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23429937 上传时间:2023-05-17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3.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docx

绩效评估报告提纲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一)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五)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六)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重点)

(一)评价基本指标分析;

(二)评价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三)绩效定性指标分析及详细文字说明,包括项目支出实施后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具体体现;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等;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需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完工项目验收报告;

(二)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财政部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文件;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四)评价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环境监测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7〕5号),采取统一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以省、市、县(市、区)上下联动即分级评价和全省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省财政厅组织协调了全省环境监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省财政厅委托具体实施全省综合评价工作,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省级和各地绩效评价报告及资料的基础上,聘请省人大财经委、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浙江省水电建安公司、浙江大学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组成五个检查组分赴10个市,对20个县(市、区)的18个水站和19气站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并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形成环境监测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报告。

现将全省环境监测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概况

为全面提升浙江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服务,《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提出了全省环境空气和主要交界断面地表水自动监测和管理系统建设计划和目标。

为实现这个目标,在全省范围内的江河流域设置省、市、县主要交界断面地表水自动监测站82个,在全省区域网格布点和重点区域设置空气自动监测站160个,同时配套建设全省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系统,数据信息实时传输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04年,全省已建设  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  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环境监测项目”)经浙江省经济规划研究院组织评审后报省发改委,2005年6月22日,省发改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的实施。

2006年4月24日,省发改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方案的复函》对项目调整方案进行了批复。

2007年10月10日,省发改委以《关于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对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根据浙江省自动监测监控网络建设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环境监测项目计在城市(县)和重要区域建设10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同时建立相应的监测质量控制、监测信息传输和管理系统。

2.项目实施情况

环境监测项目的主管单位省环保局,专门成立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局自动监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

省环境保护局自动监测建设领导小组与自动监测站所在市、县(市、区)政府签署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责任书,具体由各地环保局落实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

环境监测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自动监测设备及相应管理系统、传输系统由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招投标,各地监测站房建设由各地环保局落实承建。

环境监测项目的资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投入。

其中:

地表水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含集成经费)、省级空气背景站(含站房建设和全省备用仪器)、全省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系统和省级数据传输信息管理系统的资金由省级财政投入;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地表水自动监测站采水栈桥等土建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实验室改造等的资金,由所在地地方财政投入;

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资金,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状况,由省级财政和所在地财政共同承担(地方财政具体承担金额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和所在地环境保护局以签署承诺书的形式共同约定),地方财政承担的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配套资金共计2526.01万元(不包括2006年宁波直接支付的2个气站设备款156万元);至2007年9月底,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已收到地方配套的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资金1980.37万元,挂其他应付款账,尚有545.64万元未配套;

由于宁波市为计划单列市,故宁波市范围内的上述检测仪器、站房等的采购、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财政承担。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环境监测项目计划于2005—2007年完成,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为32080.0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概算为18080.58万元,地方财政投资概算为13999.50万元。

截至2007年9月底,省级财政三年实际到位15682.00万元,实际支出15353.71万元,各地财政累计已投入10260.04万元。

目前,除1个空气背景站(龙泉市凤阳山)仍在建外,该项目建设要求的其余65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9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建设完毕,相应的监测质量控制、监测信息传输和管理系统也已基本建成。

环境监测项目除站房建设投资款以外,其他投资合同总金额为17285.44万元,其中:

各地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合同价5294.13万元(见附件三中相关内容),各地空气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合同价7393.04万元(见附件三中相关内容),各地备机及省级监控中心的仪器设备合同价4288.52万元(见附件三中相关内容),省级其他相关建设投资合同价309.75万元。

截至2007年9月底,已支付14846.92万元,尚有2438.52万元须支付。

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2005年建设情况

2005年7月,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技术交流、国内调研和政府采购,完成了32套地表水自动监测设备和35套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工作。

采购过程中,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浙江省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并成立了谈判小组,经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设备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评标、决标、签订合同等步骤齐全,手续到位,中标结果和竞争性谈判结果均有公证单位出具公证书;当年招标时采用各类监测仪器分别向供应商招标的方式,地表水监测仪器一般均有4-5家供应商参与竞标,空气监测仪器一般均有3家供应商参与竞标,但其中TOC、TN、TP、多普勒流量计、叶绿素监测仪和长光程仪器由于竞标单位数量较少,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当年年底前,相应的32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3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始建设。

