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勘查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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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勘查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作业指导书
地热勘查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作业指导书
l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维地震勘探设计的编写、野外施工、资料质量控制、原始资料整理及资料质量的检验与评价等项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热勘查物探专业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Y/T5171-93石油物探测量规范
SY5857-93地震勘探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SY5868-93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T6052-1994地震勘探资料采集现场处理质量监控
SY/T5927-94石油物探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3地震勘探及设计
3.1地震勘探要求
在其他物探、地质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地震勘探,完成以下任务:
a)了解基岩的起伏及其埋藏深度;
b)划分坳陷和隆起,了解区域构造特征及主要断裂分布;
c)建立与划分地震地层层序,了解各套地层的沉积厚度和特征;
d)结合其他资料进行盆地资源评价·提供参数井井位。
3.2地震勘探设计
a)由项目技术负责和地震负责组织编写;
b)在收集与分析本工区有关的资料并实地踏勘的基础上,根据地质任务的要求和地震地质条件编写施工设计;
c)主要内容包括:
工区概况和地震地质条件、地质任务、试验和施工方案、质量要求、确定附加段长度。
设计工作量、进度安排和完成工作任务及保证质量的具体措施;
d)制定落实HSE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3地震测线布置原则
a)根据地质任务,对全区进行整体规划;
b)测线布置任务明确,针对性强,长度够,能控制构造形态和所要研究的地质对象;
c)主测线方向原则上要垂直构造走向,为了特殊目的,也可布置少量其他方向测线;
d)地震测线按直线施工,要精心踏勘选线,无法按直线施工时,可采取弯线施工;
e)地震测线要通过主要探井;
f)相邻工区和不同年度的地震测线要满覆盖相互联接。
3.6设计附图的要求
3.6.1设计附勘探部署图,其比例尺视勘探阶段和工区大小而定,图面有主要的公路、铁路、河流、湖泊、城镇、探井井位、已做的主要测线,并以一种地球物理量的等值线或地形等高线为背景。
图上标明施工队号以及测线号,图框要有坐标或经纬度,并有图例、说明、责任表和日期。
4野外施工要求
4.1地震测线的实施
4.1.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测量,测线偏移设计位置最大不超过100m。
4.1.2在遇到障碍物时
a)在获得最浅目的层前提下,采用改变观测系统的方法;
b)无法变观时,按设计和SY/T5171的要求提前偏移,但各转折段的方位角与设计测线方位角之差不得大于8°,偏移设计测线的最大垂直距离应小于l/4测线距离,或依照设计要求普、概查工作最大偏移距离小于lkm。
其转折点必须是激发点或接收点,转折段的长度应大于lkm,并回到原测线的位置和方位上;
c)拐角大于8°时,要按两条测线施工,增加附加段,保证两直线段拐点均获得满覆盖;
