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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骨科急诊急救

第九章骨伤科急诊急救

第一节骨伤科急诊救治常用技术及原则

一止血包扎

(一)血管损伤的诊断

肢体血管的开放性损伤诊断一般比较容易,在重要血管行经部位有开放性伤口,动脉出血为鲜红色喷射性、搏动性出血。

对于闭合性损伤,则要注意观察以下一些征象:

1四肢有无进行性增大的血肿。

2肢体远端的动脉,如足背动脉、腔后动脉、挠动脉搏动有无减弱或消失,需两侧作对比。

3远侧肢体皮肤有无苍白,这是肢体远端血供不足的表现。

4与对侧肢体对照观察有无皮肤温度的下降。

5疼痛,肢体远端血运障碍后,导致缺血、缺氧,使肌肉失去弹性,被动牵拉后引起疼痛。

6麻木,周围神经及肌肉对缺氧十分敏感,皮肤感觉会很快减退,甚至消失,肌肉麻痹,活动消失。

7毛细血管充盈度,在肢体缺血后,末梢毛细血管充盈时间会延长,充盈度差。

作针刺试验,往往无出血或少量出血后即停止。

8多普勒血流仪检测,往往动脉搏动不清。

9在有搏动性血肿时,听诊可有传导性搏动,听诊有收缩期杂音。

(二)急诊室止血方法

1加压包扎:

适应于多处出血点。

2指压法止血:

现场暂时止血,可用指压出血动脉近心端,以便包扎或其他措施止血。

压迫部位为颞、面、颈部、锁骨下、肱及股动脉等。

3屈肢法:

利用关节极度屈曲、压迫血管止血。

4止血带

(1)适应证:

主要是肢体伤。

1)肢体大出血

2)无血手术野下四肢手术

3)截肢

4)少数情况下,无助手在场而出血又不能用其他方法制止时或其他方法失效时。

(2)注意事项

1)包绕于出血处近侧,一般在肢体上部。

2)常用于单一骨骼肢体部分。

3)局部皮肤加以衬垫保护,不宜贴皮用。

4)松紧合适。

5)记录时间,及时松解,一般不持续使用超过1—1.5h,动脉硬化者不用。

6)除非必要,一般不用。

7)注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如止血带麻痹、缺血性损害。

5结扎或修复血管

(1)结扎:

止血钳夹住出血处血管,再予结扎,常用。

(2)填塞:

常用消毒长纱布条填塞在伤口内,压迫破裂的血管。

对一般小血管出血有效,如继发性出血或看不到出血部位等。

(3)血管缝合:

对大血管出血可采用血管缝合修复,使血流恢复,避免肢体坏死。

(4)冷冻法:

用冰袋放在局部使血管收缩,达到止血目的,可用于小血管止血。

(5)电凝结:

用变频电电烙止血,一般在术中应用。

二清创术

清创术是对开放性损伤的污染创口进行处理,以使其转变为接近无菌的清洁创口。

(一)清创的原则和时机

彻底清创是治疗开放性骨折的关键步骤。

清创并不能彻底清除己侵入的细菌,但却完全可能相当彻底地清除有利于细菌生存和繁殖的条件。

因此,彻底清创是防止感染的最根本的手段。

任何开放性损伤,均应争取尽早进行清创手术。

通常伤后6—8h以内,污染伤口的细菌尚未侵入深部组织,是清创术的黄金时间。

对于污染不太严重的创口,基本可以做到彻底清创。

即使超过6—8h,在24h以内,感染尚未确立,在使用有效抗生素的情况下进行清创术也是有益的。

而超过24h的污染创口,细菌己侵入深部组织,原则上不应施行彻底清创,但应简单清除明显坏死的组织和异物,建立畅通的引流,留待二期处理。

除时间外,污染程度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如果污染严重,3—4h后即可形成感染。

