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装置检修和开停工期间环保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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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石化公司
装置检修和开停工期间环保管理办法
ZD/JZSH09.27-2006
1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石化公司装置开、停工及停产检修阶段环保管理上的具体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锦州石化公司各职能处室及所属各单位在装置开、停工及停产检修阶段的环保管理。
2引用标准
GB/T24001-2004idtISO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术语
3.1无。
4职责
4.1石化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新建、技改装置开工方案以及新建装置首次停工方案的组织、编制、审查,生产运行处负责运行装置开停工方案(不含新建装置首次开停工方案)的组织与审查。
4.2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机动设备处是装置停产检修方案的具体制定及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实施检修方案。
4.3石化公司安全环保处是负责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排放的审批部门和装置检修期间环保管理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装置开、停工及停产检修阶段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排放的审批和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
4.4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环保负责人及环保员,负责本单位装置开、停工及停产检修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与监督。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总则
5.1.1锦州石化公司装置检修期间,同样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公司相关环保管理规定。
5.1.2装置检修期间的环保管理工作具体通过工程管理部、机动设备处对施工队伍进行协调与约束。
5.1.3工程管理部、机动设备处在施工队进入之前要明确执行环保责任并对其执行期间的行为负管理责任。
5.2停车阶段环保管理
5.2.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方案中,必须要有防止环境污染措施及事故处理预案。
5.2.2设备中废油等物料退出时,能返回贮罐的一律送回原贮罐,不能返回的要放入地下罐、事故槽或其他密闭容器中,以便回收利用。
严禁直接排入地沟或地面,造成环境污染。
5.2.3管线阀门中残存的少量物料必须全部用小容器承接回收,不得直接外排。
5.2.4废油等物料退料时,所有冲洗设备、管线产生的含有物料或其他有害物质的废水,有条件贮存的尽量暂存,没条件贮存的要采取必要的除油或其他处理手段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后,在得到安全环保处的批准后送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
5.2.5可燃性气体、设备及管线进行氮气或蒸汽吹扫时产生的尾气,要分别采取回收利用、送火炬燃烧后高空排放等方法加以处理,不得随便排入大气中,造成环境污染。
特别对于以H2S等有刺激性气味气体、液体为介质的设备、管线的处理必须进行清洗剂清洗等预处理去除异味,而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
5.2.6设备中的废渣(液)要及时运出检修现场,能够回收利用的要进行妥善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处理或送工业废渣堆埋场处置,严禁乱堆、乱放或转移污染。
5.2.7管线、设备洗涤要尽可能按照工艺路线循环用水,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5.2.7.1重点排污装置要加强停车阶段的环境监测,并指定熟悉生产工艺和环保的人员负责这一阶段的环保监督和管理。
5.2.7.2环保治理设施要在装置吹扫退料后再停车。
5.2.7.3集中排放高浓度污水时必须事先向石化公司安全环保处提出申请,采取加强调节、小流量平稳送水以及相应的预处理手段等措施,避免造成对污水处理场的冲击。
5.2.7.4排水车间的污水处理场要根据生产单位检修安排,做好处理高浓度污水的准备工作,最大限度的处理好异常排污。
5.2.7.5各生产厂、车间加强本单位辖区范围内的环保巡视工作,排水车间加强公共区域污水及雨水系统的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理。
5.3检修阶段环保管理
5.3.1加强检修期间的巡回检查工作,特别是对存有物料的贮罐要做为巡检重点,按时记录各物料贮罐的液位,防止发生跑、冒、串料现象。
5.3.2酸洗换热器及其它设备时产生的含酸废液必须经过中和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排入雨水系统。
5.3.3设备及管线中清理出的有机固体物(如聚合物、油泥、罐底残渣等)按照工业废渣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3.4环保预处理设施要提前按质完成检修,以便为生产装置检修后开车创造条件。
5.3.5消音、减震除尘等环保设备要在开车前完成检修,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5.3.6全部装置和管线在检修完成后,要试漏合格,机泵、物料压缩机等转动设备的轴封保证不漏物料,确保开车进料时不发生跑料事故。
5.4开工阶段环保管理
5.4.1各生产单位在开工方案中要有具体的环保规定和环保治理设施开车方案。
5.4.2各单位(装置)环保预处理设施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开工时间,保证主体装置开工后产生的污染物得到及时处理。
5.4.3装置在进料前必须检查有关设备管线的出料阀、放空阀、取样口等是否关闭,防止发生跑料事故。
5.4.4环境监测部门在开工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烟气和污水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处理。
5.4.5各污水处理场要提前完成检修,根据生产单位开工安排,做好接纳开工期间高浓度污水的准备,确保不造成对污水场的冲击。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形成的文件
装置开停工方案
装置维检修计划及实施方案
6.2形成的记录
记录于《环境保护监督考核管理程序》所附“安全环保处环保监督管理记录”
7、附则
起草部门:
安全环保处起草人:
肖宏部门审核人:
高景利批准人: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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