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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及防突工作安排意见.docx

一通三防及防突工作安排意见

 

平煤股份八〔2020〕45号

平煤股份八矿2020年一通三防及防突

工作安排意见

矿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矿“一通三防”及防突工作,按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2020年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安排意见》中平〔2020〕34号文件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2020年各项指标。

现将文件进行转发,并结合实际,提出平煤股份八矿2020年“一通三防”及防突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六个坚持”,严格落实“四个重在”的安全工作要求,科学运行“双重预防”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以严格落实“四个标准”实现“四治四保”瓦斯治理体系为抓手,强力推进瓦斯防治“三化一工程”工作,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防范“一通三防”和突出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瓦斯、煤尘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煤层自然发火事故,杜绝“一通三防”人身伤亡事故。

(二)杜绝计划外高浓度瓦斯超限事故。

(三)完成西一风井主要通风机停运、井筒充填,戊二、己二采区封闭工作。

(四)实现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巩固提高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水平。

(五)完成2020年度瓦斯区域治理“五量指标”计划。

三、防突工作

(一)明确职责

矿长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区域瓦斯治理的方案、计划等进行审定,解决防突所需的“人、财、物”,确保抽、掘、采平衡和防突措施的落实;防突副矿长负责矿井防突工作和分管战线防突措施的编制和落实、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工作;采煤、开掘副矿长负责分管的采煤、开掘战线作业规程、瓦斯治理措施编制和防突措施落实工作;安全副矿长负责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瓦斯事故追查处理工作;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矿井防突设计、规划的编制,组织审批防突战线编制的防突措施、采掘战线编制的作业规程和瓦斯治理措施;其他矿级领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履行防突职责。

(二)瓦斯治理坚持“一矿一策、一层一策、一面一措”

1.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区域瓦斯治理前必须测定原始瓦斯压力和含量,综合分析瓦斯地质规律,科学制定区域瓦斯治理措施。

2.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优先开采保护层。

3.瓦斯地质条件复杂、煤厚不稳定的突出厚煤层,必须坚持以低抽巷+穿层抽采+水力冲孔增透为主的区域瓦斯治理措施。

4.低抽巷全面推广水力冲孔、水力造穴等卸压增透措施。

5.推广利用低抽巷替代高抽巷技术,对被保护层加强采前预抽、采动卸压抽采、采空区抽采。

6.积极推广“以孔代巷”、“以孔减巷”,采用定向高位水平长钻孔代替高抽巷、代替中间煤巷,减少岩巷工程量。

(三)优化采掘布局和抽采设计

1.工作面设计要避免形成“孤岛”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开采边角区等可能形成“孤岛”工作面的,回采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2.低抽巷布置应以穿层钻孔能够有效掩护采掘区域煤层为原则,依据工作面长度合理确定低抽巷层位、数量;穿层钻孔长度不大于90m(定向钻孔除外)。

3.低抽巷原则上采用全负压通风。

要加强支护和维修,保证从开始治理到回采结束期间,具备在低抽巷内实施穿层抽采区域治理的条件。

4.煤层瓦斯压力达到2Mpa以上的区域,以及施工钻孔时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的,打钻地点应建立专用打钻防喷抽采系统。

5.科学合理设计区域钻孔密度。

区域治理钻孔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六十七条要求设计。

6.区域治理钻孔直径不小于94mm,推广直径113mm钻孔。

(四)加强瓦斯地质多元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置

1.低(高)抽巷每掘进100m,至少测定一组原始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等基础参数。

2.准确掌握煤层瓦斯赋存规律。

石门揭煤工作面区域瓦斯治理措施编制前,必须测定原始瓦斯参数,探清煤厚情况,绘制预想剖面图;突出采、掘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前,必须根据区域措施施工情况,绘制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

3.分煤层、工作面绘制瓦斯地质图。

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年、工作面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

4.掘进工作面过地质构造期间,应根据构造产状,提前采取调整巷道坡度等措施,减少托顶煤施工长度,托顶煤施工期间,必须采取煤体加固措施。

(五)强力推进“三化一工程”