而污染较轻,即使超过24h,仍可施行彻底清创。

(二)清创的程序

1刷洗

在良好的麻醉下进行。

除非创面有严重出血,一般清创时尽量不使用止血带,以利于辨认组织活力和防止组织缺氧,避免清创不彻底或切除过多正常组织。

如果急救处理时己上止血带,应做好充分止血准备后尽快将其放松,使伤肢及早恢复血供。

如止血带位置较高,放松时尚应注意血压突然下降。

用消毒毛刷和肥皂水刷洗,清除伤肢和创面四周健康组织上的污垢和尘土。

刷洗范围仅限于皮肤,先刷洗创缘,再向周围扩展。

创面一般不应刷洗,但若污染严重也应以肥皂水轻轻蘸洗以清除创口内的杂物。

每次刷皂后均用灭菌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冲洗时水流应具有一定的冲力,并应使水流自创面流向四周,避免冲洗液倒流入创面,加重污染。

更换刷子再次顺序刷洗,如此三次。

三遍刷洗完毕后用消毒纱布擦干患肢,然后用碘伏消毒皮肤。

消毒皮肤时仍应从创缘向四周扩展,并用消毒纱布覆盖创面,以免消毒液流入创口内。

2清创

清创的目的是彻底清除严重污染或无活力的组织,因此需对创口内组织的活力作出正确判断。

清创的顺序是皮肤、皮下组织、深筋膜、肌肉、肌腱、血管、神经、骨骼、先外后内、由浅入深。

清除已失去活力的皮肤,将不整齐的皮肤边缘切除1—2mm,至切缘有渗血为止。

广泛的皮肤、皮下组织剥脱伤,有明显血运障碍,可考虑切除修除所有皮下组织后作皮片植皮。

完全脱套的皮肤,如有明显血运障碍或皮下组织严重污染应彻底切除。

明显污染的或脱套的深筋膜应彻底切除。

沿肢体纵轴切开深筋膜,可防止组织肿胀、内压增加而造成组织缺血。

在肘部远端严重外伤时,该部深筋膜切开术对防止骨一筋膜间隔综合征尤为重要,应常规进行。

肌肉的清创要较其他组织更加彻底。

根据肌肉颜色、血循环状况,收缩能力和肌肉韧性正确判断肌肉活力。

凡色泽鲜红、切面渗血、钳夹时有收缩力、肌肉有一定韧性者活力良好。

若色泽暗红、无张力、切面不渗血,钳夹不收缩,表示肌肉无生机,应予清除。

失去活力的肌肉如不彻底清除,极易发生感染。

污染严重、失去正常光泽、捻挫呈丝状的肌腱,应予以切除。

污染轻的整齐切割伤应争取一期修复。

尤其是儿童,一期修复肌腱的指征可放宽。

但对污染严重、断面不整齐的肌腱一般不作早期修补,待创面愈合后作二期修复。

对损伤后不影响肢体存活的中小血管可以结扎,不必修补或吻合。

对可能影响肢体血运的重要血管,应根据情况在彻底清创的基础上,作无张力一期修补或吻合,必要时行自体血管移植。

神经略带淡黄色,其断端常有少量出血或神经鞘膜内溢血。

神经断裂如不影响功能,清创后可不必吻合。

如为神经主干损伤,断端整齐的,应尽可能在彻底清创后一期修复。

污染严重、断端不整齐或断端回缩的神经损伤,清创后用黑丝线或将金属线将断端原位缝吊固定,创面愈合后作二期修复。

一般皮质骨污染深度不会超过0.5—1mm,因此污染明显的骨折端,用刀片刮除和清洗,即可达到清创要求,骨髓腔内如有污染可用刮匙自断端伸入髓腔1—2cm将其刮除。

完全游离的小骨块可以清除,但有骨膜相连的骨片或较大的游离骨片应保留,清洗干净后放回原处,以免因骨缺损过多影响骨愈合。

清创时不应损伤软组织与骨片间的联结。

创面中的各种异物组织如碎片、血凝块等,均应彻底清除。

但异物如为铁片、子弹等无机物质,投射部位深,为避免损伤主要血管神经组织和扩散污染面,亦可暂不取出,留待二期处理。

3创口清洗

清创手术结束时应再次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创腔,彻底清除血凝块、组织残渣和微小的异物。

