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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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在紧急状态下安全撤出,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蒙古鄂尔多斯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外包队伍或人员。
3.术语
3.1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3.2.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
锅炉、压力容器、反应釜、储罐、调和锅、管道、槽车、塔等;
3.2.2地下有限空间,如:
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电缆沟、隧道、涵洞、地坑、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等;
3.2.3地上有限空间,如:
储藏室、封闭车间、烟道等。
3.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4.1主要负责人职责:
4.1.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4.1.2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管理制度;
4.1.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1.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4.1.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1.6及时、如实报告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4.1.7组织制定并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指定专人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2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
4.2.1按时参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4.2.2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4.2.3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4.2.4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4.2.5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命令终止作业。
4.3监护人员职责
4.3.1按时参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4.3.2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4.3.3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作业前先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并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内各类气体浓度,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4.3.4全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的安全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3.5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暂停作业。
4.3.6当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XX的人员进入。
4.4作业人员职责
4.4.1按时参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4.4.2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4.3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4.4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上签署的作业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4.4.5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4.6服从作业监护人员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4.4.7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5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4.5.1按时参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4.5.2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
4.5.3应知道整个救援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4.5.4应知道应急救援程序及应急处置措施。
4.6承包管理
4.6.1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6.2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4.6.3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5.1《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
5.1.1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必须按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1.2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需先确认并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基础信息,并预先同作业部门沟通确认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填写相关信息。
5.1.3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按要求对作业环境进行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并落实安全措施及相应应急救援物资,确认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后由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5.1.4安监部审核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安全措施落实及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并根据“预计作业时间”填写“许可时限”后签字确认。
5.1.5最后经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主管副总签字审批后,《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联》生效。
5.1.6监护人员对作业现场采取的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核对,并对有限空间内氧浓度、可燃性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5.1.7作业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分析结果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正式生效,可以开始有限空间作业。
5.1.10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存档管理。
5.1.11《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效期为36小时,超过作业时间需补办《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6.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6.1作业现场基本安全规定
6.1.1有限空间作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6.1.2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严格审批,无方案或方案未审批严禁作业。
6.1.3《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办理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
6.1.4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经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1.5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6.2作业现场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6.2.1安全隔绝
6.2.1.1有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6.2.1.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6.2.1.3与有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要严密封堵。
6.2.1.4有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6.2.2清洗或置换: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6.2.2.1氧含量不得超过19.5%—23%。
确保作业环境符合氧含量《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6.2.2.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6.2.2.3可燃气体浓度:
不得大于0.2%(体积百分数)。
6.2.3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6.2.3.1作业前应先打开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6.2.3.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6.2.3.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6.2.3.4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防止氧过量中毒。
6.2.4监测
6.2.4.1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6.2.4.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4.3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2.4.4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2.5个体防护措施:
有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安全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2.5.1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6.2.5.2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6.2.5.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品。
6.2.5.4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6.2.6照明及用电安全
6.2.6.1有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6.2.6.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6.2.6.3临时用电时,由电工组负责按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规定架设和拆除电线。
6.2.7监护
6.2.7.1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6.2.7.2进入有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6.2.7.3在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6.2.7.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器具进行清点。
6.2.8其它安全要求
6.2.8.1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2.8.2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6.2.8.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6.2.8.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拋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6.2.8.5有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2.8.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6.2.8.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6.2.8.8在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6.2.8.9在有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6.2.8.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有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器具带出。
6.2.8.11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仔细检查有限空间内外,对有限空间内焊渣、电焊条等杂物彻底清理,经确认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
7.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的对象为:
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
相关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2未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与有限空间相关的作业。
7.3有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
7.3.1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7.3.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7.3.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7.3.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8.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8.1职责
