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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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三级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编号:
编制:
人事行政部
审核:
批准:
xxxxxx
版本变更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变更人
变更内容概述
A/0
新文件建成。
B/0
1.文件由加工厂层级修改为事业部层级(五合一);
2.修改归口部门及编号;
3.优化文件内容;
4.修改部分角色职责;
5.增加部分培训类型;
6.增加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笔试要求;
7.细化转岗培训和复工培训要求;
8.修改相关文件及记录;
9.修改记录格式。
C/0
修改归口部门及编号。
D/0
1.修改归口部门;
2.修改部分角色名称;
3.修改权限指引。
文件内容简介
文件类型:
□手册、HACCP计划、授权书□程序文件
管理类□技术类
内容提要:
明确XXXX生产运营事业部各加工厂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的类型和要求,使其可以有效运行,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知识和能力。
涉及部门:
加工厂及部门
目录
1目的5
2适用范围5
3相关角色和职责5
3.1厂长5
3.2人事行政部经理5
3.3各车间/部门经理6
4流程图6
5管理要求6
5.1总则6
5.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7
5.3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7
5.4专项安全培训9
5.5全员安全培训9
5.6班前会/班后会9
5.7主题安全月活动10
5.8相关方人员入厂安全培训10
5.9转岗培训11
5.10复工培训11
5.11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取证11
5.12“四新”培训11
5.13应急演练(培训)12
5.14记录要求12
6权限指引12
7相关文件12
8相关记录12
1目的
明确辽xxxxx生产运营事业部各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的类型和要求,使其可以有效运行,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知识和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工厂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3相关角色和职责
3.1厂长
3.1.1为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
3.1.2当安全教育培训与生产经营活动在时间或空间上发生冲突时,协调解决。
3.2人事行政部经理
3.2.1制定月度及年度全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制定计划时,根据以下条件选定培训主题及对象:
(1)未来生产经营活动计划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2)安全管理现状及趋势;
(3)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2.2将安全培训需求报送至人事行政部,并配合其实施。
3.2.3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各类安全培训课件,提供安全培训讲师(安全工程师)。
3.2.4组织加工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当地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取证及复审工作。
3.2.5策划各类主题安全月活动。
3.2.6为临时入厂施工/访问人员提供安全培训。
3.2.7组织新入职员工参加“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实施其中的厂级(一级)安全教育,监督车间/部门级(二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并收集存档RY/R-07-15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批准员工通过三级安全教育。
3.2.8组织转岗员工参加转岗培训。
3.2.9组织复工员工参加复工培训。
3.2.10组织实施月度及年度全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2.11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及取证工作。
3.2.12汇总和整理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2.13组织内部培训时,组织各部门编制相应的培训课件,挑选并安排合适的培训讲师。
3.2.14组织外部培训时,联系外部培训机构。
3.3各车间/部门负责人
3.3.1组织实施“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中的车间/部门级(二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3.3.2组织本车间/部门的班前会/班后会。
3.3.3当本车间/部门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四新”)时,应组织相关员工参加培训。
3.3.4根据人事行政部要求,编制内部培训课件,提供内部培训讲师。
4流程图
无。
5管理要求
5.1总则
5.1.1加工厂各部门都有义务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知识和能力。
5.1.2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以下基本类型: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
(2)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3)专项安全培训;
(4)全员安全培训;
(5)班前会/班后会;
(6)主题安全月活动(安全月、消防月等);
(7)相关方人员入厂施工、参观/访问安全培训;
(8)转岗培训;
(9)复工培训;
(10)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取证;
(11)“四新”培训;
(12)应急演练(培训)。
5.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
5.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2.2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与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确定培训取证人员名单,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取证。
5.2.3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统一保存已取证人员的证件。
5.2.4有人员证件即将到达复审期限时,人事行政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复审培训。
5.3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入职后必须首先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总课时不得少于24课时,否则不得上岗。
5.3.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
5.3.1.1厂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组织。
5.3.1.2教育的主要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2)加工厂基础知识、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安全管理文化和理念、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3)加工厂重大危险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4)加工厂应急预案;
(5)典型事故案例分享。
5.3.1.3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低于8课时。
5.3.2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5.3.2.1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由新员工所在车间/部门组织。
5.3.2.2教育的主要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本车间/部门基础知识、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工艺流程、安全规章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2)本车间/部门危险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3)本车间/部门可能涉及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4)本车间/部门的重点区域划分、安全设备设施分布、应急逃生通道布置及走向图;