1.强力推进“三化一工程(抽采标准化、打钻视频化、计量精准化、一个钻孔就是一项工程)”工作,严格落实《平煤股份八矿瓦斯防治“三化一工程”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平煤股份八〔2020〕15号),加强“三化一工程”的实施与考核。

2.区域预测、区域预抽、区域效果检验等钻孔施工应当采用视频监控等手段检查确认钻孔深度,并建立核查分析制度。

3.严格水力冲孔、造穴冲出煤量计量、考核,每米煤孔冲孔煤量0.5-1.0吨;冲孔煤量要均匀,避免出现卸压不均、抽采及冲孔空白带等情况。

4.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测定钻孔轨迹,当钻孔控制范围不足或存在空白区域时,必须补充区域防突措施。

5.每个评价单元内(含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按设计执行完毕,由矿防突副矿长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由矿井以书面形式报送通风处备案。

(六)强化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1.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标准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测试由瓦斯研究所或有资质的科研院校测试;测试方案由矿井设计,测试单位审定、测试。

3.瓦斯抽采必须分单元单独自动计量,以抽采计量数据为准;预抽率达标,方可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4.需要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必须向通风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瓦斯预抽率计算情况说明,经通风处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测试。

5.经测试单位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测试合格后,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由矿长组织审查合格后,以正式文件申请公司审查。

6.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必须经集团总工程师批准,以正式文件批复。

(七)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强化现场管理

1.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做好对标整改工作。

2.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挖(耙)装机、风镐等方式落煤进尺。

3.使用掘进机掘进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4.掘进工作面在贯通相距50m以前实施钻孔一次打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

四、一通三防工作

(一)通风系统管理

1.持续推进矿井通风系统优化、巷修降阻工作,提高通风设施标准化水平,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经济”,完成西一风井主要通风机停运、井筒充填,戊二、己二采区封闭工作。

2.合理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实现己五下山采区和二水己一采区(二期)工程顺利进行。

3.完成丁四采区封闭方案编制及准备工作。

4.矿井全面测风每10天进行1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根据需要及时测风。

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及时进行风量测定,严禁出现无风、微风巷道。

5.组织好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工作,提高反风演习的实用性,制定完善区域和局部反风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积极推进通风系统智能化建设。

7.加强矿井热害治理,积极实施降温措施。

(二)通风设施管理

1.通风设施区域管理划分本着“就近管理、方便生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内的通风设施负有管理责任。

2.各单位要落实人员管理好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对于损坏通风设施影响通风系统稳定的,受影响区域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3.任何单位严禁擅自拆除通风设施,由于设备运输困难等原因确需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提前向通风部门申请,经通风部门审批、总工程师同意并做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准备工作后方可拆除,设备通过后由施工单位立即将通风设施恢复原样。

4.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及采掘工作面回风道严禁堆放物料、废弃杂物。

通往密闭和挡风墙的巷道口严禁堆放物料、杂物堵塞巷道。

5.通车风门前后由区域管理责任单位安装完善阻车器和红灯信号等防护设施,防止开关风门撞伤人员和矿车碰撞风门。

6.跨皮带构筑的通风设施必须完善防逆流装置,安装、日常维护及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爆破前由施工单位进行关闭,爆破后打开。

7.通风设施损坏后,责任单位或通风设施看管单位应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风部门如实汇报损坏情况。

(三)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入井前由设备中心牵头,开拓区(或重点办)、机运区、通风区、安检科、通风队和使用单位共同对局部通风机的各种性能进行测试,并签字备查,只有在测定的各项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该工序作为巷道开工验收的一项标准。

2.使用单位负责局部通风机的领取、运输,安装、检修、回收。

局部通风机的各种配套设备要齐全,吸风口要有防护罩,主风机吸风口和出风口要有消音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300mm。

双风机、分风器必须平行吊挂,风机前后5m保持干净无杂物,消音器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

3.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开关、启动装置、主副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电缆和风电闭锁开关电源侧电缆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处的全风压供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风量,严禁出现拉循环风现象。

