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某住房建筑工程监理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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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某住房建筑工程监理大纲

名京九合院

监理大纲

 

编制:

审核:

审批:

 

陕西恒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一、监理工作制度…………………………………………02

二、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依据……………………………10

三、监理工作程序…………………………………………12

四、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19

五、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27

六、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35

七、安全文明生产控制的方法及措施……………………40

八、监理信息管理及合同管理的服务工作.……………...46

九、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及合理化建议…………………63

一、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监理部将建立一系列的工作制度,保证各项施工活动都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下,消除工程隐患。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协助业主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部成员认真参阅施工图纸,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并在设计交底时澄清疑问,确保设计图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贯彻;

(二)、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对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形成,经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签署后下发纪要,并交施工单位执行。

(三)、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可预以审批,并报公司工程部。

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2、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开工:

1)、三通一平满足施工需要;

2)、施工图纸已经通过会审并已组织过设计交底;

3)、施工组织设计已被批准;

4)、已签定承包合同;

5)、原材料已部分进场。

质量合格,满足施工要求,后续材料供应计划已落实;

6)、设备、机具已进场,试运行正常,需鉴定,效验的已出具相应计划的证明;

7)、施工人员已陆续进驻施工现场,并已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教育,特别工种(如电焊工、架子工、试验工等)持有相应的上岗证;

8)、永久或半永久性坐标和水准点已设置;

9)、施工许可证必须办理妥当;

(四)、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

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检验施工设备,并针对会同进行核对型号、功率等要求,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

(五)、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设计、施工、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

监理审核后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1、业主、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要求,都应以书面形式和监理工程师联系处理。

2、监理工程师应尽量控制设计变更,以免引起索赔和延误工期;

(六)、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自检,互检、专质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和《现场检查通知单》并附保证资料、基本资料、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经过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质量认可单,一式两份,报承包方一份。

如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报验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和技术质量评定标准,对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单位要认真进行处理,完毕之后,重新提出报验,直至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未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对所有的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安排专人旁站,并将施工过程记录在案。

所有施工工序与资料必须达到同步进行,不得后补资料。

(七)、工程质量的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报总监,和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八)、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后,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认可单。

4、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方执行的事项,可使用“监理通知”尽量少用口头通知,时间不允许,口头通知必须在三天内补签“监理通知”。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或超出《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要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会同承包单位(重大事故还需会同建设、设计、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以便确定事故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为事故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过监理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工程计量,待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量。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

对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组;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公司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4、对于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安装验收规范施工等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整改,改进不力或不听劝告者,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问题严重者,征求业主同意后签发停工通知单。

(十)、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配合。

(十一)、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3、技术经济签证由投资控制组根据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每月已完的工程量,经总监签字认可,通知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

(十二)、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组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

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每月28日前将上月报表送达业主与公司工程部。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监理严格按照政府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要求执行工程质量验收。

4、承包单位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

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的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

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一份

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工程总结

(十四)、监理组织内部协调的工作制度

1、监理例会

按监理工作需要和信息管理的要求、工地例会是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主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例会和施工中正常性工地例会,也包括监理工程师召集的协调会议等。

1)、第一次工地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联合主持召开,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参加。

在正式开工前举行,会上应澄清三方的组织关系,并明确其中主要人员和监理工作主要程序,下发解释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表格的使用方式,确定驻地监理人员进场日期。

2)、按时召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方协调会,时间:

每周一~五(或根据各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会议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会议;

参加人包括:

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也可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其他有关人员。

需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

各方提出存在问题,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对本周质量、进度、技术、合同、变更及有关管理中的问题,计划实施下周工作目标。

3)、监理工作小结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参加,总监主持。

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计划。

4)、工地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形成纪要,记录确保真实,会后由参加会议的各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监理工程师整理,总监审核,转发各方备案。

2、监理月报

建设监理月报每月一份,时间每月5日发出,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一式4份,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部、监理公司各一份。

3、监理日志

1)、监理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挡案资料,每位监理工程师应天天记日记,当日发生的事故,应在当日的监理日记中记录,不得后补。

对涉及设计、承包单位和返工、改正的事项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

2)、监理日记按公司统一印制的格式和规定填写,第二天上午一上班将写好的监理日记放在桌上,供总监和信息管理员收查。

3)、监理日志应有记录人签名,记录人应对监理日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监理日志是考核驻地监理人员工作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4、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所有监理资料按监理规范要求和公司内部统一规定的格式由监理部信息员统一收集、整理,编码,等工程竣工后统一整理报总监审核签认,送交公司档案员保管。

 

二、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依据

(一)、监理工作依据

1、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2、本工程项目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变更设计图纸及设计单位明确的有关技术要求及规范;

3、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4、招标人确定的工程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

5、政府有关政策、法律及监理法规;

6、本工程监理合同及其附件;

7、监理投标书(监理大纲)及澄清文件;

