数据为依据。
由于《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以及专任教师的相关统计针对的是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随班就读的教师没有进行专门统计,不便于分析,因此,本研究仅对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教师队伍状况进行分析。
2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整体发展状况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数量与素质状况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2011年教职工人数突破5万
(1)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20世纪90年代增速最快从总体趋势来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20世纪90年代增速最快。
2011年教职工人数突破5万,专任教师人数突破4万。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953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人数797人,专任教师444人。
图1数据显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具体来看,从建国之初到改革开放之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数量增长缓慢;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1990—2000年间,增速最快,这10年之间教职工人数净增了万,专业教师净增了万。
截至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人数4.92万,专任教师共有万人。
(2)特殊教育教师人数与特教学校数量增速基本一致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的发展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数量的增加和残疾儿童入学人数的增长需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同步增长得以保障。
改革开放30年以来,随着特殊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等相继颁布,特殊教育事业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和依法治教的轨道,特殊教育体系逐渐形成,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2。
建国之初,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儿童,与之对应,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是盲校和聋校。
教育统计年鉴显示,1953年,全国共有盲聋哑学校64所,到1978年增长为292所。
20世纪80年代,随着培智教育的发展,对于智力残疾儿童的教育不仅依赖于办辅读班/培智班,而是发展为建立正规的培智学校,1984年全国有培智学校4所。
图2显示,1993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突破千所,2010年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706所。
整体来看,20世纪90年,特教学校数量增速较快,与特殊教育教师人数增势一致。
(3)教师队伍稳定增长为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师资保障随着特殊教育学校数量的增加和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残疾儿童就学机会逐渐增加,在校生人数越来越多。
图3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在内,残疾儿童在校生人数急速增长,其中,1990—19995年期间增速最快。
回顾特殊教育的发展,1988年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全面阐述了特殊教育的重要地位,并从方针与政策、目标与任务、领导与管理三个方面,对特殊教育提出了22条意见,于1989年5月正式发布,这是专门指导残疾人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1990年,中国保障残疾人权利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008年修订)颁布。
1994年教育部《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发布,同年,国家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行政法规《残疾人教育条例》发布。
20世纪90年代以来,系列特教政策法规的颁发与落实促进了特殊教育事业迅速发展,进一步保障了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数据统计显示,“十五”末期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了80%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12.6万人[3]。
可以说,在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之中,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增长为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师资保障。
近10年专任教师中五成多受过专业培训,2011年比例为55%
特殊教育是对特殊儿童、青少年实施的教育,在教育过程中,需要使用一般的或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141。
《残疾人教育条例》[5第三十七条规定:
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规定: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者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部),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
尽管至今只有部分地区实行了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但是,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是各地通行的做法。
目前,受过专业培训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数的五成多。
图4X显示,2001年以来,特殊教育学校中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缓慢增长,在—之间,10年间增幅为5个百分点。
图5显示,2011年,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共有万,其中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教师达227万,占专任教师人数的55%。
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不断提升,2010年专科以上教师学历接近九成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指标之一即是教师学历的提高。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2010年前后,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使小学和初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的学历分别提升到专科和本科层次,经济发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6。
另据教育部召开发布会所介绍的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情况的报道,2010年,专科以上小学教师分别占78.3%,本科以上初中教师64.1%7。
2011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中指出:
到2012年,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初中教师基本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有研宄生学历的比例有明显提高18。
图6显示,特殊教育教师学历不断提升,当前专科以上特殊教育教师接近九成。
2⑴1特殊教育学校专科以上教师学历大约为51%(其中本科学历7.83%)2010年则达到了89%,高于普通小学的比例,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大约46%(研宄生学历%,405人),高中以下学历%(125人),高中学历%。
可见,2001年以来,特教教师高中阶段毕业的教师人数逐渐减少,本科学历增幅较快。
由于特殊教育学校有的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初中)有的也包括高中或以上教育阶段,但各阶段教师的学历没有单独统计,无法进一步分析。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称结构不断改善,2010年中级以上职称接近六成
教师素质提高的另一个方面体现于职称结构的不断改善。
从图7至图9来看,2001—2010年间,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中学高级与小学高级职称人数稳步增长。
2010年与2001年相比,小学高级职称人数增了1倍,中学高级职称人数增加了5倍;小学二级职称教师不断减少,2010年与2001年相比,减少了2倍;小学一级、小学三级以及未评职称人数变化不大。
从职称比例来看,图10显示,2010年特教学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小学高级与中学高级合计)的人数比例达到了58.
