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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docx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不断开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新局面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市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城建工作会议要求,认真总结2011年质量安全工作,部署2012年重点任务。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强化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各项制度,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违规行为治理,实现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面受控。

(一)深化工程质量监管措施,质量创优实现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建立工程各方主体责任人档案,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单位和责任人姓名,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修订出台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突出了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细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义务,提出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程保修、分阶段验收、设计师驻场、监理工程师报告等10项制度,特别是将倍受群众关注的外墙保温、门窗和地下室外围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和责任进行了明确。

三是加强了结构性建筑材料监管。

严格检验结构用钢化学成份和外观几何尺寸,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对水泥、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加大抽检力度,建立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实时上传配合比和计量数据,确保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合格;出台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封样抽测行为;出台了加强化学植筋质量管理的规定,严禁新建工程墙体拉结筋、构造柱钢筋、梁钢筋采用化学植筋法施工。

四是加强住宅工程监管。

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外窗和屋面进行淋水实验;修订《天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严格逐户验收;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实行回访回修,确保住房使用功能合格。

五是开展技术培训。

对我市新修订的22项地方标准进行宣贯,培训工程技术人员4000余名,进一步加深了技术人员对标准的理解和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在全市建设系统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建设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达到90%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数字大厦、医大总医院神经病学中心等14项工程获鲁班奖和国优奖,233项工程获海河杯优质工程奖。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实施安全责任书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立风险源档案,明确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监督责任人,规定重大风险源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指挥。

对重大安全隐患工程实行市总队、区县、责任主体分级挂牌督办,把风险源防控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逐级落实。

二是盯紧事故易发环节。

推动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自觉进行自防自控,建筑节能施工严把开工、施工和竣工“三个环节”,严格执行材料选择、进厂检验、现场保管、施工作业等方面的强制性措施,重拳治理保温施工火灾隐患。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实行注册管理,严禁私招乱雇作业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已注册的从业人员不得在多个安装单位从业。

轨道交通、深基坑工程实施勘察单位巡检和设计工程师驻场制度,加强现场指导;出台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降水管理办法和基坑开挖超前探测管理规定,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是提升了建筑渣土管理水平。

通过实行渣土运输企业目录管理,整合了市场主体,累计完成渣土运输车辆改装1500部,全力推动渣土“上不冒尖、后不压帮”的平槽装运标准,开展了百日联合夜查行动,治理建设工地运输车辆超载、撒漏和车轮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对重点道路增加流动巡查,维护道路环境面貌。

四是发挥示范工程的典型引路作用。

累计开展19次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交流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加强了各施工单位间技术和管理的交流融合,搭建了项目管理迈向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的平台,366个工地被评为市级文明工地,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控制考核指标之内。

(三)实行建筑市场“三部位”执法,加强动态监管

修订出台《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重点对市场准入和承发包交易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明确了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界线,为建筑市场依法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保证了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全面推行建筑市场“三部位”执法监察制度,将建设工程划分为开工、主体、装修三个阶段。

通过不同阶段的市场监管,建立起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制度,并与质量安全监督有机结合,与企业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评优等相结合,通过市场无形之手规范主体行为。

2011年,全市处罚工程未招标、未办理施工许可、转包等建筑市场违法案件343件,处罚金额1456万元。

(四)提高科技论证管理水平,扩大论证范围

一是明确了论证深度,规范了专家书面意见内容,推动科技论证工作标准化。

二是提出了防控各项风险源点的规律性技术措施,完成各类技术论证491项。

三是实施了工程实地踏勘、工程咨询回访和工程信息反馈三项制度,使论证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强化了论证意见的实施和执行。

四是超深基坑、高支模、外墙外保温、超高幕墙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施应用等纳入论证范围,要求超深基坑工程设计论证必须包括支护、降水、周边环境影响分析和施工要点提示等四方面内容。

(五)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加大处罚力度

面对建设规模日益加大,高大难深项目不断增多,坚持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依靠标准化、信息化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一是实行了监督执法标准化,将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在检查程序、方法、内容、标准上进行统一,规定标准化检查方法,通过实体追行为,强化行为监管,用监管工作质量,促责任主体的工作质量,用责任主体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是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监管水平,加大设备和人员投入,打造信息化监管平台,施工现场计算机辅助执法,实时上传检查情况,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实现监管过程公开透明。

