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质量系统管理规定2.docx
《总包质量系统管理规定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包质量系统管理规定2.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总包质量系统管理规定2
北京市轨道交通亦庄线BT工程
质量系统管理规定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轨道交通亦庄线BT工程总承包部
2008年9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2
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职能4
第四章质量管理原则、方针、目标、实施7
第五章质量保证体系与质量职责8
第六章质量评定标准11
第七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报验12
第八章样板工程及首段验收15
第九章质量劳动竞赛与奖罚15
第十章质量通病预防22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统计23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台帐24
第十三章附则25
第一章总则
一、本工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方针,树立集团意识,遵循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北京城建集团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二、为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做好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控制质量通病,消灭不合格品。
树立企业形象,提高集团信誉,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质量管理:
是指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使其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2)建筑工程质量: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约的要求,包括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所有明确的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处确认。
(4)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有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见证取样: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7)交接检: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8)检验项目:
按照特定目标,对已完项目进行测量、检查、试验等活动。
(9)控制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次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2)抽样方案: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13)记数检验: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14)计量检验: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15)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16)返修: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17)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18)三检制:
指对施工中产品质量进行的自检、交接检、专检。
(19)分项工程验收——对有一个检验批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的、有监理人员参加的分项工程的验收。
(20)分部工程验收——包括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等九分部工程的验收。
(21)结构工程验收——指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
(22)专项工程验收——包括电梯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强电工程、弱电系统工程、通风系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23)设备调试验收——包括设备安装完成后,单一系统统调试以及多系统的联动调试验收。
(24)竣工工程预验收——指整体工程竣工后,由集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的内部人员参加的验收。
(25)竣工工程验收——指整体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集团公司以及所有施工单位参加的对工程所有项目的验收。
(26)材料进场验收——对所有进场材料使用之前进行的验收。
(27)设备进场验收——对所有进场设备开箱以后,安装以前进行的验收。
(28)四方(五方)验收: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进行的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职能
一、狠抓基础管理、建立和健全自下而上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实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量责任制,施工总承包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成员:
技术质量部、工程部、财务部、商务部、安保部、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分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整个北京地铁亦庄线BT工程的质量管理将采用三级管理制,总承包部为第一级,工区项目部为第二级,分包单位为第三级。
每一级质量管理层均设置相关的质量管理小组,分别负责各自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各级质量管理部门职能
(1)总承包项目质量部工作职能
1.组织好本部室的内业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确定工程质量总目标。
建立健全本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质量管理制度。
组织编制针对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3.参加各工区项目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验证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负责审定各工区项目部质量创优计划、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监控、服务和指导。
5.汇总工区年度质量计划和月、季、年度质量报表,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6.负责优质工程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定期组织施工检查和工程质量评比,奖优罚劣,纠正违章作业,及时下达质量隐患通知书。
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整体质量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
