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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

(一)医院职责范围

院长职责

1.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主持医院工作。

全面领导医院行政、医疗、预防保健、各项体检、学生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2.制订医院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按期布置、检查、督促、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定期检查医院的各项工作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从严治院、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负责审批全院经费支出,杜绝不合理开支、合理调配使用全院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最佳经济效益。

6.及时研究处理全校师生员工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7.抓好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和门诊部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医疗、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抢救工作,不断地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负责领导全院预防、保健、传染病管理、食品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领导门诊急诊工作以及病房、手术室重症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

6.负责全院医务人员日常工作及体检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和总务工作,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

2.负责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管理制度,并负责经常督促检查。

3.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申请和购置,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5.协助院长掌握医院财务收入支出,以及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

6.协助院长做好医疗保险的政策咨询、宣传、联络、医药费报销等各项相关事宜。

门诊部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门诊部的医疗、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体检等工作安排。

2.制定本门诊部的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3.负责对外业务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4.领导本门诊部人员对病人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完成医疗任务。

5.组织本门诊部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门诊部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如有违反规定出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医院。

7.确定本门诊部医师的会诊、出诊,并参与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决定病员的转诊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医疗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贯彻医院的政策、方针。

负责本科的医疗、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体检等工作安排。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咨询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发生,对本科有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医院。

7.安排两校区的医生轮岗、值班、会诊、出诊工作。

决定科内病员的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工作。

8.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和年终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护理部主任职责

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

制定护理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护理工作质量,定期总结汇报。

2.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本部门护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护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4.做好剧毒、麻醉、抢救药品的管理,定期对医疗器械检查,保证使用性能良好。

急救药品、物品要定点、定量、定位放置,及时补充、消毒、更换。

制订本部门物资请领计划做好物资保管工作,保证日用品齐全。

5.负责护理人员两校区的轮岗、排班,经常深入各科室检查护理技术、质量、制度执行情况,复杂的技术亲自执行或指导操作。

组织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并进行考核,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医院。

6.根据医院安排、积极组织所属人员完成预防注射、接种及各项体检与保健任务。

7.督促检查护士、清洁员做好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整洁,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开,防止交叉感染。

8.定期与本部门护理人员讨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意见或办法。

9.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向的意见,必要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或传达意见,共同改进门诊病房管理工作。

10.负责做好病员陪护、探视人员的管理工作,使门诊病房保持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实现病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和培训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5.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

6.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7.涉及手术治疗的要亲自参加重要手术操作,鉴审手术报告。

8.行学校、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会诊,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所属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涉及手术治疗的要指导、参加外科手术,鉴审手术报告,归档病例和手术通知单。

9.执行学校、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等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予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

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邀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实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涉及手术治疗的要全面负责手术病例的手术前准备工作并完成各项检查,书写术前总结;对新开展手术、重危病例手术,术前应书写手术申请报告单,协助完成审批手续。

12.执行学校、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护师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和主管护师指导下工作。

2.参加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进行护理业务技术操作,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参与本科急救病人的护理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负责本科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补课,协助护士长对护士进行技术指导。

5.对科室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鉴定意见和防范措施。

6.执行学校、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换药室护士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一切换药用品的准备、清洗、消毒、更换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严格执行消毒隔防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保持室内整洁、减少污染。

5.在无机动人员的情况下,负责门诊急诊抢救工作。

6.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病房护士职责

1.在主任领导和护师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密切观察病情。

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须及时报告并详细记录。

4.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危重和发生意外病人的急救及各种急救药品的准确和保管工作。

5.宣传卫生知识及其有关保健知识,并注意征求病员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采取改进措施。

指导卫生员工作,做好各种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6.维持病房秩序,介绍住院规则,按照分工办理病人入院、出院、转院手续,以及有关登记工作。

7.在护士长领导下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器械的请领和保管工作。

8.加强三基(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训练,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治疗护士职责

1.按医嘱执行各项治疗,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及交接班制度,保证治疗的准确和及时。