(2)2006年建设情况

2006年8月,2005年开始建设的32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3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基本建设完成,并由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分批进行了单项验收。

2006年9月,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地表水自动监测设备和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及全省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系统和省级数据传输信息管理系统的采购工作。

采购过程中,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浙江省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并成立了评标委员会,经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设备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评标、决标、签订合同等步骤齐全,手续到位,中标结果和竞争性谈判结果均有公证单位出具公证书;当年招标时采用监测仪器打包由集成商牵头竞标的方式,空气监测仪器有3家单位参与竞标,地表水监测仪器有4家单位参与竞标。

2006年底前,剩余的33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6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始建设。

(3)2007年建设情况

2007年6-8月,2005年开始建设的33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6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基本建设完成,并由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始分批进行单项验收。

2007年,建设完成了省级监控中心的建设,全省实现数据联网,环境监测项目整体投入试运行。

预计项目的整体验收将于2007年11月开始进行。

另外,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计划于2007年建成全省监测质量控制系统(在1个设区市及82个水站现场建立质量保证实验室),并对2005年前地方已建设部分自动监测站点进行技术改造。

3.项目运行维护情况

环境监测项目在用的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目前尚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但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开始考虑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自动监测项目建设形成的是一个自动化的监测系统,涉及了样品采集、化学分析、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网络通讯、计算机应用等多个专业领域,今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从2007年开始,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已委托专业的运营公司对已验收的站点进行专业维护和巡检,同时逐步开始建设全省环境自动监测专家库和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备品备件库,以保证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检测数据的质量。

(二)评价结果

环境监测项目的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为改善环境质量落实了基础工作

实时掌握并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和重要水域水质状况,是我省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环境监测项目的建设,是污染控制、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抓紧解决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

通过环境监测项目的建设,可以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及时掌握重要水域水质质量状况,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突发性污染事故,为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污染事故纠纷、明确各地区法律责任提供基础资料,也为今后省内开展生态功能区管理工作和进行地区间生态补偿落实了基础工作。

2007年10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浙江省环保局考察了环境监测项目形成的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系统,评价该系统达到国内领先的水平,并认为通过对这套系统的认识,“感觉到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全有希望走出一条新路”。

2.满足环境决策的科学化要求

通过环境监测项目的建设,全省已经建立起了城市空气质量和重要水域水质状况的监控网络,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了监测数据共享。

这使全省各类环境监测数据信息的统一管理和整体分析得以实现,为今后建立环境统计、分析、预警等模型、形成环境管理综合分析系统打下基础,最终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创造了条件。

3.提高环境监测管理水平,提升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通过环境监测项目的建设,引进了国际上的先进监测仪器和监测技术,实现对环境质量状况的实时在线监测,全面提高了全省环境监测和管理能力,同时也提升了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通过环境监测项目的建设,编制了完整的监测网络的建设技术要求、验收规定、运行规范,通过监测站上岗人员的培训提高了地方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

4.为今后涉及环境方面的相关考核提供了量化指标

通过环境监测项目的建设,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实时掌握城市空气质量和重要水域水质状况,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有利于各级政府和排污企业“环境诚信”的建设,为今后省内涉及环境方面的相关考核提供了量化指标,为今后全省和地方环境质量考核及总量控制提供了技术依据,为各地区制订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和环境污染控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评价结论:

在各市、县评价的基础上,经专家组抽查复核,同时结合专家组对省级和各市、县(市)工作的综合评定,环境监测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7.21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其中,环境监测项目省级部分评价得分86.04分(见附件1),地方部分评价得分88.38分(见附件2),本次评价按照省级部分和地方部分权重各0.5,综合计算得出该项目评价综合得分。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

环境监测项目的建设实际从2005年全面展开,2007年7月以后项目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但直至2007年8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才完成,至2007年10月10日省发改委才以《关于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对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客观上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手续繁杂,实际建设过程中采用了边办手续边建设的方式,因此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实施,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已基本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间完成,但是由于部分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特别是前期报建审批方面的工作),给项目整体验收及今后运行使用带来一些困难。

