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建大厦装修工程安全管理方案.docx
《天津铁建大厦装修工程安全管理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铁建大厦装修工程安全管理方案.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天津铁建大厦装修工程安全管理方案
天津铁建大厦装修工程
专项安全管理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7月
一、编制目的-2-
二、编制依据-2-
三、工程概况-2-
四、安全组织管理-3-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3-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检查整改制度-9-
(二)安全教育制度-12-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4-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6-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7-
六、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8-
(一)吊篮的安装、拆除、移位-19-
(二)幕墙吊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0-
(三)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的安全技术措施-21-
(四)电气焊作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22-
(五)外墙清洗-23-
(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23-
(七)脚手架工程-24-
七、其他施工机械安全管理-25-
电焊机-25-
氧气瓶、乙炔瓶-26-
型材切割机-27-
手持电动工具-28-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天津铁建大厦幕墙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版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2004版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2003版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7、《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安全技术标准》DB29-182-2008
11、《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DB29-113-2011
12、《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体系程序文件》
13、《天津铁建大厦幕墙工程施工图纸》
14、《天津铁建大厦幕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与中环西路交叉口西南角,总建筑面积57207.16平方米,地上共9层,地下共2层。
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本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一级。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天津铁建大厦外幕墙工程
2
建设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
设计单位
吉林省现代城建轨道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4
监理单位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
施工单位
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
监督单位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安全监督站
6
工期要求
符合建设单位整体进度计划
7
计划工期
2012年12月1日---2013年5月31日
8
质量标准
势夺天津市海河杯,争创鲁班奖
9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57207.16平米,外墙面积约2万平方米
10
工程地址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与中环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天津铁建大厦
11
主要功能
办公
4、安全组织管理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管理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二、管理目标
1、杜绝任何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传染病、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等事故。
2、一般事故年轻伤率不超过2‰。
3、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85%
4、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活动计划、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给出相关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提供信任。
一、组织机构: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总工程师、工程经理、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材料主任、施工员及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骈俊、黄建宏
副组长:
高爱军
组员:
曹致平、蒋志伟、董伟、何万辉、邓立东、辛文彦、董永全、宋彦龙、郭斌峰、董永全、胡中宜、王浩源、王玉、韩淼、吴晓壮、赵硕、平磊磊、陈瑞瑞
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成本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3、保证使用的分包单位资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管理能力;保证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合法有效,责任明确。
4、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安全活动组织宣传费,其他安全生产费用等)的有效投入。
5、保证选用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材料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6、保证本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各类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各类安全技术措施齐全有效。
7、保证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的效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保证对职工及分包单位工人的各类教育落到实处。
9、本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项目执行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负责主持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2、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土建、水、电等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部位、环境条件及时编写安全管理各专项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发,保证安全技术交底满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
3、负责主持对重要分项工程涉及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4、负责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在项目经理部的培训学习,组织“五新”项目使用前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检查工作;
6、协助工程经理组织实施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7、本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负责主持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2、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土建、水、电等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部位、环境条件及时编写安全管理各专项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发,保证安全技术交底满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
3、负责主持对重要分项工程涉及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4、负责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在项目经理部的培训学习,组织“五新”项目使用前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检查工作。
6、协助工程经理组织实施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7、本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
工程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分包队伍的使用管理,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负责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现场做法与安全技术交底相一致。
3、负责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消除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5、积极组织对分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6、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在具备安全技术交底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
7、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8、本单位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主管、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本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2、负责组织同各下属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负责整理收集符合标准的文明安全施工内业资料,对本单位特殊工种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对高空作业、临电、消防各类安全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的影响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制止,对于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督促并协助工程室整改,并对整改结果给予跟踪检查;负责根据每月施工进度,制定本单位每月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4、负责每周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及下属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总结、讲评本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通报施工现场存在的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及处理情况。
5、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防护用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设备等)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坚决不允许使用。
6、负责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对存在严重违章作业的个人、重大安全隐患的分包单位给予处理;协助项目经理如实、及时上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
水电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项目经理部对分包队伍临水临电的管理,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
2、负责及时对现场分包单位临电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现场做法与安全技术交底相一致;
3、配合项目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进场使用的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
4、负责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维修与保养,确保各项设施的有效性。