8、经过招标人认可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目标:

合格

在监理过程中必须贯彻以质量为中心的控制原则,“质量第一,预防为主”,要求施工图质量必须符合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符合业主意图;要求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符合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2、工期目标:

确保施工合同所签定的工期,按期竣工验收

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做好设计单位施工图进度计划的审查;做好对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流水交叉作业,对季、月、旬进度计划进行动态控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控制工期,实现业主对工期的要求,确保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力争提前竣工交付使用。

3、投资目标:

控制工程造价不超过施工单位标书所报的中标价格(施工合同规定调整的除外)

本项目由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面积约35万平米,框剪结构,投资按中标价及承包合同规定价款结算办法严格进行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控制经济签证,正确处理索赔。

为业主多提合理化建议,达到工程造价真实合理,将建设成本降低到合理的范围内。

4、安全目标:

避免人员伤亡及工程事故的发生。

  建立监理安全保障体系,督促检查施工安全体系及制度落实,确保安全目标的落实。

5、合同管理目标:

认真处理好合同的签订、分析及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约、变更、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和仲裁等问题,使业主满意。

6、组织协调目标:

做好项目各方及人际之间的关系协调;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项目实施中人、财、物、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使工程顺利进行。

 

三、监理工作程序

 

 

四、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我公司监理人员将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在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中,突出事前管理,将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施工中,加强现场旁站,同时在承包人按规范全频率抽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不低于规范要求频率独立进行抽检;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实测项目进行打分,合格者允许进入下道工程,否则要求承包人进行补救或返工。

质量监理具体实施如下:

(一)、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

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材料标准。

(二)、质量控制的原则

1、工程质量是整个建设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相互制约;

2、坚持“铁面无私、铁石心肠、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3、利用“超前监理、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三)、质量控制措施——一条原则,二个重点,三个阶段,四个手段

1、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2、二个重点: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

3、三个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的检验的审批的配合比是否合乎要求。

施工阶段:

旁站和巡视。

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成品验收阶段:

通过绘测和验评该分项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

4、四个手段

旁站:

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测量:

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

试验:

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砼、砂浆等级等,监理人员可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指令性文件:

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需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

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四)、质量监理程序

监理部在开工以前,应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

1)、测量放样资料;

2)、施工队伍的资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3)、施工机械类型、数量、功能;

4)、原材料准备及试验资料;

5)、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6)、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

7)、承包人工地实验室情况;

8)、标准试验(标准击实试验、级配、配合比试验)情况;

9)、施工安全措施;

10)、环境保护措施;

1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组织图纸会审

参加设计交底

审定分包单位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签认“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鉴定装饰工程样板间

签认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审定结构用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进行质量预控

签认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签认或同左

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签认“不合格工程通知书”

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

监理单位签认必要文件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监理单位参加“三方”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初验

监理单位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监督施工单位报请监督站核定竣工工程质量

2、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部位或工序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五)、旁站监理

现场旁站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

2、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3、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指示;

4、进行每道工序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6、监督承包人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并报告监理工程师。

(六)、监理抽检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由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两个环节组成,监理抽检数据是指导监理工作和监理工程师质量评定的依据,因此监理抽检应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按不低于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且涉及到所有工程项目、每一构件、每道工序的每一检测指标。

监理抽检包括试验抽检和工序抽检。

1、试验抽检

试验项目包括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四大类,其抽检方式及抽检频率有所区别:

1)、验证试验:

是针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使用前的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在订货前,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关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等质保资料,监理人员应抽取样品作必要的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②、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范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决不允许用于工程,并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

③、材料使用过程中,应随机进行符合性的抽样检查。

2)、标准试验:

是针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如标准击实试验、砼配合比试验等。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督促承包人加紧进行标准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要对标准试验全过程旁站。

②、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未经独立的平行复核试验,不得批准该项目的开工。

3)、抽样试验:

是针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如压实度、砼强度试验等。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派出试验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和检查;

②、在承包人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应按30%的频率进行见证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③、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有疑问时,还应随时增加抽样试验频率。

4)、工艺试验:

是通过预先试验,取得有关试验结果以全面指导施工,如路基填筑试验等。

监理人应做到:

试验前,对试验方案进行审批;施工时,作全过程旁站,并作详细记录;试验结束后,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批。

未经审批,不得进入规模施工。

2、工序抽检:

是按组成各施工项目的各工序的检测指标及检查程序,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形式,在承包人全频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全环节地对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抽检认定。

抽检频率必须在满足质量评定要求的前提下,每一检测指标按不少于30%予以抽检。

未按要求进行独立抽检或抽检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七)、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合格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等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某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接受。

2)、如果现场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的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进行,通过业主邀清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需采取处理措施。

3、质量缺陷的修补,如由于施工的原因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如由于设计等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由业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补加固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实施。

 

五、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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