局部通风风机安装位置由通风队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风机安装位置。

4.加强局部通风机开关检修,使用单位要建立检修维护台帐;开、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进行一次倒台试验,每班副风机在试验倒台后要运行不低于20分钟,保证主副风机处于完好状态。

风机倒台试验时当班风机工、电工和瓦斯检查工必须在现场,由风机工具体操作。

试验后风机工在专用的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瓦斯检查工签字备查。

(四)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后,要立即停产、停电,由调度室落实;安检科、通风区、防突区、开掘(采煤)区等单位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

2.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

每天组织对通风、瓦斯、安全监控、打钻、地质构造等出现的异常信息全面分析,查明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

3.采、掘工作面跟班干部和班长到工作面后,首先排查瓦斯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只有各项瓦斯治理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消除后方可组织生产。

4.作业人员要熟知本单位施工地点的瓦斯治理措施,措施贯彻学习由队长组织并进行考试,没有参加措施贯彻或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入井作业。

5.现场作业工序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其它技术要求执行,工作面遇到地质条件变化、高冒区、过老巷、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队值班干部、业务主管部门、通风调度、调度室汇报,只有对异常原因分析清楚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6.采煤工作面每班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上隅角瓦斯管理工作;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局部通风巡查、维护工作。

7.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期间,回风系统严禁有人,放炮作业严格执行停电、撤人规定。

8.加强现场瓦斯检查,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工现场交接班和一班三汇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

(五)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要求,安装完善井下各类传感器,规范地面监测中心站定义,除监测队技术主管、技术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调整定义。

2.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9﹞48号)要求,落实整改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组织好监控系统验收工作。

3.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实现监控有效。

规范各类传感器吊挂、移动,采煤工作面架间、上隅角、里口和掘进工作面里口以及钻机处安设的传感器均由施工单位当班班长或专人负责吊挂和移动,其它位置安设的传感器均由监测队负责吊挂、移动。

4.监控系统实现“五规范、三确保、一加快”即:

规范培训考核、规范资料台帐、规范设备安装、规范包机巡检、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装备齐全、确保数据准确、确保断电可靠;加快故障处理速度。

坚持每月对监测设备电池进行放电,电池供电时间不足2小时的,必须进行更换。

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受影响范围必须停止作业,加密瓦斯检查次数,严禁手控复电。

5.人为原因造成监控设备停运、功能失灵、数据失真的,严格考核,追究个人责任。

(六)防灭火管理

1.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级防灭火管理规定。

2.严格落实监控系统、人工检查和定期取样分析检查制度。

采面上隅角、密闭、抽放管路现场检查和定期取样分析,杜绝发生自然发火事故。

3.保证注氮(注浆)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利用和调配防灭火资源。

4.己组、戊组煤层一次采全高的工作面,机巷要铺设注氮管路进行注氮或备用。

有自燃发火征兆的机巷老塘内采取交叉埋管措施。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予以封闭,密闭严格按照《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标准施工,加强日常检查和防灭火分析。

(七)综合防尘管理

1.推广风水联动喷雾、自动喷雾,有效降低和消除职业场所粉尘危害。

2.坚持“源头治理、过程控制、个体防护、谁产尘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井综合防尘主体责任,现场管理职责划分严格按照《八矿综合防尘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3.岩巷综掘推广使用除尘风机,煤巷掘进工作面推广使用气动除尘风机。

4.采煤、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煤体注水,积极推广利用抽采钻孔实施煤层注水;实现综合防尘动态达标。

(八)巷修管理

1.加强巷道排查,杜绝冒顶事故。

2.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推广锚网索支护和壁后注浆技术。

3.实现巷道维修机械化,具备条件的要上耙斗、溜子或皮带,提高巷修工效。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与八矿其它规定相抵触时,按本意见执行,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六、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矿、集团和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2020年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安排意见》中平〔2020〕34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

2020年1月28日

 

附件:

中平〔2020〕34号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

2020年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安排意见

基层各单位,集团各有关部门:

