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工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技术交底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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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工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

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项目工程名称

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地点

金沙峡项目部

第一节通用的安全措施

铁塔组立的安全措施包括岗位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措施两部分。

安全责任制及整立铁塔的安全措施除执行第三十三章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本章的安全措施。

(1)参加组塔人员必须做到“三熟悉”:

熟悉铁塔安装图,熟悉立塔方法,熟悉安全措施。

(2)立塔指挥人应掌握抱杆、各部绳索的受力情况,起吊质量不得超出施工设计的规定。

(3)各部位的工具,应按施工设计要求进行布置。

各绳索的穿向应正确,连接应可靠,安全监督人在吊塔前应作一次全面检查。

(4)固定绞磨的地锚或角铁桩必须牢固。

松软地质应采用地锚,深度不得小于1.5m。

坚土地质允许采用角铁桩,应用二联桩,打入深度不得小于1.0m。

角铁桩打在斜坡上时,应视斜坡情况适当调整对地夹角。

(5)被吊构件应绑扎牢固。

如果纲绳与角钢直接绑扎时,应在角钢内侧垫方木外侧缠绕麻袋,防止割断刚绳。

(6)在带电体附近高空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7)离地面2m以上的工作均属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应遵守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8)绞磨应安置在地势平坦的位置,所在地面应平整,距离铁塔基础应在1.2倍塔高之外。

机动绞磨的机手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准操作。

(9)严禁将辅助材浮放在塔上,以免误抓误踩酿成事故。

(10)不论何种分解组塔方法,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手脚伸进吊件的空隙内或在吊件上作业。

(11)塔上作业应尽量和地面组装作业交叉进行。

如必须同时进行时,在构件起吊过程中地面应暂停作业,防止发生高空物体坠落伤人。

(12)塔腿组立后,应及时将铁塔接地装置与塔腿连接,避免雷害事故。

(13)进入立塔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组塔过程中,严禁非工作人员在塔高范围内参观逗留,工作人员不应在吊起的构件下方穿越。

接受

交底

人员

接受交底单位

负责人

交底人

安全保证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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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项目工程名称

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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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项目部

第二节内拉线或外拉线抱杆分解组塔安全措施

(1)塔片吊离地面时应暂停牵引,检查各部位工具受力后有无异常。

(2)铁塔起吊过程中,指挥员应站在起吊方向的侧面,监视被吊塔片于塔身间的距离,一般应控制在0.2~0.5m范围内,严防塔片挂住塔身。

(3)提升抱杆时,腰环的拉绳应固定在已组塔段身上,严禁以人力控制拉线系统或腰环拉绳。

(4)升抱杆时,两腰环间的垂直距离应尽可能大一些,以利抱杆稳定;四条内拉线按预定长度呈松弛状态绑在铁塔四根主材顶端的节点上,作为抱杆防倾倒的后备保护。

(5)在保证被吊塔片能就位的前提下,应将内拉线抱杆插入已组塔段的深度尽可能大一些,但不得小于抱杆高度的1/4,且不得小于塔身断面宽度。

(6)内拉线抱杆起吊构件时,腰环拉线不得受力。

抱杆的内拉线、承托绳与主材连接处均应垫麻袋和方木。

(7)单侧塔片吊装完毕,其内外侧宜有临时拉线固定后,方准登塔解开起吊绳。

(8)应设专人监视抱杆外拉线及锚桩。

(9)起吊构件或提升抱杆时除由一人专职指挥外,必须有一名助手在指挥人垂直方向协助观看,以防构件挂住塔身。

连接主材时,塔上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然后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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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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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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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项目部

第三节落地式摇臂抱杆分解组塔安全措施

(1)在组立塔过程中应设专人用经纬仪监视抱杆的偏斜情况。

(2)提升抱杆过程中,抱杆腰环不得少于二道,应设专人监视抱杆上升时腰环是否有卡阻现象。

根据现场指挥人的命令信号,应均匀放出起平衡作用的起吊绳尾绳。

(3)起吊塔片时,塔上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监视塔上滑车及起吊绳的工作状态,注意塔片是否与塔身挂住,如有卡阻,应立即停止牵引,处理好后再继续牵引。

