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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存在哲学的观点论运动现象
從存在哲學的觀點論運動現象
本文節錄自劉一民著作「運動哲學研究」一書中之一章,在此省略參考文獻,並將原文去頭去尾,以減少頁數篇幅,以適合同學閱讀。
而劉一民先生為美國普渡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台師大體育系教授。
專長研究西洋當代哲學、後現代哲學、文化研究,以及身體、運動、體育、遊戲、休閒的人文思考等專題。
壹、存在哲學與運動
存在哲學可以說是人類對於二十世紀充滿危機,令人不安的時代或社會狀況反映的一種哲學思想。
二十世紀初期,科技抬頭,人類文明進步神速,可惜美麗的肥皂泡泡卻禁不起時間的考驗,慘酷的兩次世界大戰,顯露了人類猙獰的面目,嚴重地影響了人性的尊嚴。
科技的代價,僅換來了集體同類屠殺的厄運;文明的價值,無助於人性尊嚴的挽回;人類處身於現代社會中,「荒謬」、「苦悶」、「恐懼」、「不安」等感覺,如影隨形,困擾著人們。
這些蝕骨噬人的問題,驅迫哲學家們沈思默想:
生命的意義為何?
人性的價值何在?
因此存在哲學乃應運而生。
由於這種思想方式是探究人內在根底的體驗,人由反省自己、而認識自己、而批判自己、而超越自己來瞭解生命,進而肯定「存在」的真義。
這種體驗表現於文學作品和電影、藝術而傳播於社會大眾;應用於心理學而發展成「存在心理治療學」;在哲學界開花結果而蔚為「存在哲學」,或謂「存在主義哲學」。
存在哲學並沒有固定的哲學系統,它可以說是多位哲學家或文學家思想和作品的集合體;人類的痛苦面和存在問題也並不始自二十世紀,只是存在主義哲學家對其有新的體驗,並賦予新的意義。
存在哲學所用的「存在」,是指「人」的存在,而且是「具體的個人」個別的,主觀的,真實的存在。
一般而言,存在主義哲學家對平常桌椅、傢俱等的存在並不關心,他們關心的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的「個人」的存在,而且他們認為理性的考慮和抽象的觀念不能解決人性的問題,普通的法則和一般概念不能捉住完整、具體、特殊的個人①,人唯有經由個別的,具體的、主觀的、經驗的、直接的經驗人生,才能掌握人生「真實的存在」,這是人「自由」的可能,由此而作人生的「抉擇」,創造價值,實現自己。
雖然亞斯培(KariJasPers)在「悲劇的超越」一書中曾引用中國人鬆弛而寧靜的臉龐與西方人緊張而自我意識的表情相互對照,說明中國人曾經一度處在一種沒有悲劇陰影的安全感裹面②。
但現代中國人幾乎無一倖免於戰爭的威脅,即使當今生活在自由中國台灣的年輕人,無論在精神或肉體上,亦時常默忍著中共大陸政權有形無形的打擊,許多國家經濟的威脅和政治的干涉。
因此,我們可以說,這一代的中國人,當更具有對於「自我存在」體驗的環境和經驗。
事實上,這種痛苦的層面,亦深探地顯現在我國的運動發展上:
傳統士大夫觀念,升學主義「風靡」整個教育界,使體育得不到肯定的地位;絕大部運動項目引自外國,運動的推展上缺乏堅實的根本;地處海隅一角,政治影響運動的結果,使我國必須花費更多的精力維護所謂「合去的地位」;體育觀念的偏差,影響國內運動的推展「步履維艱」。