彻底止血,以免形成血肿,增加感染机会。

对某些特殊创面,疑有厌氧菌感染可能者,可先后用3%过氧化氢和甲硝唑溶液浸泡。

这些化学消毒剂有较强的杀菌作用,但不影响伤口愈合无不良反应。

最后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创口清洗是清创术中十分重要的步骤,但冲洗不能代替清创手术,只有在彻底清创的基础上,冲洗才能有效。

清创术后,不论一期缝合或二期闭合伤口,均需在伤口低位或另作切口放置引流并保证引流通畅。

三手法整复

(一)手法整复在骨伤科急诊中的应用

1适应症

1)新鲜性闭合性骨折,常见的有桡骨远端骨折,掌(指)骨、跖(趾)骨骨折,踝关节骨折,肱骨髁上骨折等;

2)新鲜性闭合性脱位,常见的有颞颌关节脱位,肩关节脱位,桡骨小头半脱位,指(趾)间关节脱位等;

3)创口较小,清创后可一期缝合,手法整复不致撕裂伤口的开放性骨折与脱位。

4)在麻醉状态下,手法整复还可用于其他多个部位的骨折与脱位。

2手法禁忌症

1)急性传染病、高热、恶性肿瘤、脓肿和脓毒血症、骨关节结核、骨髓炎、血友病。

2)妊娠3个月左右妇女的急、慢性腰痛。

3)手法区域有皮肤病或化脓性感染的病人。

4)诊断不明的急性脊柱损伤或伴有脊髓压迫症状,不稳定型脊柱骨折或有脊柱重度滑脱的病人。

5)肌腱、韧带完全或大部分断裂。

6)精神病病人,患有骨伤疾病而且对手法治疗又不能合作的病人。

7)患有严重内科疾病,暂时不适应手法治疗者。

8)年长体弱或合并有潜在内科疾病患者,要在安全麻醉下甚行手法治疗。

(二)常用整复手法

1手摸心会

就是在骨折整复前后,医者必须在患处仔细触摸,先轻后重,由浅及深,从远到近,两头相对,目的是了解骨折移位情况或整复结果。

2拔伸牵引

是整复骨折、脱位的重要步骤、基本手法。

根据“欲合先离,离而复合”的原则,牵引时,按肢体的原来位置,沿肢体纵轴方向,由远近骨折两端,作对抗牵引,并作持续牵引,以解除肌肉痉挛。

主要是矫正患肢的短缩移位,恢复肢体长度。

3旋转屈伸

是在有旋转移位骨折的肢体上,应用旋转、屈伸与外展、内收等,根据骨折时旋转外力作用的方向,用相反方向的旋转手法,目的是矫正骨折断端间的旋转及成角移位。

4提按端挤

用于有侧方移位的骨折。

前后侧移位以提按为主,内外侧移位用端挤手法。

5摇摆触碰

摇摆手法用于横型、短斜型和锯齿型骨折(有侧方移位骨折而锯齿相嵌〉。

触碰手法,用于须使骨折部紧密嵌顿者。

6夹挤分骨

用于矫正两骨或多骨并列部位的骨折,如尺桡骨双骨折,胫腓骨、掌骨与跖骨骨折等。

骨折段因受骨饲膜或骨间肌的牵拉而相互靠拢,导致骨间隙狭窄,形成成角移位或侧方移位,骨间隙失去正常距离。

7折顶回旋

折顶手法用于矫正横断或锯齿型骨折而肌肉又较发达的部位,骨折重叠移位较多,单纯靠拔伸牵引手法难以完全矫正重叠移位者。

本法不仅有助于矫正重迭移位,亦可矫正侧方移位,多用于前臂骨折。

临床上选用本法时折角方向应避开重要神经、血管。

回旋手法用于矫正背向移位的斜行骨折、螺旋骨折,或骨折端有软组织嵌入的骨折。

也可用于关节内骨折有游离骨片翻转移位者。

8推拿按摩

适用于骨折复位后,调理骨折周围的软组织。

对关节附近的骨折更为重要。

四、夹板固定

(一)夹板固定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1、适应症

(1)四肢闭合性骨折。

股骨骨折因大腿肌肉有较大的收缩力,常需结合持续牵引。

(2)四肢开放性骨折,创面小或经处理后创口已愈合者。

(3)陈旧性四肢骨折适合于手法复位者。

2、禁忌症

(1)较严重的开放骨折。

(2)难以整复的关节内骨折。

(3)固定不宜牢靠部位的骨折(如髌骨、锁骨、股骨颈)。

(二)夹缚固定的包扎方法

1扎带:

用1—2cm宽的布带或绷带折叠成扎带3—4条,依次缠扎中间、远端、近端。

活结扎在前侧或外侧板上。

扎带的松紧度以包扎后能在夹板面上下移动1cm为适宜。

2续增包扎法:

骨折复位后,放置固定垫,安放对骨折起主要固定作用的两块夹板,以绷带包扎两圈后,再放置其他夹板。

在夹板外再用绷带包扎覆盖,使能维持各块夹板的位置。

然后从近侧到远侧缚扎带3—4根,每根扎带绕肢体两周后结扎。

此法之优良是夹板不易移动,较为牢靠。

3一次包扎法:

骨折复位后将几块夹板一次安置于患肢四周,外用3~4根扎带捆扎。

此法操作简便,使用的绷带较少,夹板的位置容易移动。

(三)夹板固定时的注意事项

1、一般不超过上下关节。

2、遇有腋窝、腘窝等血管、神经丰富之处,经受不住过紧的扎缚,应加用棉垫保护。

3、夹缚松紧度要得宜,既要起到有效的固定作用,也要防止引起皮肤压迫性坏死、缺血性肌挛缩等并发症。

(四)夹板固定后的注意事项

1适当抬高患肢,以利肢体肿胀消退。

2密切观察患肢的血液循环情况,注意肢端动脉的搏动以及温度、颜色、感觉、肿胀程度、手指或足趾主动活动等。

3若在夹板的固定垫处、夹板两端或骨骼隆突部位出现固定的疼痛点时,应及时拆开夹板进行检查,以防发生压迫性溃疡。

4注意经常调整夹板的松紧度。

5定期作X线透视或摄片检查,了解骨折是否再发生移位。

6及时指导病人进行练功活动。

五、石膏固定

(一)石膏固定在急诊室的应用

1、适应症

(1)各种骨折、脱位的临时固定与整复后固定。

(2)急性关节部位扭挫伤较严重者,利于尽早消肿。

(3)急性骨髓炎、化脓性关节炎、关节部位的急性无菌性炎症(如痛风性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等)等需要确实有效的制动者。

(4)肌腱断裂,经急诊室缝合后需石膏固定。

2、石膏固定种类

(1)石膏托

(2)石膏夹(上下石膏托)