12%与普通教育相比,略高于普通小学、初中具有中高级职务教师的比例,接近普通高中具有中高级职务教师的比例(201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具有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分别为%53.1%、%、%)由于许多特殊教育学校同时承担残疾儿童小学结初中乃于特高殊教育以上阶f的教育因此’目前的职称结构利于?
一的发展
特殊教育学校代课教师与女教师分布状况
平均而言,近10年特教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比为W年比值最小
代课教师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替代缺课教师的代课教师,二是补充空缺岗位的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不占用国家教师编制,由聘任单位支付工资而非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他们服务于学校进行临时性教课,一般不转为公办教师,也没有严格的人事档案。
代课教师在聘用时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在聘用后也缺乏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教学能力的机会19。
代课人员在特殊历史时期和特定情况下,为我国的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勤劳动和努力。
出于对学生和代课人员权益的维护,教育部明确反对这种不规范的用人行为,要求各地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这一问题,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10]。
表1显示,2001年以来,特教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比处于42:
1至68:
1之间,即每安排42—68名教职工便会安排代课教师1人。
2010年特教学校代课人数为724人,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比值也为历年最高值,即是代课教师相对最少的一年。
与普通小学相比,2010年特教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比远远大于普通小学(30:
1),即特教学校代课教师的比例远远低于普通小学。
女教师人数占特教学校教职工总人数的比例缓慢增长,2010年为女教师人数占特教学校教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处于之间,有缓慢增长的趋势,2010年女教师33328人,所占比例为67.67,属历年最高值。
2010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数字显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初中、普通小学中女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与之相比,特教学校女教师比例过高。
10年间女教师人数不断增加,一方面说明特教事业比较适合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的女性教师,另一方面,说明特教学校缺少男性阳刚之气,同时,在义务教育高年级阶段和高中及以上教育阶段,面对具有攻击行为与情绪行为障碍的残疾学生,女教师实际上容易处于弱势,因此,我们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适当增加高年级阶段男教师的比例。
专任教师的稳定性:
调入”为增加教师的主要方式,“调出”和“自然减员”为减少教师的主要方式
特殊教育事业的规模扩大与深入发展,离不开稳定的师资队伍。
表2数据显示,2004—2010年间,专任教师稳步增长,平均每年增加3268名专任教师,平均每年减少1936名教师。
图11显示,从教师增加的途径来看,历年教师增加的途径按人数由多到少依次是:
调入、录用毕业生、校内调整和其他,7年平均比例分别是46%、26%、20%和8%。
其中,历年调入和录用毕业生总体呈增长趋势,校内调整和其他途径历年人数变化不太大。
2010年调入1875人(占当年增加人数的49%)录取1038人(占当年增加人数的27%)如果能录用大量的特教专业毕业生,则能减轻特教专业培训的压力,如果每年调入上千普通教育教师,必须加强特教专业在职培训,否则调入教师难以适应特教学校的工作,也无法保证特殊教育质量。
图12与表2显示,从教师减少的方式来看,平均而言,历年教师减少的方式依此为:
调出、自然减员、校内调整和其他形式,7年均值分别为31%、29%、24%和16%,前两项合计占60%。
2010年调出教师685人,自然减员641人校内调整401人其他360人。
由此可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特教工作的吸引力与教师待遇,减少调出人数,应成为稳定教师队伍的重要途径。
3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状况比较
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数量东、中、西部呈递减状态
(1)东部地区平均每省(市)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2314人,专任教师1827人
表3数据显示,东部地区平均每省(市)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2314人,专任教师1827人。
高于东部均值的省份有5个,分别是:
山东、江苏、河北、辽宁和广东;低于均值的省市有6个,依次是福建、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和海南。
(2)中部地区平均每省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1817人,专任教师1492人表3数据显示,中部地区平均每省(市)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1817人专任教师1492人。
高于中部均值的省份有2个,分别是:
河南和黑龙江;低于均值的省份有6个,依次是湖北、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和江西。
(3)西部地区平均每省(市)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772人,专任教师635人表3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平均每省(市)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772人,专任教师635人。
