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街道办事处神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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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街道办事处神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说明

实际情况,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为了科学的指导安全施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施工,同时使安全管理工作有依有据,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二、编制依据

1、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神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1、《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CECS279-2010

1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11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5、《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DBJ14-020-2002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工程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神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

2

工程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以东

3

建设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片区建设指挥部

4

勘察单位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5

设计单位

山东恒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6

施工总承包单位

山东浩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监理单位

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8

工程性质

民用、公共建筑

9

合同工期

700日历日

10

合同质量目标

合格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以东,玉岭山以北,经十东路以南,东至力诺集团。

为群体项目,包含6#楼(15层),7#楼(17层),30班小学(4层),幼儿园(3层),共二栋住宅、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及小区部分地下车库。

基础结构形式:

住宅结构形式为钻孔灌注桩+承台梁基础;上部结构形式为: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幼儿园及小学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现浇楼层面板,基础为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车库顶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密肋楼盖,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加防水底板,外墙基础采用条形基础。

6#、7#楼为单元式高层住宅,其中6#、7#楼为两个单元,在21-22、23-24轴之间设置伸缩缝一道。

其中地下车库为一层,车库与主楼无永久性结构缝,之间设沉降后浇带与主楼断开,车库单层面积较大,车库由温度后浇带将基础及结构分为若干段。

幼儿园、小学,地基持力层主要为填土,局部为黄土,填土工程特性较差。

地下车库基底下为第②层黄土,局部为第①1层素填土、第②1层碎石或第③层粉质粘土,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对幼儿园、小学及车库进行强夯处理,以处理后的地基土作为地基持力层。

6#楼、7#楼高层住宅楼地上15、17层,设两层地下室,基底下为第②层黄土,局部为第①1层素填土、第②1层碎石或第③层粉质粘土,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及施工图设计采用钻孔灌注桩。

开工日期:

2016年5月1日(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2018年3月1日

四、安全管理目标

现场文明施工符合济南市建委《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确保济南市安全文明工地,达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标准要求,争创“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奖。

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和设备事故,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年负轻伤率控制在6‰以下,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

五、安全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用“三宝”,堵“四口”,防“五害”。

六、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蒋佃宝

副组长:

吴猛远、刘书旺、杨光孝、

组员:

董京涛、候召凯、王磊、刘书忠、庞义才、黄玉胜、崔平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同时发动所有现场人员,实现全员管理。

安全管理机构如下图示: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指挥保证体系,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优先为安全“开绿灯”,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建立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安全保证体系,研究、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建立以安全负责人为首的专业安全检查保证体系,要坚持经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

查出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3、职责权限

(1)项目经理(蒋佃宝):

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和活动。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上级要求和生产特点确定技安管理机构和人员。

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

领导并支持技安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持续有效。

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五同时”,学习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水平。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年度计划和月份工作要点,实行领导安全值班工作制度。

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对上级检查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复查。

领导并落实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外施工队使用管理规定。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工作。

对施工生产区域内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严格对分包单位的使用管理,负责审查其施工资质证书。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生产合同或协议的同时,签定或审定有关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质量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并监督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

保护现场、组织抢救。

组织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周焕双):

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技术规范、工艺标准。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特殊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须认真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其所编制和审批方案的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验收。

领导组织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课题的攻关活动。

从安全技术上负责对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治理。

对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安全性负责,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组织落实有关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

从技术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并制定防范措施。

(3)项目执行副经理(吴猛远):

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积极参加公司各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和活动。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负责协助经理做好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领导并支持技安员的工作,对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持续有效负责。

在生产工作中坚持做到“五同时”,学习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水平。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年度计划和月份工作要点,实行安全值班工作制度,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对上级检查提出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

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复查。

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工作。

严格执行外施队使用管理规定,及农民工进场培训、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的有关规定。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对本单位的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严格对分包单位的使用管理,负责协助经理审查其施工安全资质。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生产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的落实。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质量计划中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实施。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

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施工员(董京涛):

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对所辖的生产班组、外施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指导生产,对施工生产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向班组下达任务前,必须先进行书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实行安全管理“三清三跟踪”。

对施工现场内本人所辖范围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等)负管理责任。

各种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对重点部位或特殊部位的施工人员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或外施队班组,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班组安全讲话接受技安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各类隐患问题。

做到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作业。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

(5)安全员(刘书旺、杨光孝):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要求,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安全生产活动。

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施工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负责标准化的执行情况,配合技术部门做好脚手架搭设与各项防护措施方案的审核并参加验收。

监督检查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使用及产品质量情况。

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技安部门。

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协助办理操作证件的年审、换证、取证等项工作。

实施安全跟踪管理,做到“一清、二查、三落实”。

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填写《文明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对存在问题填发《五定情况表》和《隐患通知书》,并按时复查。

