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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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的意见

关于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在全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的通知》、《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教育整顿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建设政治、业务、作风、纪律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提出如下意见,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执行。

  

(一)积极行政高效服务

  1.放宽准入门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用好《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所给予的优惠政策。

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企业组建集团。

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人民币,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人民币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人民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允许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2.贯彻落实最近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为个体工商户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实行“三放宽”、“两取消”。

“三放宽”一是放宽身份限制,由之前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二是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只要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登记机关都要依法予以登记;三是放宽经营规模限制,从过去的最多只能有7个人改为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两取消”即取消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的费用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的规定,除非被注销或吊销,今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将长期有效。

  3.市局的企业注册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办理。

所办事项要按照即办件和承诺件进行分类管理。

便民服务事项要做到窗口办理、即报即办;比较复杂的审批事项(如企业改组改制等)要专题研究,限定时间办结,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审批体外循环、暗箱操作。

各分局、县局的行政审批工作要按照区、县政府的要求,及时入驻当地行政审批中心开展工作。

  4.推行电子政务,打造网上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的审批流程。

对具有较强带动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和入驻本市的国内外企业,开通审核绿色通道;对已进入市政务大厅的工商派驻窗口,要严格落实政务大厅的一审一核制、并联审批制、统一收缴制和限时办结制。

市局对派驻窗口充分授权,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准、收费、打照、发照等环节要全部在窗口完成,做到“三入驻”,即项目入驻、权力入驻、审批专用章入驻,解决服务对象办事、办照“两头跑、两头难”的问题。

选派分管领导到政务大厅任首席代表,按照“单位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要求,明确首席代表工作职责,建立首席代表带班制度,从而有效解决“人在窗口、权在窗外”的问题,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5.全面推行登记注册工作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承诺必践诺,违诺必追究。

完善阳光政务,重点在公开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责任追究上下功夫,给服务对象以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实行“一次清”服务。

对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年检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作人员要做到:

登记表格一次给清、咨询事项一次说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

  6.继续推行“四个一律”,积极促进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繁荣壮大。

凡是国家非禁止的领域,一律对民营企业开放;凡是国有企业享受的待遇,一律让民营企业享受;所有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一律对民营企业优惠;所有登记审批及备案事项,一律对民营企业从简、从快。

  7.继续打造“五大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即通过股权出质融资、动产抵押融资、商标出质融资、信用贷款融资和支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资金压力。

继续与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联手开展“认定信用商户,创建信用市场”活动,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

  8.全力实施商标战略,帮扶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企业认识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广泛开展“一企一商标”、“一县一业一品牌”活动,依托“山西品牌节”广泛宣传我市的名优产品,扩大影响和销售。

  9.继续实施“五农工程”,即红盾护农、商标兴农、合同帮农、经纪人活农和经济组织强农,以实际行动服务新农村建设。

各分局县局和市局的职能科室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10.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依法监管公正执法

  11.认真学习贯彻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并以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工商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2.严格执行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决定、执行等程序,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凿。

尊重当事人的复议和诉讼请求,充分发挥听证作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坚持案件评审委员会制度,确保案件定性裁量准确,处理得当。

严格执行《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对照自由裁量内容,维护执法公正。

  1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办事程序,实行阳光作业,明确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恶意执法。

  15.严明执法纪律。

在办案中坚持正规着装,两人以上亮证执法。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吃拿卡要”,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摊派费用、拉赞助,不得占用企业财物,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评比活动。

  16.推行企业监督检查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企业守法经营情况,对连续三年以上守法经营的企业免于日常检查;对守法经营情况一般的企业,除年检、新办企业回访外,对同一企业的日常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对有严重违法问题的企业,视具体情况,实施定期检查,直至纠正规范。

  17.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禁止利用调查权、检查权、执法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的检查年初有计划、事中有记载、年底有考评;实行涉企执法检查双方登记备案制度,将执法检查时间、内容、过程、结果、裁量权使用、处罚情况等事项予以登记,切实解决涉企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

  18.坚持公开、公正执法,重点公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服务事项履行职责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除法定因素外,逐步达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24小时内、服务事项12小时内网上公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

  19.继续实行“首次不罚”制度。

对无明显违法故意、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违章行为,属于首次违犯的,不予行政处罚,下发《预警通知书》予以提示,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坚持“三先三后”的执法理念和办案程序,办理案件。

即:

宣传教育在先,检查处理在后;预警警示在先,行政处罚在后;违法当事人陈述申辩在先,行政处罚决定在后。

  20.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回访活动。

各级法制部门每年组织1-2次案件评查,定期对监管对象和接受处罚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一旦发现假案、错案及处罚不公案件或不规范、不廉洁等行为,及时整改。

  (三)严肃纪律廉洁自律

  21.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

  

  22.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23.严禁酒后执法;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

  24.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25.严禁借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年检之机搭车收费。

  26.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27.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

  28.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29.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30.不准参加赌博。

  (四)强化监督防控风险 

  3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在自觉遵守《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廉政准则》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对分管单位、联系单位的反腐倡廉、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有力督导。

当前要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和吃拿卡要的恶劣风气。

  3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巩固扩大近几年防范管理工作成果,年内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检查工作流程是否完善,岗位权力行使依据、界限和责任是否明确,防范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33.进一步完善分局、县局年度目标责任制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把正风肃纪、创优发展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年初有要求,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4.坚持政风行风评议听证对话制度。

充分发挥行评监督员的作用,按上级要求适时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对评议代表指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

  35.建立和推行工商所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在每个规范化工商所配备一名纪检监察员,协助所长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和党风廉政、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

  36.坚持工商所长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每年的述职述廉活动由分局、县局组织,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述职述廉情况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

  37.继续深入开展监管服务对象“大回访”活动。

通过回访市场主体和接受过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了解经营户需要工商部门帮扶的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38.结合优化发展环境、创先争优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文明和谐创建等活动,以及正风肃纪、执法办案、年检验照等工作,每年在全系统至少开展两次效能监察活动,并取得成效。

  39.加大明查暗访力度。

市局和分局、县局纪检组监察室每季度都要组织明查暗访,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

  40.多途径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答复,发现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处。

  (五)改进作风严格管理

  41.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践行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

  42.继续坚持周二、五理论学习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课教育制度。

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自学有笔记。

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理论水平,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43.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要用热心去面对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做到语言规范,礼貌待人,认真解答消费者的咨询与提问,及时受理、及时调解、及时反馈投诉事项,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事实清楚的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4.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压缩会议经费开支,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可开可不开的一律不开,确需召开的尽量安排在上午9点以前开始,一律从简并尽量不安排就餐。

充分利用OA网上办公系统和系统专网,减少纸张和文件的印发、传递。

  45.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勤养少修,能修不换”的维修原则,提高车辆使用寿命和效率,减少维修费用。

  46.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加强办公用品和印刷品管理,坚持办公用品领发审批制度和定点印刷管理制度,严禁随意领发、随意印刷。

强化节水节电意识,实行量化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7.领导精力优先倾向基层。

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到基层一线指导工作、解决困难,切实做到调查研究在一线,排忧解难在一线。

各项投入优先考虑基层,实现工商物质保障下倾、监管力量下沉。

  48.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考勤登记。

每一位工商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不擅自缺勤、不擅自离岗。

人员外出必须填写请假审批表,临时没有请假审批表的,可写请假条,按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49.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着制服上岗(因工作需要如暗访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着便装)。

着工商制服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胸牌,春秋装、夏装、冬装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

  50.坚持机关卫生月检查制度,每月由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对机关大楼及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并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营造整洁、文明、温馨、节约的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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