2.站房建设总体规划欠缺。

一是前期审批程序不到位。

由于总体项目前期审批未到位和要求各地站房建设时间紧等原因,各地监测站房建设普遍存在前期审批程序不到位,项目的土地取得手续、建设规划许可证、航运水利部门审批等手续均未办理完毕,导致站房综合验收存在困难。

二是站房建设标准化程度较低,形成一定浪费。

虽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部门编制了自动监测网络的建设技术要求、验收规定、运行规范,但是由于项目时间紧迫,在各监测站房建设过程中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仅对站房仪器间有面积要求,对站房具体建设方案没有统一要求,由各地自行设计,导致建设中各地站房面积大小差异较大,部分站房空置面积较多,形成一定的浪费,土建工程的建设标准化程度较低。

3.会计信息质量不高。

一是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也未能及时将设备采购价格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各地方站点,导致地方未能及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备查账。

二是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各地监测站在会计核算中普遍存在只对环境监测项目总体支出记账,未对各站点分别设置明细账,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4.监测数据准确性有待提高,实际应用不够。

检查中发现部分站点的部分监测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差异的原因有待进一步研究分析,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待完善;目前,各站点的监测数据通过信息传输系统实时传递到电子信息平台,上报省环保局和相应环保部门,只有少数市、县的环境质量信息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极个别县向政府提出了预警信息,除此以外,监测数据的其他应用途径缺乏,整体利用率不高。

5.合格的监测技术人员不足。

部分地方的水、气站点存在持证上岗人员不足的现象,可能会影响监测站点及仪器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四)相关建议

1.加快项目建设的后续工作,促使项目发挥更大效益。

一是与土地、规划、航运水利等相关部门继续沟通配合,争取尽早办理项目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保证项目成果的合法性。

二是加快各地站房验收进度,抓紧项目的整体验收工作,促使项目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后续基本建设的标准化工作,建议今后对站房的建筑结构等方面采用标准化设计,节约相关设计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后续设备采购管理和设备适用性调研,引入设备全寿命管理概念,在设备选型和竞价谈判中考虑设备的使用环境、使用寿命、运行维护费用和耗材供应情况,保证设备适用性、采购价格和运行维护费用相对合理。

2.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拓展监测数据的应用途径。

首先,环保部门要督促供应商提高维修水平和维修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和维修效率,监测部门要加大投入科研力量,与设备供应商一起针对监测对象和监测环境的特殊性改进监测工艺和监测方法,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各地环保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媒体的支持,将监测数据以环境质量日报或周报的形式公开发布,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其次,要加强对监测数据进一步分析利用,逐步建立环境统计、分析、预警等模型,最终形成环境管理综合分析系统,更好地发挥环境监测系统作用,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创造条件。

最后,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就项目的资源利用上进一步沟通协调,对环境监测项目建设形成的各项资源充分利用,实现整个社会的资源共享,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能充分有效的为社会生活服务,真正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3.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中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明细科目,对于自动监测网络今后运行阶段中相应的运行维护费的会计核算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使会计信息准确、及时、可靠。

二是尽快进行项目的决算和审计工作,尽早确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资产调拨手续,使管理更加到位,会计信息更加可靠,为资产管理提供基础性资料。

4.加强指导检查和培训交流,提升监测人员业务水平。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自动监测站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下拨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长效的检查督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自动监测站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提高设备使用效果,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是广州市容环境卫生局属下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任务是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终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营运监管工作。

目前,管理中心已完成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兴丰填埋场的建设工作,正在进行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广州市第三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兴丰填埋场扩容的筹建工作;另外,该中心还对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兴丰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营运监管,对已封场的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大田山垃圾填埋场进行管理。

(二)项目实施依据

1.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关于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投资〔2001〕552号)

2.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关于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投资〔2001〕275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字〔2000〕第145号)

4.《广州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穗地预审〔2001〕118号)

