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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

1.总则 1

2.通用标准 2

3.专业补充标准 6

机械类专业 6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4

环境工程专业 17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2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 22

交通运输专业 25

安全工程专业 28

材料类专业--------------------------------------------------------------------------------31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35



38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总则

(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类型

指标

内涵

通用标准

专业目标

专业设置

毕业生能力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

实践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

师资队伍

师资结构

教师发展

支持条件

教学经费

教学设施

信息资源

校企结合

学生发展

招生

就业

学生指导

管理制度

教学制度

过程控制与反馈

质量评价

内部评价

社会评价

持续改进

专业补充标准

各专业的特殊要求

2.通用标准

1.学生

(1) 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形成性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4)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2.培养目标 

(1)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

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3.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通过评价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和管理知识;

(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4)具备设计和实施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0)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4.持续改进

(1)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

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2)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3)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5.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应能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应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

应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应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6.师资队伍 

(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

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教师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教师应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教师必须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培养目标要求。

7.支持条件 

(1)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

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

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2)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

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3)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5)学校能够提供达成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6)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3.专业补充标准

机械类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机械类专业,主要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车辆工程专业等。

 1.课程体系

由学校根据自身定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自主设置课程体系。

本专业补充标准对数学与自然科学类、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专业类、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六类课程提出基本要求。

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类科目包括线性代数、微积分、微分方程、概率和数理统计、计算方法等。

自然科学类科目包括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基础等。

1.2  工程基础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的科目以数学与自然科学为基础,培养学生应用数学或数值方法,发现并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包括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热力学、电工电子学、材料科学基础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科目。

1.3  专业基础类课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应包含:

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机械工程控制基础、微机原理、工程测试技术基础等相关科目。

材料成型及控制专业应包含:

热加工工艺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热加工工艺设备及设计、检测技术及控制工程等相关科目。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应包含:

过程(化工)原理、机械设计基础、过程设备设计、过程流体机械、过程装备控制技术与应用等相关科目。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应包含:

机械设计原理与方法、机械制造工程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技术、工程测试及信息处理、管理科学基础等相关科目。

车辆工程专业应包含:

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控制工程基础等相关科目。

此外,汽车方向还应包含汽车构造、理论、设计与实验学等相关科目;机车车辆方向还应包含机车车辆工程、机车构造、列车牵引、制动、网络等相关科目。

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两者合计至少占总学分30%。

1.4  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10%)

各校可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设置课程,办出特色。

 1.5  实践环节

1.5.1  工程训练

学生通过系统的工程技术学习和工艺技术训练,提高工程意识和动手能力。

包括机械制造过程认知实习、基本制造技术训练、先进制造技术训练、机电综合技术训练等。

1.5.2  实验课程 

实验类型包括认知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等,培养学生实验设计、实施和测试分析的能力。

1.5.3  课程设计

主干课程应设置课程设计,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5.4  生产实习

观察和学习各种加工方法;学习各种加工设备、工艺装备和物流系统的工作原理、功能、特点和适用范围;了解典型零件的加工工艺路线;了解产品设计、制造过程;了解先进的生产理念和组织管理方式。

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5.5科技创新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开发或设计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精神。

1.6  毕业设计(论文)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培养创新能力。

1.6.1  选题

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工程设计为主,源于实际工程问题的占一定比例,一人一题。

1.6.2  指导

应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指导,支持学生到企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2. 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中,至少有一个为机械类专业。

2.2  工程背景

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占20%以上;具有从事过工程设计和研究背景的教师占30%以上;获得中、高级工程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占一定比例。

 

3. 支持条件

3.1  专业资料

各类图书、手册、标准、期刊及电子与网络信息资源能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和教师专业教学与科研所需。

3.2  实践基地

(1)实验室向学生开放,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加强与业界的联系,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基地。

(2)建设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吸引学生广泛参与科技活动,提高创造性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化学工程与制药类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和制药工程专业。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本专业补充标准只对数学与自然科学、工程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程四类课程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各校可在该基本要求之上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自主设置相关课程和教学内容。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1)数学主要包括微积分、微分方程、线性代数、概率和统计等基本知识。

(2)物理主要包括力学、振动、光学、分子物理学、热力学、电磁学等。

(3)化学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及相关实验。

1.1.2工程基础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类、工程制图类、电工电子类等知识领域,以及设计概论、过程安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1.1.3专业基础类课程