d)地层倾斜时,只有在共面元道集最大时差小于l/4周期时才能采用弯曲测线施工。
4.1.3采用弯曲测线工作时,要事先选好线,测线转折方位角一般应小于30°,在测线拐弯处设置激发点或接收点,每个激发点和接收点必须实测高程和坐标,并且绘出l:
10000的平面施工布置图。
严重弯曲地段增加覆盖次数。
4.1.4平原地区施工的测线高程变化大于2m/km时,或在地形起伏变化的山区、沙漠地区必须实测激发点。
接收点的高程,并及时提供测线的地形剖面。
4.1.6不同工作年度、不同队、不同仪器、不同激发方式做同一条测线时均用统一桩号,在联接处保证满覆盖相接。
4.1.7设计测线长度系满覆盖次数长度,实测时必须向两端延伸附加段,附加段同样计算并提交测量成果。
4.1.8激发点、接收点标志要明显牢靠。
4.1.9每测完一条测线后应及时画出详细地物图和地形剖面图供施工时参考,及时交出测量成果,精度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地震野外施工。
4.1.10测量工作质量的技术要求按SY/T5171和SY/T5927执行。
4.2试验工作。
4.2.1试验工作目的与内容
1)野外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调查了解工区地质地球物理特征,为正确选择最佳工作方法和采集参数提供依据,以取得最好的地质效果。
b)试验内容应根据试验目的、地质目标、工区地震地质条件、以往存在的问题拟定。
基本内容包括表层结构、干扰波和环境噪声调查、地层响应特征、激发因素、组合检波、仪器因素、观测系统等。
4.2.2试验方案设计
a)试验点、段要选在测线上,在不同表层、深层地震地质条件的地区设立考核点或考核线、段进行对比性试验,试验段应进行踏勘;
b)实验方案设计编写前要收集、消化以往资料,充分分析工区存在的地质和地球物理问题,调查工区表层,深层地震地质条件,并进行方法技术论证。
重点试验要进行工区踏勘;
c)在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试验方案。
采集方法技术论证的作法是:
在建立工区表层和地下构造模型的基础上,针对要解决的地质和地球物理问题,通过定量计算对激发因素、组合参数、观测系统、仪器因素等采集参数范围进行预测,制定试验方案。
必要时要进行二次方法论证。
d)设计编写内容包括:
试验的任务、目的;试验区的地质情况、地震工作程度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方法论证结果,试验方案,要求及工作量;资料处理分析项目及要求。
4.2.3试验工作要求
a)试验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因素单一;
b)应按施工各项要求进行;
c)对新工区应做系统试验,全面分析试验资料,方法参数确定后能进行生产。
4.2.4试验资料现场处理
a)野外试验工作中要及时进行现场资料处理和分析;
b)要针对地质任务和试验目的制定处理内容和要求。
在处理过程中,因素单一,能进行有效对比。
4.2.5试验资料的分析和总结
a)要及时对资料现场处理成果进行定量分析和剖面对比,进行二次方法论证,确定最佳工作方法和采集参数;
b)试验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系统的试验工作要提交专门的试验总结报告,一般性试验在结束后半个月内写出试验工作小结;
c)小结、总结报告应对试验结果分析依据合理并附典型材料,结论应明确,并由下达任务部门组织评议答辩,验收任务完成情况、试验结果及评审报告质量。
4.3采集参数的选择
采集参数的选定以试验和二次方法论证结果为依据并结合对以往的资料分析和工作经验确定,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改变。
4.3.1激发因素
a)选择井深和药量,应使激发的频带较宽,高频部分有足够能量,波形不失真,使表层滤波特性最佳,目的层弱反射有一定的信噪比;
b)井中爆炸的激发深度一般应在潜水面以下,选择合适的岩性,减少面波和声波干扰,使记录有较高的信噪比;