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参加生产工作会,了解生产过程和施工进度,提出安全防护标准和安全措施意见。

(6)劳务管理:

健全完善劳务用工制度,协同技安等部门对新招收的人员(含外施队)要组织相应的入场培训、教育和资格审查。

检查外施队注册情况,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予以清退。

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加强教育,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领导。

严格执行各种作业人员岗位作业证件的有关规定,对其操作证件负责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岗作业,并向技安部门和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从劳务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认真执行对责任者(含外施队人员)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贯彻落实市建委、公司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参加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规范相关内业资料。

(7)外施队长: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经理部管理规定。

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小组班前安全讲话活动。

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到位。

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

对本队人员符合用工条件情况负责。

做到人员数量满足生产需要,管理岗位、作业工种配套合理。

保证人员的稳定,需更换增补人员时,须提前向用工单位主管领导申报。

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做好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对本队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负责。

严禁使用无证人员。

使用总包单位、电、架、压力容器等设备必须经双方事先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确保安全使用。

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问题立即处理。

对自身处理解决不了的立即上报总包单位领导。

根据总包单位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施工特点、作业环境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并监督其执行。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生产人员: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自觉遵规守纪。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维护各种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做到不随意拆改,不违章使用,不违章作业。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并主动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客观证据和事故经过。

4、安全文明违章处罚条例:

(1)在安全生产中有重大革新,改进贡献者发包人将申报公司批准后给予集体和个人物质或经济奖励。

(2)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汇报和消除的,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经济奖励。

(3)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见义勇为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经济奖励。

(4)不经安全教育、考核无用工手续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外加罚用工单位500-1000元。

(5)现场吸烟罚50元。

(6)不戴安全帽罚50元。

(7)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罚500元。

(8)现场随地小便罚50元。

(9)现场随地大便罚200元。

(10)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的罚200元。

(11)施焊、明火作业,不开用火证,不设灭火器材,不设看火人者每项罚200元。

(12)使用铜丝或其它导体替代保险丝者,不用插头,直接将线插入插座者,不穿戴好防触电保护用品的各罚500元。

(13)打架斗殴的、赌博、变相赌博的、传黄、看黄的等除处罚500元外没收所有物品,对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4)偷盗、破坏公私财物的视被偷、盗物、破坏物加二倍处罚。

(15)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的罚500元。

(16)未经批准乱接拉线路、使用电炉子及其它电热器具的罚500元。

(17)非特殊工种以特殊工种作业的罚500并处罚单位1000元。

(18)生活区、宿舍区乱泼污水、掷扔垃圾的罚100元。

(19)经过保安岗亭时主动示证,礼貌受查,对无证强入者,无理取闹者罚200元,使用假证或他人出入证件的除没收外,处罚200元。

(20)对天然气房、加压泵房、变配电室等重要设施未经许可私自入内者罚500元,搞破坏的重罚。

(21)电焊机二次线不到位的、没有安装专用防触电保护器的罚500元,气焊、割作业气瓶不保持安全距离的或无安全装置的、安全装置不灵的各罚200元,气瓶不按照规定储存保管的罚500元。

严格按照发包人下发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要求”去落实管理,倘若违章其中任何一条将给处以罚款500-1000元。

(22)对大喊大叫、大声喧哗等人为噪音带来民扰者罚200元。

(23)对破坏机、电、架、消防、环保、环卫设施、设备、器材、标志的除罚款500元外,另追究造成的全部责任。

(24)对安全防护不到位的在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按照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对破坏和私自拆改、挪动或挪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处,处罚500-1000元。

(25)对于脚手架的拉结、卸荷;卸料平台;外用电梯;电梯井及临边、洞口的杆件、扣件、钢丝绳、护身栏等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私自拆改、挪动或挪用的每发现一处,处罚500-1000元。

(26)对违章指挥的、违章操作的、违章作业的、不服从管理的均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7)对构成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施工企业处以每项500元-3000元的罚款。

构成违章或隐患,对施工企业处以每项300元-2000元的罚款。

(28)破坏成品、半成品的除赔偿成品、半成品成本外加罚500元。

(29)因外管单位、部门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而受到处罚的除承担全部处罚责任外另加罚500元。

(30)所有施工人员不得参加非法社会活动(如:

法轮功),若违反规定出事的其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负。

(31)对不按规定预防食物中毒、疾病、职业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重罚。

5、检查评比:

项目经理至少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雨等季节性安全检查。

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项目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七、施工管理措施

1、项目部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项目部经理要认真贯彻和组织实施已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检查制度、验收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3、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安全工作,并及时反馈和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凡进入施工现场者,一律正确戴好安全帽,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放置安全标牌以及安全管理栏,安全生产日历牌,以形成一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人人重视安全的环境。

7、认真贯彻和不折不扣地执行《职工安全生产中自我防护的五项权利》规定,安全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贯彻执行效果。