這些困境,在在需要我們不懼於環境的險惡,肯定自己的存在,超越昏懵無知的心靈,在搖曳中堅定始終不移的信心,「透過自身仔覺,用合情合理的方式,給自己未來的存在設計,抉擇自己的人生觀,因而為自己的存在開拓出遠景,能在現實的苦問和荒謬中,創造自身的本質。
本章所列八個項目,主要是依據筆者主觀上的意見,取存在哲學上一般概念,可作為體育或運動觀念的澄清,且易為體育界或運重接受者,作為取捨的標準。
其中,「軀體」的概念,齊克果、海衣等存在主義哲學家均少論及,僅以馬賽爾、沙特、梅露彭挺MerleauPonty)為最著,「軀體與存在」一節,則多引自馬賽爾觀念,由此引出運動上的體觀,與一般「運動界」將「軀體」界定為「運動的工具」已大異其趣,讀者可多加注意。
有關遊戲或運產描述雖偶而散見於存在主義哲學家的日記或小說中,但均無嚴肅的論及,而「遊戲」卻是存在主義教學家重視的重要環節之一,其對體育的影響自不在話下,幸好沙特在「遊戲與嚴肅性」中有專論,故能引自教育哲學書籍並予臚列之。
「超越性與運動」一節,筆者將「運動」視為主體的一部分(即以主體而不以客體對待),付予超越的特性,存在哲學則僅界定「人」具有「超越性」。
其它「具體的個人」,「荒謬」、「苦悶」、「恐懼」、「不安」,「自由與擇抉」,「我一你模式」等概念對於運動現象的解釋和體育教學上曲用均有很大的助益。
存在主義哲學家各人所用名詞往往有特殊意義,與平常的觀念或許有些出入,尤其德文、法文、英文、中文互譯的結果,這種差異可能更易混雜。
這也是筆者寫作本文遭受甚大的困難之一。
筆者在寫作過程中,部分名詞已簡化或歸類,有些則未特意詳加界定,僅以重疊方式敘述,蓋恐因機械性定義傳達失神,且存在哲學多強調體驗所致。
一、具體的個人
存在哲學討論的對象是「具體的」、「個人的」存在,它對於個人存在的看法,以為每一個人是獨一的,不可替代的,不可用任何形而上學或科學的名詞來加以解釋的,每一個個人有他獨一無二的人格,有他真實的存在,不可替代,也不可簡約為其它任何單位或抽象符號。
也就是說,「具體的個人」本身既是被討論的客體,他也擁有不容否認的「主體」身份,這種「主體性」,使別人不能忽視他,也使這個「具體的個人」能夠為自己的想法看法作一合情合理的抉擇,選擇自己的存在,選擇自己⑦。
在運動科學上的研究,當「具體的」、「運動的」、「個人」被當作物質般的分割研究時,人的「主體性」「具體性」已遭到嚴重的威脅,此時當注意掌握真正的運動科學研究對象為一「具體的個人」,強調科技整合,在本位研究之餘,不忘記人的「具體性」、「主體性」。
體育教學或運動訓練,強調團隊或合作的重要時,也不要忘記賦予「具體的個人」以存在的意義,讓這個具有「主體性」的個人,能夠發揮「自由抉擇」的力量,為自己的目標或理想奮鬥。
這些都是我們在運動科學研究和體育教學及運動訓練當注意的課題。
二、軀體和存在
存在主義者都承認存在乃世中存有,沒有環境,便沒有存在。
所以他們一定承認軀體對存在是具有建構性的,因為一個人除非通過軀體,否則不能存在於世界之中,或與環境互相影響⑧,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馬賽爾(GahrielMarcel,1889一1973)在「什麼是存在」一文中指出⑨,我們人類往往把自己當作主體,企圖要控制自己的軀體,可是經驗卻充分顯示出,「我」不僅無法完全控制軀體,有時反倒受軀體控制。
