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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2008年11月修订)

第一章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

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全省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一、宗旨

  举办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创新大赛主办单位成立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地点在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为申请承办制。

2009年在沈阳市东北育才学校举办。

终评决赛时间2009年4月。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其作品形式包括在科学实践活动中和探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科学研究论文;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

科技辅导员板块的内容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另外,设科技辅导员论坛。

每年一届的电脑机器人竞赛、纸飞机航空模型联赛、智力七巧板联赛、国际数棋联赛作为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要赛事,具体要求见大赛规则。

  五、参赛程序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

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创新大赛。

  六、奖励

  竞赛活动优胜者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

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章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是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负责向省级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市级竞赛可以参照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市级竞赛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比赛。

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要求。

市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市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市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全省比赛按各市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市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名额分配

  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每年随通知公布各市参加全省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市申报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小学生、初中生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总数的20%。

集体项目含在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数量之内,不超过总数的20%。

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申报时不限名额,通过初评控制入围终评的人员数量。

  三、申报

  每年12月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在辽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上发布明年全省比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

  组委会秘书处于每年的3月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申报至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电子邮箱:

Lnsqsn@

  纸质信息与电子版申报的信息必须保证完全一致,一旦申报,便以此为准,不得再修改。

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城市、学校全称。

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

申报表上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市级组织单位的评估与奖惩

每年将对市级组织单位进行评估。

依据申报工作的合格率,包括:

竞赛项目申报是否及时、申报清单是否准确、其他要求的竞赛材料是否完整,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酌情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的依据。

五、经费

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筹集。

各市代表队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在终评决赛期间的费用由创新大赛组委会承担。

  各市自行解决本代表队领队以及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的往返交通费、和决赛注册费等其他费用。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可通过市级组织机构向组委会秘书处申请减免注册费。

 

第三章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青少年创新大赛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形式有:

发明、创新技术、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论文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

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

现就读于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3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8、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

申报者需按照省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论文及附录:

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论文。

如果需要提交论文附录,复印件即可。

  3.证明材料:

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所有参赛项目需要提交项目研究日志或者研究日记等能说明项目研究过程的原始材料。

5.电子版申报材料:

申报书及附件在上报邮寄材料的同时,必须按照提供电子版(包括:

申报表、项目材料、展板介绍、电子照片等) 

 6.查新报告:

各市负责把关。

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

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

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参加全国评审的项目,应按全国的规则提供查新报告。

  六、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等活动。

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各市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学生组成,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

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初评结果确定。

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终评展示按各市进行布展。

各代表队领队负责本市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负责本代表队的安全、组织参加比赛的活动等。

参赛学生有义务为参观公众讲解。

4.本届参赛项目展板由组委会负责制作并提供场地、展位、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

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

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

”重量不超过100公斤。

终评决赛时,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

  七、评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

“三自”和“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

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

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

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

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

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

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新颖性:

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

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

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2.初评:

于每年的申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

  3.终评:

青少年项目,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结合技能测试和素质测评成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4.专项奖评审:

可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创新大赛评委会评选。

设奖单位可提出专项奖评选标准或附加条件,但不能与全省比赛的评选原则相悖。

  八、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青少年项目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以及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

一等奖20%、二等奖45%、三等奖35%。

  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九、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辽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

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

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四章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幻画评选与展示活动

一、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的学生群体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指导老师或指导机构不得以申报者的身份出现。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

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

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

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

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

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

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

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

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

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示范性。

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

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

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

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市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市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书、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2份。

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涉及的活动记录、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

活动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应予申报书规格一致(用A4纸)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全省比赛期间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以市为单位统一布展。

每项活动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

宽90cm,高120cm。

展板由组委会提供制作,展示内容由各市提供。

  6、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20%,二等奖45%,三等奖35%。

一等奖中将评出10个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即“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

  1、申报者

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向市级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

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

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

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

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想象力:

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

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

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书创意说明要表述清楚。

  4、申报要求

  各市根据有关标准和数量要求向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参赛作品和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申报书必须使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幻画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展示。

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6、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为一等奖20%左右,二等奖40%左右,三等奖40%左右,由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五章辽宁省综合科技实践活动项目竞赛

一、辽宁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

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是将科学知识、技能培养、探究性学习融为一体的活动。

通过开展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习、探索、掌握和运用电子信息技术的兴趣,对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起到积极的作用。

竞赛器材:

器材指定应用“南京紫光科教仪器有限公司”、“杭州纳英特电脑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中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博思电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爱博乐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西觅亚科技有限公司。

竞赛项目: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项目:

1、机器人创意2、机器人基本技能

3、机器人足球(2vs2)4、FLL挑战赛5、VEX工程挑战赛

竞赛时间、竞赛地点、竞赛规则和相关事宜见比赛通知。

二、辽宁省青少年纸飞机模型联赛

航空模型竞赛活动具有竞技性和趣味性,蕴涵着丰富的科学知识,其中纸飞机模型是一种简便、经济、实用的科普器材,并有利于普及推广,深受广大青少年的喜爱。

为此大赛组委会将纸飞机模型比赛作为全省联赛。

竞赛时间、竞赛地点、竞赛规则见联赛通知

三、辽宁省青少年智力“七巧板”联赛

智力“七巧板”竞赛是一项参与面广、普及率高的活动,通过活动能激发广大小学生的科学兴趣,开发他们的智力,锻炼他们的动手动脑能力,启迪创新意识,培养空间想象力,促进科技教育活动的普及与发展。

为此大赛组委会将智力七巧板比赛作为全省联赛。

竞赛时间、竞赛地点、竞赛规则见联赛通知

四、辽宁省青少年“国际数棋”联赛

“国际数棋”是将知识性与趣味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一项青少年科技活动,使学生在游戏活动的过程中完成一定量的数学计算,经常应用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发散性、聚合性的创新思维能力,辅助学生掌握和巩固学科知识,提高运算技巧、逻辑思维、以及心算、口算、速算的能力。

为素质教育的实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竞赛时间、竞赛地点、竞赛规则见联赛通知

第六章辽宁省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

  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

发明、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

发明类:

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展教具)类:

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另外,按适用人群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集体项目

二、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科技辅导员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

中小学校、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3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3.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合作项目的科技辅导员必须是同一地区。

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4.各市申报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数量不限,经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初评后,确定参加终评的项目。

三、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四、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

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3.证明材料:

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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