(5)本车间/部门可能涉及的突发事件类型及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6)本车间/部门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分享。
5.3.2.3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低于8课时。
5.3.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5.3.3.1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新员工所在班组组织(新员工为办公室人员时,则由主管为其培训)。
5.3.3.2教育的主要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岗位基础知识、工作特点、岗位操作规程和其他管理要求;
(2)岗位危险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3)岗位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4)岗位相关设备的安全特性、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注意事项;
(5)岗位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适用范围、使用方法、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
(6)与其他相关岗位衔接、交叉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5.3.3.3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低于8课时。
5.3.4笔试考核
5.3.4.1新员工在参加完每级安全教育后,都必须接受相应的笔试考核,全部合格者方可上岗。
5.3.4.2笔试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三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由人事行政部登记,一年内不得再次录用。
5.3.4.3笔试试卷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各级教育的教材编写部门命题。
试卷采取百分制,80分为合格线。
5.3.5建卡存档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记录及考核结果,由人事行政部录入RY/R-07-15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建档保存。
5.3.6新员工上岗
从事现场生产活动的新员工上岗后3个月内,禁止独立作业,在作业现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5.4专项安全培训
除人事行政部外,加工厂各部门都可以根据现场安全生产形势、风险辨识结果、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案例等,组织各类专项安全培训。
5.5全员安全培训
5.5.1全员安全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加工厂全体员工参加。
其发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XXXXX或生产运营事业部的安全管理理念或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3)加工厂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大范围新增或升版;
(4)危险因素清单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危险因素发生变化;
(5)连续发现同类高风险安全隐患;
(6)连续发生同类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突发事件结束后,其应急响应过程未达到预期效果。
5.5.2全员安全培训与生产任务在时间或空间上有冲突时,厂长应组织协调,必须保证最终达到全员参与。
5.6班前会/班后会
5.6.1生产现场的所有班组都应每日召开班前会和班后会,由班组长或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主持。
5.6.2班前会除了布置每日的生产任务外,还应具体分析当日作业存在的风险及预防措施;同时班组长还应检查班组员工的精神/身体状态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
5.6.3班后会应对当日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
5.6.4班前会和班后会应保留记录,记录必须当日填写完成,不得提前或拖后。
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5.7主题安全月活动
5.7.1主题安全月活动主要包括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和11月份的“消防安全月”。
5.7.2主题安全月活动由人事行政部策划及组织,提前一个月制定活动方案,报厂长和事业部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执行,各部门积极配合参与。
5.7.3主题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专项安全培训;
(2)全员安全培训;
(3)安全宣传活动;
(4)安全知识、能力竞赛;
(5)安全手册发放;
(6)应急演练。
5.7.4主题安全月活动结束后,由人事行政部经理组织编写总结报告,存档并报送至事业部人事行政部。
5.8相关方人员入厂安全培训
相关方人员需要入厂施工、参观或访问时,与其接洽的加工厂部门根据其入厂时长,为其选择相应的安全培训形式。
5.8.1时间在1个月以内,参照RY/SOP-07-018《临时入厂(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8.2时间超过1个月的,相关方人员需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参照本制度“5.3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执行(其车间/部门级教育由其在加工厂的业务接洽部门组织,班组级教育由其内部自行组织)。
5.9转岗培训
5.9.1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必须参加转岗培训。
5.9.2转岗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组织。
5.9.3员工仅在车间/部门内部转岗时,转岗培训只需执行一级,参照本制度“5.3.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执行。
5.9.4员工转岗涉及更换车间/部门时,转岗培训需执行两级,参照本制度“5.3.2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和“5.3.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执行。
5.9.5转岗培训记录由人事行政部保存(可以RY/R-07-15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的形式记录)。
5.10复工培训
5.10.1员工因各类原因脱离岗位超过1年、但不超过3年的,再返回上岗时,必须参加短期复工培训;超过3年的,必须参加长期复工培训。
5.10.2复工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组织。
5.10.3短期复工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其离岗期间所有与安全相关且发生变化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5.10.4长期复工培训按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形式执行。
5.10.5复工培训记录由人事行政部保存。
5.11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取证
5.11.1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都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上岗资格证。
5.11.2人事行政部根据岗位设置组织培训取证工作。
5.11.3人事行政部对持证人和证件信息进行登记存档,当有人员证件即将到达复审期限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复审。
5.12“四新”培训
5.12.1当本车间/部门采用“四新”时,其应用部门必须组织相关员工参加培训。
5.12.2“四新”培训内容应包括所涉及的安全注意事项。
5.12.3“四新”培训教材应由其提供方编写;提供方不能独自编写的,应联合应用部门共同编写。
5.13应急演练(培训)
应急演练,可以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安全培训,参照RY/SOP-07-062《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加工厂)》执行。
5.14记录要求
5.14.1所有安全教育培训都应保留记录,包括签到表、课件、影像记录和效果评价。
5.14.2培训后组织笔试考核的,应保留试卷及成绩单。
6权限指引
序号
事件
对应记录
记录编号
发起
审核1
审核2
审批1
1
三级安全教育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RY/R-07-154
工厂人事行政部/培训专员
工厂各部门/经理
工厂各部门/班组长
工厂人事行政部/经理
7相关文件
RY/SOP-07-018
临时入厂(安全)管理制度
RY/SOP-07-062
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加工厂)
8相关记录
RY/R-07-154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