因此,馬賽爾認為,「我」和「軀體」之間的關係,不但如一般觀念所謂「我「有』軀體」,而且是「我「是」軀體」,也就是說,馬賽爾把「軀體」提昇到「主體」的地位。
他舉了醫療上的例子,他認為醫療是以「主體」對「主體」的方式加諸軀體上,這樣我們才能瞭解,為什麼痊癒的人幾乎都在醫療之初便有心理準備;而有時候疾病的治療對主治醫師來說,反倒是無法理解。
我們從事運動時,往往把「軀體」當作純粹的「運動的工具」―也就是說,把「軀體」當成某一種與「我疏離」的「物品」,於是拿它作毫無節制的鍛鍊,忽略了「我」的感受及「軀體」的「主體性」,這說明了為何許多運動員在運動上成功了卻因「我」不能平衡而崩潰毀滅了。
運動科學研究有時亦過分簡化「軀體」的特性,將其視為純然的「客體」,以為這樣可以拋棄「價值」上的約束從事專精的科學研究,忽略「軀體」、「主體性」的考慮,導致研究的失敗或研究的成果不能實際應用於運動或體育教學上。
三、「荒謬」、「苦問」、「恐懼」、「不安」
在個人生命存在的體驗當中,存在主義者往往強調人生痛苦面「荒謬」「苦悶」「恐懼」「不安」等概念,例如卡謬對「荒謬」的特殊感受,雅士培覺察到「實有」的「脆弱性」,海德格經驗到「向死亡推進」,而沙特則發現一種普通的「嘔吐」⑩。
這種人生痛苦面的體驗,可以說是始之於人類社會。
然而近年來人類外在社會變動劇烈,內在價值觀念遭受衝擊震撼,致使人類更容易經由自己的經驗去體驗人生,「痛苦概念」又是最敏感,最容易壓迫人類心靈層面,透過這種痛苦的體驗,有些人沈淪了,走不出「荒謬」「苦問」的探淵,有些則更能領會自身的尊嚴,在逆境中抉擇自己的存在模式,成功地以歡樂替代眼淚。
運動不全然是快樂的,它往往包含了許多痛苦的感受:
學生為不能自由自在選擇老師教材而煩惱;選手為不可頂測的成敗而憂慮;運動組織化使人們擔負更多的責任和義務;追求運動技術的高度發展使運動員失去了歡愉動機。
這些種痛苦的感受,有些是需要老師或教練協助其解決,有些則要學生或選手獨自應付處理。
就存在哲學的立場來說,老師或教練不應該為學生或選手清除任何可能的痛苦障礙,因為這樣會使他們真正成為「溫室的花朵」,而不能達到生命成熟的階段;另一方面也不應該坐視不管學生「荒謬」「苦悶」「憂慮」「不安」等感受,而應該協助其做好「自由抉擇」,發揮「意志力」,持續「責任感」,創造更新的生命。
四、自由與抉擇
各存在主義哲學家對於自由都有註釋,像海德格的「自由是存有者自身的顯現」,像沙特的「自由即人心中昇起的空無性」,卡謬表現的自由概念,是人類無私的博愛,這種博愛發自良知的覺醒,並促成對生命的絕對肯定,和他們比較起來,亞斯培的「自由」更富積極和堅實的意義,他在「當代的精神狀況」一書中曾明言「自由的本質即是奮鬥。
」綜觀存在主義者對自由的論說,我們可以得到一普遍觀念:
個人有一切行動的自由,其自由的顯現,在於他個人的「自由抉擇」,抉擇的對象,便是他如何面對世界,創造個人存在模式。
從另一方面角度而言,一個人自由存在於世界上,事實上是孤獨地立於天地之間,他唯有自己負起自己生命的責任,作好抉擇,創造自己的命運,才能突破「荒謬」、「苦悶」、「憂慮」、「不安」的局面,保有自我真實的存在,在這個過程之中,「抉擇」乃益形重要。
「自由抉擇」的理論,可以很具體引用到體育教學情境,而不僅是抽象的原則。
從事運動的過程中,人們往往必須作許多顯而易見的抉擇:
如何尊重他人?
如何應付衝突?
如何爭取勝利?
如何贏得友誼?
如何面對失敗?
如何堅強意志?
如何保持真我?