8.1.1安全环保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与管理工作。
8.1.2安监部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
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散路线、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等内容。
8.1.3总指挥负责公司发生事故时应急预案的启动批准,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小组人员负责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8.2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发生事故时以应急指挥部为主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小组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3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
8.3.1应急救援设施必须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并确保安全有效。
相关部门/车间要定期做好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
8.3.2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部门/车间或临近部门/车间处,由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能够快速获取,并在存放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熟知正确使用方法。
8.4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
8.4.1应急救援原则:
先救人后救物。
8.4.2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严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
8.4.3进行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8.4.4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8.4.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完毕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9.考核
凡未认真执行本制度或执行不到位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予以考核。
10.附则
本制度由安监部编制、修订、归口管理,经公司安全环保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解释权归安监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有限空间作业申请
1.1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必须按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1.2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需先确认并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基础信息,并预先同作业部门沟通确认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填写相关信息。
1.3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按要求对作业环境进行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并落实安全措施及相应应急救援物资,确认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后由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1.4安监部审核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安全措施落实及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并根据“预计作业时间”填写“许可时限”后签字确认。
1.5最后经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主管副总签字审批后,《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联》生效。
1.6监护人员对作业现场采取的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核对,并对有限空间内氧浓度、可燃性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1.7作业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分析结果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正式生效,可以开始有限空间作业。
1.8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存档管理。
1.9《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效期为36小时,超过作业时间需补办《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
1.10《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张贴有限空间作业现场。
2.作业前准备
2.1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需详细填写《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现场监护人督促作业人员严格落实作业前的安全措施及相关数据检测;
2.2现场监护人确认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未满十八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病史及饮酒后不得从事作业;
2.3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作业;
2.4检查作业所用的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器材是否齐全、安全、可靠、适用;
2.5作业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包括灯、开关等;
2.6作业现场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并设置标牌、警戒带等安全标识;
2.7夜间作业时,应设安全标识、架设红灯,且非特殊情况夜间不得进入井内作业;
2.8作业时必须有作业现场负责人在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或分散精力从事其它事情。
3.现场环境检测:
3.1下井作业前必须将相邻井盖打开,并设置安全标识,利用鼓风机使井内强制通风,排放井内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等);
3.2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m3/h~50m3/h,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次/h~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
3.3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监测分析,严禁未监测合格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3.1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不合格不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3.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3.3检测人员深入或探入有限空间采样时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3.4作业中也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3.3.5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4作业前必须将有限空间内的水(或物料)排空,严禁水(或物料)未排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必要时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3.4.1氧气含量为19.5%-21%,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有毒气体H2S(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不得超过10mg/m3,沼气、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浓度也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低于有毒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3.4.2当被测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3.4.3检测气体的性质:
空气的组成成分:
氮气78%,氧气21%,稀有气体0.94%,二氧化碳0.03%,其它气体和杂质占0.03%。
名称
物理性质
化学性质
浓度范围
氧气
(O2)
不易溶于水,密度比空气略大。
助燃性
呼吸适宜浓度
19.5%—23%
硫化氢(H2S)
无色有刺激性(臭鸡蛋)气味,密度1.19g/L比空气大(一般在相对空间的下层部分),可溶于水。
有毒气体
空气中可燃爆炸极限4.3%—45.5%
甲烷(CH4)
无色无味,可燃性气体,密度0.771g/L比空气小(一般在相对空间的上层部分)。
易燃性气体
空气中可燃爆炸极限5.3%—14%
一氧化碳(CO)
无色无味,有毒,密度比空气略轻。
可燃性气体
空气中可燃爆炸极限
12.5%—80%
二氧化碳(CO2)
无色无味,窒息性气体,常温下密度比空气略大。
不燃烧
不支持燃烧
空气中通常含量为0.03%,若含量达到10%,则会使人逐渐停止呼吸至死亡。
4.作业过程管理
4.1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进入作业现场必须头戴防护帽,身扣救生带,并系安全绳,戴好防毒面具后,方可下井作业,井内严禁明火;
4.2下井作业时,监护人说服行人不要围观;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1m范围以内不得有石块、砖头、工具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4.3操作时,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2分钟向作业人员喊话,注意观察作业人员状态;
4.4监护人员不得吸烟、使用明火;
4.5发生作业险情时,监护人应及时将作业人员转移出有限空间;如根据现场情况,确需下井救援时,救援人员需配戴氧气袋下井救人,同时向作业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与急救中心联系,说明出事地点与具体情况;
5.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设施还原、清理现场,并在《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实际起止时间交由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车间存档管理。
典型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列举
有限空间种类
有限空间名称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密闭设备
压力容器
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挥发性有机溶剂中毒,爆炸
储酒罐
缺氧
管道
缺氧
烟道、锅炉
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
地下有限空间
地下室
缺氧
地下管道、暗沟、地坑、废井、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
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作业许可证)
(第一联:
审批联,需审核签发)
有限空间管辖部门
申请人
许可证编号
作业地点及部位
空间内原有介质
置换后空间内主要介质
作业内容
作业现场负责人
监护人员
作业人员
预计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
辨识人
安全隔绝失效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个体防护措施不合格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清洗或置换不合格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照明及作业用电电压违规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空气流通不畅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不合格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气体采样分析不合格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监护人员未按要求监护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未进行技术交底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
已辨识□未辨识□不适用□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可附页):
有限空间管辖部门
负责人审核意见
有限空间管辖部门负责人:
时间:
月日时分
安监部审核意见
安监部审核人:
许可时限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时间:
月日时分
有限空间管辖部门
主管副总审批意见
有限空间管辖部门主管副总:
时间:
月日时分
注:
1、若涉及交叉作业,其他危险作业需各自进行作业审批。
2、作业时,本方案需在现场保存备查,作业后交由有限空间管辖部门留档保存。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第二联:
现场记录联,需现场确认)
现场安全措施检查
是否将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是□否□不适用□
紧急程序已解释给参与此工作的所有人员?
是□否□不适用□
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是□否□不适用□
已测试通讯及求救器具?
是□否□不适用□
与有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是□否□不适用□
用电设备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是□否□不适用□
在有限空间外设置充分的安全警示标志?
是□否□不适用□
气体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是□否□不适用□
作业人员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是□否□不适用□
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