7.参与施工图纸的会审及交底,编制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设计。
8.监督各工区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鉴定工作。
9.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搞好工程竣工核验。
(2)工区项目质量部工作职能
1.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和业务报表。
2.主动做好业务交圈与工作流程,按程序办事。
3.组织好本部室的内业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传达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以及总承包项目部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颁发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上级的各项质量管理规定。
5.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质量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参加施工项目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验证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7.负责组织制定工区项目部质量创优计划、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定工区内工程质量目标。
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监控、服务和指导。
8.编制年度质量计划和月、季、年度质量报表,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9.负责创建优质工程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定期组织施工检查和工程质量评比,奖优罚劣,纠正违章作业,及时下达质量隐患通知书。
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整体质量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
10.对在施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发现质量问题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应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对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发质量问题通知单或暂停工通知,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11.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及交底,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目标设计。
12.参加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检查签证。
参加单位工程的样板套(间)主要样板分项的签字验收。
13.审定上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报表,并对签证的质量结果负责,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14.每月组织一次对在施工程进行评比检查,主持召开工程质量例会,协助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
15.分析质量情况,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6.参加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鉴定工作。
17.负责督促“三检制”的落实工作,督促工程隐检、预检工作,参加首段分项(工序)工程的验收工作。
18.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
19.按月、季、年度及竣工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20.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总包部搞好工程竣工核验。
(3)专业分包单位质量科工作职能
各专业分包单位设质量科,由科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项目的质量工作。
本着分部对总包负责的精神,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运行情况,作好记录,按系统业务归口管理。
(4)劳务作业队质量员工作职能
各劳务作业队按照所施工的项目配备具有相关质量管理证书的质量员,主要负责现场施工时的质量指导和监督,对完工的分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合格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质量管理原则、方针、目标、实施
一、质量管理原则
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应以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为指导,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加强质量管理,以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质量管理方针
本工程施工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集团总承包部统一标准监督指导,各项目分部把关、控制和落实。
严格按ISO9001标准进行管理,遵循“创建精美工程,提供满意服务”的方针,管理严格、责任明确、技术保障、标准统一、队伍优化、操作精良、资料与工程同步的要求,切实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目标
1.质量目标:
确保“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金质奖”和“北京市建筑(竣工)长城杯金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2.质量控制目标: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5%;
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优良率8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100%;
四、质量管理实施
总承包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编制创优计划,与各施工单位签订质量协议书,并根据总承包部相应规定,制定各项质量保证措施,加大奖罚力度,使得总承包部顺利实现质量目标。
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大检查、监控力度,克服人员少、施工面积大等困难,积极发挥系统力量,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竣工工程成立维修保驾小组,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为社会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章质量保证体系与质量职责
一、质量保证体系
本工程施工,各部门、各参施单位围绕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开展工作,形成质量保证体系。
(见附图)
二、质量职责
(一)总包项目部质量职责
1、监督指导各工区项目部开展质量工作,组织开展质量竞赛。
