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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作业条件

天威四川硅业-产品后处理厂房项目部

AQ-2008-0001

第一章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积极做好危险区域、危险工种的安全防护工作,按五无标准(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和安全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年度轻伤频率控制在8‰左右。

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一部分安全施工措施

第1节方针目标

一.我公司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体系认证企业(即GB/T28001-2001标准),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GBJ59-99和四川省、成都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职业健康安全促生产。

二、本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本公司正在运行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第三层次文件》等纲领性文件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管理。

三.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本工程项目控制轻伤事故在8‰以下,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

第2节组织管理

一.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挂师,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协调部门与项目间的关系,监督施工中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

  组长: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公司管生产的副经理

  组员:

公司质安部门、技术部门、机械设备租赁部门、材料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在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承包责任书时,职业健康安全指标为第一指标。

加强项目经理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感。

三、成立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

项目经理是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下设一名专职职业健康安全员、班组兼职职业健康安全员(班组)参加的职业健康安全施工管理小组,形成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十二条”的规定。

四.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纠察队”,“职业健康安全纠察队”队员每人佩戴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统一印制的“职业健康安全纠察”臂章,开展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五.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项目各施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部门主要负责人再与本部门施工人员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使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3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一、安全文明部按照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贯彻实施,负责组织项目相关部门识别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控制各项活动和施工场地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和评价并确定重大风险,进行风险分级,将风险评价的结果作为指定目标,在编制出管理方案并建立和保持体系的基础上,通过管理方案的实现,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控制,保护项目人员的安全健康。

二、危险源的辨识需考虑:

(1)常规和非常规的施工作业活动及管理活动。

(2)所有进入施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

(3)施工场所的设备、设施(包括相关方的设备)。

(4)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及以下六个方面: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行为性危害因素;

其他。

(5)危险源的辨识采用现场观察、系统安全分析、类比和直观经验等方法进行。

三、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采用:

“是非判断法”、“经验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2)根据评价结果进行风险分级,确定重大风险;

(3)风险评价应与以往的管理经验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4)风险评价应为确定设施要求、培训需求和进行运行控制提供信息,为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指定提供依据。

四、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小、隔离、个体保护”和分级控制的原则,重大风险的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部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分解的目标和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公司有关风险管理办法,指定出行营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

(2)公司为项目部提供实施重大风险控制措施或方案的资金、专项技能、防护设施和用品等必要资源;

(3)通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与响应的实施和绩效的检测、测量,落实目标、指标和改进性措施。

第4节职业健康安全在项目运行控制

一、项目安全文明部负责确定与重大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响应措施的活动,对在项目的运行活动进行策划并实施控制,确保项目和公司的方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二、运行控制要求

(1)确定与重大风险控制有关的活动,制定运行程序或管理办法;

(2)规定有关活动的运行标准、岗位操作规程,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对有毒有害作业明确控制或许可要求;

(3)建立健全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监控组织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按规定设置安全员;

(4)编制并实施脚手架、塔吊、临时用电、大模板、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季节性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

(5)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必要的验收和确认;

(6)规定从事尘、毒、噪声、高空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行为、资格或培训要求;

(7)对所购买的设备物资、对供方中已辨识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实施管理程序,将控制要求向其通报,确保控制;

(8)对施工噪音、施工设备、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废弃物、安全防护、消防等分别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办法;

(9)积极推广运用有助于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第5节工作制度

一.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施工部门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部门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部门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三.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四.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部门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五.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六.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由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部门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八.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施工中,要建立基础护坡变形观测系统,密切注视护坡变形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6节行为控制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带子。

戴安全帽不系下带子视同违章。

二.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工队人员担任。

四.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第7节劳务用工管理

一.本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二.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三.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由项目经理部劳务负责人将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4、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5、讲解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6、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7、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四.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五.施工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在向施工人员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员进行讲解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六.每日上班前,施工人员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七.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第8节安全防护管理

一.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

独立基础土方边坡设置上下坡道,四周用架管设置防护栏杆。

二.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三.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

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四.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五.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

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

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

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六.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七.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八.龙门吊首层进料口处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米的防护棚,其它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各层出入口处均应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杆。

九.结构内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十.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十一.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十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由安全文明部管理,并按具体部位设计加工专用设施。

安设要牢固,以防任意搬动,脚手架防护工程必须严格按工程防护方案进行搭设,并经常进行防护架安全检查,施工期间,临时楼梯栏杆见下图。

第9节“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

一、“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带安全帽、并系好下颏带。

安全带: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子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安全网:

首层四周采用6米宽双层水平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大于5米。

每隔3-4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网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沿明显高于内沿。

首层平网必须使用钢立柱支角,用钢丝绳绷挂,其外沿要绷直,内口要与建筑物锁牢。

隔层平网必须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挂,内口也要与建筑物锁牢。

二、“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施工电梯井口(本工程无施工电梯)

做好四口(施工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进出通道口)的安全防护工作,楼板施工中凡200mm×200mm~1000mm×1000mm的洞口应预埋钢筋网片。

大于1000mm×1000mm以上的洞口应搭设防护栏杆,洞口中间贴楼面满挂安全网。

施工缝处应支模板、不留缺空,防止物体从缝中坠落伤人。

龙门吊门洞安装安全防护门,龙门吊首层固定一道安全网。

楼梯道用φ48排架管搭设栏杆,建筑物首层出入通道口搭设防护棚,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通道口防护:

建筑的出入口应搭设3~6米,宽于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

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预留洞口防护:

楼板、屋面板和平台等面上边上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楼梯口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和楼梯口,必须设防护栏杆,高度为1米,横杆下杆距地0.5米,横杆上杆距地1米的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龙门吊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龙门吊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还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作封闭处理。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

三、“五临边”系指阳台边、楼板边、屋面边、楼梯边、坑口边等

临边无其他防护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龙门吊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离地高度为1.0~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

栏杆刷红白相间油漆、间距20厘米。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龙门吊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还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作封闭处理。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

栏杆刷红白相间油漆、间距20厘米。

 

 

 

水平防护兜网

第10节临时用电管理

一接地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接地。

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基础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接地。

(6)保护零线的截面,应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米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平方毫米铝线。

(7)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记为绿/黄双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2、保护接零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等。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Ω。

(2)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

(3)电气设备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4)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胶皮电缆内。

其截面不得小于1.5平方毫米,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采用分别设置方式。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米、小于1.5米。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能防雨、防尘。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7、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三、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b、保护零线的电器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与两处。

c、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

(2)手持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3)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设隔离开关。

(5)潜水电机的负荷线采用YHS型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长度应不小于1.5米,不得承受外力。

2、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并在进线处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米。

3、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选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同时还必须保护接零。

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高绝缘性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狭窄场所(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4)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4、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1)水泵的负荷线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2)水泵上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四、照明

1、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2、一般场所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但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地下工程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并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6)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7)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

其中绿/黄双色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超过3米,电源插销应选用有接地触头的插销。

一.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有关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五.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六.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七.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

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第11节施工机械管理

一.塔吊和施工井架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

塔吊和龙门吊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二.搅拌机应搭防砸、防雨操作棚,并封闭设喷淋防尘设置。

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三.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

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四.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五.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六.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七.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八.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1、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吊钩除正确使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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