c)采用可控震源激发时,扫描频带宽度要适应地层反射的响应,扫描长度、震动台次要有利于改善子波和提高信噪比。
4.3.2观测系统
a)根据空间采样的要求确定道距,要保护所需要的高频成分,防止在频率—被数域处理中出现空间假频,道距应小于或等于最浅反射波视波长的一半。
在低信噪比地区,当工区存在较强的相干噪音时,道距要小于或等于干扰波视波长的一半;
b)最大炮检距的选择,要有效的压制多次波,使叠加速度有足够的精度,使动校正拉伸产生的频率畸变较小,还要考虑在接收排列内使反射系数相对稳定,应大于最深目的层深度的l/2,但不得超过其深度;
c)最小炮检距的选择要考虑最浅目的层深度;避开由震源产生的强相干噪音的干扰;使接收排列内反射系数稳定;
d)覆盖次数应根据勘探阶段和研究的主要地质现象、资料品质、仪器道数、震源类型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确定。
4.3.3组合参数
选择组合参数要根据以下基础资料;
a)干扰波调查及环境噪音的分析;所选用组合方式的方向特性;要保护的最浅、最陡的目的反射层;几种组合方式实际效果的比较;
b)组合特性、组内距和基距长度要保证有效波基本不被削弱并在较宽的频带中对干扰波有较好的压制。
要尽可能保护高频并具有较高的分辨率。
4.3.4仪器因素
仪器因素的选择应使仪器有较高的灵敏度和较宽的频带范围并有利于提高信噪比。
4.4野外施工技术要求
4.4.1仪器
a)仪器按期进行月检,以日历天数计算不超过两天,具体要求按所采用的数字地震仪的技术标准执行;
b)仪器班报要逐炮认真、如实、清楚地填写,仪器班报格式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要注明空炮、空道、激发点移动、改变观测系统,排列通过村庄、河流、沟坎,特殊埋置条件以及野外记录极性等情况。
可控震源要注明记录扫描讯号通道字节号;
c)原始磁带及可控震源相关后的磁带均必须写明盘号、文件号、记录格式、记录密度、采样率;
d)每天开工前取得仪器日检及可控震源一致性的合格记录,每天收工后,连同监视记录一起交解释组检查并保存,每月一本装订成册保存到本施工期结束,经上级验收后销毁;
e)同一工区或至少同一条测线的仪器录制因素不变;
f)使用两台仪器双站联合工作时,仪器型号、性能一致,互换性良好。
放炮时由一台仪器发出指令,两台仪器同时起动;
g)磁带机带速要达到出厂标准,差限±5%。
磁带机奇偶校验功能必须完备,磁带记录格式不得随意改变。
4.4.2磁带
a)带头、带尾标志齐全。
带头距“BOT”标志应有一定长度;
b)每带磁带上有牢固的标签,上面写明地区、队号、测线号、盘号、文件号、空炮号、施工时间,这些内容要同仪器班报相吻合;
c)磁带文件头块中的有关参数应与班报的相应参数相符。
间隙正确,同步码准确无遗漏。
磁带上的每个文件结束后只能记一个“EOF”,每盘带结束后必须记两个“EOF";
d)同一盘磁带只能记一条测线资料,同一条测线不能重复文件号;
e)补炮文件号必须重编,尽量补在同盘上,并在班报上注明补炮文件号及所在盘号。
4.4.3炮井钻井
a)要做到到井位准。
井位不得随意移动,遇到障碍物必须移动时,沿测线方向移动距离不大于道距的1/10垂直测线方向移动距离不大于一个道距。
山地、沙漠、地形起伏区移动后要实测坐标和高程;
b)实际井深与设计井深误差小于5%。
钻井班的班报按钻井实际深度填写:
c)使用组合井激发时,要保证组合井组内距、基距符合设许要求,组合并中心点对准激发点桩号,组合井底须在同一海拔高度上。
4.4.4激发
a)爆炸必须采用毫秒雷管引爆。
生产前对每批雷管进行测试,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组合爆炸时要求各单井井底海拔高程一致和起爆时间一致;
b)药量及下药深度准确,爆炸机起爆电压要达到规定值;
c)可控震源组合基距要准确,组合中心对准桩号,各台驱动幅度、扫描参数一致,至少保持一条测线不变。
震源振动器平板与地面耦合良好;
d)井口检波器要埋置在距井口2~3m处,并保持一致。
经常检查井口检波器完好情况,确保工作正常;
e)严格执行SY5857和SY5868中关于爆炸物品的安全规定;
