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三大难题-外币折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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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三大难题-外币折算.ppt

外币折算外币折算会计的多种“货币计量”之间的换算是可变的,1美元今天兑换62元人民币,明天可能只有60元了,这是由两国央行外汇政策和金融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的。

对于外币交易的处理,会计上已经有了成熟稳定的做法。

尚未明晰的疑难点还在外币报表折算方面。

这属于合并财务报表领域,即记账本位币不同于公司集团所用本位币的成员公司,其数据在进入公司集团核算体系前,要先进行折算,改为用集团会计本位币表述。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资本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投资业务不断扩大,跨国公司在整个世界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对跨国公司财务会计问题的研究显得越发重要。

作为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前提的外币报表折算就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目录外币报表折算中的两个问题针对两个问题而存在的不同折算方法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比较分析外币折算准则主要内容框架我国新颁布的外币折算准则一、外币报表折算中的两个问题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资本国际化和市场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跨国公司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决定了其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财务会计问题。

在所有的问题中,外币报表折算问题一直存在并日益重要。

目前国际上在外币报表折算中折算汇率的选择和折算差额的处理,尚未形成一致的国际惯例,使得外币报表折算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会计实务的主要差异所在。

一、外币报表折算中的两个问题每届会计期末,跨国公司的母公司需要将国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是以其所在国的货币为单位进行编制的,其货币单位与母公司所使用的货币单位不同,因而在编制合并报表之前,先要将以外币表示的子公司报表折算为与母公司相同的货币单位表示的报表。

由于外汇汇率的波动,给外币报表折算带来了两个问题:

一、当取得资产或发生负债时的汇率不同于现行汇率时,用以折算该项资产或负债的恰当汇率是什么;二、应当怎样处理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利得和损失。

针对这两个问题,国际上尚未形成一致的惯例,使得外币报表折算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会计实务的主要差异所在。

二、针对两个问题而存在的不同折算方法目前,外币报表折算方法主要有流动与非流动项目法、货币与非货币项目法、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

总体来说,当今世界各国对外币报表折算常用方法是现行汇率法与时态法。

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的特点分析对这两种方法对这两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进行比较分析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的适用性分析二、针对两个问题而存在的不同折算方法

(一)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的特点分析时态法认为外币折算只是一种计量变换程序,是对按外币计量的既定价值的重新表述,它不应该改变计量项目的属性(会计基础),而只是改变计量的货币单位,即对外币改用本币计量,折算的结果好似子公司的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在交易日就已经把发生额折算为本国货币。

其具体做法是,对所有的货币性资产、负债项目按编表日的现行汇率折算,对于按历史成本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负债项目采用原入账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对按现行成本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负债项目采用期末汇率折算。

在此法下,考虑到汇率变动是一个客观事实,只有在汇率变动的当期就确认其会计影响,才能更好地满足报表使用者预测和决策的需要,所以,时态法通常将折算差额直接记入当期合并损益中。

二、针对两个问题而存在的不同折算方法在现行汇率法下,对国外子公司报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项目都要按单一的现行汇率折算,其目的在于保持子公司外币报表原先表述的财务结果和关系,同时揭示汇率变动对母公司在国外子公司的投资净额(子公司报表中的母公司权益)的影响,其着眼点与不同的资产、负债项目在交易时日的不同计量属性毫不相干。

正因为如此,折算的结果将以“折算调整额”这一独立的项目,包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内,平时均不得减少这部分折算差额累计数。

二、针对两个问题而存在的不同折算方法

(二)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的适用性分析外外币报表折算一般表折算一般应该达达到到两两项目目标一是在合并报表中反映按照每个被合并的主体从事经营的主要货币(它的功能货币)所计量的财务结果和财务关系;二是提供与汇率变动对企业的现金流量和业主权益的预期经营影响相一致的信息。

二、针对两个问题而存在的不同折算方法功能货币可定义为“国外主体(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主要经济环境内的货币”。

如果国外子公司是相对独立并与国外经济环境形成一个整体的经济实体,应选用当地货币为功能货币,外币报表折算应采用现行汇率法,这样经折算后的外币报表就尽可能保持原外币报表中揭示的财务成果及各项财务指标的比例关系,也有利于国外子公司分析考核其经营业绩和进行经济预测,这种折算观点可以称之为“子公司观点”;如果国外子公司是母公司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则以母公司货币为功能货币,外币报表折算应采用时态法,通过折算对子公司的当地货币(外币)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以折算损益项目列示于利润表,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折算观点可以称之为“母公司观点”。