塔片就位有困难时,应通过塔下的手板葫芦调整摇臂角度,使塔片就位。

(4)起吊塔片接近就位时,牵引速度应减慢,塔上塔下人员互相配合,塔下人员应根据塔上负责人的信号收紧或放松牵引绳。

(5)主材与侧面大斜材未连接牢固之前,不得到塔片上作业。

(6)当只用一个摇臂吊塔时,其余三个摇臂起平衡拉线作用。

如果两个对称腰臂同时吊塔片时,两塔片的起吊重要应相等,起吊牵引速度应一致,起吊过程中应监视抱杆的倾斜情况。

(7)需隔夜吊装时,已吊装的塔段连接螺栓应紧固,四个腰臂的起吊绳必须挂在塔脚上,尾绳收紧固定,保持抱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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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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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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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项目部

第四节倒装分解组塔安全措施

(1)整立塔头应执行整立杆塔的操作安全措施。

(2)倒装提升的牵引地滑车应布置在铁塔的顺线路方向或横线路方向,以保证四个塔腿受力平衡。

(3)提升滑轩及平衡滑车应转动灵活,其摩阻系数应相等,以保证四条起吊绳受力一致。

(4)倒装提升过程中,应用经纬仪监视被提升段的倾斜,倾斜在200mm以内时可不调整拉线,倾斜大于200mm时,应停止牵引,进行拉线调整。

(5)提升段的顶部应加挂四条临时拉线,在提升时应让其呈松弛状态。

在大风情况下或提升段落地过夜时必须收紧拉线。

(6)塔身接装时,必须将牵引系统卡死。

接装段的塔材,除防碍接装的部件外,必须按设计要求装齐。

(7)提升段的落地位置应进行定位、操平、垫实,使落地后不致偏移和倾斜。

歇工或因故停工时,提升段必须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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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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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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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项目部

安全责任制

架线工序中认真执行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是最基本的安全措施。

架线工序的岗位较多,现择其主要岗位,予以明确安全职责。

一、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应执行本手册第三十三章第二节中登杆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二、搭跨越架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明确搭设的跨越架的高度、跨距等技术参数,负责按搭设方案组织施工。

(2)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及安全措施交底。

(3)负责检查工器具是否齐备和完好。

(4)在带电体附近搭设跨越架,必须交代最小安全距离,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5)跨越架搭设后负责检查是否牢靠,是否符合跨越线方案要求。

三、放线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熟悉放线区段的交叉跨越情况及道路情况,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和安全责任。

(2)放线前,负责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护线及领线。

(3)负责及时与各岗位人员取得联系,明确信号,发现异常现象,应派员处理后再继续放线,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4)负责放线前的检查,放线过程的联络,放线后进行临锚等。

四、紧线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紧线负责人应在操作塔处进行指挥并全面负责。

(2)负责与紧线段各岗位人员联络,特别是与驰度观测人密切联系,尽量避免过牵引。

(3)负责紧线前的系统检查。

负责指挥按规定方法进行挂线。

(4)遇到短耐张段或弧立档紧线是,应妥善采取措施,防止过牵引过大。

五、护线人员的饿岗位职责

非张力放线过程中应在各个杆塔位及跨越处设置护线人员。

原则上每基塔杆1人,重要跨越架每处1人。

护线人员的岗位职责是:

(1)负责监视导地线比被地面硬物刮伤及压接管通过滑车情况。

(2)负责监视放线滑车转动是否灵活及有无卡阻现象。

(3)监视导地线通过跨越架有无异常,监视过往行人不得触碰导地线。

(4)负责及时、准确传递线轴侧沿线传来的信号并根据监视段的异常现象发出信号。

(5)护线人员必须携带腰绳,红白旗、口哨等,必要是应带踩板或脚扣。

(6)当使用红白旗作为信号是,放线前护线人员必须明确信号含义,事业统一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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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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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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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项目部

第二节搭设跨越架的安全措施

根据跨越架的用途,应区分属一般跨越架,还是重要和特殊跨越架。

施工前应编写跨越架搭设方案,跨越架施工前应进行专门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完全明白了跨越架的技术参数及搭设要求等。

