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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计计法法会计法概述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会计法概述会计法概述会计法的概述和调整对象会计法的概述和调整对象会计法的概述和调整对象会计法的概述和调整对象19851985年年11月月21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1993年年1212月月2929日第八届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各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各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修正19991999年年1010月月31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单位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单位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单位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会计法的基本原则:

会计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处理会计事务2会计账簿的真实完整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监督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际会计监督5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资的奖励会计管理体制:

会计管理体制: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会计制度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法制定并公布。

第二节第二节会计监督会计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p76内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招待的朴互监督、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招待的朴互监督、朴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朴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织程序应当明确;明确;(四)(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程序应当明确。

单位负责人的义务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权:

单位负责人的义务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权:

单位负责人的义务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权:

单位负责人的义务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作出处理。

11原始凭证;原始凭证;22会计账簿;会计账簿;33财务报告;财务报告;44实物款项;实物款项;66会计管理制度的活动;会计管理制度的活动;77预算、计划等;预算、计划等;88纳税筹纳税筹划;划;99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

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

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型账簿1是否按照规定设置账簿;2是否存在账外账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行为等。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p78(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对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审核主要包括:

对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审核主要包括:

对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审核主要包括:

对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审核主要包括:

11审核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审核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22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审核;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审核;33完整性的审核;完整性的审核;44正确性的审核。

正确性的审核。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外国组织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四)(四)(四)(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转转转转p80p80从事会计工作人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书书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年以上经历。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阳取得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阳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P79第三节第三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离职应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人员离职应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输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四节第四节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以单位并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以单位并处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二千元以二千元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上二万元以下上二万元以下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三)(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诉;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诉;(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账本位币的;(八)(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资料毁损、灭失的;(九)(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伪造、变造会计伪造、变造会计伪造、变造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81p81有前款行为,沿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有前款行为,沿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五千元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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