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S630103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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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630103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1.目的
为对仪器设备的配置、购置、验收、存放、使用、检定校准、安全处置、领用、维修、保养和报废进行管理和控制,以确保仪器设备在功能正常情况下使用并且延缓性能退化,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所所有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包括检验检测工具)的管理。
3.职责
3.1所长确定仪器设备的配置需求,做出购置决定。
3.2总工室为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3.3总工室内设的仪器设备管理员为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员。
4.程序
4.1仪器设备的分类及编号
4.1.1分类
本所的仪器设备按用途分为以下种类和细类:
序号
仪器种类
—代号
细类划分
—代号
序号
仪器种类
—代号
细类划分
—代号
1
无损检
测设备
—A
射线检测设备—A1
8
光学空间几何测量设备—H
水准仪—H1
超声检测设备—A2
经纬仪—H2
磁粉检测设备—A3
全站仪—H3
渗透检测设备—A4
激光测距仪—H4
其它测量仪—H5
硬度检测设备—A5
9
电流电压电阻
测量设备—I
电阻测量设备—I1
超声测厚设备—A6
其它电参数测量设备—I2
理化检测设备—A7
10
电梯专用检测设备—J
内表面检查设备—A8
11
仪表—K
压力表—K1
防腐层检测设备—A9
测温设备—K2
钢丝绳检测设备—A10
干湿度计—K3
2
耐压试
验设备
—B
水压泵—B1
声级计—K4
气体压缩机—B2
真空计—K5
真空泵—B3
其它测量仪表—K6
3
阀门校验设备—C
安全阀校验设备—C1
12
气瓶检验专用设备—L
13
衡器—M
14
厂车检验专用设备—N
其它阀门校验设备—C2
15
电脑及外部设备和摄录设备—X
台式电脑—X1
笔记本电脑—X2
打印机—X3
4
化验室用设备—D
称重设备—D1
15
电脑及外部设备和摄录设备—X
复印机—X4
加热设备—D2
数码相机—X5
化学参数分析设备—D3
摄像机—X6
其它化验设备—D4
望远镜—X7
5
气体分析设备—E
对讲机—X8
6
阀门装卸设备—F
投影仪—X9
7
长度直径量具
—G
卡尺—G1
一体机—X10
千分尺—G2
扫描仪—X11
焊口检测尺—G3
影碟机—X12
G4—其它量具
16
其它设备—Y
备注:
仪器设备按能否方便移动分为:
1.固定式设备(经常在固定地点使用的设备),如安全阀校验台、卸阀机等。
2.便携式设备(经常在不固定地点使用的方便携带的设备)。
注:
仪器设备细类的划分原则是:
1.A的细类是按无损检测的方法与功能划分;
2.B的细类是按介质与功能划分;
3.C的细类是按校验功能划分;
4.D的细类是按化验功能划分;
5.G、H和I的细类是按测量功能划分;
6.K的细类是按测量物理量的不同划分;
7.X的细类是按功能划分。
4.1.2仪器设备的编号
a)仪器设备的编号方法为:
设备细类代号—设备序号。
例:
A6—5,表示序号为5的超声测厚设备。
b)每一台仪器设备对应一个唯一的编号,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将该编号牢固地附着在仪器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上,同时也应清晰地标示于该设备的所有软件上。
4.2仪器设备的配置
4.2.1所长应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要求配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且种类、数量、精度等级应当满足所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对于租借设备也应达到上述要求。
4.2.2所长及全所的检验检测人员应结合各自工作的特点和需要,随时跟踪最新的检验检测先进技术和设备,跟踪搜集仪器设备升级换代的趋势和信息,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所长,依财力购置,以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竞争能力。
4.3仪器设备的购置
4.3.1仪器设备购置的申报审批,按《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执行。
4.3.2如果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则所长可临时委派有关人员负责采购。
4.4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有新采购的仪器设备(包括经政府采购或上级划拨的仪器设备)必须由采购人员或有关人员向仪器设备管理员申报办理入库验收手续,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入库验收,并且填写《新购仪器设备入库验收单》签字存档,同时上报财务室一份存档。
对仪器设备的性能验收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a)对已有使用经验的新购仪器设备的性能验收,可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进行,或委派设备的主要操作人员进行;
b)对无使用经验的较简单的新购仪器设备的性能验收,应由设备的主要操作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小心仔细地操作、验收;
c)对无使用经验的较复杂的新购仪器设备的性能验收,应由设备的主要操作人员在供应商技术人员的指导培训合格后,再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小心仔细地操作、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应由采购人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4.5仪器设备的存放与保管