一、竹、木及小钢管组合式跨越架

竹、木及小钢管跨越架的搭设应遵守本册第四十六章的有关规定。

二、金属结构跨越架

组立金属结构的跨越架在带电体附近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或调度所申请,被跨电力线附近施工期间,退出重合闸,并请供电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2)在架设整体组立过程中应执行整立电杆的安全措施。

同时,应随时监视拉线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严禁拉线大幅晃动。

(3)倒装组立架体过程中,提升应平稳,避免架体左右摇摆。

机动绞磨前侧应接地,后侧有可靠的控制。

跨越架组立过程中应有经纬仪协助观测偏斜情况,一般不宜大于200mm。

架体倒装提升中,必须派专人监视提升架的四侧拉线,防止松动。

(4)架体上的工作人员必须备有工具袋,零星工具几螺栓等必须装入袋内,严禁不用是放置在提升架上或踏板上。

上、下传递物件必须用绝缘绳吊运,严禁抛掷。

(5)倒装提升架体过程中,因故停工是,架体必须落至地面,四侧拉线必须绑扎牢固。

需要停留过夜是,架体高度为30m以上时,至少应打两层拉线固定。

(6)调整跨越架拉线是,禁止解开拉线调整。

拉线上的手扳葫芦和双钩必须用8号铁丝绑紧拧死,防止被盗或误松。

搭设好的跨越架应设立防护区,挂警告牌,并派人现场看守。

三、带电敷设保护网

跨越带电体敷设设保护网几牵引导地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绝缘绳运到现场,除作外观检查外,并用2500V摇表进行测试,其两极间距为1cm时,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700MΩ,宜在晴天测量。

(2)敷设保护网、引渡绝缘绳、展放导地线,均在晴天进行操作。

遇到雨天几5级以上大风应暂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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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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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项目部

(3)用射绳枪由带电线路上方穿射小绝缘绳时,枪的弹药用量应适当,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使用前应先作实验。

绝缘绳在地面应摆放整齐,射绳应对准穿越方向。

(4)攀登带电线路的杆塔顶部,应由运行人员监护,有带电作业人员登杆,严禁无监护人登杆。

应顺线路方向登杆,腰绳应缠绕在身上,避免左右摆动,安全距离应满足安全规程要求。

(5)牵引绝缘导引绳时,应互相配合,收、放速度应一致,不得猛拉、猛放。

张力展放牵引绳或导地线时,应监视接头过跨越架有无卡阻,速度应适当放慢。

(6)张力放线过程中,如临时停工,应先将导引线,牵引绳或导地线锚固好,张力适当放松。

绳、线与跨越架顶保持不小于1cm距离。

(7)在跨越档两侧的放线滑车上,均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四、绝缘工具的检验

带电跨越施工用的绝缘工具,使用前应进行试验。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绝缘工具试验的要求是:

(1)将工具组装成工作状态,做静负荷试验时,试验荷载为使用荷载的2.5倍,持续5min无明显变形、损伤。

(2)动负荷试验时,试验荷载为使用荷载的1.5倍。

按使用工况试验三次,无变形、卡挂现象为合格。

(3)电气试验时应在机械试验之后进行。

试验方法是加以50Hz的规定交流电压持续5min,无击穿、闪络或局部过热现象为合格。

(4)电气试验应将不同电压等级所需最小有效长度,进行整段加压试验。

如果试验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分段试验时,尚应民族下列条件:

10~110kv:

每段不得小于0.4m;

220kv:

每段不得小于1.0m;

分段试验时,不得多于4段,每段所实施电压按长度成比例计算,且增加20%。

(5)绝缘绳的试验电压应为使用电压的205~4倍相电压。

(6)绝缘工具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58-1的规定。

表58-1绝缘工具的最短有效长度(m)

工具名称

10

35

110

220

330

500

绝缘操作杆(m)

0.7

0.9

1.3

2.1

3.1

4.0

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m)

0.4

0.6

1.0

1.8

2.8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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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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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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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项目部