8、要坚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安全活动日,开展班组安全自检自查,组织互检评比,总结经验,消除隐患。

9、对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作业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证,才许上岗。

10、各种垂直运输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必须有可靠的限位和保险装置,施工中严禁乘吊笼上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施工道路、上下水管道、电气线路、机电设备、建筑材料、临时设施和附属设施,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的规定位置布置。

12、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及工具设备的安装,必须经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任务交底时,必须包括安全要求及措施,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要具体详细,施工现场要求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和整改。

14、充分利用三宝,并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网的使用要求,安全网采用6m×1.8m阻燃密目网,旧网、破网严禁使用。

15、工地安装塔吊,其底盘应稳固在钢筋砼基础上,用地角螺栓固定,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保证四限位、两保险正常有效,并定期检查,塔吊安装完毕后,经专门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

16、机械传动部位、电锯、电刨、电焊机应设置防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制”,所用电箱、电器、漏保、五芯电缆,必须是安监部门推荐的产品,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接零保护。

八、各分项安全技术及操作措施

1、强夯地基

(1)开工前应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应签署有关交底文件。

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需要签订安全承诺书,必须保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2)在施工区域应设立警戒区或障碍、标志,昼夜设专人看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机械设备的转移、安装和调试进行监督实施。

(4)实施班前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设备、机具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使设备机具带病作业。

(5)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在强夯施工过程中,必须远离夯机一定距离,站在吊车背后,防止被飞溅的物体击伤。

测量仪器的架设须离夯机30m以外。

(6)施工中必须强调随时垫平吊机,严禁斜拉、斜吊,以防发生机械安全事故。

因夯坑较深造成拔锤困难时,应先进行试吊待松动后,再正式起吊。

如若还无法拔锤,则采取通气措施,及时挖除锤四周的土,减少夯锤的吸附力,防止夯机超负荷运转,造成夯机倾覆。

确保拔锤过程中的安全。

(7)夯机行车路线一定要平整,地基出现下沉,必须垫平,必要时铺设路基箱式钢板。

强夯机在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机修工经常检查油、水、发动机系统,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确保机械性能完好。

(8)吊机施工时,经常检查滑轮、绳索、脱钩装置,以防坠物伤人。

吊机移位时,不许快速档,防止翻车。

(9)夯机转移时起锤高度不得大于0.5m,机组其他人员跟机观察地面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10)脱钩器失灵夯锤不能脱落时,必须采取慢降措施,严禁强制转向摆动吊臂或带钩自由下落。

(11)吊车司机、起重指挥工上岗时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12)非机械人员和非电工,不得动用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

(13)相邻施工机械、安全作业不得小于30m。

(14)机械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和机长负责制。

交接班制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15)夜间施工须保证足够的照明度,电器设备必须安装触电器,现场安全用电由专职电工负责。

(16)强夯前应平整场地,周围作好排水沟,按夯点布置测量放线确定夯位。

(17)垫层铺设:

强夯前需铺垫一层稍硬的表层,使其能支撑起重设备,便于对所施工的夯击能得到扩散,同时也可加大地下水位与地表的距离,并有利于雨天降水的集流排泄。

强夯应分段进行,顺序从边缘夯向中央,先深后浅,即先加固深层土,再加固中层土,最后加固表层土。

(18)夯击时应按试验和设计确定的强夯参数进行,落锤应保持平稳,夯位应准确,夯击坑内积水应及时排除。

坑底上含水量过大时,可铺砂石后再进行夯击。

在每一遍夯击之后,要用新土或周围的土将夯击坑填平,再进行下一遍夯击。

强夯后,基坑应及时修整,浇筑混凝土垫层封闭。

(19)对于高饱和度的粉土、粘性土和新饱和填土,采取将原土上的淤泥清除,挖纵横盲沟,以排除土内的水分,同时在原土上铺50cm的砂石混合料,以保证强夯时土内的水分排除,在夯坑内回填块石、碎石等粗颗粒材料,进行强夯置换等措施。

通过强夯将坑底软土向四周挤出,使在夯点下形成块(碎)石墩,并与四周软土构成复合地基。

(20)雨季填土区强夯,应在场地四周设排水沟、截洪沟,防止雨水流入场内;填土应使中间稍高;土料含水率应符合要求;认真分层回填,分层推平、碾压,并使表面保持1%~2%的排水坡度;雨后抓紧排除积水,推掉表面稀泥和软土,再碾压;夯后夯坑立即推平、压实,使高于四周。

(21)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工作,包括检查夯锤重和落距,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检查夯坑位置,按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每击的夯沉量等,并对各项参数及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质量控制的根据。

(22)标定夯点位置及测量场地标高:

夯击的位置应根据网点设计要求布设,施工场地四周及中间主要控制点应有明显标志,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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