5、积极组织对分包单位临电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6、积极主动参与各项电气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在具备安全技术交底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
7、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8、本单位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吊篮高空作业;<2>高空焊接作业;<3>脚手架搭设等。
4、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5、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材料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材料室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并监督贯彻执行。
3、对选用的种类安全设施、物资供应的单位资质必须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且供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齐全。
4、在采购安全设施、物资材料时,必须与供应单位签订安全、环保等协议。
安全设施、物资材料每次进场后必须经过材料、技术、安全等联合验收,留存验收记录。
安全设施、物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
5、监督分包单位自带(购买或租赁)的物资,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6、带领材料室全体人员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按照文明安全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各种建筑材料的堆码、存放、清运和管理进行监督,保证施工安全。
7、对现场物资的堆码,存放进行统一规划、布置;对现场采购不合格材料负责。
8、负责材料室范围内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向分供方等相关单位施加环境影响,对材料的环保特性进行控制。
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劳动安全法规及所在企业中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所辖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措施、安全经费的落实,承担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制。
2、所管理的务工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至项目部安全室,由安全员造具花名册存档在项目经部,并安排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3、在项目所管人员中50人以上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在项目部安全员的指导监督下负责本项目部工人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所在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开展安全活动,建立活动记录。
5、发生伤亡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救护伤员,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得故意拖延报告或谎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事故分析会,使事故者和群众受到教育,制定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6、坚持对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不准扣减或降发标准。
7、签署劳务合同时必须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施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在每天上岗作业前,负责对本班组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班前的安全教育活动,向工人对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在施工过程中执行。
2、应经常配合所在项目开展安全教育,不准违章指挥,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安全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3、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向项目部进行上报,并立即参与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不得隐瞒,不得故意拖延报告或谎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事故分析会,使事故者和群众受到教育,制定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班组长。
3、自己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别人也不进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一级的违章指挥。
4、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和通知他人采取措施、并注意保护现场。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一、检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分为以下几种:
定期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检查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从公司开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各项在施工程进行检查。
(1)、日检查:
即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本单位施工现场作业面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A.检查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带和正确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吊篮上安全锁使用的情况。
B.检查吊篮上部的杠杆配重系统有无移位、钢丝绳有无断丝、死弯、电机是否运行正常、安全锁是否正常、安全绳是否固定牢靠、配重有无移位、绳卡有无松动。
C.检查使用的脚手架连墙拉杆有无拆除,减少,立柱有无下沉、空浮,扣件有无断裂、滑丝,作业面脚手板有无绑扎、探头板等情况。
D.检查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区域是否完全清理现场的可燃物,尤其是高空焊接下方,防火措施是否到位,如灭火器、水桶、看火人、接火斗等。
以上检查至少每日上、下午各一次,累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同时填写完整的安全日检记录。
(2)、周检查:
每周项目部组织,带领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对本单位施工作业面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联合周检查。
(3)、月检查:
每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月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
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中使用的脚手架、临时用电、吊篮等危险源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3、季节性安全检查:
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本工程要经理冬季、雨季施工阶段,季节性施工对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监督部门及相关单位参加。
如:
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等。
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特殊性检查:
由工程经理组织,安全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管理文件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
三、检查整改
1、在安全员日常的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不易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专职安全员做出口头整改警告,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
2、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开据隐患整改通知单,工程经理审批,由接受人签字,并下发至施工队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必须由施工队开据隐患整改反馈单至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组织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复查验收。
3、凡是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工程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工程暂停通知,并与工程项目总工、工程经理以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加快危险隐患整改。
整改完毕之后由工程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4、对脚手架、临时用电、吊篮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租赁单位人员、产权单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二)安全教育制度
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施工人员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员工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1、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各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持有岗位合格证书。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参加各类安全培训。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
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二、培训计划
1、项目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市、县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个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专业的培训机构学习考核后,由省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50个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各为5学时。
7、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三、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即: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四、安全教育考试记录
项目部对安全教育必须进行记录,接受教育的人必须签字记录。
安全教育结束后,由专职安全员组织对每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以80分为合格,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就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及关键部位对项目部主管安全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尽。
二、项目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总工程师组织。
总工、施工员、安全员、施工队层层交底。
安全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该工种作业之前对相关班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
班组负责人及接受交底的所有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
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三、班组长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作业之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
交底时要结合工程和工人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四、单项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分包单位交代该单项分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包单位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
五、由于施工现场各专业分包单位众多,工程的施工队伍不止一个,因此,当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