化学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等知识领域。

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专业基础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化工原理、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工程、化工过程控制、化工设计等知识领域。

对制药工程专业,专业基础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化工原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物合成和工业药剂学等知识领域。

1.1.4专业类课程

各校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自身优势和特点,设置专业类课程教学内容。

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专业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分离工程、化工系统工程、反应器分析等知识领域,以及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相关知识领域。

对制药工程专业,专业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制药工艺学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等知识领域。

1.2  实践环节

主要包括实验、工程设计、实习、科技创新等多种形式。

(1)实验   包括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两部分。

综合型、设计型实验的比例应大于50%。

(2)工程设计  包括单元设备设计和产品或过程设计。

(3)实践与实习  主要包括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等。

(4)科技创新活动  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的科学研究、开发或设计工作,以及参加各类科技竞赛等。

 1.3  毕业设计(论文)(占总学分至少9%)

(1)选题   选题原则按照通用标准执行。

(2)内容   毕业设计包括:

运用资料(文献、手册、规范、标准等)搜集所需的信息;技术路线的选择及操作参数控制方案的确定;分析方案的制定;编程或利用现有软件进行装置的工艺计算及典型设备的选型和计算;带控制点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及主要设备施工图等工程图纸的绘制;安全卫生及"三废"治理方案的制定;装置的技术经济评价;撰写设计计算书和设计说明书;结题答辩等。

毕业论文包括:

运用资料(文献、专利、手册、规范、标准等)搜集所需的信息;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实验技术路线的探讨及实验方案的制定;实验用仪器设备的选购或设计加工以及安装调试;实验分析方法的确定;实验数据的采集、记录和整理;实验数据的处理;撰写论文;结题答辩等。

2. 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1)从事专业主干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中,必须有其中之一毕业于化工类或制药类、药学类专业。

(2)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2.2  工程背景

从事本专业教学(含实验教学)工作的80%以上的教师应有3个月以上的工程实践经历。

讲授安全和设计等实践性比较强的教学内容的教师应该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 支持条件

3.1 实验条件

(1)实验室安全符合国家规范,实验室面积和实验教学设备满足教学需要。

(2)基础实验每组学生数不能超过2人;专业实验每组学生数原则上不能超过4人。

(3)每个教师原则上不得同时指导2个以上不同内容的实验。

3.2 实践基地

(1)要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

校内实习基地有科研或生产技术活动,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实际项目。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年限在3年以上,实习基地的生产工艺过程覆盖面广,应包含3个以上单元操作过程,有稳定的实习指导教师。

制药工程专业的实习单位应通过GMP认证。

(2)学校建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包括高等工程数学、概率与数理统计、离散结构的基本内容。

物理包括力学、电磁学与现代物理基本内容。

1.1.2  工程基础和专业基础类课程

教学内容必须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模拟和数字电路、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计算机组织与系统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信息管理,包括核心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相关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并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3 专业类课程

进一步体现毕业要求的针对性,包括进一步扩充工程基础和专业基础类课程相关知识领域的内容,适当考虑跨学科、跨专业元素等,进一步促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1)侧重计算机科学教育的强调培养学生探索计算机及其应用的技术和方法,以及软件系统开发方面的能力;

(2)侧重计算机工程教育的强调培养学生计算机系统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制造、开发应用方面的能力;

(3)侧重软件工程教育的强调培养学生从事各类软件系统的开发,特别强调以工程规范进行大型复杂软件系统的开发、生产与维护方面的能力;

(4)侧重信息技术教育的强调培养学生实现给定条件和要求下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相关的选择、创建、应用、集成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2  实践环节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现场实习。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实践活动,到各类工程单位实习或工作,取得工程经验,基本了解本行业状况。

实验课程:

包括硬件与软件两类。

课程设计:

至少完成两个有一定规模的模拟系统。

现场实习:

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密切产学研合作,使学生认识和参与生产实践。

1.3  毕业设计(论文)(至少8%)

学校需制定与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学生有效指导。

选题需有明确的应用背景。

一般要求有系统实现。

2. 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大部分授课教师在其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阶段是计算机专业的学历,部分教师具有相关专业学习的经历。

2.2  工程背景

授课教师应具备与自己所讲授的课程相匹配的计算机技术能力(包括操作能力、程序设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研究、工程设计实现;教师承担的课程数和授课学时数要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保证在教学以外有精力参加学术活动、工程和研究实践,以及提升个人的专业能力。