4.5.1对在固定地点安装使用的设备,应在安装验收入库后,由该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保管。
4.5.2对于便携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验收入库后,交在本所的仪器设备库内由总工室统一保管。
4.5.3仪器设备实行挂牌制,挂牌应标注仪器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检定(校准)日期和检定(校准)周期、管理状态〔按其完好程度分为合格(绿色)、待修(黄色)、停用(红色)〕等。
4.5.4对于放在各室所使用的固定式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建立《室内固定式仪器设备台帐》。
对于分给个人使用的小型简单的检验仪器(工具)由其个人负责管理,职工调离或退休时交回,丢失自己赔偿。
4.5.5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在每年年终对所内所有的仪器设备清点一次,清点记录应经相关室主任或持有人及仪器设备管理员签字确认。
总工室应保留清点记录。
4.6仪器设备的建档及数据库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建档
a)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仪器设备总台账》,并对其进行及时的动态更新。
对新购仪器设备在验收后应及时编入总台帐。
总台账内容应当包括:
①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所内编号;
②制造商名称、型式型号、性能参数、系列号或者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或制造日期;
b)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每一台仪器设备建立一份档案,并填写《仪器设备管理卡》,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仪器设备出厂的所有软件资料,应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资料、图样等。
②验收记录。
③所有检定(校准)证书(报告),设备调试、验收记录和检定(校准)计划和维修保养计划。
④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改进或修理记录。
⑤设备操作规程(根据需要编制,如有使用说明书,也可不编制)。
⑥目前放置地点与状态。
c)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把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图样复印,借阅时,只提供复印件。
4.6.2仪器设备的数据库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将仪器设备的详细信息(包括购置信息、技术参数和照片)及时录入检验管理系统,录入的信息必须准确、完整。
4.7仪器设备的领用
4.7.1各类仪器设备(包括固定式的和便携式的)的领用要填写《仪器设备领用单》。
入库、出库时,仪器设备管理员和使用人要共同检查其性能及完好情况,符合使用要求方可入库出库,出现问题时,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及时报告给总工室负责人查明原因,属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员的责任。
4.7.2所内一切仪器设备不得拿回家中保存,不得在室间转借,未经所长或所长授权的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仪器设备。
4.7.3对于便携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借用室(人)在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入库。
4.7.4使用人因个人原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人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酿成事故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对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对仪器设备精心保管,认真使用,做出成绩者,予以必要的表彰和奖励。
4.8仪器设备的操作和使用
4.8.1各类仪器设备都要由主要使用部门或主要的操作人员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编制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仪器设备的操作顺序,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和检定(或校准核查)要求。
4.8.2对各类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本着爱护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到轻拿轻放认真操作。
任何仪器设备未经所长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均不得私自拆卸或挪做它用。
4.8.3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所长或其授权人员应指定主要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员未经所长或其授权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操作。
4.9仪器设备的保养
4.9.1对于固定式仪器设备,应由设备的使用部门按照仪器设备的保养要求进行保养,必要时应留存保养记录。
4.9.2对于便携式的仪器设备,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按操作规程中的保养要求进行保养,已借出的仪器设备由借用室(人)具体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保养。