如何創造命運。
身為體育教師,應該明白學生是「很不自由地」被投擲到體育的教學情境,他們沒有選擇老師、教材、進度的自由,也沒有選擇不運動的自由,這種「荒謬」、「苦問」的情境之下,體育老師如何尊重並發展學生的「自由抉擇」可以說是體育教學上十分急切而實際的課題之一。
五、責任與意志
存在主義者認為個人對於「自由抉擇」之結果持續的關懷,便是「責任」,「責任」的第一要素是自我肯定,懷斯曼(A.D.Weisman)說:
「責任感乃是肯定我的真實―以及我不和別人一樣」()這也就是說,能夠持續地對「自由抉擇」的關懷,需要「意志」,對於自己或社會的責任,必先要肯定自我,把握自己的真實性,不可「人云亦云」。
在運動世界裹,「責任」是最常被誤用的觀念,「意志」卻是最常被忽略的特質。
錯誤引用「責任」概念的人,往往忽略別人「自我肯定」的權利,以「集體利益」「責任感」「團隊精神」等大帽子套在別人身上。
忽略「責任」的人,則常常以「這是我個人的自由」做為口頭禪,不尊重別人和社會的存在。
體育教師缺乏「責任」,則「放牛吃草,坦然為之」,運動員缺乏「責任」,自然削減團隊的實力,濫用「責任」概念,則形成「專斷教學」「權威教練」。
我國運動選手缺乏「意志」特質,不能吃苦耐勞,實起因於未能肯定自我的存在,做好「自由抉擇」,持續自己的「責任」。
許多運動教練把比賽失敗歸諉於「體力」「技術」不如別人,殊不知堅毅的意志,乃是增強體力,提高技術的第一要素。
反之,如果我們的運動員,根本就沒有「自由抉擇」,未能肯定自己的存在,每一行動或動作均由外在因素決定或控制(如受制於社會的觀念、老師的期望、父母的企盼、教練的權威),必然形成運動員本身不敢負責,亦不能負責,運動上不能突破自我,心理得不到平衡,到後來自然消失於人群,甚至崩潰毀滅。
由此可知,「責任」和「意志」的發展實築基於「自由抉擇」之上,給予運動員或學生適度的「自由抉擇」,培養其責任和意志,當是運動發展重要的課題之一
六、「我一你」模式
布伯(MartinBube:
)是一位猶太哲人,他在「我與礻尔」(1andThou)一書中指出,人和神的關係是「我與礻尔]的關係,而不是把神靈物化了的「我與它」的關係。
在布伯看來,人不但把心靈外馳物化了,而且簡直把神靈也物化了,所以他呼籲要重新反省「人與神」「我與礻尔」的關係。
法國存在哲學家馬賽爾的觀念與此不謀而合,他認為人最基木的事實是他的「主體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主體與主體」之問的關係,也就是「我與你」的關係,絕不是以客體相待的「我與他」或「我與它」的關係,他甚至認為人和事物可以建立探一層的參與關係,例如欣賞一朵花時,不祇是「我與它」的情況,而且是某種程度的「我與你」的關係。
體育老師和學生,運動教練和選手,是一種「人與人」、「我與你」、「主體與主體」之間的關係,絕不是「人與物」「我與它」「主體與主體」之間的關係。
因此當我們評論一位運動員是一位「沒有思想的在運動場上跑的馬」,我們已經把這位運動員看成「我與牠」、「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
運動教練往往為了自身利益,不惜犧牲運動員的健康、觀樂,為了自身的名利,對所屬運動員施以毫無人性的機械式訓練,事實上,他已經把運動員當成物品看待而成為「我與它」的關係。
作為運動的愛好者,我們也可以把「運動」提昇至「主體」的地位,使運動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人與運動的關係是「主體與主體」、「我與你」的關係。