经常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并配合处理。

2.严格掌握无菌技术操作和隔离技术。

3.了解每项治疗的目的、熟悉药品的作用、性质、副作用及配伍禁忌,并掌握治疗进行的情况。

4.负责准备多项治疗的物品,必要时协助医师进行操作。

5.负责保管和交接医疗器械,药品(包括剧毒、贵重、麻醉药品)及其他物品。

6.负责与供应室交换消毒物品。

7.负责治疗室及药柜的清洁整理。

8.定期检查无菌物品及更换消毒液。

9.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洗手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2.洗手护士职责

(1)熟悉手术步骤,术前检查用物是否齐全,术中保持器械整洁,传递物品灵活、熟练、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2)对新开展的手术或重大手术,术前主动与医生取得联系,做好特殊准备工作。

(3)关闭体腔前后,认真清点、查对手术器材,严防差错事故。

(4)术后做好手术器械清洗、整理工作。

3.巡回护士职责

(1)术前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床号,了解药物过敏史、皮肤准备情况、麻醉、手术种类,作好术前有关准备。

(2)保持手术间安静、整洁,光线充足,温度适宜。

(3)根据手术需要,提供其他术中需要的物品。

(4)负责输液、输血、观察病人,协助各种抢救工作。

(5)督促手术间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对违反无菌制度人员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

(6)术前术后与洗手护士共同严格清点、核对手术物品,并记录签名。

(7)术后常规清洁,整理手术间,补充应备物品,并做好消毒工作。

4.器械护士职责

(1)负责器械的准备、保管与维修,加强器械的应用管理。

(2)根据手术种类准备器械,并及时了解术手过程中需要增补的器械,主动配合手术的完成。

(3)备齐急用器械和抢救器材,严格执行交接班,负责手术附加物品的准备。

(4)认真执行手术室工作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5)做好器械、敷料、手术包的制备、消毒等工作。

(6)检查、指导聘任护士及卫生员的工作。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检验科医师职责

1.认真做好各项体检的检验和登记工作。

2.严格执行质控标准与制度,认真履行技术操作规程,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认真做好收集和采取标本、登记发送报告单工作,认真核对,做到正确无误。

6.做好检验登记工作,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放射科医师职责

1.认真做好各项体检、门诊、病房病人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参加会议和临床病历讨论会。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5.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6.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得私自使用。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B”超、心电图室医师职责

1.负责日常“B”超及心电图的临床诊断、体检工作,并认真做好登记。

2.参加会议及临床病例讨论会,提高诊断水平。

3.掌握超声、心电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时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预防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协助整理资料,负责病例随访。

5.经常对本科的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药房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长领导和指导下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的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按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清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登记、统计工作。

4.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挂号、收费员的职责

1.在药械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挂号、收费工作。

2.挂号是在开诊前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负责门诊、住院部的各项费用的收款工作,当日上缴现金及有关票据。

4.负责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发放、传送、回收、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统计就诊人次、金额及月统计、汇总年统计。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电脑操作人员职责

1.注意安全,加强维护,定期检测病毒,保证数据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2.外来软件、游戏卡不上机。

外来人员不进入机房。

注意数据与文件的保密。

3.完成院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4.按时完成处方结算、医疗保险管理数据处理及行政公文材料打印工作。

5.负责各科室微机维护保养工作。

核定,经领导审批到院收费室交款后领补。

属于固定资产的,由分管领导上报学校资产处,由资产处决定赔偿金额。

(二)医疗管理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业务副院长统一领导门诊工作,门诊各科室在各科主任管理下开展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由各科室负责。

3.门诊工作人员应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讲文明、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对高热、危重、老龄病员应尽量提前按排就诊,使门诊成为医院文明窗口。

4.门诊医师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及时记载病历,治疗时处方、药品剂量、治疗单等要相符,不得有误,保证疗效、科学合理地用药,尽量减少药物滥用或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5.对疑难、重症病员不能确诊或病员再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以提高门诊就诊质量。