必要时应留存保养记录。
4.10仪器设备的维修
4.10.1仪器设备维修的组织
a)对于在各室使用的固定式仪器设备,一般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维修,特殊情况下,经所长批准,可由各室自行组织维修。
b)对于各类便携式仪器设备,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维修。
4.10.2仪器设备维修的记录
仪器设备维修后应由相关负责人记录维修情况,凡仪器设备进行的较大型的维修,负责组织维修的人员均应详细记录维修情况并签字确认,同时收集有关维修的技术资料交仪器设备管理员存档,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在《仪器设备管理卡》中记载维修情况并及时录入检验管理系统。
4.11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4.11.1仪器设备的检定
a)对于国家规定需进行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在投入工作前,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联系到规定部门进行检定。
b)仪器设备管理员应识别所内所有的需进行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并把有关检定周期和检定日期等信息计入《仪器设备管理卡》,同时应把这些信息录入检验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
c)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在每年年初列出《年仪器设备强制检定计划》,并负责在计划规定的日期前联系进行检定,检定情况应在《仪器设备管理卡》中注明。
检定后,将检定证书存于设备档案中,并在设备上牢固粘贴检定标志以标示检定日期和检定周期。
d)对于租赁的需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联系进行检定。
4.11.2仪器设备的校准
a)对于无强制检定要求的仪器设备,在投入工作前,应由使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自校或核查。
b)只有自校或核查合格的仪器设备才可以投入使用,凡通过自校或核查有问题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4.12仪器设备的报废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专用室(人)、仪器设备管理员和有关负责人共同鉴定,确无使用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报废单》,经所长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做报废的财务处理。
对能回收的部分仪器设备残值,总工室应提出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意见,经所长批准,方可变卖或挪做它用。
a)超过规定使用期限,达不到技术指标,影响检验质量,且无修理价值者。
b)上级明文规定停用的仪器设备;
c)严重影响安全使用或损坏程度严重且不能修理或无修理价值者;
5.相关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GJS/7.4-01-01)
6记录
6.1《新购仪器设备入库验收单》(ZG/6.3-01-01)
6.2《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仪器设备总台账》(ZG/6.3-01-02)
6.3《仪器设备管理卡》(ZG/6.3-01-03)
6.4《仪器设备领用单》(ZG/6.3-01-04)
6.5《仪器设备报废单》(ZG/6.3-01-05)
6.6《年仪器设备强制检定计划》(ZG/6.3-01-06)
6.7《室内固定式仪器设备台帐》(ZG/6.3-01-07)
7记录格式
新购仪器设备入库验收单
编号:
ZG/6.3-01-01序号:
年号-顺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制造厂家
所内编号
供应商
规格(型号)
购入时间
验收项目
开箱外观检查
主机及随机附件(品名、数量)
随机资料
仪器设备
试验情况
总体验收结果
交货人签字:
日期:
接收人签字:
验收人签字:
日期:
存档部门:
总工室保存期:
长期
仪器设备管理卡
编号:
ZG/6.3-01-03序号:
年号-顺序号
设备名称
所内编号
型号(规格)
购置(接收)日期
生产厂家
启用日期
管理使用部门
责任人
(详细列出)主要技术参数:
随机附件及资料:
验收情况:
验收人:
验收时间:
设备损坏、故障、改装、改进和修理记录:
检定(校准)情况记载:
备注:
仪器设备管理员:
建卡日期:
存档部门:
总工室保存期:
长期
仪器设备领用单
编号:
ZG/6.3-01-04序号:
年号-顺序号
序号
设备名称及所内编号
领用人
领用日期
归还人
归还日期
存档部门:
总工室保存期:
长期
仪器设备报废单
编号:
ZG/6.3-01-05序号:
年号-顺序号
设备名称
所内编号
启用时间
型号规格
原价格
报废申请人
报废原因:
审批意见:
批准人:
时间
备注:
存档部门:
总工室保存期:
长期
年仪器设备强制检定计划
编号:
ZG/6.3-01-06序号:
年号-顺序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使用部门
计划校准日期
校准机构
备注
编制:
日期:
存档部门:
总工室保存期:
长期
室内固定式仪器设备台帐
编号:
ZG/6.3-01-07序号:
年号-顺序号
使用部门:
序号
设备名称及所内编号
规格型号
责任人签字
备注
存档部门:
总工室保存期:
长期
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仪器设备总台账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
编号
技术
指标
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
用途
购入日期
所内
编号
责任人
设备处所
编号:
(ZG/6.3-01-02)
存档部门:
总工室保存期:
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