二、针对两个问题而存在的不同折算方法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1适用范围的比较适用范围的比较记账本位币与功能货币比较记账本位币与功能货币比较23外币交易的比较外币交易的比较财务报表折算的比较财务报表折算的比较45汇兑差额的处理比较汇兑差额的处理比较6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处理比较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处理比较主要区主要区别体现别体现在以下在以下六方面六方面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

(一)适用范围的比较改进后的IAS21第3段规定了准则的使用范围:

(l)对外币计价的交易和余额的会计处理;

(2)通过合并、比例合并或权益法对已包括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的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

准则明确

(1)不涉及对外币项目进行长期保值所作的会计处理,但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进行套期保值而产生的外币负债所引起汇兑差额的分类则可以例外;

(2)不涉及企业为了方便那些习惯使用另一种货币的读者或类似目的,而将财务报表由报告货币再换算为另一种货币的情况;(3)不涉及在现金流量表中,对由外币交易形成的现金流量和国外经营的现金流量的换算进行呈报的问题;等三种情况不适用本准则。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我国新外币折算准则没有具体说明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在该准则的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规定:

为了规范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并在第一章总则中规定

(1)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

(2)外币项目的套期;(3)现金流量表中的外币折算;三种情况下不适用于该准则。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

(二)记账本位币与功能货币比较IAS21采纳了“功能货币”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某一主体经营所处的基本环境中的货币”,同时将报告货币分为功能货币和列报货币两个概念,对货币的计量功能和标示功能进行了区分。

国际会计准则38条中提出“主体财务报表可以按任意一种(或几种)货币列报。

如果列报货币不同于主体的功能货币,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需要折算成列报货币。

”即国际会计准则对列报货币未做限制。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而我国新外币折算准则对“记账本位币”的定义做了明确,增加了选定一记账本位币应考虑的因素,但我国没有提出列报货币的概念,只是在新准则中明确“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从记账本位币定义和选定记账本位币应考虑的因素来看,我国的“记账本位币”和改进后的IAS21中的的“功能货币”概念的内涵基本相同,可以在企业的业务计量中发挥相同的作用。

但从列报货币来说,我国新准则规定列报货币只能是人民币,IAS21允许主体以任何货币列报财务报表。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三)外币交易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改进后的准则规定了如何确定某些以外币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的账面金额的指南,在初始确认后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其账面金额应当在比较以下两项金额后确定:

(l)以外币历史成本计价的非货币性项目应采用交易日汇率予以报告。

(2)以外币公允价值计价的非货币性项目应采用确定价值时存在的即期汇率予以报告。

按照上述规定,在将上述两项金额比较后可能产生的结果是:

以功能货币计量时需要确认一项减值损失,但以外币表示的金额却并没有发生减值,反之亦然。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我国的新外币折算准则规定: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四)财务报表折算的比较IAS21要求,根据国外子公司的功能货币来决定折算方法。

在国外子公司功能货币为母公司所在国货币(即美元)的情况下,要求采用时态法对子公司报表进行重新计量;国外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为子公司所在地当地货币的情况下,则要求采用现行汇率法对子公司报表进行折算;子公司的功能货币确定为第三国货币时,则先采用时态法将其按子公司所在国货币记账的报表重新按第三国货币计量,再采用现行汇率法折算成美元。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我国新外币折算准则规定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l)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五)汇兑差额的处理比较IAS21中第15条及32、33、48条规定:

“在同时包括国外经营和报表主体的财务报表中,这些汇兑差额初始确认时,应单独列作权益项目,并且在对该净额进行处置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我国新外币折算准则对主体境外经营的带有投资性质的长期应收、长期应付款净额,期末的汇率调整没有专门说明。

三、我国外币折算准则与国际外币折算准则的比较分析(六)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处理比较国际会计准则在第14条明确规定:

“如果功能货币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货币,则主体财务报表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进行重述。

”我国新外币折算准则只明确了采用记账本位币记账时,境外经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时的记账原则,即企业在并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时,应对其予以重述;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等。

但没有表述境内经营企业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如何处理,我国至今也没有发布相应通货膨胀经济下的会计准则,而通货膨胀又是经济生活中几乎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

Theend,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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