高于西部均值的省市有7个,分别是:
四川、广西、内蒙古、贵州、陕西、重庆和云南;低于均值的省份有5个,依次是甘肃、新疆、宁夏、青海、西藏。
从地区均值来看,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东、中、西部呈递减状态
1.东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为26人,高于全国均值
图13显示,东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为26人,高于全国均值(全国均值为23人)。
具体来看,高于东部均值的省市有7个,最高是北京(43人,北京也是全国最高值),其次是上海、海南、山东、辽宁、江苏、广东;低于东部均值的省份有4个,依次是:
浙江、天津、福建和河北。
2.中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为22人,接近全国均值
图13显示,中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为22人,接近全国均值。
具体来看,高于中部均值的省市有5个,最高是吉林(29),其次是山西、黑龙江、河南和湖南;低于东部均值的省份有3个,依次是:
安徽、湖北和江西。
3.西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为19人,低于全国均值
图13显示,西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为19人,低于全国均值。
具体来看,高于东部均值的省市有8个,最高是内蒙古,其次是新疆、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重庆和陕西;低于东部均值的省份有4个,依次是:
四川、广西、贵州和青海。
从全国范围来看,中部的江西和西部的青海在本指标上并列为全国最低值。
地方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东部最高,西部其次,中部最低
1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东部均值%,略高于全国均值
图14显示,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全国均值为%,东部均值为%,东部均值高于全国均值0.61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东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超过东部均值的省市有7个,其中河北最高(74.46%)低于东部均值的省市有4个,其中山东最低%
2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中部均值%,略低于全国均值
图14显示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中部均值%,略低于全国均值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中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超过东部均值的省份有4个,其中山西最高(%)低于中部均值的省份有4个,其中湖北最低
3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西部均值%,接近全国均值
图14显示,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西部均值%,接近全国均值。
具体来看,中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超过东部均值的省份有5个,其中广西最高(76.64%),并且为全国最高值;低于中部均值的省市有7个,其中西藏最低(53.23%)且为全国最低值。
从地区均值来看,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的比东、中、西部呈递减状态
从全国范围来看,共有四个省份即天津、浙江、云南、西藏的特殊教育学校无代课教师,另外,全国特教学校代课教师人数最少的省市是上海与北京(各有2人),代课教师人数最多的省份是山西(99人),其次是福建(07人),这两个省份的代课教师数均超过100人表4列出了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的比值,比值越大,说明当地代课教师占教师群体总人数的比例越小;反之,比值越小,当地代课教师占教师群体总人数的比例越大。
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的比值东、中、西部呈递减状态,说明代课教师在西部特教学校教师群体中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中部,东部地区最少。
(1)平均而言,东部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比为68:
1。
从地区内部来看,天津、浙江没有代课教师;上海、北京代课教师人数其次,各有2人;辽宁、山东代课教师在东部地区也比较少;河北、江苏接近东部平均状况;海南、福建代课教师较多。
(2)平均而言,中部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比为39:
1。
从地区内部来看,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和湖南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比值高于中部均值,说明代课教师相对较少;湖北、安徽和山西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比值低于中部均值,说明代课教师相对较多。
而且,从全国来看,山西代课教师的实际人数最多,其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的比值最小,说明其代课教师比例最大。
(3)平均而言,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比为32:
1。
从地区内部来看,甘肃、重庆和贵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比值高于西部均值,说明代课教师相对较少;四川、青海、宁夏、新疆、陕西、内蒙古和广西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丨丨市数的比值低于西部均值’说明其代课教师相对较多。
地方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东、中、西部呈递减状态
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仅次于职业高中(校本部),高于其他类别学校
一般而言,中小学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