5.广州市建设委关于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函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是广州市政府为有效解决日益严重的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引进国际先进环保技术建设的一座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厂。

该厂日处理生活垃圾900t/d(max.1040t/d),发电量为13100万度/年,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

在安全、无害焚烧处理垃圾的同时,高效回收热能发电。

该厂于2001年10月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2005年12月建成,2006年1月移交给法国ONYX公司承包营运。

ONYX以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具有良好经营管理业绩而著称,根据协议,ONYX将自主管理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年。

二.项目申报绩效基本目标

(一)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广州市生活垃圾产量益增多,但垃圾处理方式单一,目前广州城市生活垃圾的唯一处置方法是填埋,主要处置设施有兴丰、大田山和李坑垃圾填埋场,大田山和李坑垃圾填埋场即将满容封场,到时广州市全市每天近6000多吨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兴丰填埋场,这势必加重兴丰填埋场的处理负担,减少兴丰场的使用寿命,而垃圾填埋主要存在问题环境污染严重,垃圾减容几乎为零,并且占用土地资源等。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实际情况,广州市环卫局决定因地制宜,将焚烧和综合处理作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目前广州市生活垃圾热值不断和升,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处理已成为可能。

在此情况下提出兴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二)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

根据《广州市中心城区2010年前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修编建设计划》,至2007年广州市将建设三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广州市中心城区的垃圾卫生填埋方式将逐渐减少到50.97%,焚烧比例将上升到37.72%,至2009年,焚烧方式比例将超过填埋方式,将会形成以焚烧为主、辅以综合处理,卫生填填埋为最终处置方式。

至2010年,垃圾焚烧处理的比例将增加到52.78%,将使全市的生活垃圾的终处理将大大减容和减量,到时只有20%的固体废渣(约1000吨)和3000多吨原生垃圾入垃圾填埋场。

(三)经济、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技术水平与国际同步的大型垃圾处理设施,是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环卫现代化的标志性工程项目。

自去年10月试运行以来,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环保指标和经济指标国内领先。

它的建成投产,使我市生活垃圾处置从过去单一的填埋方式发展到综合处理和资源再生利用,成为我市完全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良好开端。

有效控制了二次污染,有利于广州市建成国家卫生模范城市,改善投资环境。

三.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一)财政投入情况

2005年市建委批复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固定资产投资22795万元,项目实际投资为2438.5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2258.5万元,市财政局投资179.96万元。

2006年市建委批复使用资金为13162万元,项目实际投资为11535.8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9550.8万元,市财政局投资1984.9万元。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调概情况

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01年经国家计委批复立项(计投资〔2001〕552号),批复项目总投资为71269万元。

同年十一月,国家计委批复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投资[2001]2760号文),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为72552万元。

在工程实施阶段,因工程实际需要或突发情况,致使工程费用超过了批复的项目总投资。

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行,正在进行验收和结算,合同签约总额(包括各种费用)为76662.85万元。

具体情况为:

1、可研投资估算所含项目:

1)、建筑工程:

可研估算投资中建筑工程费用为7818.86万元。

实际施工程中合同总金额达11973.3577万元,比原估算增加了4154.4977万元。

2)、设备购置费:

可研估算投资中设备购置费为40882.778万元,实际设备购置合同总金额为34845.8454万元,比原估算减少了6036.93258万元。

3)、安装工程:

可研估算投资中安装工程费用为6953.5万元。

实际安装工程合同总金额为11280.5万元,比原估算增加了4326.9759万元。

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可研估算投资中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8570.82万元。

实际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合同总金额17441.46万元,比原估算增加了8870.63万元。

2、增加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增加了一些可研中没包含的项目:

1)、进口设备关税:

增加了进口设备税金总计1014.7767万元。

2)、宣传演示模型:

作为广州市的环保教育基地,增设了宣传演示模型等工作内容,合同额为106.9086万元;

增加项目总计1121.6853万元

综上所述,可研投资估算所含项目和新增项目两部分,实际合同(费用)总额共计76662.85万元,与原估算投资72552万元相比超过4110.85万元。

由于尚未完成最终结算,预计结算价会超过合同价1000万元,最终超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