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沙河南至黄河南环境保护监理细则刘修改定稿5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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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沙河南至黄河南环境保护监理细则刘修改定稿525

编号:

QF75132-2008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

沙河南至黄河南北汝河倒虹吸、禹州长葛段、新郑南段双洎河渡槽环境保护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沙河南至黄河南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1年4月25日

 

审 批:

梁学源

 

编 写:

杨玉献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适用范围1

1.3编制依据1

1.3.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等1

1.3.2环境保护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2

1.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等3

2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要求4

2.1工程特点4

2.2环境保护要求4

3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图6

4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7

4.1监理工作范围7

4.3监理工作重点9

5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9

5.1监理范围内环境保护总体要求9

5.2环境保护措施审核细则10

5.3环境保护监理现场巡视检查细则12

5.4环境保护旁站监理细则13

5.5环境保护监理信息管理细则13

5.5.1信息管理内容13

5.5.2信息管理基本程序14

5.5.3信息管理措施14

5.6环境保护会议细则16

5.7水污染防治监理细则17

5.8大气污染防治监理细则19

5.9噪声控制监理实施细则21

5.10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理细则23

6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环境监理工作24

7环境保护工程验收25

7.1环境保护初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25

7.2施工单位应具备的环境保护资料25

7.3环保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26

8施工期环保问题的分类和处理27

8.1环保问题的等级划分27

8.2施工期环境问题的处理28

9环境保护监理信息管理29

9.1信息管理内容29

9.2信息管理基本程序30

9.3信息管理措施30

9.4环境保护监理月(年)报31

9.5监理资料信息报送要求32

10附录32

10.1常用环境保护监理信息格式32

附录1.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月报表格式32

附录2.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季报格式35

附录3.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月报格式41

附录4.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年报格式47

附录5.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总结报告报格式52

附录6.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格式5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顺利落实,最终达到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同时明确环保监理单位与建设、施工及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的相互关系,使日常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及工程项目特点,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监理细则主要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北汝河倒虹吸、禹州长葛段、新郑南段和双洎河渡槽等4个设计单元、13个施工标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监理。

本监理细则将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和合同的变更情况适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细则未涉及的内容可参照有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等方面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3编制依据

1.3.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08年2月28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120号令);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列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第14号令);

(14)《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南水北调中线局2009年12月31日发布);

(15)《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施工合同验收实施细则》(南水北调中线局2009年12月31日发布);

(16)《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

(17)《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NSBD10-2007(国调办2007年11月27日发布)

1.3.2环境保护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998年1月);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02年6月);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07年07月);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96年12月);

(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1990年11月);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9)《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10)《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1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4)环境专项施工技术涉及的其它的标准和规程规范。

1.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等

(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2005年10月);

(2)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陶岔~沙河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06年4月)及批复文件(环审[2006]323号);

(3)《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段北汝河倒虹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国调办投计[2009]173号)及其设计报告;

(4)《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段禹州和长葛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国调办投计[2010]98号)及其设计报告;

(5)《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段鲁山北段、宝丰至郏县段、新郑南段和双洎河渡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国调办投计[2010]222号)及其设计报告;

(6)本工程施工区、生活区、移民迁出和安置区等区域环境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

(7)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中有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土流失、生态影响等的基本资料和经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

(5)本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有关环境保护条款);

(6)已批准的本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7)本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等的出厂技术资料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文件和资料。

2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要求

2.1工程特点

本工程项目建设具有“两长、三多、四大”等特点,两长即战线长、施工周期长;三多即临时占地多、沿线经过村庄较多,渠道交叉建筑物多,四大即工程占地范围大、开挖面积大、弃渣量大、施工噪声影响较大。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至黄河南段干渠工程起点位于河南省鲁山县马楼乡薛寨村北,终点位于河南省荥阳市王村乡新店村北、穿黄工程进口A点,线路长234.75km,沿线经过河南省平顶山市的鲁山、宝丰、郏县,许昌市的禹州、长葛,郑州市的管城、中原二个区及中牟、新郑、荥阳,共10个县(市、区)。

渠段内共有各类建筑物约435座,主要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34座,左岸排水建筑物95座,渠渠交叉建筑物15座,控制工程36座,路渠交叉建筑物169座,铁路交叉8座、生产桥78座等。

沙河南至黄河南段我公司责任区段环境监理2标包括北汝河倒虹吸、禹州长葛段、新郑南段、双洎河渡槽等4个设计单元,标段总长73.214km。

沿线经过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宝丰、郏县,许昌市的禹州、长葛、新郑等,标段内共有各类建筑物约132座,主要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8座,左岸排水建筑物33座,渠渠交叉建筑物4座,控制工程11座,路渠交叉建筑物48座,铁路交叉3座、生产桥25座。

2.2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监理工程师熟悉了解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陶岔至黄河南环境保护工程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掌握其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及要求。

表1沙河南-黄河南渠段设计环保措施一览表

项目名称

施工环保设计措施

施工废水处理

1生活污水

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生物处理综合装置

2生产废水

设置沉砂池、沉淀池、隔油沉淀池、排水沟

噪声

防护

1施工机械及工艺

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作业,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减噪降振措施,选用低噪弱振设备和工艺,达到噪声控制标准。