2、统一协调全局的质量与其他方面的内外关系。
3、决策重大质量问题。
(二)工区项目部质量职责
1、监督指导各项目分部、分包单位开展质量工作,组织开展工区内的质量竞赛。
2、统一协调工区内的质量与其他方面的内外关系。
3、决策工区内的重大质量问题。
(二)各项目分部、分包单位质量职责
1、依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在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指导下,编制细部施工方案和本单位质量目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在质量问题上对集团项目部和本公司负责。
3、指导下属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抓好质量措施的落实。
4、按照各工序操作规范和工艺要求,检查下属队伍的落实情况。
5、负责原材料进厂验收和规定的复试检验。
6、保证报验资料的齐全、准确、及时。
组织工程质量认证工作。
(三)各施工队质量责任
1、组织工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规范要求作业,达到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在质量问题上对集团总承包部和本公司负责。
3、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评定。
4、负责各种施工记录、施工试验及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
(四)、业务部门质量职责.
技术质量部:
1、参与各工区的设计交底及重大施工方案的审定工作。
2、审核各工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3、组织对各工区的工程测量进行复核,把好测量监督关。
4、组织对各工区的试验、计量、测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达标。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标准,按照优质工程的目标,统一质量验收标准和装修细部做法,编制总体质量目标设计。
6、加强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健全质量管理台帐。
7、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宣传质量第一的思想,组织工程质量检查,执行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主持开展质量竞赛和评比。
8、定期组织召开质量例会和质量分析会。
工程部:
1、以“质量第一”为原则,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期。
2、组织挑选高水平的施工队伍参加施工。
3、组织结构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
4、组织工程例会,定期开展质量分析。
商务部:
1、以资金的保证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2、配合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3、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采购、供应合格的原材料和构件,不合格的材料不能进场。
4、组织联系对供料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
5、主持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工作。
6、组织构件、设备的检验和首件验收。
安保部:
1、负责工程创优中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卫措施。
综合办公室:
1、负责项目部全员质量意识培训;
2、负责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宣传工作;
3、宣传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大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
4、组织各种劳动竞赛。
5、及时传递工程质量、进度信息。
6、
财务部:
1、负责质量活动中资金的管理;
2、负责质量奖励基金的发放及罚款的收缴工作。
3、负责与建设单位协商创优增加费用的收取;
4、运用经济手段控制,为工程质量创优提供有利经济条件。
三、质量监控体系
(一)本工程施工按作业队、项目分部及分包单位、工区项目部、总包项目部共四级质量管理的模式进行质量管理工作。
(二)各专业分部设置质量管理负责人、施工队应按专业设置专职质检人员,形成以队为基础,以工区和总包项目部为主,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监督的质量检查监控体系。
第六章质量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
第七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报验
工程质量检查包括自检、互检、交接检、预检、专检、隐检等项检查;验收一般包括原材料、半成品进场验收,结构主体、管道压力试验,试运行,竣工验收;报验一般指工程材料、半成品使用前,施工测量放线,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完成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
一、检查
(一)自检:
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按照技术交底进行的随时检查。
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
(二)互检:
操作过程中,同类工种操作者相互之间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记录并改进。
(三)交接检:
上下工序之间、班组之间、工序之间进行工序交接检时,依据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共同参加的检查。
班组之间、工序之间的交接由各项目分部的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质量及施工人员进行检查交接,并填写交接检查记录。
各项目分部之间的交接检由工程部组织技术质量部、施工班组长(民工队长),依照技术交底、施工方案进行检查(测量项目应由集团项目部测量负责人审核)。
合格后填写预检记录。
(四)隐检:
对施工中被下道工序所掩盖的项目。
在预检、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各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甲方),设计(基槽必须有勘察部门)、及集团项目部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检查,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五)对外协单位的审查,指对外加工的半成品、采购原材料的单位的资质及部分合格成品的审查。
由总包项目部组织技术质量部、监理(甲方)、设计(特别是首件的检查)共同签认,符合标准后方可加工采购。
二、验收
(一)进厂原材料、半成品的验收:
指生产厂家企业资质(或供货商营业执照)及原材料进场验收。
成品、半成品(小构件),由各工区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主要的原材料,半成品由总包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甲方)、设计、技术、质量等有关人员参加,填写记录,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二)结构验收:
指主体结构装修前,地下构筑物在回填土(做防水)之前所进行的验收。
在各种技术资料齐全后,由集团项目部生产负责人主持,监理(甲方)、设计、技术质量部共同验收合格后,各种签证及资料齐全,并报监督站核查后,进行下道工序。
(三)竣工工程验收:
经运行符合标准后,在各项目分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集团项目部技术质量部负责人牵头,对工程总体质量进行检查核实,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验收并签字。
(四)工程核验:
工程竣工合格后,在内外业都签认的基础上,质量管理部门(监督站)对工程整体(内业、外业)进行最后质量核定,合格后签发核定证书,工程进入保修期。
(五)申报市优:
在工程竣工核验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后,且外观、资料、实测项目达到87分以上时,由集团项目部技术质量部牵头,向北京市创优领导小组申报(市优、国优)。
三、报验
(一)工程材料、半成品的报告,指在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的使用前,在各项目分部核查复检的基础上,填写报验申请单(附带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工区项目部的质量部门审定后在使用前48小时向监理报请验证,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对不合格材料必须在24小时内退场。
(二)施工测量放线的报验,工程测量放线后,在项目分部技术部门检查无误后,向工区测量队申报,并附测量资料及核查资料,工区测量队复核通过后向监理报验,监理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工程报验:
各项目分部和分包单位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上报工区项目部,并附自检资料(包括隐、预检记录、质量评定表和质量保证资料及必要的证明),由各工区项目部的质量部门统一向监理报验。
报验工作应提前进行,白天验收需提前4小时,晚上验收需提前16小时,填写报验表并附验收记录,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在报验表上签字,同意进行下道工序,不合格者要在限定时间进行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后重新报验。
(四)报验时间:
材料报验要在使用前4天,测量放线应在复核测量合格后即报验,工序自检合格后报验(附隐检记录)。
(五)各种报验材料一式两份,监理批准后,监理、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第八章样板工程及首段验收
一、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项目推行样板引路,挂牌施工。
二、各施工单位的首段工程施工,应定为样板工程。
首先由各专业分部或分包单位填写“样板申报表”,经监理、工区项目部共同验收,达到样板标准后,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进行全面施工。
三、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分部、分包单位应精选过硬施工队,创建优质精品,为集团争信誉。
四、样板段内的资料必须注明:
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检验人员。
第九章质量劳动竞赛与奖罚
一、质量劳动竞赛
(一)开展劳动竞赛。
本着创优质工程的指导思想,总包项目部决定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在施工程质量劳动竞赛。
参施单位应认真落实,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劳动竞赛原则。
由三部分组成:
即现场施工质量检查、资料检查及其他,详见《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三)实施奖优罚劣制度,对检查评比中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给予奖励;对80(含80分)至90分为合格者;对80分以下者给予处罚。
二、质量奖励
(一)优质工程奖励
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验收批准获国家优质奖称号后,总包项目部对参施单位各奖励30000元;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各奖励4000元,质量负责人各奖励3000元。
(二)各级质量大检查奖励
在各级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必须达标通过。
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单位,将给与处罚,对表现突出的分部单位,对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给予奖励。
(三)在施工程质量处罚
在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发生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分别对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对责任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地基与基础工程
1)护坡桩出现严重位移、断桩、短桩。
2)土钉长度不够,注浆不到位,少注,保护层厚度不够。
3)桩间墙、土钉墙锚喷表面粗糙、阴阳角不顺直,现场搅拌未按要求严格计量。
4)回填土或换填土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分层碾压夯实。
5)基础基地泡槽积水,带水作业,影响工程质量。
6)基础桩出现断桩、短桩、断面尺寸不够及三类桩占总数量的30%以上,影响结构承载力;
2、结构工程
1)砌筑工程中,大角及纵横墙交错处留直槎或柱墙包心砌筑者;
2)砌筑砂浆饱满度严重不足,多处漏放拉结筋或后插筋弄虚作假;
3)砌体墙柱位移或倾斜、错台、灰缝及平整度、垂直度严重超标,组砌方法错误;
4)填充墙、内隔墙及轻质墙体不按规定砌筑,如上、下部位砌法,圈梁、构造柱及拉结筋的留设等,危及稳定和影响结构性能的重大问题。
5)钢筋位移严重。
钢筋型号、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少筋、漏绑、松绑较多;钢筋锚固、搭接及弯钩不符要求;钢筋加工、焊接及绑扎接头不符规定;钢筋保护层过薄或过厚;梁、柱核心区箍筋不按规定加密,严重影响抗震结构要求者。
6)混凝土不按工艺要求灌注施工,多处发生漏震、过震、孔洞、漏浆、蜂窝、麻面、烂根、夹渣以及露筋现象严重等超过允许范围;未留施工缝者。
7)无模板设计,模板支设不牢,无交底或不按设计、交底施工,造成大面积跑模,严重影响结构尺寸和宏观质量。
8)混凝土浇灌中途加水降低混凝土强度。
9)砂浆、混凝土现场搅拌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备。
10)混凝土不按规定养护或冬季不防冻,砌体施工不按规定浇水或无防冻措施,造成严重质量问题。
11)钢结构各种标准件、焊接球、螺栓球、封板、套筒、压型板等未按设计图纸和规范标准进行加工制作,总包和监理现场验收不合格,焊接、防火、防腐质量差。
3、楼地面工程。
1)水泥地面空鼓、开裂、起砂严重;地面基层未清理或未清理干净就进行施工。
2)板块地面空鼓或接缝不顺,平整度差;踢脚板空鼓严重,厚度及高度不统一,上口不平直,毛刺粗糙。
3)楼梯踏步相邻高差超标,踏步缺棱掉角严重,防滑条粗糙不顺直;扶手焊接差影响安全。
4)楼地面标高不一致。
4、门窗工程
1)门窗洞口标高、位置不准、错位超标。
2)钢、木、塑钢、铝合金门窗安装不校正,不按要求固定和填塞框材料等。
3)门窗开关不灵,缝隙不符合要求。
4)五金零件安装粗糙或位置不准;绷纱严重不符要求;玻璃腻子粗糙不实,缺卡子或卡子外露较多。
5、装修装饰工程
1)抹灰空鼓、开裂;阴阳线角不顺直方正。
2)油漆、浆活、涂料等相互污染严重,界限分色不清,基层粗糙不平等。
3)滴水线(槽)做法不统一或粗糙及流水坡向不正确。
4)饰面板、砖、石镶贴面选色乱,拼缝差,不平整,空鼓多,组排乱,破活多。
5)轻钢龙骨分布排列及固定差,影响稳定和安全。
6、屋面工程
1)屋面坡度不准有积水;屋面防水层不按规范施工。
2)变形缝封盖不严不牢,铁皮收接头及细部做法不规范。
3)雨水管未按要求刷防锈漆,卡子固定用木塞;管接口错位粗糙及倒插口;落水口做法不正确及防水效果差。
4)屋面细部做法不符要求或粗糙影响宏观质量。
5)屋面、地下室、厕浴间、阳台雨罩等处防水未按规定作试验,发生泄漏现象。
7、水暖卫与煤气工程
1)管件不除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