七、遊戲與歡樂
存在哲學是一種較嚴肅地對人生的哲學探討,很少有關於遊戲的文論。
然存在主義者沙特認為遊戲是一種最能啟發個性自我創造的教學方式,學生可自己創造遊戲的規則,且能自我表達其「自我」,至於爭錦標的競賽,則無多大教育意義,他曾把「遊戲與嚴肅」作一對比論述,指出重視後者的人常認為外在世界比他自己重要,也就是,重視客觀的理性、社會文化,而疏忽了主觀的內在的自我,他不屑唯物主義役人於物的教育方式。
存在主義教育學家多強調遊戲的重要性,進而指出所謂「遊戲」並不是沒有規律、役有教育意義的嬉笑或娛樂,而是指一種基於自律自願的自主活動,學生可以發揮創造性而為自己興趣盡最大的努力。
影響近代體育發展鉅大的「愛彌兒」一書,最強調的就是體育活動中遊戲和歡樂的重要。
可是不容否認,現代運動的發展,競技比賽幾乎被視為是運動的全部,即使是學校體育教學,嚴肅的運動學習已幾乎取代了歡愉的、自主的、創造的「遊戲性」。
許多人或者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的存在,但卻不存有重大的「問題意識」在內,實在值得我們探思再三。
八、人與運動的「超越性」
如前所述,人類往往在生活世界裹偶然會產生某種「荒謬」「苦悶」「憂慮」「不安」等痛苦情境,或「苦難」「死亡」「失敗」「罪過」等挫折感覺,這些特殊情境激發「人」作「自由抉擇」的行動,以「超越」當前的存在。
也就是說,「人」具有「超越」的特性,他可以不蒙蔽於現世痛苦情境或挫折感覺,在奔向未來的過程中,努力把握每一具體情境,發揮我的潛能,實現我的美善。
換言之,存在行為的本質即是「超越」當前的存在,我的存在乃是「奔向另一種存在」的行為,人隨時隨地作「自由抉擇」,採取行動,超越痛苦情境和挫折感覺的限定,這種「奔向另一種存在」的行為,使人得到真正的「我」,不再受人的社會性帳幕下的蒙蔽,這就是「超越性」。
亦即說,社會性(如家庭、教育、生活、社會等影響)使「我的存在」世俗化了成為「非真人」、「超越性」則使還我本來面目成為「真人」。
觀察運動上的種種現象時,首先可以把「運動」提昇到「主體」的地位,使之與「我」同在。
如此,我們可以發現,運動是具有特殊超越性的。
平常由於社會性觀念上的誤差,使人只看到運動的表相,以為運動只是純粹運動技術的學習,它的功能只限定於生理或「實際」的人生應用上面,因此人們強調運動的學習應該有特殊目的地,嚴肅地進行,如此以偏概全,以一當十的謬誤,使運動學習變成痛苦的淵源,「荒謬」的溫床,運動的活潑歡愉性盡失。
詳加體察,乃因為人們忽略了運動的超越性,無法超越嚴肅性到遊戲性,生理效用到情緒表達或由遊戲世界超越到真實人生,個人感受超越到道德原則等所致。
運動的超越性,使運動的人能不囿於表相的限定,透視本質,超越當前的存在,奔向另一種存在,而確確實實掌握運動的真體。
這種運動的超越性理應無所不在於運動現象中,促使「人的存在」與「運動的存在」渾然達成一體而圓滿無缺,如果它受到蒙蔽,將使運動的人在超越表相的限定中受到阻礙,損減運動應有的靈異與光釆,「運動的存在」與「人的存在」的交會點將漸趨沈寂、枯萎而毀滅,正如同亞斯培的說法,「如果我們無法逃脫地被約束於存在的限制之內,那麼即使堅持到底並在毀滅時把握自己也是無意義的」。
貳、運動的超越性
體驗運動的超越性,是筆者體育教學經驗裹,最富紆迴輾轉的過程之一。
運動文化就像藝術,是人類智慧的結晶之一它存在於這個世界裹,與人密切的結合。
運動的偉大神奇,明顯地表現在它自由自在、渾然一體、圓滿無缺的超越性上。
運動不僅屬於「真實世界」的現象之一,必須與真實事物結合,它也可以回到遊戲世界,使運動的參與者優遊於感情發抒、個人感受、遊戲性之間。
