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材机调整系数
1.2
1.35
1.65
(13)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需用的手段措施消耗量,按不同项目以“次”摊销计算,定额内消耗量是指每次摊销的数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
(14)脱脂项目包括了通风设备的安装与拆除。
(15)设备清洗选定水冲洗、气体冲洗与蒸汽吹洗三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的方法与定额方法不同时,可按实计算。
(16)设备脱脂选定四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的方法与定额方法不同时,也可按实计算。
(17)设备高空组对按批准的技术措施计算。
3.胎具与加固项目的说明:
(1)主材用量已按摊销量进入定额。
(2)封头制作胎具以“封头个数”计算,即每制作一个封头,计算一次胎具。
(3)筒体卷弧胎具是按设备筒体重量综合取定,以“t”为计量单位。
(4)设备组装(划分为分片与分段组装)胎具是指组装的手段措施,包括组装时的加固措施。
按设备重量范围划分子目,以“台”为单位计算。
不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定额不得调整。
(5)设备吊装加固按审定后的施工措施方案以“t”为单位计算。
定额包括了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整体吊装就位工作内容,应按“设备整体安装”另行计算。
二、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不同材质、焊接形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三、整体设备安装不分设备类型,按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吊装高度范围。
五、整体设备安装的“设备重量范围”是指整体设备的本体、内件、附件、吊耳、绝缘、内衬以及随设备一次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栏杆和吊装加固件等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六、整体设备安装中已按不同安装高度划分项目,不再计取超高费。
七、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八、钉头及端板安装,以“100组”为计量单位;各种类型钉及侧拉环安装按照规格、类型以“100个”为计量单位;龟甲网安装按材质以“m²”为计量单位。
九、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十、塔盘安装,按塔盘形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十一、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
十二、热交换器设备安装不分结构形式,按基础标高和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热交换器设备安装项目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地面抽芯检查”项目。
十三、热交换器类设备地面抽芯检查,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四、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空冷器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不含百叶窗安装。
十五、反应器安装不分结构形式,分别按基础标高和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六、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及设备重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向导板(电解铜)等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
十七、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十八、玻璃钢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玻璃钢整体结构包括壳体、集酸极板、出入口罩、料斗、导料叶片、整流板、绝缘子室及内件的重量,不包括内部件衬铝板的重量。
2.金属结构包括柱、支架、支撑、操作平台、梯子、栏杆以及连接各部的加强板、螺栓等金属总重量。
十九、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设备壳体、沉淀板、上下分布板、电晕、电极内框架、顶盖、绝缘箱及其内部金属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壳体衬铅和内衬砖的重量。
二十、电除尘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壳体包括:
外壳、支座、梯子、平台、栏杆、端板、中尾泛进出口喇叭、保温箱以及附件和外部蒸汽加热管的总重量。
2.阴阳极及排灰装置包括:
内部各种结构支梁、吊架、阴极板、阳极板、螺旋输送装置等的总重量。
二十一、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十二、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水压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m³”为计量单位;设备水压试验项目内已包括水压试验临时水管线(含阀门、管件)的敷设与拆除。
消耗量标准内已列入管材、阀门、管件的材料摊销量,不得再计算水压试验的措施工程量及材料摊销量。
二十三、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气密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十四、“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设备容积”是以设计图纸的标准为依据,如图纸无标注时,则按图纸尺寸以“m³”计算,不扣除设备内部附件所占体积。
二十五、设备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扫、蒸汽吹扫,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
设备压缩空气吹扫和蒸汽吹扫措施用消耗材料摊销应不分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十六、设备酸洗钝化,根据设备材质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
设备酸洗钝化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按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二十七、焊缝酸洗钝化,区分不同材质以“10m”为计量单位。
二十八、设备脱脂,根据设备类型、脱脂材料和设备直径,以“10m²”为计量单位。
二十九、钢制结构脱脂,根据脱脂材料按钢结构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三十、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项目内所有临时设施的摊销次数及每次(或每台)的摊销量均为综合取定,不得调整。
三十一、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十二、吊耳的构造形式与选用的材料,是根据其荷载要求综合取定的,若实际吊耳选用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十三、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为计量单位。
三十四、筒体卷弧胎具按每台制作设备扣除外部附件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三十五、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十六、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十七、设备组对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
三十八、胎具及加固件的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重复利用的材料和回收率,不得调整。
第三章金属储罐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
拱顶罐、浮顶罐、内浮顶罐的预制安装、储罐附件安装、储罐水压试验及储罐胎具预制、安装、拆除等工作。
其中空气泡沫产生器安装、喷淋冷却管线、泡沫管线及反射板预制安装仅适用储罐、球罐本体附属工程。
本章按地上储罐编制,不适用于地下、半地下或洞内储罐施工。
二、每个项目除标注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输以及现场清理工作。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
2.罐体外防雷接地。
3.无损探伤。
4.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