(3)“U”型石膏

(4)管型石膏

3、固定时石膏与夹板的选择

肌肉丰厚的部位多用石膏;关节部位骨折常选用石膏;炎性疾病需固定者和急诊手术后需固定者选用石膏固定;上肢骨折多选用夹板;前臂骨折夹板固定多优于石膏。

(二)石膏固定注意事项

1固定肢体关节

必须固定在能发挥最大功能的位置(即使关节在这种位置强直),此位置称为关节功能位。

关节的功能位都是相对的。

在选择时,应考虑年龄、性别、职业、该关节的主要功能,以及其他关节活动情况等。

2包扎

皮肤应清洗干净。

若有伤口,应更换敷料。

应有专人浸泡石膏绷带,做石膏板和缠绕石膏绷带,要配合协调,否则将影响石膏绷带的效果。

在扶持包扎石膏绷带的肢体时,必须用手掌托扶,不能用手指按压,以防将石膏压成陷凹,致使皮肤受压。

四肢石膏绷带固定,应将手指、足趾露出,以便观察肢体血液循环、感觉及功能活动,同时有利于手指、足趾进行功能锻炼。

待石膏硬固后方可搬动病人。

(三)石膏固定后处理

1防止石膏变形

为了加速石膏的干燥,可用被架将棉被撑起凉干,或用灯泡烘烤。

2抬高肢体

用枕头或托架抬高石膏固定的肢体,以减轻或避免其肿胀,但需注意不要将肢体远端垫高,而近端悬空,以免未干的石膏发生折裂与变形,影响固定。

3暴露肢端

要注意观察肢端外露部分的颜色、温度、感觉和运动。

如有发缩、苍白、发凉和疼痛等,是石膏过紧现象,应立即将石膏作纵行全部或部分剖开,以解除压迫。

然后,于石膏外用纱布绷带包扎。

如骨突处有压迫性疼痛,须在该处开窗,再向石膏窗内填以棉花,用纱布绷带包扎固定,以免该部软组织向外膨出。

4注意保温

寒冷季节要注意肢体外露部分的保温。

在炎热的夏季,对包扎大型石膏绷带的病人,要注意室内通风,以防中暑。

六转运

伤员经急诊室处理后,有的需要转运到病房或其他医院继续诊治。

首先要将病人的基本病情告知下一诊治地点的医护人员。

其运送先后次序应是先转运危及生命者,然后转运开放性损伤及多发骨折者,最后转运轻伤员。

上肢损伤者应鼓励其自己行动,下肢损伤者应固定后再搬运,可能时应给止痛或抗感染药物,但注意颅脑伤和未确诊的胸、腹部损伤患者不宜使用止痛药物。

重伤员的运送一般都使用担架,放在救护车上,四肢不应靠在担架边缘,以免中途撞击引起疼痛而使病情加重。

其体位一般以仰卧位为宜,昏迷病人为了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分泌物和舌根后壁堵住呼吸道,可采用半卧位或俯卧位。

骨折病人未作临时固定者应禁止运送。

运送时要力求平稳、舒适、迅速、不倾斜、少震动、搬动轻柔。

对疑有脊柱骨折的病人,在搬动时尽可能不变动原来的位置,和减少不必要的活动,以免引起或加重脊髓损伤,并绝对禁止一人拖肩一人抬腿搬动病人或一人背送病人的错误做法。

正确的搬运应由3人(一人托下肢、一人托腰臀部、一人托肩颈部)将病人平托放于预先准备好的硬板担架或木板上,如人员不够,可由两人将病人轻轻滚翻到木板上,如采用软担架则宜取俯卧位,以保持脊柱的平直,禁止弯腰。

对颈椎损伤的病人,应由一人负责牵引头部,以保持头颈部与躯干长轴的一致,搬运时应同其他三人协同动作,将病人搬上或搬下担架。

在担架上病人的头颈部两侧应用砂袋或卷叠的衣服等物垫好固定,防止在搬运中发生头颈部左右旋转或弯曲活动。

对骨盆骨折的病人,除应用多头带或绷带包扎骨盆部外,臀部两侧亦应用软垫或衣服等物垫好,并用布带将身体捆在担架上,以避免震动和减少疼痛。

对已经上了止血带的病人,一般应在1~1.5小时放松止血带一次,在运送中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氧气等,并密切观察伤员的神志、呼吸、瞳孔、脉搏、血压等变化。

第二节骨伤科危重疾病的急诊救治及原则

一、多发骨折

治疗多发骨关节损伤时,应首先针对其并发症和合并损伤而采取紧急措施。

骨关节损伤的处理并非都很困难,有些在处理上与单发损伤者无任何区别。

但也有病情比较复杂,在处理上矛盾较多,需要加以分析。

在急诊室需仔细查体,完善影象学检查,以免漏诊,为后期治疗埋下隐患。

(一)同一肢体多发骨折脱位的处理

同一肢体多发骨折,手术内固定有其优点,在开放伤更为适应,得以早期开始功能活动,获得较好的疗效。

在上肢肱骨干骨折合并尺、桡骨骨折,其治疗主要取决于尺、桡骨,内固定也应以其为主。

下肢股骨干骨折合并胫、腓骨骨折,内固定则以股骨干骨折为主。

骨干骨折合并邻近关节的脱位,以股骨干骨折合并髋脱位,肱骨干骨折合并肩脱位的处理较为困难,治疗的关键为脱位是否能复位,由于骨干失去了连续性,尽管关节脱位行闭合复位相当困难,但并非不可能,不一定需要手术处理。