各类人员各司其职,保证学校各类工作的正常运转。
图15显示,2010年各类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最高为职业高中(校本部),比例为8.44%,比例最低为普通小学,占%。
特殊教育学校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达7.05%,仅次于职业高中(校本部),分别高于职业初中、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个百分点,也即高出2—3个百分点。
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特殊教育学校包含了残疾儿童的小学与中学教育阶段,甚至还包括了残疾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阶段及职业中专教育阶段(例如北京盲校),虽然在校残疾人数不多,但工作复杂,这可能是导致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较高的原因。
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东部均值略高于中、西部均值
(1)东部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为!
%略高于全国均值。
图16显示,东部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为%,略高于全国均值。
从地区内部来看,高于均值的省市有6个,天津排在东部地区及全国首位(14.66%)其次是北京、辽宁、上海与河北;低于均值的省份有5个,福建(%)与浙江(4.35%)接近,比例最低。
(2)中部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为%,略低于全国均值。
图16显示,中部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为6.77%,略低于全国均值。
从地区内部来看,高于均值的省份有3个,吉林最高(12.38%)排在全国第二位;低于均值的省份有5个,江西的比例最低(%)。
(3)西部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为%,略低于全国均值。
图16显示,西部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为6.35%,略低于全国均值。
从地区内部来看,高于均值的省市有6个,陕西最高(10.34%)排在全国第三位;低于均值的省份有6个,云南的比例最低(%)。
4结论
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整体状况
数量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20世纪90年代增速最快,与特教学校数量增速基本一致;2011年教职工人数突破5万,专任教师人数突破4万。
教师队伍稳定增长为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师资保障。
素质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素质不断提高,主要表现:
在近10年专任教师中五成多受过专业培训,2011年占比例为55%;学历不断提升,2010年专科以上教师学历接近九成;职称结构不断改善,2010年中级以上职称接近六成;平均而言,近10年特教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的比为50:
:
2010年比值最小即当年代课教加师最少。
结构
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仅次于职业高中(校本部)高于职业初中、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2—3个百分点;女教师人数占特教学校教职工人数的比例缓慢增长,是特殊教育事业的主力军,2010年占特教学校教职工人数比例为67.67%。
稳定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数量稳定增长,但每年变动不断,“调入”为增加教师的主要方式(46%),其次是录用毕业生、校内调整和其他,后三项7年平均比例分别26%、20%和8%;历年教师减少的方式依此为调出、自然减员、校内调整和其他形式,7年均值分别为31%、29%、24%和16%。
应采取措施稳定教师队伍,同时,加强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以保障新增加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素质不断提升。
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状况
数量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数量东、中、西部呈递减状态。
东部地区平均每省(市)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2314人,专任教师1827人;中部地区平均每省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1817人,专任教师1492人;西部地区平均每省(市)现有特殊教育教职工772人,专任教师635人。
素质
一是专任教师状况。
从地区均值来看,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东、中、西部呈递减状态。
东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均值为26人,高于全国均值;中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均值为22人,接近全国均值;西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均值为19人,低于全国均值。
二是代课教师状况。
从地区均值来看,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的比东、中、西部呈递减状态。
平均而言,东部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比为68:
:
中部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比为39:
:
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与代课教师数比为32:
1。
结构
在性别结构方面,地方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东部最高,西部其次,中部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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