f)如实填写爆炸班报,包括爆炸点桩号、药包底部沉放深度、井数,炸药量、雷管数量、爆炸情况等。
4.4.5地震电缆和检波器
a)要做好地震电缆、检波器串的日常维护,确保每月轮流检查一遍并建立检查维修记录。
要经常保持清洁干燥,接触良好,极性正确,确保每个检波器工作正常。
外线绝缘电阻一般要大于5MΩ,在更换地震电缆和检波器后应重新检查极性;
b)检波器组合中心要对准桩号,遇障碍必须移动时,垂直测线方向移动距离不大于1/3道距,沿测线方向移动距离不大于1/10道距;
c)要做好检波器埋置,做到挖坑、插紧、插直,图形正确,经常检查防止、松动、歪倒,并使每道检波器埋置条件力求一致。
同一道组合检波器埋置高差小于1m或时差小于1/4视周期,并将特殊埋置情况记人班报;
d)生产时要做好排列警戒,施工人员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设备工作情况良好。
4.4.6低、降速带资料采集
a)测定点的密度以能全面了解工区低、降速带的变化为准。
在沙漠地区施工时应同时做好沙丘表层的结构调查(高度,低、降速带的厚度),及时提交准确的静校正量。
测定方法可采用小折射和微测井;
b)小折射的排列应布设在较平坦地段,采用坑中放炮,一般用相遇时距曲线观测系统。
排列长度、偏移距、道距的选择应以求准低速层、降速层和高速层的速度、厚度为依据。
在时距图上低速层、高速层至少有四个控制点。
初至要清晰·排列要放宜,道距和仪器的延迟时要实测:
c)微地震测井。
在高速层中要有四个控制点。
激发点和检波点离井口距离必须实测;
d)在平坦地区施工时,经考核其全区静校正量小于15ms时,可不再进行低、降速带调查。
4.4.7其他要求
a)极性
年度开工前和每次改变大线、检波器和仪器输入电路时,必须采用炸药激发,检查地震数据采集系统的极性(包括仪器,地震电缆、检波器串),并将极性记录记带,磁带上的能量初至应为负值,经计算机进行显示,要求记录初至下跳,觉行打印初至样值是一负值。
采用可控震源的地震队,对数据采集系统(包括检波器串、地震电缆、仪器和相关器)的极性检查,按如下方法进行:
所有数据地震道和辅助记录道均接地震电缆和检波器串,采用炸药激发,接收信号时不进行相关,要求所有地震数据道和辅助记录道极性记录记带,经计算机显示,记录初至下跳,宽行打印初至样值是一负值。
当记录极性符合标准后方可投人生产,极性资料必须保存到年度验收后方可销毁;
b)弯线施工
采用弯线施工时,应该根据实测激发点、接收点的坐标绘制1:
10000或1:
20000测线位置图(提交处理),并按炮检关系绘出炮检中点平面图。
要设法增加某些反射点较少的面元的反射点数,每个面元的反射点数不小于设计覆盖次数的80%;
c)空炮率
一般地区单条测线空炮率要求小于5%。
年终或工区总的空炮率小于1%。
居民稠密区单条测线空炮率小于5%,年终或工区总的空炮率小于3%。
连续空炮不至使覆盖次数降低l/5,必须将空炮、空道填入仪器班报;
d)野外施工中的试验
当资料质量连续10炮变坏时要根据分析或试验结果,有依据地改变野外施工方法。
4.6质量控制
4.6.1定期检查
对生产设备和全套辅助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建立各项检查维修记录,队长和小队质量检验员检查验收,地调处主管部门抽查监督。
技术性能不合要求的设备不能投入生产。
a)每月对地震仪器、震源系统、测量仪器、专用计算机等设备进行诊断和检查;
b)每月或发生问题时对每部爆炸机无线电放炮系统的精度进行测试。
要求编码器发出的钟TB信号与译码器发出的验证TB信号之间的时差小于2ms;
c)每月对地震电缆全面检查绝缘和通导情况。
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
d)每月用专用仪表(检波器测试仪或敲击)检查一次检波器,每串检波器应编号,极性要符合规定,振幅相对误差小于20%,在20Hz时相位误差小于2ms,波形一致,绝缘良好;
e)每月对井口时间进行测试,井口检波器直接连接示波仪与无线电放炮系统传递信号之间的时差不大于3ms,并为常数。
4.6.2记录质量现场控制
a)现场质量控制由操作人员负责;
b)每天放炮前仪器在工地按规定项目用生产因素进行日检;