应先试行闭合复位,对骨干骨折可根据需要再决定采用保守或手术治疗。

至于尺、桡骨骨折合并肘关节脱位或胫腓骨骨折合并膝关节脱位,由于脱位的复位比较简单,可在复位后根据其骨折类型、移位情况和闭合复位的可能性,来决定骨折是保守或手术治疗。

(二)双侧股骨干骨折的处理

用双下肢牵引的方法仅适用于儿童;在成人则不易护理及进行功能锻炼,因而对双侧股骨干骨折的成人,应分期施行双侧内固定,便于术后早期活动,减少并发症,有利于功能恢复。

对于无条件做内固定者,可做外固定治疗。

(三)截瘫合并下肢骨折的处理

为便于治疗和预防并发症,特别是有股骨干骨折的情况下,应早期施行下肢骨折内固定。

(四)骨盆骨折合并大出血的处理

多部位伤中的骨盆骨折的特点是多半遭受巨大的暴力打击,常常合并重要脏器伤和难以控制的大出血。

骨盆骨折合并大出血时,虽有人主张早期结扎髂内动脉,但手术切开包裹血肿的包膜,有加大出血的危险,同时在广泛撕裂的结缔组织中结扎血管有一定困难。

因此多采用保守疗法,只有输血补液2000ml以上,血压仍不稳定时,始考虑手术。

有人主张在切开皮肤后如血肿无波动,则不一定将血肿包膜打开,以免加重出血,只有波动性血肿,表示有动脉损伤,始打开包膜结扎髂内动脉。

有人认为盲目结扎髂内动脉效果不大,必要时应行血管造影,确诊后手术。

二创伤性休克

由于严重创伤,使有效循环量锐减,心排出量急剧下降,不足以维持动脉系统对组织器官的良好灌注,因而导致全身缺氧及体内脏器损害。

临床表现以微循环血流障碍为特征的急性循环功能不全的综合征,称为创伤性休克。

休克是创伤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发生率因创伤严重程度和部位不同而异。

在严重多发伤者其发生率为50%—70%,严重骨盆骨折为35%左右,严重四肢骨折者为25%。

严重开放性损伤多并发有创伤性休克,接诊后必须立即采取平卧位,和安静、保温、输液、输血和给氧等紧急措施。

(一)创伤性休克的诊断

1临床表现

1)早期表现烦躁,焦虑或激动。

休克加重时则表情淡漠,意识模糊,甚至昏迷。

2)面色苍白,发绀,皮肤湿冷。

严重时有瘀状斑点,四肢厥冷。

3)颈静脉及外周静脉不充盈,甚至萎缩。

4)脉细数是心动过速的反映。

常出现在血压降低之前,严重阶段脉虚数无力甚至脉微欲绝。

5)尿量减少尿量是表明肾脏血流灌注流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每小时如尿量少于30毫升,说明肾脏灌流量不足。

开始尿的颜色加深,呈咖啡色,严重时发生少尿(400毫升/日或17毫升/时)至无尿(<100毫升/日),最后出现肾功能衰竭。

6)呼吸困难由于休克时肺内的病变(肺充血、肺血肿、出血、肺不张、肺内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使肺产生分流现象。