藉著運動這種自由自在,圓滿無缺的超越性,人們可以運用「抉擇」的力量,實現自我的潛能,創造美善的運動過程,增進人生的圓融幸福。
可是運動這種超越的特質和人們肯定超越性的能力,常常或因為生活過於冗漫繁瑣,或因為認識不清,被有意或無意問忽略了,譬如體育教學有時顯得呆板無趣,運動訓練只注意成績突破等種種運動僵化的例子俯拾皆是。
事實上,人們的運動情緒是千變萬化的,運動的心理歷程亦是峰迴路轉,最富玄機:
平常道貌岸然的「孔夫子J,可以得到「痙孿性」的感情發抒;整天專研「升學理論」的學生,得有機會到「遊戲世界」一遊;有時體能狀況已達生理極限,眼看就要崩潰,卻突然時來運轉,奮力而起,如夏天烈日,苦不堪言,卻又陶融於「不確定」的遊戲化境界,但見春日煦陽,把點點酸楚均美化了;有時從運動中得到寶貴訓練,成為啟示生命的鵠的;有時馳騁於運動場上,探刻地感受到存在的真諦。
運動的人,自由自在優遊於強烈的肌肉震撼和情感的發抒與學習運動技能捕捉求知的喜悅之問,透過運動傳達真實的人生,不淹沒於人生的嚴肅性再回到遊戲的世界,進而肯定個人的存在,拓展波瀾壯闊的生命情趣,再次展現人類智慧的偉大神奇。
這種自由自在,富麗幽深的運動特質,代表了運動的超越性,這種超越活動,正如存在主義者所說「從割離中經由化歸於我而達到主體完整的努力」,它牽出了「運動主體」的「自覺價值」,朝著創新發展永遠邁進不墜。
一、超越生理效用到個人感受
就「人的存在」和「運動存在」交互影響的關係中,可以用
(1)由內而外
(2)由外而內兩種方式作探一層的思考。
運動文化的發生是人類目的化活動的產物,在產生之初,不管它的動機是「戰鬥活動或身體鍛鍊」或「娛樂活動與情緒表達」或「競賽活動與能力展示」,我們都可以說,那是出於一種「個人感受」的衝動與需要,然後納入意識層面而行之於外,產生各式各樣運動形式,這是運動文化「由內而外」發生的過程。
至於運動文化「由外而內」的過程裹,乃是由於人類在從事各種各樣遊戲或運動項目中,因為必需要求「身體的操作」以達到運動或遊戲的目的,因此生理效用乃變成最明顯,最實際的獲益,另方面經由這種「身體操作」的過程,使「個人感受」的需求得以實現,這種「由外而內」發生的過程又可以說是運動文化滿足「個人感受」實現的形式。
可是一般體育教學運動訓練或科學研究,人們往往炫惑於「生理效用」的「真實」而忽略了「個人感受」的重要性,殊不知「個人感受」乃是運動文化的基礎。
不管自「生理效用」「健康獨得」或「自我實現」的觀點而言,只要運動是出於一種「自發的行為」,「個人感受」必然是從事運動的基礎。
這種感受我們可以說是個人對運動體驗的衝動,憑藉這股衝動,促使人們參加運動,經由運動,達到「個人感受」上的自我滿足。
因此,它是使運動持續完成最重要的動機,也是創造運動經驗,影響以後運動行為發生最重要的基礎。
運動的超越性,使運動不僅存在於如生理效用等外現的表相,不直指人類內在的感受,創造清新脫俗的存在。
也就是說,運動的超越性,使「超越了當前『生理效用』的存在,奔向『滿足個人感受』存在」成為可能。
就此意義而言,運動原本就不必囿限於「生理效用」的束縛,而可以自由自在地、主動地超越各種存在的限制。
反言之,如果運動的人無法逃脫而被約束於各種存在的限制之內的話,即使堅持「生理效用」如何科學、真實,亦難逃運動蒙受「機械化」、「物質化」、「呆板化」等僵化的厄運,而毀損應有的光釆與內蘊。
二、超越個人感受到真實人生
運動的參與是一種活動的過程,就知識論而言「知識是存在活動中形成的,尤其是個人的認識、個體的存在,才是個體知識的主要來源。
個體之所知最為透徹者就是個體所經驗者。
