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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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书
标题: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版次:
0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编制人
审核
审定
批准人
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
消防电源监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概述
1.引言
1.1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中消防电源监控的最低可接受技术要求。
但是,如果工程所在国有更严格的相关地方或国家标准或法定规定,应以这些标准或法定规定为准。
1.2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应具有对消防设备电源进行实时监测,集检测、报警、控制和记录等多功能于一体。
1.3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定,以确保满足客户对消防设备监控的正常需求,且产品供应商能提供完备周到的技术服务,并承担产品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工作等。
2.责任
1.1消防电源监控系统供货商应负责提供满足本规范之规定性能的设备。
1.2本系统由盘柜厂采购。
3.适用标准
1.1构成总体系统一部分的变频器系统和零部件应按照相关地方、国家和IEC标准供应,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如果中国有更严格的相关地方或国家标准或法定规定,应以这些标准或法定规定为准。
第2部分产品
1.运行环境
1.1环境温度:
-10℃~+40℃
1.2存储温度:
-40℃~+75℃
1.3相对湿度:
最大90%
1.4海拔高度:
2500米以下
2.系统组成
1.1系统总体要求
1)系统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系统稳定可靠、抗干扰能力强、报警响应周期短、误报、漏报率低,系统在安装调试,软件编程和操作使用各方面应简便易行,汉字界面,监测参数适合本工程的应用特点,并达到最佳的性能价格比。
2)主机数据库容量大,至少存储100000条以上故障数据,并且数据不能被修改。
数据的汉化程度高,人机界面友好,操作简单、容易维护、自动化程度高、运行成本低。
3)系统采用集中供电方式,给现场传感器提供DC24V安全电压供电,有效的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集中监控、操作容易,可以在消防控制室远程对每台传感器进行报警参数、复位和试验操作。
1.2设计原则
1)以防为主,不漏报,不误报;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模块化、规范化、标准化;
2)符合先进性、实用性、综合性、灵活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兼容性、可靠性的要求。
1.3系统体系结构
1)系统结构:
系统应采用CAN总线通信、模块化结构,智能网络体系。
2)系统组成:
系统由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区域分机、电压信号传感器、系统总线及应用软件组成。
3.总体要求
1.1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及上位机(以下简称监控器)
当各类为消防设备供电的交流或直流电源(包括主、备电),发生过压、欠压、缺相、过流、中断供电等故障时,监控器进行声光报警、记录,同时显示被监测消防电源的电压、电流值及故障点位置。
1.2监控器应至少具有1路控制输出(连续无源常开点),1路标准RS232接口或1路标准RS485接口用于上传信息至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3监控器独立安装在消防控制室,专用于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不与其他消防系统共用设备,存储100000条以上故障信息,通过电子地图显示监控状态信息。
1.4监控器通过软件远程设置现场传感器的地址编码及故障参数,方便系统调试及后期维护使用。
1.5监控器与传感器之间连接采用并联(T接)方式,通信容量不小于3000台传感器。
1.6系统通信方式采用CAN总线,通信距离8000米;总线线制采用NH-RVS2×1.5mm²(通信线)+NH-BV2×2.5mm²(电源线),JDG20同管敷设。
1.7监控器应具有密码功能,设有3个操作级别,适用于不同级别操作人员分级操作。
1.8监控器可以24小时实时显示区域分机和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及现场被监控电源的工作状态、电压和电流值。
4.区域分机
1.1区域分机至少延长监控器的通信距离2000m,输出回路可扩展管理传感器数量不少于64台传感器,形成更加完善稳定的监控网络。
1.2区域分机至少延长监控器的供电距离500m,保证系统供电稳定可靠;
1.3区域分机对局域分区形成有效监测,故障报警,信息传输。
1.4区域分机内置备用电源,应急时间不小于8小时,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有效保障系统可靠运行。
1.5区域分机应有唯一的地址,可以在现场不断电情况下实现更改或重新设置地址,上传自身工作状态至监控器,便于监控器统一管理。
1.6区域分机小巧灵活,单面壁挂安装于竖井内。
5.监控模块
1.1传感器由安装于消防控制室的监控器直接提供DC24V工作电源,以确保本系统的安全稳定。
1.2传感器输出信号应不大于12V,采集信号误差不应大于1%;采用35mm标准导轨式安装在配电箱内。
1.3传感器应具备同时监测双电源输入端电压及输出端电压、电流功能。
1.4为确保采集消防设备电源信号的可靠及准确,以直接压接的方式采集电压信号,不应采集其它消防控制设备输出的信号;传感器采集电流信号时,应采用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内自带的电流探头,不可在配电系统内原有的电流互感器上取二次信号。
1.5传感器可以手动设置每一回路的电压报警值及报警延迟时间,有效的防止误报警。
1.6传感器应有唯一的地址,可以在现场不断电情况下实现更改或重新设置地址。
1.7传感器自带总线隔离器,应用软件支持在线升级。
第3部分执行
1.设备资料
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技术文件、图纸、手册等文件。
所有文件的交付时间在投标方中标后与招标方具体讨论决定。
所有技术文件均为中文版,并按招标方规定统一编制,若设备有多种分册,在总编码一致的情况下,分册编制。
提交的设备资料包括有:
所有图纸和文件都应提供中文版本
1.1设备的规格
1.2用户手册(包含安装、运行和操作说明)
1.3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1.4装箱清单
1.5设备的安装接线图
1.6外形尺寸图
1.7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2.设备供应、包装与运输要求
设备供应
投标方保证准备足够的存货或及时提供货源,并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设备包装及运输
1.1设备的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水、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
保证设备各组成元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遇到破坏、变形、丢失及受潮,对于外露的密封面,应有预防腐蚀和损坏的措施。
1.2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及装卸的原则,包装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能保证搬运和装卸防损性,安全可靠的抵达目的地。
1.3设备的包装保证适合于仓储,并符合国际、国内关于海运、空运、内陆运输的有关规定。
1.4包装箱上有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起吊位置等),以便于用户组装。
1.5包装箱内包含有下列资料:
产品合格证明书(包括出厂试验数据)、装箱单、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调试大纲等。
1.6在设备运输前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设备运输方式和运输过程中防范措施等有关资料,待需方确认后进行发货。
1.7投标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产品在供应渠道任何环节的运输、仓储、保护等,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坏都由投标方负责,直至运抵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且验收合格为止。
1.8设备运抵现场后,在需方指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设备开箱验收,达到合格验收后进行安装。
3.技术服务
1.1全程技术支持:
售前:
前期技术交流、制定整体解决方案;
售中:
现场安装、调试、效果验证、操作培训;
售后:
产品故障处理、产品维护、产品软件免费升级。
1.2全天候响应服务:
接到用户的申请后,1个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
1.3产品终身维修服务:
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保修服务,以及终身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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