在渠道沿线两侧开挖减震沟。

大气

防护

1施工材料运输

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遮盖措施。

2生产废水混凝土拌合楼

设置除尘设备或配置高效除尘设备。

3扬尘

配置洒水车辅以人工洒水。

4机械尾气排放

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安装尾气净化器。

5燃煤锅炉

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

固体

废弃物

1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垃圾,及时清运,设置灭蚊蝇灯、喷洒灭害灵,设垃圾清扫人员负责生活区卫生清扫、垃圾收集等。

2建筑垃圾

在靠近总干渠3km之外寻找废弃窑坑、取土坑、沟头等做为弃土弃渣场,将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入场底,之后上部堆放弃土。

3生产废料

分类堆放在指定位置,统一回收利用,或集中进行填埋或变卖处理。

4生产弃土、弃渣

按照计划运送到指定的弃土场,并按水土保持要求采取一定防护措施。

迹地

恢复

1各类加工厂、施工仓库、料场、生活区、临时道路、沉淀池、生活垃圾处理场

恢复迹地原有土地功能;对加工厂、施工仓库、料场、生活区、临时道路进行场地清理,对建筑垃圾和各种杂物进行填埋处理;

对化粪池、沉淀池、沉砂池、厕所等进行清理平整,并用石碳酸、生石灰进行消毒。

2垃圾填埋处理

用戴盖的自卸汽车运输到指定垃圾场,做掩埋处理。

垃圾填埋场设防渗、导渗设施、封场设施。

人群

健康

保护

1施工人员卫生防疫

进场前检疫按20%抽检;人员健康每年抽检一次,抽检比例10%;危害较大的易流行疾病采用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等方法进行防治。

2施工生活区卫生防护

生活区使用灭害灵杀灭蚊蝇,工程结束后施工迹地撒布生石灰进行消毒。

3生活饮用水保护

地下水水源必须经消毒、净化后才能作为生活用水。

按规定对饮用水定期进行监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食品卫生管理与监督

进行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和监督,从事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卫生许可方可上岗作业,食堂操作人员实行“健康证”制度,发现食物中毒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源扩大。

3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图

本工程环境监理工程程序见图1,现场巡视工作程序见图2。

 

图1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图2环境监理现场巡视工作程序

4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4.1监理工作范围

本标段环境保护监理范围主要包括: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至黄河南北汝河倒虹吸、禹州长葛段、新郑南段、双洎河渡槽共4个设计单元所涉及的环境保护工程全部监理工作。

4.2监理工作内容及方式

环保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须熟悉环评中的相关要求和内容,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工作方式主要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4.2.1施工准备阶段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沿线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和要求。

4.2.2工程施工阶段

(1)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进行重点审查,向主体工程监理和业主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2)对施工现场、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3)提出监测各项环境指标,提请监测单位进行全面环境监测,出具监测报告或成果;

(4)根据现场巡视情况和环境监测结果,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5)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年报及其它专题报告;

(6)参加工地会议;

(7)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

(8)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环境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巡视。

确实需要时,对特别关心的节点环境敏感点可以安排旁站监理,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环境监测,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均予以详细记录。

4.3监理工作重点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施工期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弃土弃渣等。

施工废水排放会污染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施工机械设备或锅炉废气不达标排放,会造成大气污染;施工机械噪声和振动(强重夯地基处理作业)会对渠道两侧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部队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噪声危害,影响附近居民生产和生活;施工人员的相对集中将对局部区域产生一定的环境压力;施工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会造成蚊蝇滋生、环境恶化、疾病传播;施工弃土弃渣可能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淤积河道和农田,影响河道行洪或下游地区安全、农业生产。

所以本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重点主要有:

生产废水的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控制等。

5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5.1监理范围内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1)通过对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调查,根据污染源分布的总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理工作。

(2)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畅。

(3)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按设计要求堆放。

(4)污水处理完要经有关部门监测检验达标后再按设计要求处理。

施工废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中,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污水沉淀池、隔油池和化粪池,施工中产生的废碴、废液应按有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排放;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污水处理措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5)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

施工营地要按设计进行绿化,以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营区根据需要投放足够数量的垃圾箱(筒)和设置垃圾池,生活垃圾定时收集统一及时清运。

钢筋、塑料、木块等固体废弃物明确专人随时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待积存一定数量时集中进行回收或变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施工营区指派专人进行日常卫生清扫保洁和蚊蝇杀灭消毒,搞好环境卫生。

 (6)施工影响区的恢复。

施工结束后清除一切施工垃圾和杂物,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或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对临时场地的硬化地面予以凿除、清运。

(7)混凝土拌和站的保护。

生产废水、设备清洗污水要经处理才可排放,并应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原材料堆放,要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搅拌机要适当封闭,防止扬尘污染。

5.2环境保护措施审核细则

(1)环保监理要熟悉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

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2)协助主体监理审查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3)协助主体监理及时向工程施工承包人签发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4)协助主体监理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工程现场设计交底。

