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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佛乡机关管理制度

开佛乡机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干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职工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法纪,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乡领导的安排,按照工作职责及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工作,务求各项工作的落实。

3、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杜绝擅离职守。

禁止上班时间赌博,一经发现,初次每人扣工资200元,发现第二次则年终考核一律评为不称职。

4、各部门之间、同一部门各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联系,分工合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团结、协作、进取。

5、服从领导安排,顾全大局,除认真按照岗位责任制积极、主动、大胆开展工作外,还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做好各项工作超前思考。

6、分管领导到县上办事或到村开展工作,须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向党政办交待;各部门一把手凡工作时间离开乡政府所在地,除向分管领导报告外,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7、工作上实行逐级逐月交帐制。

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交帐,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交帐,驻村人员向驻村领导交帐,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向党委交帐。

二、考勤制度

1、全乡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继续实行签到制。

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必须到党政办签到,具体签到由党政办负责,坚决杜绝代签、早签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党政办责任。

早上签到截止时间为8:

40分,下午签到开始时间为5:

10分。

因公办事者必须按程序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后,通知党政办办理,凡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或在岗但工作不在状态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3、迟到或早退一次惩5元,一月内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一天旷工。

一天旷工扣工资30元。

三、请销假制度

1、每位职工要倍加珍惜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缺勤,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2、书记、乡长分别向县委、县府领导请假,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假,其他工作人员先向分管领导请假,再向主要领导请假。

3、病事假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期,并必须说明请假原因。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日前完善请假手续(特殊原因除外),两天以上须具备假条由主要领导审批,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原则上必须具备假条),假条交由党政办管理并作好登记,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4、请假人员假满后主动向批准请假人销假,凡超过假期一天者按1天旷工处理,以此类推。

5、凡不假不到,无故缺席1天及1天以下按1天旷工处理,无故缺席2天以上至10天以下的,分别按2天至10天旷工处理,无故缺席10天至15天的,年终考核不称职,无故缺席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6、一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一年旷工累计10天以上的,年终不享受奖金。

四、学习(会议)制度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全体职工要认真加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2、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业务学习和理论学习相结合,政策理论学习和党建知识学习相结合,学习内容要结合形势的发展,联系工作实际,把各项学习落到实处。

3、每位职工要通过多种形势的学习活动,主要达到提高素质、适应形势、转变作风、扎实工作的目的。

4、建立定期学习(会议)制度。

乡机关必须按月坚持集中学习,每月第1个逢场日下午为机关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党委中心组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周星期一上午为党政领导工作碰头会。

5、所有会议实行考勤制度。

包括集中学习在内的所有会议不得随意请假,若有事需请假者,职工向分管领导请假,各村支书、村主任,各部门一把手除向分管领导报告外,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准假。

按会议要求时间准时进行第一次考勤,会议结束时进行第二次考勤,第一次考勤不在但第二次考勤在的视为迟到,第一、二次考勤均不在的视为1天旷工(请假者除外)。

由党政办作好考勤、登记、记录工作。

五、宣传制度

1、全乡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宣传工作的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对开佛的宣传,提高开佛的知名度,鼓励向上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多投稿、投好稿。

2、全乡职工凡在中央、省、市、县级(竹海报)媒体发表文章,由乡财政按稿酬发给个人等额补助。

3、宣传工作纳入乡属部门年终考核范畴。

六、值班制度

1、按公历每月1-10号分组轮流值班,早上9点交接班。

2、当班人员必须负责处理好机关事务和突发事件(防洪、防火、防灾等)做好上下的接待衔接,坚持昼夜值班。

3、派出所等部门自行安排值班,值班名单报党政办,派出所值班人员负责机关大院的防盗和夜间巡查工作,每晚10点负责锁好乡政府大门。

4、值班人员安排及奖惩等事项见开党办[2007]1号文件。

七、卫生制度

1、全体职工要积极、认真参加各种卫生活动,要求人人动手,个个参与,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环境卫生,做到环境美。

2、建立定期的卫生制度,以各部门为单位,坚持经常性打扫和定期大扫除相结合,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下班以前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

3、严格要求,各办公室要做到桌面整洁、室内美观、地下无烟头、纸屑,墙上无蜘蛛网。

4、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由乡领导牵头负责,并作好登记。

如发现不卫生的办公室,对该办公室每人予以10元处罚。

5、如遇重大活动须突击打扫卫生,由创卫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实施。

凡无故不到者1次按1天旷工处理,消极怠工者每发现1次按半天旷工处理。

八、接待制度

1、接待对象:

一是来我乡检查与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二是来我乡交流工作的有关单位领导;三是乡党委、政府领导安排接待的人员;四是会议用餐。

2、接待方式:

凡在机关食堂的接待,一律由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负责安排,党政办负责承办,统一在乡机关食堂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在外就餐的必须经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否则经费由私人自理。

3、接待标准:

在食堂就餐的分为60元/桌、80元/桌等两个等次,其中,县级部门领导和其它乡镇来我乡交流工作的人员就餐标准为60元/桌,县领导就餐80元/桌,原则上只安排本乡白酒。

县城就餐标准不能超过250元/桌。

4、所有接待一律不用烟。

九、廉政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下基层一律不准吃喝拿要,违者严肃处理。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乡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招待。

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加村里负担。

4、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特殊接待除外),有接待任务时,饮酒要适量,不得酗酒闹事。

5、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条例,遵循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爱护车辆,安全停放。

2、上班期间,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一律在政府院内等候,保证随叫随到,有事须向办公室请假。

如出现不在值班室,延误领导出发现象,将严肃追究驾驶员责任。

3、驾驶员出发前报告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及时返回,并报告党政办公室,不得无故在外停留,办公室做好行程里程登记。

机关所有车辆出发归来后一律停放在政府院内,不准私自在外停放车辆,对私自在外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驾驶员个人自负。

4、驾驶员在工作用车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严禁酒后开车。

5、驾驶员与领导出发时,要搞好相关服务及保密工作,一律不准私自捎人,如有特殊情况捎人时须提前征得出发领导同意。

不准乘领导开会、办事期间,不与领导打招呼私自办事。

6、驾驶员如累计出现三次违反上述规定,予以辞退。

7、坚持每月一次驾驶员例会制度。

每次例会,通报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和燃油情况、维修情况。

(二)车辆调度使用

1、机关所有车辆一律由党政办统一调配使用,原则上仅限于科级以上领导。

职工用车时,分管领导须向办公室提前说明情况,办公室根据车辆情况再作安排。

对无故不听从办公室安排或不经办公室安排私自出车或外借车辆,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予以辞退。

2、用车坚持优先重点工作、优先领导的原则,办公室做好行车登记。

(三)车辆维护与燃修

1、车辆必须定时清洗,保持外观清洁,车内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2、严格控制车辆修理费用支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做到小修自理,大修节约。

车辆维修,驾驶员须向党政办公室提前提报维修报告,写明维修部位、原因,经办公室同意并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再报乡长审核同意后方可维修。

遇特殊情况(如车辆在外抛锚),电话报告同意后修理。

3、驾驶员加油时,先向办公室请示并做好登记后加油,现金现场结账。

私自加油党政办不予签字报销,党政办每月查看一次里程表并汇总一次加油总量,在驾驶员会议上予以公布。

如根据里程和车辆耗油量超出的用油,由个人负担。

严禁跑、冒、滴、漏现象。

(四)交通事故处理

1、车辆在正常工作中,如出现交通事故,依据交通肇事部门的处理意见和车辆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按比例由驾驶员支付如下:

⑴判负全部责任时,驾驶员承担赔偿费用的30%;

 ⑵判负主要责任时,驾驶员承担赔偿费用的20%;

2、非上班期间且未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安排出发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一切损失,同时予以辞退。

(五)其它

机关所有公用车辆的落户、年审养路费、保险等事项一律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印章管理制度。

党委、政府印章由党政办负责保管,印章使用需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启用。

各单位部门的印章由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启用印章不得违规。

2、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部门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查阅档案必须登记,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收回。

非机关工作人员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

收文要及时归档,按密级管理,发文按归档要求及时整理进档。

十二、机关日常采购和实物管理制度

1、确需添置办公用品或接待用品的,由分管领导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安排统一集中采购,其他个人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2、所有日常购物发票必须有经办人和安排人或使用人共同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3、对政府机关的公共财务及日常烟酒使用,实行实物登记制度,明确专人保管。

当保管人变动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财务丢失的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十三、报销审签制度

1、严格实行支出审签制度。

2、每月支出全部结清,经分管领导和乡长签字后报账,当月不结清的,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再列销。

3、日常费用报支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较多、数额较大、项目较杂的由财政所核查清单后履行报批手续,一月一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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