5.储罐基础工程。
6.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7.机加工件、锻件的外委加工费用。
8.储罐壁板的复验,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焊接工艺评定。
9.预热、后热及热处理。
10.阴极保护工程。
11.储罐标定费用。
12.罐本体以外各类系统的安装。
13.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卷材场外成品运输等辅助项目。
14.水压试验排水管线的安装拆除。
四、储罐预制安装项目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含两座)储罐考虑,如果只建造一座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五、整体充水试压是按同容量的两座以上(含两座)储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如只有一座储罐单独试压时,人工、水、机械均乘以系数1.3。
六、内浮顶储罐与拱顶储罐的水压试验同列为一个子目,但内浮顶储罐水压试验中的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1.1。
七、浮顶罐船舱胎具制作中15000m³储罐按照100000m³储罐的单座定额乘以系数1.38。
八、储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单列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
九、储罐附件如为自制,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费用。
十、本章储罐施工方法已做了综合考虑,如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时,消耗量不得调整。
十一、储罐预制安装的主要材料损耗率按下表计算:
主要材料及名称
供应条件
损耗率(%)
平板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5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毛边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续表
主要材料及名称
供应条件
损耗率(%)
型钢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5
钢管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3.5
卷板
卷筒钢板
按钢板卷材开卷平直项目执行
不锈钢钢板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6.5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十二、储罐胎具未包括在罐主体预制安装项目内,按规定摊销量分别列项进入消耗量定额。
胎具均能重复使用,每套胎具的预制项目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规定胎具的周转次数,即:
如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套。
胎具的周转使用次数详见下表:
序号
胎具项目
适用储罐容量(m³)
周转使用次数
1
立式储罐壁板卷弧胎具制作
100~150000
一个工地一套
2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预制胎具制作
100~20000
一个工地一套
3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组装胎具制作
100~100000
10
4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00~10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5
拱顶、内浮顶储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
100~10000
10
6
拱顶、内浮顶储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00~1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7
浮顶储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制作
3000~150000
10
8
浮顶储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3000~15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9
浮顶储罐外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50000~15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l0
浮顶储罐船舱预制胎具制作
3000~150000
10
十三、储罐板幅调整说明:
1. 底板板幅调整,见下表:
序号
罐容积(m³)
每块中幅板(m)
长
宽
周长
1
5000
6.4
1.6
16
2
30000
12
1.8
27.6
3
50000对接
12.5
2.2
29.4
4
100000对接
14.78
2.98
35.52
5
150000对接
13.78
2.78
33.12
每块中幅板周长不足或超过上表时,执行底板板幅调整相应项目。
如周长减少,人工、材料、机械增加;如周长增加,人工、材料、机械减少。
罐底边缘板板幅变化不予调整。
底板板幅调整计量单位为“10t”,工程量按整个储罐中幅板重量计算。
2.壁板板幅调整,见下表:
序号
储罐容量(m³)
每块板长×宽(m)
每座罐节数
平均每节张数
1
5000
6.4×1.6
8
11
2
30000
11.8×1.8
9
13
3
50000
11.8×2.45
8
16
4
100000
12.57×2.45
9
20
5
150000
14.65×2.4
10
20
如壁板节数和张数不足或超过上表时,执行壁板板幅调整相应项目。
节数、张数增加,人工、材料、机械增加;节数、张数减少,人工、材料、机械减少。
十四、罐体手段用料制作摊销项目是按内脚手架正装的施工方法考虑的,按罐容量分别以“座”计量,定额不得调整。
十五、除已列出手段用料制作摊销项目以外的胎具、工卡具手段用料已按摊销量分别计入底板、壁板、浮船预制安装项目中,不得另计。
十六、50000m³以上(含50000m³)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拆除,发生时按实际价格计取,10000m³~50000m³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拆除,套用10000m³的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罐本体制作安装
1.区别不同构造形式和储罐容量,按设计排板图(如无设计排板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排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2.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浮顶、网壳顶)、包边角钢、加强圈、抗风圈以及罐体上垫板、补强板等总重量,50000m³(含50000m³)以上不包括加强圈、抗风圈。
3.罐本体按构造部位的几何尺寸的实际面积展开计算,但不扣除罐体上所有开孔所占面积。
4.罐本体消耗量均不包括附件、加热器、胎具和压力试验等的工作内容,以上各项均另列项目计算。
5.储罐上的梯子、平台、栏杆另执行其他相关定额。
二、附件安装
1.附件安装区分不同种类、规格、型号,分别规定以“个”、“套”、“台”、“t”、“10m”等为计量单位。
2.储罐搅拌器安装,按照整体到货考虑,散件到货组装,定额乘以系数1.5。
三、加热器制作安装
1.排管式加热器以“10个”为计量单位。
2.盘管式加热器以“10m”为计量单位。
3.加热器联接管以“10个”为计量单位。
4.加热器支座制作,按不同构造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
四、储罐水压试验,区别不同的容量以“座”为计量单位。
定额内已包括储罐至试压泵临时水管线敷设、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包括水源地至试压泵前水箱的临时管线铺设、拆除。
五、胎具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1.胎具按储罐不同构造,不同施工方法和不同规格,分别以“座”、“套”为计量单位。
2.按定额规定储罐胎具摊销次数及材料摊销量,不得调整。
第四章球形罐组对安装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
0.1MPa≤设计压力≥4MPa的碳钢、合金钢球形罐组对安装。
二、本章包括水压试验的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球壳板制作和预组装。
2.支柱制作。
3.梯子、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
4.喷淋、消防装置的制作安装。
5.防火设施。
6.防雷接地。
7.无损探伤检测。
8.防腐、保温和脱脂。
9.锻件、机加工件、外购件的制作或加工。
10.预热、后热和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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