经集团研究,现对2020年“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六个坚持”,落实“四个重在”,坚守红线,把牢底线,以“三位一体”瓦斯防治体系为抓手,坚持“一矿一策、一层一策、一面一措”,强力推进瓦斯防治“三化一工程”工作,持续推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提升瓦斯治理能力,向瓦斯治理要安全、要效率、要效益,努力实现“治得住、治得快、治的省”,有效防范“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事故,服务煤矿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煤层自然发火事故,杜绝“一通三防”人身伤亡事故。

(二)杜绝计划外高浓度瓦斯超限事故。

(三)完成2020年度瓦斯区域治理“五量指标”和通风系统优化项目计划(见附件)。

(四)矿井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集团规划目标。

三、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

矿长(经理)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区域瓦斯治理的方案、计划等进行审定,解决防突所需的“人、财、物”,确保抽、掘、采平衡和防突措施的落实。

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

各战线副矿长(经理)对分管的防突工作负责。

防突副矿长协助矿总工程师做好矿井防突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防突措施落实、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工作。

勘探工程处处长是区域瓦斯治理抽采钻孔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处长对所分管区域抽采钻孔施工质量负责。

(二)瓦斯治理坚持“一矿一策、一层一策、一面一措”

1.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区域瓦斯治理前必须测定原始瓦斯压力和含量,综合分析瓦斯地质规律,科学制定区域瓦斯治理措施。

2.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

3.瓦斯地质条件复杂、煤厚不稳定的突出厚煤层,必须坚持以低抽巷+穿层抽采+水力冲孔增透为主的区域瓦斯治理措施。

4.低抽巷全面推广水力冲孔、水力造穴等卸压增透措施。

5.推广利用低抽巷替代高抽巷技术,对被保护层加强采前预抽、采动卸压抽采、采空区抽采。

6.积极推广“以孔代巷”、“以孔减巷”,采用定向高位水平长钻孔代替高抽巷、代替中间煤巷,减少岩巷工程量。

(三)优化采掘布局和抽采设计

1.工作面设计要避免形成“孤岛”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开采边角区等可能形成“孤岛”工作面的,回采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2.低抽巷布置应以穿层钻孔能够有效掩护采掘区域煤层为原则,依据工作面长度合理确定低抽巷层位、数量;穿层钻孔长度不大于90米(定向钻孔除外)。

3.低抽巷原则上采用全负压通风。

要加强支护和维修,保证从开始治理到回采结束期间,具备在低抽巷内实施穿层抽采区域治理的条件。

4.煤层瓦斯压力达到2Mpa以上的区域,以及施工钻孔时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的,打钻地点应建立专用打钻防喷抽采系统。

5.科学合理设计区域钻孔密度。

区域治理钻孔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六十七条要求设计。

6.区域治理钻孔直径不小于94mm,推广直径113mm钻孔。

(四)加强瓦斯地质多元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置

1.低(高)抽巷每掘进100m,至少测定一组原始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等基础参数。

2.准确掌握煤层瓦斯赋存规律。

石门揭煤工作面区域瓦斯治理措施编制前,必须测定原始瓦斯参数,探清煤厚情况,绘制预想剖面图;突出采、掘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前,必须根据区域措施施工情况,绘制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

3.突出矿井要分煤层、工作面绘制瓦斯地质图。

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年、工作面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

4.掘进工作面过地质构造期间,应根据构造产状,提前采取调整巷道坡度等措施,减少托顶煤施工长度,托顶煤施工期间,必须采取煤体加固措施。

(五)强力推进“三化一工程”

1.强力推进“三化一工程(抽采标准化、打钻视频化、计量精准化、一个钻孔就是一项工程)”工作,严格落实《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三化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平〔2019〕248号)、《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抽采“三化一工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平〔2019〕249号)文件规定,加强“三化一工程”的实施与考核。