2011年,我们开展了三个百日质量安全大检查和13项次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工程2947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68份,提出整改意见8506条;封存机械设备55台;对261个项目给予责令暂停施工的处理;对21家责任单位给予停标3至6个月的处罚;对32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给予停止执业资格6至12个月的处罚;对114家严重违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充分发挥了监督执法的震慑力,有效遏制了事故发生。

去年8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督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压力巨大,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质量安全监管任务繁重,预计2012年全年新开工各类房屋建筑4430万平方米,累计在施面积1.1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0%,全市建设项目超过6000项,单体工程量大、高层结构多、深基坑多、大跨度作业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广泛应用。

二是部分责任主体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

一些建设单位风险意识和创优意识薄弱,存在以包代管现象;一些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按合同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部分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建设规模和形势,规范责任主体行为、风险源管理、惩治违规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深化;各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联动管理的模式需进一步完善;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需进一步更新。

二、2012年工作任务

2012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保证安全质量,建设优质精品工程”的工作要求,以“不出事、出好活、管得对、抓得好”为目标,以“落实层级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过程控制,确保质量安全”为思路,在理清思路、扎实监管工作基础、提升执法能力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责任主体履责、激励创精品工程、健全管理制度上创出新特点,在建立安全点位监管机制、完善市区两级管理、防控地铁施工风险上破解新难题,努力做到面上管住,点上抓牢,点面结合,实现质量安全全面受控,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要达到100%,工程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严格控制伤亡指标,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百亿元增加值死亡人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牢“推动责任主体履责”主线

主体履责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各企业主体要确保落实自身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好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作用,强化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要负组织管理责任。

施工、监理企业要将各项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提高操作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作业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内部自检及通报制度,自检结果要报告监督机构。

施工企业要积极参加创优观摩活动,互相学习借鉴,交流管理经验,发挥优秀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监督部门要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评价制度,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的四个阶段进行工程质量安全评价,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形成督促企业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2012年,全市工程质量创优工作要再上新台阶,要争创鲁班奖和国优奖10项、海河杯奖260项,市级文明工地奖400个,建设、施工企业要做好精品项目储备,提前确定目标,以目标来带管理,以创建精品项目为载体,全方位推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抓牢“规范政府监管行为”主线

1、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今年,组织起草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要充分听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以及社会有关方面意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依据和程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完善市、区层级管理

按照“点上管住,面上抓牢”的管理思路,今年要进一步完善市、区层级管理模式。

一是完善工作程序。

市总队每月要向区县下达监管工作任务单,明确区县监管职责,明确项目风险源施工时间段,明确五方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把风险源的防范责任化、具体化。

每月牵头组织召开区县支队联席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区县落实监管责任,掌握各区县监督工作动态和各项法规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考核。

市总队牵头开展对区县监管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年底进行排名,推动创建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区县,组织观摩交流,以点带面,取长补短,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

3、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要在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上下工夫。

一是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标准化,严格执行现场计算机执法,同时,要建立调查笔录编号、核销制度。

二是充分利用科技的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能,研发地理信息查询系统(GIS),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控系统和材料检测监控系统。

三是研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理清市总队与各专业监督站之间的职能分工,明确监管模式、监督程序和内容。

四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主题举办不同类型的监督人员培训班,让市区两级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规定、新标准,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五是深化《天津市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执行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无违纪、违法情况。

4、持续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为确保各项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今年计划组织开展三个百日大检查,包括了开复工项目、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掘进机械设备、暑期雨季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大型公建(包括学校、医院等生命线工程)和深基坑、大型桥梁、地铁工程、社会保障用房及示范小城镇、重大风险源、旧楼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冬期施工、围挡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建筑材料及检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监管支队管理工作等16项30次专项治理活动。

市总队、各区县支队要发扬勇挑重担、连续作战的城建精神,充分发挥监督执法职能,做到检查按规范,问题有整改,违规有处罚,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企业主体履责到位。

(三)强化六项管理

1、强化工程科技对质量安全管理的支撑作用

不断提高工程科技应用和管理水平是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范的基础。

一是强化专项方案论证、实施、监督全过程管理,继续实施工程实地踏勘、工程咨询回访和工程信息反馈三项制度,强化技术论证与现场监管的联动,确保论证意见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施工中的应用研究,加强施工过程事前控制和动态管理,做到主动防险。

三是建立统一的技术论证信息化平台,归集各专业专家分析意见,评判集成专家系统,为社会提供有益的工程借鉴经验。

四是做好重大项目技术论证,特别是针对地铁5、6号线、地下直径线、T2航站楼等重点工程及117大厦等高大难深项目,进一步提高论证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为建设施工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2、强化质量检测行业管理