即肺动脉入肺未氧合的血液未经肺泡排出二氧化碳及吸入氧,即由动静脉短路直接入肺静脉形成所谓“休克肺”而发生呼吸功能不全。

故出现呼吸困难及紫绀。

此外,由于代谢性酸中毒亦可发生呼吸迫促。

7)口渴随着休克的发展,口渴逐渐加重。

8)出汗休克发生时均有出汗,随着休克的发展及血容量不足,汗的粘稠度加大。

2分类

在休克发展过程中,症状表现有轻重不同的变化。

根据损伤部位、程度、范围以及失血量的多少、休克出现时间的长短、治疗是否及时正确等,一般把休克分为轻、中、重三类。

轻度休克指失血量可达正常的20%—40%(约800—1600毫升)。

重度休克失血量达正常的30%—50%(约1600----2500毫升)。

3检查

1)一般检查包括神志、表情、面色、肢端颜色、汗液、呼吸情况、心脏情况以及损伤局部情况等。

2)测定血压、脉率及计算脉压的变化对判断休克的发展有很大帮助。

因休克时收缩压的降低比舒张压明显,故脉压变小。

3)估计失血量创伤性休克,对失血量的了解非常重要。

因为掌握了失血量,便可判断出休克的程度。

(1)血压:

血压的高低,可反映出休克的程度。

正常时收缩压为126土12毫米汞柱。

血压下降到80—90毫米汞柱时应当认为己进入轻度休克状态,其失血量大约500毫升左右。

血压下降到60—70毫米汞柱时为中度休克,此时失血量约800—1000毫升。

如血压下降至60毫米汞柱以下时为重度休克,此时失血量估计有1600—2500毫升。

(2)休克指数:

即在休克时脉率与收缩压的关系以数字表示休克的程度。

休克时脉率增快,收缩压降低。

休克越严重,脉率及收缩压的变化越大。

(3)临床体征:

从皮肤颜色、温度、毛细血管充盈情况,颈静脉充盈程度,单位时间的尿量,患者的自觉症状如口渴以及神志变化等,可反应出休克的程度及失血量的多少。

(4)中心静脉压:

中心静脉压是了解血容量多少的最理想的方法。

(5)化验室检查:

血色素及红细胞计数。

如果连续检查两者的数值低于正常就有诊断价值。

检查血色素及红细胞时还得参照尿量、尿比重情况综合分析。

(二)创伤性休克的治疗

早期快速足量的扩容是纠正休克的关键,而迅速做好原发伤的急救是纠正创伤性休克是否有效的基础。

1补充血容量

1)一般原则

(1)静脉输液通道的建立:

这是抢救严重创伤性休克最重要的措施。

至少建立两条或以上的静脉通道,以便快速大量输液,补充血容量,逆转休克的过程。

经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插入长的输液导管直至上腔静脉,既可作快速输液,又可监测中心静脉压,是快速有效的静脉通道。

(2)输液速度及输液量:

创伤性失血性休克主要的病理变化是有效血容量不足,微循环障碍。

当伤员已呈明显休克时,其失血量一般已达1500—2000ml以上。

对严重创伤性休克伤员,输液速度应快,于第一个30min推注平衡盐液1000—1500ml,右旋糖酐70—500ml;如休克缓解,可减慢速度,否则可再快速注入1000ml平衡盐液。

如血压仍不上升,而交叉配血又未完成时,为了挽救伤员的生命,可先输O型全血400—600ml。

(3)输液输血及晶、胶体的比例:

抗休克首先要迅速扩容,故一般均先用晶体复苏;在血源困难条件下,此时应先考虑晶胶比例,可以4:

1,但应将血红蛋白维持在50—60g/L,血细胞比容保持在0.20—0.25,如是伤员仍可通过休克期,伤情亦可好转。

在有条件时,晶、胶体的比例为2:

1或1.5:

1,严重大失血时可以1:

1。

2)晶体溶液

(1)葡萄糖溶液

(2)等渗盐水

(3)平衡盐液:

实际上是指的乳酸林格液,因其电解质浓度、酸碱度、渗透压及缓冲碱与细胞外液相近,故又称平衡盐液,是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治疗创伤性休克的一种有解质溶液。

3)胶体溶液

胶体溶液可分两大组:

第一组为全血、血浆、血浆蛋白质液;第二组是化学合成的胶体液。

(1)全血:

对严重创伤性休克输用全血是目前最好的胶体液。

(2)血浆、人体白蛋白:

血浆和白蛋白是扩充血容量的生理性体液,可以较长时间地保留在血管内,对治疗创伤性休克有重要作用。

创伤性休克早期液体复苏时应慎用人体白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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