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项目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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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项目监理规划
**********************项目
监理规划
**********************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
第一章监理内容
1.1质量控制
1、依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各子项目的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单位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软件工程质量;
(1)事前:
事前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了解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2)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书的编制;
3)监理机构应对招标书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
●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验收方法、接收准则;
●时间进度的要求;
4)监理机构可参与招标答疑工作,协助采购人对工程所涉及的功能、技术指标向投标单位解释,并保存会议纪要(参见表B.6)和相关文件;
5)监理机构宜对评标的评定标准提出监理意见;
6)监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对投标书与招标书的符合性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
(2)事中:
事中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建议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2)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参见表A.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如下内容:
●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
●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工程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的。
3)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监理机构应审核的内容如下:
●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
●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
●工程实施的组织机构;
4)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
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
产品及服务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产品及服务应与承建合同要求和产品文档的说明一致;
●产品及服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必要时,监理机构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及服务,监理机构可采取抽样方法;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采购人和监理机构同意;
5)监理机构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6)监理机构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参见表B.7);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报采购人、承建单位,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参见表A.7),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采购人批准;
8)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参见表B.7)。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承建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9)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具体按6.3.4.b处理),保证工程总体质量不受影响;
10)有分包单位时,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实施资格(参见表A.2),禁止不具备工程实施资格的分包单位参与工程施工;
11)监理机构可参照以下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参见表B.2),报采购人;
●监理机构应在接到事故申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事故状况、分析原因,与采购人、承建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提交采购人签认;
●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参见表A.4),条件具备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参见表B.3);
12)监理机构若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单位的复工申请(参见表A.4)。
(3)事后:
事后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参见表A.6),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
监理机构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
具备初验条件时,监理机构在初验报审表中(参见表A.6)予以签认,并报采购人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及其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验收计划及其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初验报审表中(参见表A.6)予以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3)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
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4)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监理机构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一起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6)监理机构应有计划地监督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7)监理机构协助采购人组织工程终验。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终验申请,终验报审表(参见表A.6)由监理机构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
具备终验条件时,监理机构在终验报审表中予以签认,并报采购人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8)对于工程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
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采购人和监理机构同意;
9)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3、组织软件工程质量、系统集成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4、参与软件开发模型、开发环境的选择工作,监控软件开发过程质量;
5、监督需求管理、配置管理的执行和控制情况,督促软件开发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6、参与软件开发与集成工作的测试、集成、竣工验收和交接;
7、跟踪各子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软件开发方做好售后服务。
1.2进度控制
1、审查各子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的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单位式,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
WBS,甘特图等,确定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工作的顺序,控制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的进度;
(1)事前:
事前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宜参与采购人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采购人编制本工程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
●组织管理;
●工程建设的准备工作;
●总包、分包方式;
●工程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质量管理计划;
2)监理机构应分析工程的内容及过程,应对工程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3)监理机构可对招标书中工程进度安排及工程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5)监理机构应要求对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采购人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事中:
事中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1)承建单位提交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后,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建合同对设计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中(参见表A.1)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2)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工程进度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中(参见表A.1)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3)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4)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工程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实施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计划报审表中(参见表A.1)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5)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开工申请(参见表A.3),检查工程准备情况。
工程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参见表B.1),并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工程实施;
6)承建单位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后,监理机构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阶段性进度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中(参见表A.1)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
7)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8)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延期申请(参见表C.2),宜按下述程序处理工程延期: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情况确认其合理性,并与采购人、承建单位协商确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申请予以签认;
●工程延期影响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修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经三方签认后,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9)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事后:
事后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要求采购人、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结束的依据。
3、发现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项目承包商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开发进度,以使实际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4、当软件开发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监理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采购人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1.3投资控制
1、动态管理、跟踪项目费用,进行费用控制和分析;
2、审查项目进度款申报;
3、严格控制和审查软件需求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采购人审批;
4、审核软件开发与集成承包方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竣工结算。
(1)事前:
事前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并确定工程的预算;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根据工程预算,在招标书中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2)事中:
事中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采购人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3)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参见表A.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参见表B.4),报采购人签认;