讲授工程与应用类课程的教师应具有适当的工程背景;培养工程应用型人才为主的专业的教师中,承担过工程性项目的教师需占有相当比例,应有教师具有与企业共同工作的经历。

3. 专业条件

3.1  专业资料

配备各种高水平的、最新的、充足的教材、参考书和工具书,以及各种专业和研究机构(如ACM和IEEE计算机协会)出版的各种图书资料,师生能够方便地利用,阅读环境良好,且能方便地通过网络获取学习资料。

3.2  实验条件

(1)实验设备完备、充足、性能优良,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验的需求。

(2)保证学生以课内外学习为目的的上机、上网需求。

(3)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地管理、配置、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的有效利用,有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

3.3  实践基地

应以校外企事业单位为主,能够为全体学生提供从事计划规定实践的稳定实践环境;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对实践教学目标与要求有足够的理解。

环境工程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环境工程专业。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1)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和化学类课程,其中化学类课程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的基本知识及实验。

(2)工程基础类课程

包括工程制图、工程力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工程管理、土建基础等领域的基本知识,使学生掌握工程设计、施工的共性知识和共性技术等。

(3)专业基础类课程

应包括环境工程原理(或化工原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微生物等知识领域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4)专业类课程

应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及物理性污染控制领域的污染与防治、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规划与管理等基础知识,掌握对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基本原理、设备设施及相关计算方法等。

1.2  实践环节

(1)环境工程实验

包括环境工程基础实验和污染控制实验两类。

其中环境工程基础实验主要包括环境工程原理或化工原理实验、环境监测实验和环境工程微生物学实验等;污染控制实验主要包括水污染控制实验、大气污染控制实验和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实验等。

(2)课程设计

包括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等课程设计。

(3)实习

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及毕业实习,重视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4)科研创新

具有鼓励学生开展科研创新的机制,能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取得科技创新成果。

1.3  毕业设计(论文)

(1)选题

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人一题。

(2)内容

毕业设计:

主要包括文献综述、任务的提出、方案论证、设计与计算、技术经济分析、结束语等,并附有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毕业论文:

主要包括文献综述、技术调查、实验方案设计、结果分析、绘图和写作、结题答辩和专业文献翻译等内容。

2  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1)从事本专业主干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中,必须有其中之一毕业于环境工程类专业。

(2)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学历毕业于环境工程类专业的教师人数应≥50%。

(3)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2  工程背景

从事专业教学(含实验教学)工作的80%的教师均应具有6个月以上的企业或工程实践(包括指导实习、与企业合作项目、企业工作等)经历。

3  支持条件

3.1  专业资料

专业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参考及交流资料等内容。

拥有一定数量完整的成套工程设计资料(包括图纸、手册、设计说明书、设计标准等)、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等。

各类资料能满足教学要求,并能定期补充新出版的资料。

资料查阅使用方便,具有良好的阅读环境。

3.2  实验条件

应具有满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等实践教学环节需要的专业实验室。

专业实验室生均使用面积≥5.0 m2。

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每组学生数≤ 6人;演示实验每组学生数≤ 12人。

3.3  实践基地

有相对稳定的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应与环境工程的专业密切相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条件,满足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物理包括力学、气体运动理论及热力学、电磁学、振动和波动、波动光学、近代物理;化学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验技术;生命科学基础课程包括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等。

 1.1.2  工程基础类课程

必须包含的知识领域:

食品工程制图基础知识,食品机械工程基础知识、食品加工单元操作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术等。

1.1.3  专业基础类课程 

必须包含的知识领域:

食品原料与成品中各种成分的化学性质、生理功能、体内代谢机制;食品加工与贮藏过程中所发生的化学变化、微生物变化、物性变化;食品各种危害因素及其检测和控制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技术等。

1.1.4  专业类课程

必须包含的知识领域:

各类食品加工基本技术及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加工机械与设备、食品生产车间与工厂设计、环境保护等。

 

1.2  实践环节

必须包含的环节:

课程实验、课程设计、金工实习、生产实习。

1.3  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比例数不低于总数的50%。

2.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必须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学习经历;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应占教师总数的30%以上,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教师应占60%以上;具有五年及其以上本专业教龄的教师占60%以上。

2.2  工程背景

从事本专业教学(含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80%以上应有4个月以上的工程实践(包括指导实习、与企业合作项目、企业工作等)经历。

3.专业条件

3.1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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