要进一步提升全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整体能力和水平,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重新就位的准备工作,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和检测能力单一比对活动,坚决打击出具虚假报告、伪造虚假数据等违法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强化“硬隔离”强制管理

研究轨道交通、节能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检测、深基坑和治理质量通病等方面刚性约束规定,制定“硬隔离”的限制条件,使其成为质量安全工作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4、强化应急管理

健全深化应急管理预案,优化指挥体系,配齐抢险设备,增强人员力量,实现应急指挥系统与现场作业面抢险工作的互联互通,全年开展两次应急抢险演练,提高对突发险情的联动处置能力和实战能力。

5、强化全覆盖管理

针对城乡结合部村镇“边缘”项目、低资质施工企业施工的项目、发生过事故企业施工的项目、事故易发频发区县的项目等“夹层”项目和施工难度大,技术风险高的项目,按照工程类别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作为专项检查和巡查的重点,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做到全覆盖。

针对工业项目的特点,加强对结构强度、几何尺寸、构件位置和设备安装质量等关键环节检查,确保设备安装质量和运行安全。

6、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今年重大政治活动多,党的十八大、市第十次党代会、夏季达沃斯论坛将陆续召开,请同志们务必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将重要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做实、做细,不出纰漏。

一是提升施工围挡水平,本着施工工地围挡要“围”也要“美”的原则,主干道路、繁华场所、重点地区工地围挡要按新的标准提升水平,地铁工程围挡要统一,使工地围挡成为展示城市风貌的载体。

二是加强工程渣土装运管理,继续将“限制超装、严格密闭、强化冲洗”作为工作重心,规范挖掘机驾驶员装车作业行为,施工现场要设置限高架和自动冲洗设施,改进车辆改装和维修水平,制定渣土装运企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将渣土装运管理工作进一步向各区县延伸。

三是保持治超工作成果,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一律加装称重计量设备,严禁预拌混凝土企业接受超载车辆。

四是各施工企业在中高考、夏季要合理安排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做好施工苫盖,防止扬尘污染,维护群众正常生活。

(四)聚焦五项重点,关注五大环节

1、聚焦高、难、深、大项目

要深化重大风险源管理办法,细化安全点位监控指导,对易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关键点位和环节,明确事前审查、过程控制和事后检验的把控重点。

继续完善风险源档案,正确识别风险点位,明确责任单位和施工时间段,纳入监管信息平台,实施动态监管,每月更新调整;根据不同风险类型,评估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控。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领导带班、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2、聚焦地铁轨道交通工程

地铁5、6号线即将开工建设,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总结地铁2、3号线事故经验教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技术保障,使每一项操作、每一个节点、每一道工序,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要进一步强化施工风险管理,对施工风险、盾构掘进机械进行安全评估,对一线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推广应用定型安全通道,确保施工安全。

3、聚焦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永久标牌、分户验收、回访回修、外檐窗淋水试验、样板引路等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4、聚焦医院、学校等生命线工程

强化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验收责任,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阶段及竣工验收要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验证工程实体质量。

5、聚焦结构性建筑材料

探索建立建材和部品、部件采购、供应终身质量责任制,每个工程都要建立统一、规范、详细的台账,标明产品各类信息,以及采购、供应企业和负责人,发生质量问题追究相关责任。

在材料使用管理方面,强化建材使用备案、见证取样送检复验等重点环节管理,严格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制度,每季度对违反技术标准违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企业进行通报,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

6、关注深基坑

为确保深基坑工程周边既有建(构)筑物安全,按照预防预控、关口前移的原则,建设单位要牵头对周边既有建(构)筑物开展施工前现状评估,维护合理诉求,加强施工过程中变形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执行深基坑风险保证金、隐患挂牌督办、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勘察单位巡检、设计师驻场、领导带班制度。

7、关注高支模

严格《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落实各项构造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审核和专家论证制度。

8、关注起重、掘进机械设备

建立起重、掘进等机械设备数据库,年度发布淘汰机械设备目录;试点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和远程网络安全监控管理,实行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超载、超员视频监控,控制乘载人数,实时掌握设备运转情况,保证安全运行。

9、关注施工安全用电

严格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格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严格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10、关注一般安全事故防范

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范措施,建筑工程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

建立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审批不得拆除。

同志们,工程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牢记责任、不辱使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作风,扎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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