4)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采购人、承建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5)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索赔申请(参见表C.1),宜按下列程序处理:
●申请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索赔审查,与承建单位和采购人协商索赔费用;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发索赔通知,或在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申请方提交详细资料的监理通知(参见附录表B.8);
●当申请方的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综合考虑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关系,做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建议。
(3)事后:
事后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参见表A.5),根据承建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参见表B.4);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决算。
1.4合同管理
1、协助采购人与子项目软件开发方签订合同;
2、监督检查软件开发方履行合同;
3、协助采购人处理各子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1)事前:
事前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过程,在承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2)监理机构应建议采购人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
3)监理机构应建议采购人在承建合同中明确工程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依此作为工程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2)事中:
事中的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时效性、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及时对合同的变更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3)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采购人、承建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4)监理机构宜按以下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采购人或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参见表C.3),应编制变更文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并由三方在工程变更单上(参见表C.3)予以签认;
●监理机构应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或信息;
●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附录表B.8),并报采购人、承建单位;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变更过程及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
5)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3)事后:
事后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工程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宜协助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1.5信息管理
1、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各子项目的动态信息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各自项目的软件开发各阶段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软件开发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代码、会议纪要、变更单、问题跟踪单等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审查软件开发方的设计文档、变更单、问题跟踪单,审查软件开发与集成承包方与采购人之间的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并加具意见;
5、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采购人、软件开发方、设计单位提出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
6、当软件工程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开发方尽快采取措施。
(1)事前:
事前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工程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等理解的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向采购人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3)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工程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
4)监理机构应向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2)事中:
事中的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并由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要求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4)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工程设计阶段的文档,如工程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工程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5)监理机构应对工程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6)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工程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工程备忘录等资料;
7)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并由三方确认;
8)监理机构应监督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工程文档,如实施计划、实施方案、产品及服务验收报告、索赔申请和变更申请等。
(3)事后:
事后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管理工程验收阶段的文档,如初验报审、初验报告、终验报审和终验报告等相关文档;
2)监理机构应敦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工程文档;
3)监理机构应敦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文档;
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采购人。
1.6组织协调
1、帮助采购人再划分或澄清软件开发与集成承包方与项目的其他子项目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监督项目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3、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1)事前:
事前的协调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2)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招标阶段协调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3)工程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与承建单位有关工程的协调工作应通过监理机构进行。
(2)事中:
事中的协调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承建单位确定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前期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3)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采购人、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4)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5)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如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6)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参见表B.6),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7)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8)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
9)监理机构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
(3)事后:
事后的协调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填报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并经三方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及时对验收阶段协调的结果填报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并经三方签认;
4)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
1.7风险管理
1、督促软件开发方建立完善的信息风险管理制度;
2、组织信息风险的调查与处理;
3、建立软件开发与集成监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管理流程;
4、运用ISO17799标准,提高项目整体的信息风险水平。
1.8项目文档管理
1、督促检查软件开发与集成承包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程序代码、测试记录、变更记录、问题跟踪处理记录等文件的归档工作,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完成竣工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方面的归档资料)验收。
确保软件工程中各类文件传送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理类文书资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监理单位的文档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对监理工作文档、收发文签收登记等进行管理。
第二章监理工作方法
2.1应用软件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
规范用户需求(同时兼顾业务流程的优化分析并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业务模型);协调和解决用户与开发商之间的争议;提高计划和管理质量;选择具有发展前景、符合国际国内技术规范的技术架构、开发工具、系统软件、系统指标体系代码和接口定义等。
2.2应用软件控制流程
***************************系统升级项目软件开发生命周期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Ø需求调研与分析阶段
Ø系统分析与设计阶段
Ø代码实现阶段
Ø模块测试
Ø系统集成和测试阶段
Ø试运行阶段(培训)
Ø验收与交付阶段
Ø维护阶段。
合同书、投标书
任命项目经理
项目质量规划
输入:
1.合同书、投标书
2.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3.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输出:
1.项目开发计划
2.成立项目组
输入:
1.合同书、投标书
2.用户需求
3.项目开发计划
输出:
1.软件需求说明书
需求分析
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文件:
1.软件需求说明书
2.项目开发计划
质量要求:
1.需求书是否覆盖用户需求
2.需求书的明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测试性和可跟踪性
3.开发计划合理性和可行性
4.文件是否符合GB/T12504~12505-90及GB9385-88要求
概要设计
输入:
1.软件需求说明书
2.项目开发计划
输出:
1.概要设计说明书
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文件:
1.概要设计说明书
质量要求:
1.概要设计是否与软件需求说明书的要求一致
2.概要设计说明书是否正确、完整、一致
3.确定系统的模块划分
4.接口定义是否明确
5.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1
详细设计
输入:
1.软件需求说明书
2.概要设计说明书
输出:
1.详细设计说明书
2.测试计划
3.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输入:
1.软件需求说明书
2.详细设计说明书
3.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输出:
1.源程序
2.测试记录
编程实现
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文件:
1.详细设计说明书2.测试计划
质量要求:
1.详细设计说明书是否与概要设计说明书要求一致
2.模块内的逻辑结构是否正确,模块之间的接口是否清晰
3.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是否完全,是否正确反映详细设计的要求
4.测试是否全面
5.文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测试
输入:
1.软件需求说明书
2.测试计划
输出:
1.测试分析报告
2.测试记录
3.操作手册
4.安装维护手册
2
1
试运行
输入:
1.操作手册
2.安装维护手册
3.源程序
输出
1.用户培训
2.系统安装
3.试运行
4.用户使用报告
输入:
1.所有文档
2.已安装软件产品
输出:
1.项目总结报告
2.归档
运行与维护
项目总结
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文件:
成套文件
质量要求:
1.开发软件系统是否达到软件需求说明书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2.用户手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3.文档是否齐套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
下图描述了软件开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