第四节非张力的安全措施

一、一般规定

导地线在受牵张力作用时的特性是使自己战局空间中最短的路径由此进行啊去那防护。

(1)防线过程中的通信联络必须迅速、清晰、畅通;若采用旗语时,打旗人应站在前后通视的位置上,且旗语必须统一。

严禁在无信号联络几视野不清的情况下防线。

(2)跨越大江、大河或船只来往频繁的河流,应事先制定施工方案,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

施工期间应请航监部门派人协助封航。

(3)线盘架应稳固、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线盘或线圈展放处,应设专人传递信号。

(4)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操作。

线盘或线圈接近放完时,应减慢牵引速度。

(5)低压线路或弱电线路需要断开时,应事先征的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开断低压线路必须遵守停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开断时应有防止杆子颠倒的措施。

(6)架线时,除应在杆塔处设监护人外,对被跨越的房屋、路口、河塘、裸露岩石及越线架和人畜较多处均应派专人监护。

导线、地线被障碍物卡住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线弯的外侧,并使用棍棒处理,不得直接用手推拉。

(7)穿越滑车的引绳应根据导地线规格选用;引绳与线头的连接应牢固。

穿越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导地线的垂直下方。

二、人力放线的安全措施

(1)领线人由技工担任,并随时注意后方信号;拉线人员应走在同一直线上,相互间保持适当距离。

(2)通过河流或沟渠时,应由船只或绳索引渡。

(3)通过陡坡时,应防止滚石伤人;遇悬崖险坡应采取先放引绳或扶绳等措施。

通过竹林区时,应防止竹桩尖扎脚。

三、拖拉机牵引放线的安全措施

(1)行驶速度不得过快,司机应随时观察指挥信号。

(2)爬坡时拖拉机后面不得有人。

(3)不得沿沟边、横坡等险要地形行驶。

(4)途径的桥梁、涵洞应事先进行鉴定,不得冒险强行。

(5)行驶中作业人员不得爬车、跳车或检修部件;挂钩上严禁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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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架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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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架空线连接的安全措施

一、外爆压接的一般安全要求

(1)外爆压接所用爆炸器材的储存、运输、保管、使用、销毁等方面的安全事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外爆压接所用的爆炸器材对冲击、摩擦、火星极为敏感,因此爆压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构造、性能,做到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3)炸药、雷管应分别运输。

如确因施工急需,在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和雷管,但雷管应放在防震的保险盒内,携带人员坐在驾驶室内,车箱内的炸药应在防震、放火、防爆的保险箱内,并有专人管理。

(4)现场施工所用雷管,必须用保险盒携带,严禁放在工作人员的衣服口袋内。

(5)雷管应轻拿轻放。

当雷管内有灰尘或杂物时,只许在指甲上轻轻磕去。

不许掏挖,也不得用嘴吹,如杂物无法清除时,应作废品销毁。

(6)将导火索插入雷管时,不得用力挤压和捻动,以防雷管爆炸。

(7)炸药和雷管要远离高温设备,严禁与明火、火星或烟蒂接近。

包药和组装雷管时,操作人员不得吸烟。

当炸药发生燃烧时,只许用水扑灭,严禁用砂石、土壤等杂物覆盖和扑救。

(8)太乳炸药及普通导爆索,只许用锋利的快刀在木版或橡皮上裁切,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

(9)导火索在使用前,应作燃速试验。

引爆药包用的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200mm。

(10)炸药、雷管和导火索,必须办理领、退料手续,剩余的应及时退库。

二、引爆的安全要求

(1)在地面爆压时,应先将药包下方的碎石、杂物、干草等清除干净,以免爆炸时碎石飞出伤人或引起山火。

(2)引爆时,以药包为中心对人身、玻璃、绝缘子等的安全半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人身。

地面爆压时,一般应大于30m。

杆塔上爆压跳线接头时,应大于3m,且操作人员用系好安全带,背靠可阻挡爆轰波的杆塔构件。

无论地面或杆塔上施爆,应告知周围人员退到安全区。

对交通要道,还应派人看守和警戒,以保安全。

2)对玻璃。

一般应大于50m,不能满足要求时,在采取药包外包软质泡抹塑料缓冲措施后,可将安全距离缩短为35m。

但需将玻璃门窗打开,风钩挂牢,尽量使爆轰波不垂直于玻璃门窗平面。

3)对绝缘子。

一般应大于0.5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药包外包软质泡抹塑料或其他有效措施施以缓冲,并用绳索将药包拉成一定角度,以尽量减少爆炸冲击波对绝缘子的影响。