 (5)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环境保护工程中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并参加设计联络会。

 (6)协助主体监理审查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7)协助主体监理审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详图、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施工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8)督促业主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协助主体监理检查施工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由主体监理签发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开工令。

(9)适时主持召开环境工作专项会议。

检查承包人上周工程计划实施情况,落实下周的工作计划,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有关环境问题,总结回顾前一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出不足之处,帮助施工单位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导其制定措施消除环境影响。

争取环境措施落实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之间的统一与协调。

 (10)定期检查环境保护工程及设施的运行状况,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量、处理效果、运行成本、污泥处置等,对环保设施运行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进行监督。

5.3环境保护监理现场巡视检查细则

(1)对监理范围内(包括施工区、生活区和移民区)的环境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

(2)检查承包人落实有关环境保护设计措施的情况。

(3)对监理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日常巡查,对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施工区或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4)对存在的一般环境问题,可直接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处理。

 (5)对重要的环境问题,或要求承包人处理而未处理的环境问题,现场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与主体工程监理工程师协商后签发环境问题通知,要求承包人限期解决。

承包人应按通知的要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环境影响,并将整改处理结果及时向现场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报告。

 (6)对环境问题通知中要求解决的环境问题,若承包人拒不解决或期满后仍未解决,现场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应向环境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必要时,环境保护总监理工程师在与主体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协商后,向承包人发出整改指示或环境行动通知。

(7)在通知发出后14天后(特殊情况下7天后),承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存在的环境问题,则环境监理工程师可向发包人建议指派符合要求的人员或施工结构进驻现场对有关环境问题进行处理。

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通过主体工程监理机构从下月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扣除。

(9)在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期间,建议发包人和主体监理机构暂停对承包人的工程付款。

 (10)检查负责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

核实承包人环境保护相关原始记录。

5.4环境保护旁站监理细则

(1)对一些重要环境问题采取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2)经检查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处理。

 (3)对施工区内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源防护。

 (4)对环境破坏性大的废弃物的处理。

 (5)重要文物保护。

 (6)旁站过程中对现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现场环境情况描述、环境监测数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7)现场记录通过文字、数据、图表、声像等形式。

5.5环境保护监理信息管理细则

5.5.1信息管理内容

(1)监理工程师负责与监理业务有关的工程建设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及传递工作。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业主的有关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数据流程图,按照信息的不同来源进行数据分类编码,规范各种数据信息格式。

信息传递以文字为主,统一编号,并使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2)建立必要的会议、例会制度,整理好会议纪要,以便督促和检查会议决定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认真填写现场巡视记录,将每次巡视的施工部位、内容、人员设备数量、质量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发生的各种环境问题、当天所作的重大决定以及召开的会议等,均如实记载,以备日后查阅。

(4)做好工程照片、录像、收文、发文等档案文书的保管、传递、归档工作。

(5)建立完整的各项报表制度,规范各种适合本工程报表的格式和内容。

定期将各种报表、信息分类汇总,及时向业主及有关方面报送。

定期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年报,监理业务完成后报送监理总结报告。

5.5.2信息管理基本程序

(1)信息管理员签收、登记各类文件资料,并确认其完整性后及时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作安排签署各部门或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

(2)各部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相应职责对文件进行审核后,填写、签认有关意见或表格,并送交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发送有关单位,并将原件备份后,由信息管理员登记、归档。

5.5.3信息管理措施

(1)监理工程师和参建各方(工程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环境监测单位等)分别设置信息管理员岗位,负责相关文档的数据管理工作。

(2)文件处理流程:

文件登录、文件发送与文件接收、文件立卷、文件归档、发送定义、案卷接收、档案借阅。

(3)项目监理部建立严格的收、发制度,并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同时现场备有收、发文本,收、发文本有签字手续,收文由经办人和责任人签字。

发文由发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

收发文经登记详细资料,写明文件处理要求。

(4)对各种外来文件实施收文处理登记制度,收文后明确处理要求(需传阅、回函、审批或签证)、处理时限和责任人,并由计算机跟踪管理,处理完毕后登记处理结束日期及处理结果。

确保各类施工信息及时完善地得以处理。

(5)建立文件存档、借阅、注销管理制度,确保监理资料完整性、真实性。

(6)监理函件(包括监理工程师审批表,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等),由计算机辅助生成和管理。

(7)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现场巡视记录、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年报等)采用规范格式填写,并由计算机辅助生成;便于业主单位、监理等及时准确掌握监理动态。

5.5.4环境保护监理月(年)报的编制

环境保护监理月(年)报主要是总结当月(年度)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情况,说明和评价环境状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应评价其影响及其严重程度,分析其原因,建议处理措施。

环境保护监理月(年)报主要内容为:

(1)项目概述:

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的质量情况;

(3)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的进度情况;

(4)环境保护工程的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环境保护工程款变化与支付情况;

(6)环境监理工作情况;

(7)环境保护监理大事记;

(8)其它。

监理工程师负责环境环境监理月报(年报)编制的同时,还应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月报表、环境施工季报的编制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督促与指导。

每月25号之前和每季度末一月的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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