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初等与学前教育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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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初等与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南教初[2011]1号

2011年南安市初等与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幼儿园):

2011年全市初等与学前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均衡、提升质量、树立形象”为工作主线,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目标,着力推进初等教育均衡发展,全力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我市初等与学前教育健康、协调、持续发展,为我市“十二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以教育公平为目标,全力促进教育均衡

1、认真做好招生巩生工作。

按时组织适龄儿童入学,完成13000名小学新生的招生计划,确保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8%以上,巩固率达99.9%以上。

幼儿园计划招收幼儿14000人,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5%以上。

2、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实施。

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做好外来工子女平等接受初等与学前教育工作,确保外来工子女100%就近入学;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认真做好部队、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3、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工作。

认真做好筛查与鉴定工作,组织残疾儿童按时入学,切实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

市特教学校招收聋哑班1个,开智班2个,继续办好水头中心小学、康美中心小学及诗钟校区三个“特殊教育辅读班”,积极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继续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工作和学前教育工作,凸显办学特色。

4、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和《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结合校安工程,明确时序进度,加强软硬件建设,创建25所以上高水平的标准化学校。

5、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网点。

按照《南安市2010-2015年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统筹安排教育资源,调整优化小学、幼儿园布局,撤并小学10所、12个办园点;新、扩建独立幼儿园10所、迁建幼儿园2所,新增小学附设幼儿班2点。

6、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各有关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小学幼儿园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建立结对共建活动有效机制,通过学校行政、教师、学生之间学习交流活动,构建学校联动、优势带动、共同发展平台,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研整体水平的提高。

小学继续开展“有效教学”支持志愿者活动,幼儿园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引领农村教师专业成长。

二、以规范管理为根本,全力提高治校水平

1、着力规范管理制度。

以制度管理学校,是当前学校管理的一种重要的手段。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一套富有人文气息、符合时代要求的管理制度,并在具体实施中不断改进、创新,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充满活力的学校管理文化;其次,要建立有效的落实机制,努力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管理的流程监控,促进学校高效运作。

2、着力规范教学常规。

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意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课程、评价考试、招生工作、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管理,严禁利用节假日和学生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课和有偿家教,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书面作业量,确保学生体育锻炼、课外活动和休息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心理压力,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健康发展。

严格执行《南安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和《南安市幼儿园常规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教学过程性管理,全面落实教学常规,有效规范教学行为。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建立教学常规督查与反馈制度,加强对所属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市教育局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对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

3、着力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应用“福建省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加强小学学籍的电子化联网管理,严格把好借读、转学、休学关,及时进行学籍异动,建立完整规范的学籍档案。

严禁招收不及龄学生,严格控制毕业班学生流动,杜绝与中学招生挂钩的借读、转学的现象。

4、着力规范教学设施管理。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设施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发挥设施设备的最大效益。

加强各专用馆室管理人员培训,落实管理人员责任,规范资产台帐,按照图书、科学仪器、体音美劳器材、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的排列要求上架上橱,精心布置,突出各个功能教室的特点。

5、着力规范安全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生命和法制教育,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寄宿(午膳)制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建立健全寄宿生管理制度,配足专(兼)职生管老师,确保寄宿(午膳)学生安全。

三、以提升质量为中心,全力促进内涵发展

1、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要把课堂教学作为提升教学质量的切入点和增长点,深入开展“转变教学方式,提高学习能力”为主题的课堂教学改革,通过“先学后教,高效课堂”教学改革实验、各个学科课堂教学专题研讨及各种形式课堂教学研究活动,优化教学过程,构建有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

积极探索农村小学非语数学科紧缺专任教师走教方式,开齐上足规定课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同时,重点开展全市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化资源建设专题研讨”和“校本课程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片区研讨活动,提高各个学科的教学水平。

2、扎实开展教学研究。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实在、管用、有效”开展活动,保证教研时间,突出问题研究,提高教研实效。