(3)引爆时,操作人员应带防噪声耳塞,并只能处于雷管开口端反方向的安全区,严防加强帽飞出伤人。

(4)在基建施工中,如使用电雷管,还必须严格遵守:

只许使用纸壳电雷管;只许在空旷的山区地面使用;不得接近高压电场;组装雷管与引爆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5)遇到瞎炮,应等15min后,才能接近药包,找出原因,妥善处理。

接受

交底

人员

接受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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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安全技术交底

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项目工程名称

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金线工程

交底时间

交底地点

金沙峡项目部

第六节紧线施工的安全措施

一、导地线升空

(1)升空作业必须使用压线装置,严禁直接用人力压线。

(2)导、地线升空作业应与紧线作业密切配合并逐根进行;在转角杆塔档内升空作业时,导、地线的线弯内角侧不得有人。

(3)压线滑车应设控制绳,压线钢丝绳回松应缓慢。

(4)升空场地在山沟时,升空的钢丝绳应有足够长度。

二、紧线的准备工作

按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及选择工器具。

杆塔的部件应齐全,螺栓应紧固,紧线杆塔的临时拉线和补强措施以及导、地线的临锚准备听设置完毕。

牵引锚桩距紧线操作杆塔的水平距离应满足安全施工技术的规定;锚桩布置与受力方向一致。

三、紧线

(1)紧线前应通信畅通。

(2)埋入地下或临时绑扎的导、地线必须挖出或解开;导、地线应压接、升空完毕。

(3)障碍物以及导、地线跳槽应处理完毕,分裂导线不得相互绞扭。

各交叉跨越处的安全措施可靠。

(4)紧线过程中,不得站在悬空导、地线的垂直下方。

(5)展放余线的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或线弯的内角侧。

(6)不得跨越将离地面的导线或地线,监视行人不得靠近牵引中的导线或地线。

(7)传递信号必须及时、清晰;不得擅自离岗。

(8)紧线用卡线器的规格必须与线材规格匹配,不得代用。

卡线器应设置备用保护,防止跑线。

四、耐张线夹安装

(1)高处安装螺栓式线夹时,必须将螺栓装齐拧紧后方可回松牵引绳。

(2)高处安装导、地线的耐张线夹时,必须采取防止跑线的可靠措施。

(3)在杆塔上割断的线头应用绳索放下。

(4)地面安装时,导、地线的锚固应可靠,锚固工作应由技工担任。

(5)挂线时,当连接金具接近挂线点时应停止牵引,然后作业人员方可从安全位置到挂线点操作。

挂线后应缓慢回松牵引绳,在调整拉线的同时应观察耐张金具串和杆塔的受力变形情况。

接受

交底

人员

接受交底单位

负责人

交底人

安全保证

部门

安全技术交底

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编号:

项目工程名称

110kV金沙峡二级站—阿兰变线路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地点

金沙峡项目部

第七节附件安装及平衡挂线的安全措施

一、一般要求

(1)附件安装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专用工具和安全保护用具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2)相邻杆塔不得同时在同相位安装附件,作业点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3)双钩紧线器或链条葫芦应挂在横担的施工孔上提升导线;无施工孔时,承力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并在绑扎处衬垫软物。

(4)附件安装时,安全带(绳)应栓在横担主材上,不得拴在绝缘子串上;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绳)应拴在一根子导线上。

(5)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或通航河流等的线段杆塔上安装附件时,必须采取防止导线或地线坠落的措施。

(6)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应使用防潮绝缘绳,严禁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绳。

(7)拆除三轮或五轮放线滑车,不得直接用人力松放。

二、平衡挂线的安全措施

(1)平衡挂线时,严禁在耐张塔两侧的同相导线上进行其他作业。

(2)待割的导线应在断线点两断事先用绳索绑牢,割断后应通过滑车将导线松落至地面。

(3)高处断线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放线滑车上操作;割断最后一根导线时,应注意防止滑车失稳晃动。

(4)割断后的导线应在当天挂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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