6.门诊各科室应相互协作,在坚持首诊负责制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必要的会诊制度,避免工作扯皮、推诿病员的事件发生。

7.门诊各医技科室的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换药室、治疗室、注射室、要严格操作规程,做好“三查七对”工作,尤其是换药等治疗、医师要加强对其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部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房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的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性疾病应同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安静,避免喧哗,杜绝吵闹,创造优美的就诊环境。

加强候诊教育,宣传防病治病卫生科普知识。

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师、护士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要始终突出一个“急”字。

工作作风要严谨,对病员要认真负责,主动热情,把好医疗质量关,做好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病员就诊,首诊医生要争分夺秒,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在病历上记录就诊时间和用药品名及用量,危急病人要迅速送抢救室,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3.首诊医师对就诊病员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对病情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员”,首诊科室接诊后,应详细检查,处理有困难时,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请会诊人员应随叫随到,通力合作,进行抢救。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员,否则对其产生的不良后果应负主要责任。

4.病员如需留置观察,要建立观察病历,对危重病人不能留观的而自己或家属要求留置观察的,病人或家属必需签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医师要及时开出医嘱,通知护士执行。

观察期间,医护人员要定时巡视病员,记好病程记录,对疑难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其他科室医师协助诊治。

5.首诊医师要按急诊病历要求,认真写好病历,内容要力求完整、重点突出、字迹清楚。

准确记录接诊时间及上级医师对病员诊断和治疗意见。

6.严格交接班制度,医护人员要坚持床边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文字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剪贴,要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

要做到“五有一签名”,即主诉、病史、检查、诊断或印象诊断、处理、签全名。

(2)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体检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体征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特殊检查。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书写要求同初诊。

(3)每次诊查,均应填写日期。

急诊病历注明时间,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诊断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名。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的病员须填写入院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住址、籍贯、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女病员月经史、生育史、家庭史,以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书写医师签全名。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急诊危重病人应立即检查填写。

(3)再入院病员,应写再入院记录。

5.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要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促使本次就诊的主要原因、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依据、初步诊断、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以后的病程记录要重点突出,避免繁琐。

应包括以下内容:

病情变化;本科及他科会诊医生的病情分析;诊疗意见;特殊检查结果及其判断;诊疗操作的经过情况;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其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其理由;家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修正诊断的理由;术前准备、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等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应定期(一周)作阶段小结。

一般应每2~3天记录一次,危重病员和病情骤然恶化的应随时记录。

6.转科、转诊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记录,科主任审查签名。

7.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标准粘贴,保持整洁。

8.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

出院记录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住院天数,入院诊断,住院经过,出院时情况、诊断、出院医嘱。

死亡记录主要包括病历摘要、抢救经过、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最后诊断。

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名。

死亡病历讨论应作详细记录。

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始(急、重病情例外)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书写规整。

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

确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或“作废”字样并签名。

临时、特别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

执行医嘱应遵循“按时、准确、先急后缓”的原则。

书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生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查对无错时方可执行,医生要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因故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值班医师报告。

7.经治医师的医嘱本完结后,应封存由护办室保管备查,其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处方制度

1.临床医师、医士享有全部常用药品处方权。

2.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

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严格执行我市医保中心的处方协定,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慢性病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反对贵重药品的滥用。

三日内重复开出大处方,药房有权监督、拒绝配发。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

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6.处方内容应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卡号、年、月、日、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名;配方人签名并计价。

7.处方一般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

一般用中文,禁用非规范的英文缩写。

8.药品及药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超过剂量,医师需在剂量处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9.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物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10.一般处方保存二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批准销毁,不得作废纸卖出。

11.药剂人员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领导调查处理。

12.外院返回处方,医生根据病情有权进行更换;确需应用的外购处方须经科主任审批。

查房制度

1.对住院病人要固定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三级查房制度。

上级医师查房,下级医师必须参加。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查房不少于二次。

对危重病员,应随时视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须时请上级医师检查处理。

2.查房前有关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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