個體的所做所為,就是個體所知的最真實者。
」譬如要瞭解饑餓為何,就是親身處在饑餓狀態中;要體驗運動的感受,最深刻有效的方法就是「參與」。
在參與的過程裹,不管所得到的是遊戲、歡愉或嚴肅、痛苦,皆是個體所經驗者,也是真實人生的可能形態。
運動超越性的可愛,不僅因為運動可以由外在生理效用超越到內在的個人感受,亦因為它可由超越個人的感受到實際的人生事務。
雖然筆者不同意運動參與中領受到的經驗和訓練,可以全盤應用於真實人生,但是部分特質能由「遊戲世界」或「運動世界」超越到真實人生乃一不爭的事實。
尤有甚者,因為這些特質是經由活動和操作而來,因此更顯其真實深刻。
如同比賽失敗時,或垂頭喪氣、扼腕蹬足;勝利時,或手足舞蹈、趾高氣昂;生氣時,或滿額青筋、咬牙切齒;得意時,或雀躍三丈,樂不可支·一等,皆是情緒之最真實表現,使個人感受到最完善滿足者。
而跟隨情緒表現或個人感受後的沈思默想與應對之道,則能超越到真實人生。
事上,熱愛運動的人,往往因為對運動的參與和欣賞,終能透過運動,以另一種昇華的角度,反應人生,塑造人生。
說明這種超越性最適切的例子便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所謂「運動家風度」,這種風度原本是運動世界中運動員之間的「應對之道」,然後逐漸演變成「紳士風度」,使用於真實人生,足證運動對真實人生超越性的可能。
三、超越真實人生到迸戲世界
假如我們說真實人生是一個「嚴肅世界」的話,那運動可以說是起源於遊戲,且可以常存於「遊戲世界」中。
事實上,運動的過程裹,「遊戲性」或「嚴肅性」往往是交替互通的。
有時我們參與運動是追求樂趣上的滿足,因此以遊戲態度對待之;有時我們參與運動則是為了學習運動技能或增進身體健康,將其列入人生必行事務之巾,因此就以嚴肅態度待之。
就世界整體而言,運動文化已發展成世界文化的一部分,它是一種「真實的存在」,這種「真實的存在」難免與其它事務結合走向嚴肅的層面。
幸好這種牽涉嚴肅層面的特質不是運動的全部,人類尚能夠剝開層層迷障,直指運動的本質,達到遊戲世界,增進生活樂趣。
這種運動的超越性之一,也是運動可愛與偉大的地方之一。
由於運動超越真實人生到遊戲世界的可能,使人類在學習運動時,不必經常處於緊張,不安的狀態,而能夠在緊張中放鬆,在不安中處之泰然,在運動中追求樂趣,在遊戲中捕捉歡笑。
尤有甚者,人們在運動中,當遊戲性提昇到白熱化的顛峰狀態時,參與者可以拋棄一般「真實世界」力諸於身上的法則,而經驗到一種不尋常的解脫狀態,形如一般所謂「赤子之心」「生之喜悅」「樂不可支」的體驗,這種體驗,在在顯示出運動經由真實人生超越到遊戲世界的偉大性與可愛處。
四·超身心二元到肯定人的存在
「身心二元」或「心物二元」的說法不能說沒有思想,可是卻有莫大的困難,而近人之思想,已改由二元而為一元之趨向。
約翰·麥卡利談論有關「軀體」在「存在與世界」中的地位時,指出西方思想傳統上忽視軀體的地位,而許多無法解決的形上學難題,均是因才人們經常把靈魂(思惟性存在)和軀體(擴延性存在)視為截然分離的二物,事實上他們兩者卻又是顯然密切相關的。
準此,約翰、麥卡利進一步指出,假如從分離而不相通的二物出發,絕難使人成一統-體,此必須從世中存有之統一性出發,而此即意謂:
人乃一精神肉體之統一體。
準此以觀運動,我們可以經由運動的超越性肯定人的存在,期能超越身心二元論。
首先筆者願提出斯拉雪兒(HowardsSlusher)在「人、運動和存在」一書中的觀察:
教練常警告所屬運動員「不要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