2.区域预测、区域预抽、区域效果检验等钻孔施工应当采用视频监控等手段检查确认钻孔深度,并建立核查分析制度。

3.严格水力冲孔、造穴冲出煤量计量、考核,每米煤孔冲孔煤量0.5-1.0吨;冲孔煤量要均匀,避免出现卸压不均、抽采及冲孔空白带等情况。

4.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测定钻孔轨迹,当钻孔控制范围不足或存在空白区域时,必须补充区域防突措施。

5.每个评价单元内(含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按设计执行完毕,由矿防突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由矿井以书面形式报送通风处备案。

(六)强化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1.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标准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测试统一由瓦斯研究所测试;测试方案由矿井设计,瓦斯研究所审定、测试。

3.瓦斯抽采必须分单元单独自动计量,以抽采计量数据为准;预抽率达标,方可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4.需要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必须向通风处和瓦斯研究所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瓦斯预抽率计算情况说明,经通风处签字同意后,瓦斯所安排测试。

5.经瓦斯所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测试合格后,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由矿长组织审查合格后,以正式文件申请上一级公司审查。

6.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必须经集团总工程师批准,以正式文件批复。

(七)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强化现场管理

1.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做好对标整改工作。

2.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挖(耙)装机、风镐等方式落煤进尺。

3.使用掘进机掘进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4.掘进工作面在贯通相距50m以前实施钻孔一次打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

四、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1.持续推进矿井通风系统优化、巷修降阻工作,提高通风设施标准化水平,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经济”。

2.积极推进通风系统智能化建设。

3.强化矿井热害治理,积极实施降温措施。

五、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1.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做好对标整改工作。

2.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9﹞48号)要求,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工作。

3.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范传感器吊挂,确保系统“管理到位、数据准确、动作灵敏、运行稳定”。

出现故障的,受影响范围必须停止作业。

4.严禁人为原因造成监控设备停运、功能失灵、数据失真;严禁人为关闭上传、删除或修改监测数据。

六、防灭火管理

认真落实超前预测、超前防范“双超前”防灭火管理制度。

1.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注氮或灌浆管路必须铺设到位。

2.开采庚组煤层、容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月推进小于45m、距停采线60m、上隅角CO达到15ppm时必须立即采取注氮等综合防灭火措施。

3.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矿井穿层施工巷道(穿采空区)段,必须及时对该段巷道及前后影响区域采取喷浆封闭、注封堵材料等综合防火措施。

4.加强密闭管理,密闭严格按照《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标准施工,坚持定期检查和取样分析制度,密闭一周检查一次,每半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5.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封闭后,必须对停采线进行灌浆。

6.近距离煤层群工作面或分层开采工作面,下层(下分层)工作面停采线必须内错上层工作面停采线。

7.采用新材料加固、充填煤体,必须进行实验论证,防止产生高温引起火灾。

七、综合防尘管理

1.坚持“源头治理、过程控制、个体防护、谁产尘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井综合防尘主体责任。

提高职业安全健康认识,强化培训教育,提高职工自主预防意识。

2.岩巷综掘推广使用除尘风机,煤巷掘进工作面推广利用前探钻孔、瓦斯释放卸压钻孔进行煤体注水。

3.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煤体注水;积极推广利用抽采钻孔实施煤层注水,实现综合防尘动态达标。

4.使用风力排粉的打钻作业地点必须使用“打钻三防”装置,严防打钻作业地点煤尘超标。

5.推广使用风水联动喷雾、自动喷雾、皮带转载点防尘罩等新技术、新装备。

八、本意见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与集团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本意见执行,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原《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中平〔2017〕2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的通知》(中平〔2017〕25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2020年保护层开采面积及解放煤量计划表

2.2020年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计划表

3.2020年区域防突打钻计划表

4.2020年瓦斯抽采和利用量计划表

5.2020年通风系统优化项目计划表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2020年1月16日

(电子公文)

附件1

2020年保护层开采面积及解放煤量计划表

单位

名称

保护层开采解放煤量

保护层工作面

采长

(m)

走向(m)

煤层厚度(m)

计划解放面积(万m2)

计划解放煤量(万t)

集团

216

1011

一矿

小计

 

 

 

32

163

戊8-31160采面

147

1210

1.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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