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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曲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本部门职能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计局指示,组织、部署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

(二)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三)承担着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第二春免费检查等基本、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计划生育项目和托幼机构保健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四)我中心积极以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为目的,开展孕龄妇女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免费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流、上环、取环、儿童入托幼园(所)健康体检、免费发放计划生育用品、特色中医儿科按摩、推拿、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业务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12月根据曲编发【2015】88号文件要求,将县妇幼保健站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组建为曲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隶属于曲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预防、保健、计划生育、临床为一体的二级乙等医疗保健机构,设置床位数20张,妇计中心编制92人,现有干部职工86人,其中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23人;初级(师、士、员级)22人。

设有妇产科、妇女保健部、儿科、儿童保健部、孕产保健部、中医科、药剂科、B超室、检验科、药具站等科室。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我中心2016年部门收入753.60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7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49.82万元,同比增长54.44%。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机构合并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

二、部门支出执行情况

我中心2016年部门支出981.66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0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43.22万元,同比增长119.94%。

基本支出446.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16.59万元,同比增加218.86万元,同比上升110.69%;商品和服务支出8.78万元,同比增加3.72万元,同比增长73.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0.64万元,同比增长100%。

项目支出535.65万元,同比增加446.91万元,同比增长503.6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63.8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4.2万元,同比增长115.46%;其他资本性支出3.9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99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0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6.04万元,同比增长100%;基本建设支出361.5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61.50万元,同比增长1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3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8.35万元,同比增长16.07%。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占年初预算0.5万元的70%,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下降28.13%。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占年初预算0.2万元的50%,同比减少0.10万元,同比下降50%。

分析部门支出主要指标变动情况,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三公”经费明显降低。

是因为我中心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从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支出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调整预算753.60万元,实际支出981.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46.01万元,项目支出535.65万元,结转下年604.57万元。

(二)实际工作绩效:

我中心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保障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切实履行妇幼计生工作职能,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全中心干部职工齐心合力,各项工作均已达到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为保障全县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1、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根据市、县卫计局下达的各项妇幼计生目标任务,我中心于4月27日召开全县妇幼计生工作会议,会上对2015年妇幼计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并对2016年全县妇幼计生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及安排。

同时各医疗单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人分别与妇计中心签订了2016年度妇幼计生(含项目)工作综合目标责任书及2016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2、推进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多次与省妇幼保健院协商,同意我中心分批派送业务技术骨干到该院进修学习,截至11月底,我中心已选送三批技术骨干(共9人)进修学习。

3、扎实做好全县托幼园(所)管理

(1)在县卫计局、县教科委大力支持下,在各幼儿园积极配合下,我中心组织精干技术骨干,按照《0—6岁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和《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对全县十个乡镇68所幼儿园入园儿童进行系统检查,共体检7391人,体检率达入园儿童的96%,对检出的先心病13例;结膜炎44人;龋齿2564人,扁桃体411人;佝偻病785人,轻度贫血218人;肥胖405人;偏瘦225人;营养不良123人,并提出相应的纠正方法和预防措施。

(2)依据《母婴保健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对全县幼儿教师进行预防体检,体检人数为250人。

对检查出的心电图异常者2人;窦性心动过速者9人;心脏供血欠佳者12人,我们均给予了指导、治疗,较严重者建议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复查治疗。

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加强了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及学习,制定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实行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严格签字,严格执行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换发、补发的相关规定,全年共领取出生医学证明3000份,签发出生医学证明3032份,其中县医院1657份;中医院953份;仁惠医院391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1份,未发生违规收费办理现象,确保全县新生儿95%以上及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对各类分娩机构督导检查3次,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求限时整改。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计生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按照《曲沃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中心本着一切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简化了申领补助的手续。

全年共计2100人享受了每人300元的国家补助,总计63万元。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编印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相关知识传单4种3万余份,深入县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各村卫生所,并利用农村集会发放万余份,播放宣传光盘100余次,受众达6000人次,已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农村补服2730人,城市补服768人。

目标人群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自觉服用依从率达80%以上。

(3)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为了能更好地完成这项惠民政策,我中心抽调专人专车下各乡(镇)、村接送筛查人员,使农村妇女切实感受政府的关怀,真正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受到农村妇女的广泛赞誉。

1)“宫颈癌”筛查项目:

2016年度任务数4000人已全部完成,其中病检44人,生殖道感染67人,子宫肌瘤15人,原位癌5人,癌前病变7人,分别作了相应治疗。

2)“乳腺癌”筛查项目:

2016年度任务数1000人已全部完成,其中乳腺结节59例,乳腺囊肿7例,乳腺增生255例,腋下单发淋巴结47例,皮下脂肪瘤3例,腺管扩张11例,纤维瘤2例,可疑癌前淋巴结1例,可疑癌前病变1例,均已告知患者,如有疑问、建议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或治疗。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科学规范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

2016年对1260对夫妇进行了孕前优生优育健康体检。

其中发现对怀孕不利因素的有:

男性乙肝35例,女性乙肝20例,女性促甲状腺素升高30例,促甲状腺素降低69例,宫颈糜烂26例,附件囊肿19例,子宫肌瘤9例,残角子宫1例,经过综合评估后,及时联系患者建议暂不怀孕,到上一级医院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5)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母亲第二春免费生殖健康检查项目:

为提高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母亲生殖健康水平,让她们继续享受优质、安全的计划生育服务,2016年度任务数300例已全部完成,其中宫颈炎39例,老年性阴道炎65例,滴虫性阴道炎35例,子宫肌瘤29例,附件囊肿15例,及时联系患者建议定期复查。

6、扎实做好妇幼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作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计生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我中心抽调专业技术骨干以乡为单位,集中对妇幼员及各村卫生室村医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计生项目现场培训指导,共2次,培训人次达150人;配合参与县卫计局组织的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1期,培训人次达600人。

7、搞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管理。

我们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仁惠医院进行了2次督导。

全年我县共计采集送检新生儿筛查合格血片数2434份,筛查率为84.2%。

其中,仁惠医院共筛查378人,筛查率91.3%,;县人民医院筛查1481人,筛查率96.04%;县中医院筛查575人,筛查率61.4%,可疑苯丙酮尿症阳性1例,确诊先天性甲状腺功力低下症3例。

8、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按照《曲沃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

全年共组织县乡妇幼、防保人员进行专业培训1次,共计培训50人次。

发放免费检测试剂:

艾滋病2300人份;梅毒2200人份;乙肝2200人份;乙肝免疫球蛋白101人份。

孕期免费咨询2593人,免费孕期检测艾滋病、梅毒、乙肝试剂2566人,对免费检测试剂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2次,确保怀孕妇女在孕早期进行免费检测试剂的初筛。

全年对2例艾滋病孕妇进行了发药、产前指导、常规产检等项目;并对所分娩的婴儿进行随诊和指导治疗工作,分别于42天、3个月给予HIV-1核酸检查。

对2例梅毒孕妇进行了发药、常规产前治疗等项目,对所分娩的婴儿已做随访和预防性治疗。

9、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年来上环150人;取环90人;人流50例;药流130例,B超查环665例;查孕1115人,避孕药具发放情况:

男用避孕套103000只;外用药1100盒;复方左炔诺孕酮片860盒;女用避孕泡腾280瓶。

10、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升妇幼保健及临床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做为全县医疗卫生行业窗口单位,我们狠抓医德、医风建设,设置了意见箱和举报投诉电话。

要求全体人员热情、细致、周到服务全县妇女、儿童。

每周一开科主任例会,总结上周工作的开展情况,安排本周的各项工作;每周四下午组织专业卫技人员业务学习。

一年来门诊病人17110余人次,产前健康检查4610人次,同时强化中心医疗安全管理,各种制度、管理措施齐全、规范。

全年未发生医疗差错,没有投诉举报,在行风评议中得到较高评价。

11、机构能力建设情况

根据晋发改委科教发【2014】602号文件通知,确定批准我站在县城文公大街18号(原址)建设一栋集门诊、住院为一体的综合楼,占地面积128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总投资9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00万元,县级配套560万元。

目前,项目前期各项建设手续已办完,并于今年7月2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主体已全部完工,完成工程量计357万元。

根据《曲沃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曲财字【2016】35号)我中心对项目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做出了绩效评价。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2016年工作进展顺利,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

但当前我中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项目支付进度缓慢,人才匮乏,导致了我中心新老断层,形成了“一人兼多职,科员不稳定”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了我中心的发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财政预算由一般财政收入和财政预算支出组成。

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是指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各项事业经费、社会保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

而基金预算收入是指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基金收入。

基金预算支出是指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从基金中开支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

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会议费:

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房屋建筑物购建:

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开工时必须有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协议,完工时必须有审计局签章的竣工决算报告书、建筑安装业的税务发票。

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办公设备的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如购置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大型修缮: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同时,作增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信息网络购建: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除正常经费以外的开支,反映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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