建立教研重心下移制度,深入开展教学专题调研工作,帮助解决教学中普遍存在、急待解决的问题。

加强片区教研工作,推进区域、学校间的交流合作,提高片区合作研讨质量。

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整理、研究、分析工作,总结经验做法,推广课题研究成果。

3、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根据《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监控意见(试行)》要求,建立学段学习目标检测与分析制度,全面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动态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一要认真组织参加片区单元练习卷的命题工作,并按进度做好练习与学情分析;二要结合教学常规检查,做好语数学科测试与非语数学科考查及分析反馈工作;三要有计划抽调各年级各学科期末考试试卷进行统一评卷和质量分析。

通过练习、测试、考查与分析,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提高质量。

4、重视校园文化建设。

要认真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的总结与提升工作,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一要根据泉州市小学校园文化基本建设和班级文化基本建设“十个一”的要求,用心规划,精心布置,力求在校园、班级、专用馆室文化建设上提高档次,建设美好的物质文化,营造浓厚的育人氛围,市教育局将组织评选并推荐一批学校参加泉州市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评选。

二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包括“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读书节”等),组织形式多样的兴趣小组,定期展示教师学生作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育健康文明的精神文化。

三要挖掘、继承、发展学校传统文化,树立“一校一品”理念,做好学校特色项目的规划与创建工作,彰显学校独特理念与特色,塑造新时期的学校精神。

四、以教书育人为核心,全力推进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南安市《关于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以“立师德,正师风、铸师魂”为主题的师德教育“五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从师德修养、执教能力、业务水平、教育理念、身心素质五个方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激励广大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力行师德规范,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而信服的人格魅力感召和熏陶学生。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组织校(园)长参加各级培训,提升校(园)长自身业务素养和理论水平,增强校(园)长依法行政、规范办学意识,不断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

广泛开展以“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为主题的“书香校园”活动,深入开展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校本培训与校本研修活动,通过集中培训、在岗研修、网络学习、教学研讨、案例会诊、教学研究、教育叙事、教学反思、教师论坛及教师岗位大练兵、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活动,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特别是要针对农村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举办各种培训班,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幼儿师资队伍水平。

3、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要加强骨干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培养,制订和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建立名师工作室,推进名师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引导教师制定专业成长规划,结合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高级研修、专题研讨、考察学习等形式,通过开展各种推优、展示等活动,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教学骨干队伍。

五、以实施规划为起点,全力推动学前教育

1、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

一要加快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抓紧做好柳城、康美、洪濑、石井、省新等5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确保2011年底前实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

二要大力发展公办性质幼儿园,鼓励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新建或迁建公办性质幼儿园。

三要推进小区幼儿园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规定,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

四要抓好独立幼儿园建设,鼓励利用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举办独立设置公、民办幼儿园。

五要根据泉州市农村小学附设园(班)建设“十个有”、“十个要”的要求,结合幼儿园登记注册复查工作,做好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的管理与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办园水平。

2、全面规范办园行为。

一要规范民办园设置管理,认真落实《南安市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意见》,严格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与年检制度;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审批前,均应由所在乡镇(街道)登记注册;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或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力量举办有规模、上档次的普惠性幼儿园,引导无证园通过整改、完善办园条件,申办办学许可证。

二要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公办性质幼儿园财务要纳入中心小学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要严格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治理公示以外的乱收费行为。

三要规范保教人员管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四要规范教材管理,统一选用省教育厅审定推荐的教学用书。

五要规范学籍管理,建立幼儿电子学籍档案。

3、不断扩大优质资源。

要大力发展公民办优质幼儿园,有效缓解入“优质园”难的问题。

一是积极改造现有办园条件较差的公办幼儿园,完善办园条件,扩大学额,提升办园水平。

二是积极创建示范幼儿园,争取创建6所以上南安市示范幼儿园。

三是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园,利用市直公办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尝试“名园集团化”工作,采取名园办分园、名园扶薄弱园、名园帮农村园、民办园等模式扩大优质资源,发挥名园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所市直公办幼儿园要制定方案,扶持带动一所以上农村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4、着力提高保教质量。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全面深化课程改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要建立教研重心下移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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