c)仪器停站要核对桩号并敲击最近接收点的检波器,检查覆盖开关设置是否与观测系统相符:
d)每炮放炮前要检查各道的通导、绝缘情况、环境噪音,核对激发点桩号,检查磁带停留位置是否正确,以免重叠记带;
e)在监视记录上注明日期、测线号、当日炮号:
f)每放完一炮要检查监视记录所反映的施工质量:
钟TB与验证TB信号的时差是否小于2ms;井口时间及工作道极性;初至时间各道变化是否合理;核对激发点偏移情况,必要时要到实地核对;对坏道和极性反道作出标记:
激发能量是否适当等。
g)对记录进行质量初评,分析质量变差的原因。
4.6.3室内质量检查内容
a)仪器班报填写要齐全正确;
b)核对磁带盘与班报的文件号;
c)极性反和不正常道、空炮标注在观测系统图上;
d)用初至时间检查移动激发点与接收点的正确性;
e)井口时间;
f)反射层品质,对记录变化要分析原因并及时提出改进或进行试验的意见;
g)磁带标签正确、牢固,并与仪器班报一致。
4.6.4地震资料现场处理
a)必须用现场处理手段,按SY/T6052作质量控制,用叠加剖面检验施工的地质效果;
b)试验点的资料作定量分析,试验段做叠加剖面;
c)二维施工时,全部测线做叠加剖面;
d)现场处理叠加剖面按不加修饰性手段的基本流程进行,并用此种剖面进行质量评价;
e)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向施工质量监督反映现场处理中发现的采集质量问题:
f)每条剖面填写质量信息(反馈)报告,一式两份,内容包括施工效果初评,存在问题,一份交地震队队长,一份交质量监督。
5原始资料整理
5.1监视记录
a)监视记录头部填写内容:
测线号、激发点桩号、文件号、日期;试验记录还应填写登录章,并突出注明试验项目:
b)生产记录按测线、试验记录按点或段分别以炮为单位整理成卷或成册,一般每卷50炮(或张),封套外面注明工区、队号、测线号、文件号、日期。
5.2观测系统图
a)每条测线绘制一张观测系统图;
b)桩号由左至右增大。
空炮、废炮要统一编入文件号之内(空、废炮要留号),在图上用蓝线条表示空炮,红线条表示废炮。
空道、不工作道、不能用于处理的不正常道,要在观测系统图上的相应位置用“×”标出,极性反道用“\”标出,并注明相应的道号;
c)在观测系统图下方绘出地形线或地物、井口时间(
值)线与爆炸井深曲线(图1);
d)线条、符号、文字填绘清楚。
5.3数字磁带
磁带盘卡片和磁带盘箱标签按统一格式填写(见表l、表2),并粘贴牢固。
5.4地震剖面档案卡
a)每条地震测线要填写《地震剖面档案卡》,其格式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b)野外资料采集参数表中所列各项由地震队解释组填写,现场处理情况由现场处理员填写,要字迹清楚、参数准确;
表l数字磁带盘卡片格式
档案号:
地区:
测线号:
盘号:
文件号:
空炮号:
队号:
年月日
注:
尺寸10cm×5.5cm,弧形
表2数字磁带盘箱标签格式
数字磁带盘
地区:
测线号:
磁带盘号:
本箱共盘
局处队
年月日
注:
尺寸13cm×10cm,贴在磁带盘箱外侧面
c)内容及责任表要填写齐全,内容不全或无责任签名者,下一环节可拒绝接收;
d)试验对比段也按建卡要求填写。
5.5低、降速带资料
a)小折射记录头部应注明工区、队号、测线号、激发点桩号、偏移距、道距等。
微地震测井记录应注明工区,队号、测线号、激发点桩号及测点深度(即药包或检波器沉放深度)。
采用检波器下井方法时还应注明激发点距井口的距离。
b)小折射资料要绘制折射时距图(水平比例尺l:
1000,纵比例尺一般lcm等于0.1s),并计算低、降速带的速度和厚度,计算结果要写在时距图一侧:
微地震测并资料要绘制垂直时距曲线和层速度图(深度比例尺l:
100或1:
200,时间比例尺一般1cm等0.01s);
c)时距图按工区(或测线)装订成册,第一页附上小折射或微测井点的位置和工区(或沿测线)的低、降速带厚度变化图。
写明工区、队号、测线号。
5.6干扰波调查资料
a)干扰渡调查记录头部应注明工区、队号、测线号:
激发点号及偏移距、道距等;
b)人工绘制或计算机处理显示干扰渡时距曲线;
c)计算干扰波的各项参数,分析干扰波的性质和在记录上出现的时间以及影响的范围,并整理成统计表;
d)分析面波强度随距离和时间的衰减情况,与井深、药量的关系。
5.7其他试验资料
其他试验分析图件接点或按项目整理,装订成册;写明地区、日期、队别及图件名称等,上缴资料要求同生产资料的上缴要求。
5.8原始资料上缴存档项目
a)测线位置设计图、测量原始资料及计算结果;
b)原始磁带、仪器班报、观测系统图、表层静校正数据(包括软盘)。
地震剖面档案卡;
c)小折射、试验点、试验段原始资料及解释成果。
5.9地震资料处理时应带资料
a)测线位置设计图(分区部署图);
b)地震剖面档案卡;
c)原始磁带;
d)仪器班报;
e)观测系统图:
f)表层静校正资料;
g)测量成果;
h)现场处理叠加剖面、速度谱及分析资料、线性动校正资料;
i)弯曲测线首尾激发点和接收点所有拐点的实测坐标,如果道距不相等时,要有全部激发点和接收点实测坐标及1:
10000或1:
20000激发点和接收点平面位置图;
D地震资料重新处理时要带上以往处理的有关资料和对重新处理的要求及地震剖面档案卡,供处理人员参考。
6原始资料质量检验与评价
6.1仪器检修记录的检查验收
数字地震仪器检查标准按有关要求执行,具体分工为
a)年检记录由地调处生产管理部门审查验收;
b)月检记录由解释员审查,地震队长复查合格签字后方能投入生产;
c)日检记录(包括可控震源一致性)由仪器组长负责审查,解释员负责复查;
d)各项检查记录要标注齐全、清楚,由解释组保存,生产年度结束验收后销毁;
e)各地震队按要求检查地震电缆、检波器串,由队长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
6.2原始资料的检查验收
a)每天的监视记录由小队解释员评价。
每放完一条测线,小队解释员按送交资料的要求,整理好各项资料,交地调处质量检验组验收;
b)地调处质量验收组对监视记录和现场处理叠加剖面质量进行检查、复评,并按数字处理要求审查各项资料,未经验收不能送交处理;
c)地调处每月检查仪器日、月检,原始记录质量和测量成果;
d)每年(或每个施工期)野外工作结束前由地调处组织对各野外小队的资料进行全面验收,内容包括测量资料,测线完成情况,仪器日检、月检,原始记录质量,现场处理叠加剖面质量,各项资料是否齐全准确,野外工作方法是否正确。
验收后应作出评价并提出结束野外工作的意见。
验收书应附在地震年度总结报告内。
验收书及年度生产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
e)生产监视记录的质量可采用抽样检查办法,小队解释员检查评价,抽样率根据地区情况和甲方要求确定,一般不低于20%。
6.3原始记录质量评价
6.3.1生产监视记录
生产监视记录质量评价主要用于对施工质量的评估和控制,并了解目的层反射信号和原始信噪比。
按一级、二级、废品三级评价。
监视记录必须用宽档回放,有效波峰峰值大于6mm,计时线宽度大于或等于2cm/100ms。
6.3.1.1一级记录
符合下列要求的记录,评为一级记录:
a)验证TB信号及井口信号(
值)清晰、准确。
验证TB信号与钟TB信号之差在±2ms内,并为常数;
b)采用可控震源工作时扫描频率正确稳定,辅助道工作正常,开关位置正确;
c)钟TB至近道初至时间误差不超过正常值的l/2道间初至时差(特殊情况在仪器班报上注明);
d)工作不正常道要求见表3,仪器总道数超过480道时,工作不正常道数等于或小于总道数的l/48。
如遇障碍(工厂、井场、村镇、河流、沼泽及用连续震动法穿越公路时)必须在仪器班报上注明:
注:
不工作道、反向道、被严重干扰造成波形畸变的道,或与相邻正常道振幅(峰峰值)相比,其比值小于l/2或大于一倍的道,都称为工作不正常道。
e)强面波干扰基底反射波(基底反射波不清楚时以最深反射层为准)的道数要求见表4;
注:
强面波干扰是指基底反射波在面波的干扰带内,见不到有效波的显示。
f)在勘探深度范围内无明显的环境噪音,回放时起始增益在36dB或42dB时,无声波干扰,初至前抖动感应的峰峰值不大于3mm;
6.3.1.2二级记录
凡有下列缺陷之一,评为二级;
a)。
无井口信号(
值)或不准;
b)工作不正常道要求见表3,仪器总道数超过480道时,工作不正常道数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